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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宁玉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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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有初掀开被子下床,几张卷子飘落。

梳妆镜里映出一张浮肿的脸,眼皮涩,鼻翼紧。

闻柏桢做家教时留下的资料和试卷她全部收藏在床下的一个盒子里。

昨天回来后,她再次翻出来看。闻柏桢的中文和英文都写得很漂亮,流畅自然,每个字,每条线,在她心底永不褪色。

他在讲解中会随手画出来一条条下划线。有时候她会指着那条线装模作样:“咦,这个我不懂。”待他趋近,她的手指滑过,画出一条虚拟的红线,往他的心口上戳去——他一定是会敏捷地用手挡开的。打得好疼,可她还会抛个媚眼,管他接不接。

时至今日,钟有初总算能心平气和地回忆恣意张狂的过去。

她曾对利永贞说过,对闻柏桢的感情是一时意气。

并不是那样!若不是爱,不会在他提出一起离开的要求时,放他自由。若不是爱,不会在百家信画地为牢,只因那曾是离他最近的地方——直到雷再晖阴差阳错赶她离开。

可是他从来没有把她的爱当一回事,从来没有,即使如此,她总觉自己没有爱错这位正直高傲的君子。闻柏桢是司徒诚的儿子不假,但他何其无辜。

好,十年后补上一刀,她的信念终于崩塌。

她不知道睡与醒之间的界限。天地间的声光影电,组成一部长长的黑白默剧,醒来的那一刻,被射入眼帘的阳光毁掉所有底片。

轻轻地走出卧室,她才下了三四级楼梯,便听见缪盛夏不耐烦的声音,从空荡的客厅里飘上来:“……她?心怀天下,哪里贫穷落后就去哪里,天女散花地散钱。”

钟家的客厅并不大,正对着电视的沙摆成凵型。钟汝意坐在一张单人沙上,叶嫦娥陪着缪盛夏有一句没一句地说话。

雷再晖单独坐在一边,对他们的谈话并不热衷,而是出神地把玩着一只小小茶杯。

“大倌,娶这样的老婆才好啊。”说话的是叶嫦娥,“老公聚财,老婆散财,银钱流通,家庭和睦,况且还是做慈善。”

缪盛夏似乎非常抗拒这个话题,跷起腿,摸着左手的戒指:“不提也罢。”

叶嫦娥又对那眼睛像波斯猫的贵客道谢:“雷先生,多谢你送有初回家,这两天可担心死我们了。”

“不客气。”雷再晖亦笑着回答,“这是我应该做的。”

难得钟汝意也拿起茶壶:“云泽不仅有稀土,富硒茶叶也很出名,雷先生,请试试。”

雷再晖正双手去接,一抬眼看到了楼梯上呆立着的钟有初。

钟有初记得自己在商务酒店替他整理时见过的外套大多是深蓝与黑色,而今天他穿的是一件她从未见过的棕褐色双排扣羊绒长大衣。

天气仍然很冷,但屋内的温度始终比室外稍微高一些,大衣扣子已经解开了,露出里面的同色系三件式西装。

衣服虽然庄重正式,但颜色并不严肃疏离,尤其是十分衬他其中的一只瞳孔。

这鸳鸯眼的男人,就坐在钟家的沙上,温柔地抬起头来,十分自然地同钟家女儿说话:“醒了?过来坐。”

钟家女儿双膝一软,差点儿摔倒,幸亏抓住了栏杆。雷再晖和缪盛夏齐齐起身,可钟有初已经重新站稳,拍了拍裙角。一条咖啡色的过膝毛呢裙,风琴褶的裙摆;一件米色的针织长开衫,腰带松松地在左侧打了一个结;一双叶嫦娥手打的毛线暖鞋,鞋口比脚踝大了整整一圈。

再家常不过的打扮,光线亦由弱变强,映着这旧式电影中走出来的邻家女孩,款款走下水磨石的楼梯。

“有初,快过来。”叶嫦娥亦喊她,声音难得温柔,不似平时那样管束得紧,一见她醒得迟了就要啰唆。缪盛夏也难得客气:“过来吃点东西,有你喜欢的绿豆糕。”

钟有初踌躇了一下,依次喊过了缪先生、爸爸、小姨和雷先生。

叶嫦娥心里一跳,说不出的欢喜。她记得姐姐教导过有初——打招呼的时候,最亲近最不拘礼的人,是要放在最后的。

这邻家女孩儿看了一圈儿,没有多余座位,于是在雷再晖身边坐下。

注意到她视线所及,是他重新包扎过的手掌,雷再晖活动了一下手指:“好多了。睡得好吗?”

钟有初嗯了一声,如坐针毡。

叶嫦娥笑道:“这孩子,坐直升机和坐飞机不一样吧,颠得慌。”

钟有初又嗯了一声,继续如坐针毡。为什么一觉醒来,这四个风马牛不相及的人会坐在一起呢?她依稀记得自己做了一个很累很累的梦,现在仍在梦中吗?

缪盛夏仔细端详着她:“你昨天回来,苍白得跟死人一样,睡了一觉还是差不多。”

“就是眼睛有点儿肿,我煮点薏米水给你。”叶嫦娥立刻替有初开脱兼推销,“我们家有初可是靓绝云泽一枝花,从小就漂亮,又听话。”

“漂亮是漂亮,听话可算不上。”缪盛夏支颌轻笑,“有一年冬天,她穿件带帽子的红外套被老师罚站,大家都以为是个洋娃娃站在雪地里。”

钟有初不知他为何突然提起此事:“所以你从隔壁班跑过来,飞起一脚,将我踹倒。”

缪盛夏没料想她原来也记得,倒是有些意外兼喜悦:“好记仇的性格!”

钟有初忍不住揶揄:“吃了一鼻子一嘴的雪,真正难忘。”

叶嫦娥便笑了,连钟汝意都抽了抽嘴角。暂时融洽的气氛中,雷再晖的右手轻轻覆上钟有初合放于膝上的双手,但是后者看了脸色捉摸不定的父亲一眼,迅速抽开,转过膝盖。

他以为她是在长辈面前羞怯,更觉怜惜,探身拿起整碟绿豆糕,递给她:“吃吧!”

“谢谢。”她捧着瓷碟,雷再晖也拈了一块来吃。

他素来不喜豆沙类甜食的口感,但钟有初喜欢,令他也想试一下。

只吃了小半块儿,他便皱起眉头,再看钟有初,她已经惬意地蜷起一条腿来。

叶嫦娥心灵手巧,暖鞋上有豹头图案,雷再晖觉得很有意思,不免多看了两眼。叶嫦娥以为他是留意那手工,不知道他是喜欢那脚踝,急忙要投桃报李:“雷先生喜欢?我给你也打一双。”

雷再晖表示心领了,叶嫦娥以为他是怕麻烦:“很快的,两集电视就打完了,不费时间,也不麻烦。我经常打鞋子送人,雷先生你不要客气——有初,雷先生穿多大码的鞋子?”

钟有初正在津津有味地吃绿豆糕,听小姨问自己,脱口回答:“四十二码半。”

一说完她立刻呆掉。她看到过一次雷再晖的鞋码,便再没有忘记。

何止如此,她连他的衣裤尺寸也都不由自主地记下——现在回想起来,真是胆大皮厚。

饶是满心不甘,缪盛夏也不得不面对这种种端倪,全部指向一个事实——钟有初记得当年他欺负她又如何?她竟然知道雷再晖的鞋码。

雷再晖深深地看了两颊越来越红的钟有初一眼,突然抓住了她的左手,很紧。钟有初大惊,抽了两下,没有抽动——因为他这次并不打算松开。她也不敢看钟汝意的脸色,低声急道:“这么用力,伤口不疼吗?”

雷再晖用行动来回答——摩挲她的指尖,分开她的指缝,两只手终于在众目睽睽之下变成十指交缠。她心如小鹿,左奔右突,可就是逃不脱,绿豆糕也失去滋味,甜甜糯糯都跑到两人相对的掌心里去了。

温暖从纱布中透出来,这种亲密给了她莫大的勇气,令她敢于直面父亲愈来愈阴沉的脸色,甚至还朝雷再晖靠近了一点。

这一幕落在叶嫦娥眼内,满心欣喜之余又不免酸楚——千辛万苦,姐姐的托付,她很快就可以完成了。

但另外两个人不高兴了。

这是缪家的云泽,一旦看不顺眼,缪盛夏随时可以大打出手,百无禁忌。

可他从未觉得戒指箍得这样紧过。

这是钟家的客厅,一旦看不顺眼,钟汝意可以将这个男人扫地出门,永不准再踏入半步。

可他从未觉得这样爱恨交织过。

他们一开始对雷再晖并无恶意甚至颇有好感,不仅仅因为他的身份,还因为他将钟有初完整无缺地送了回来。

但原来他早已经把她身上最重要的情感拿走了。

雷再晖握着钟有初的手,不舍得放开,于是柔声道:“有初,帮我一个忙。”

她眼神蒙眬,语调如梦:“嗯?”

他大衣口袋里有一样东西,要钟有初帮忙拿出来。那是一张黄泛旧的明信片,她先看到背面没写完的字句,才翻到正面的风景:“这……这是我家!”

“这是家父留给我的明信片,”雷再晖对钟汝意道,“昨天刚拿到,没想到今天就能走进这个家,坐在这里,和有初的家人见面。”

这也许就是它的寓意所在。钟汝意从女儿手中拿起明信片,淡淡扫了一眼,扔回茶几。

风景摄于黄昏,画面中央是一栋小小的三层洋房,不是十分奢华的那种独栋别墅,典雅的中式院子,浪漫的欧式阳台,很多建筑元素夹杂在一起,却奇异地和谐着。

彩霞满天,映得墙上的各种藤花都很欢喜。

其实,这张明信片并没有什么出奇。云泽曾经行过一套十张的旅游明信片,具有当地特色的风景都被囊括在内:人文、地理、自然、建筑——黄梅戏台、湖上晚霞、稀土体育馆、钟晴的家。

叶嫦娥霍然站起,跑上楼去,过一会儿,下来的时候手中已经多了两幅画框。

“这是有初中学美术课的作业,”她先将其中一幅,递给雷再晖,“最喜欢的动物。”

钟有初的绘画技巧平平,但胜在构思巧妙。甚少有女孩子会将豹作为绘画主题,而且不是睡卧或者奔跑中的猎豹——画中是一头刚刚醒过来的花豹,色彩斑斓,自嶙峋怪石上跳下,眼皮半垂,眼神倦怠,却已经亮出了锋利的前爪。

“我们都夸她画得好,于是她又画了这个。”叶嫦娥把第二幅水彩画和明信片摆在一起,“雷先生,先有这幅画,才有这栋房子;有了这栋房子,才有明信片。”

这幅画无论用色还是笔触都比花豹更加精致,更令人惊奇的是,画中的晚霞、院子、阳台、藤花和现实中的钟家几乎一模一样!

这是雷再晖从未认识过的钟有初:“……有初,原来你是神笔马良。”

钟有初记得这两幅画一直收在书房,不知小姨为什么突然拿了出来,但她心中并没有欢喜,而是惶然:“我不是……”

钟汝意突然冷笑了一声,客厅的气温霎时降至冰点。

“对,有初的母亲觉得她能对‘家’有这样一个细腻的概念,是一件好事,所以支持它变成现实。这个家,一砖一瓦,一梁一栋,都是我们亲自去挑选的。”钟汝意阴沉地盯着钟有初,字字句句从牙缝中迸出,“这个家,是她十六岁的生日礼物——雷先生,现在你知道了,我和我的妻子,曾经是非常非常宠爱这个女儿的。”

是的,只要一走进这个家,方方面面,角角落落,都有母亲留下的痕迹。

钟有初的手立刻变得僵硬冰凉,任凭雷再晖怎样贴紧也温暖不了。

钟家父女间的隔阂自有初下楼之际他就已经敏锐察觉到,但没有想到是这样的水火不容。

他沉吟,并未着急出声。但叶嫦娥急了,引起摩擦并不是她把画拿出来的初衷。这套明信片一共行了三万张,雷再晖有一张并不出奇,但不是谁都能知道这栋房子里的公主是谁,遑论这栋房子的来历——叶月宾为了保护家人私隐,从未将此作为噱头摊在公众面前。

这曾是钟家人最快乐的秘密,不与外人分享。缪盛夏只是见过那幅花豹,另外一幅《家》也是头一回见。

叶嫦娥只是想让雷再晖多了解有初一点,那个无忧无虑、得到全部宠爱的有初,哪里想过会引起连锁风暴?她慌忙将画收起来,为了缓解气氛,又急急道:“雷先生,嫌我啰唆还是要再说一遍,真的要多谢你送有初回来。你不知道,前天有初受了好大的委屈,一声不吭跑出去,简直要把人急死,好容易回来了吧,一转眼又跑掉了,原来是去格陵找你。她受了委屈,就去找你,这是缘分——”

缪盛夏突然哎哟一声,讪讪道:“前天是我送她回来,怎么没人谢我?哦,只顾着吵架去了。昨天我也护花了呀,又光谢雷先生一个人,哦,他是单身,所以稀罕一些。”

叶嫦娥一口气噎住,讪讪道:“大倌,不要拿我们小老百姓开玩笑。”

缪盛夏本是好心想令气氛轻松些,纡尊降贵来插科打诨,没想到叶嫦娥心中本来就忐忑,经不起他的刺激,再不敢说话。和那个傻婆娘“结婚”还没几天,他也变得愚不可及:“算了,当我没说。”

雷再晖坐直身体,牵着钟有初冰凉的小手,开口了:“伯父,叶姨,不知有初有没有在你们面前提起过我?”

钟汝意不置可否。叶嫦娥一愣,外甥女现在长大了,在这方面十分含蓄:“她提起过你,虽然没有多说什么,但她从来没有在我们面前提起过其他人。”

她隐隐有些女性的直觉,知道雷再晖要说什么了,她固然不会有任何意见,但钟汝意呢?他会不会疯?

“那我接下来说的话就不会那么唐突了。”雷再晖道,“伯父,叶姨,你们是有初至亲的亲人,我有一件事情必须要征得你们的同意。”

钟汝意紧紧攥着拳头不表意见,但叶嫦娥用力地点了点头,声音有些颤:“请讲。”

雷再晖又客客气气地转向缪盛夏:“正好云泽稀土的缪先生在这里,请做个见证。”

缪盛夏立刻明白他要说什么了。钟有初你这个傻丫头,这个男人想要得到一辈子牵着你的许可,你却在为父亲的疯言疯语受伤难过,浑然不觉。

他原本以为自己会大怒,会飙,可是这些狂躁的情绪在气定神闲的雷再晖面前,全部黯然失色,雷再晖马上要做的事情,他缪盛夏在两年内绝对不可能做到。

他难道不希望那个吃了一鼻子一嘴雪的洋娃娃得到幸福?刚才父女间的龃龉大家有目共睹,她在这个死气沉沉的家里有何快乐可言?大不了,过两年再把她抢回来。

纵然心内百般煎熬,缪盛夏仍点了点头,拿出云泽稀土主持者的气度来:“好,我为你做这个见证。”

“伯父,叶姨,我希望能有这样的运气,可以照顾钟有初一生一世。”

这句话太具冲击力了,钟有初脑中轰的一声,难以置信地望着雷再晖的侧脸。他也侧过脸来,对她微微一笑,那笑容说不出的柔情蜜意,可明明又带着“很抱歉没事先通知你,但我已经说出口,你不可反对”的无赖。

虽然在场的人除了钟有初都已经预料到他会说什么,但真说出口了,大家难免还是有些震撼。这一刻他并不是那个令白领们闻风丧胆的骨灰级企业营运顾问,只不过是一个在心爱的姑娘家中求今生姻缘的普通男人。

“听说令尊刚刚过世。”钟汝意抢在激动的叶嫦娥前面开口了,阴恻恻的语气,“这,不太合适吧。”

“家父生前就已经有这样的打算。”雷再晖预料到他会反对,“我不清楚云泽的风俗,如果有冒犯之处,具体细节我们可以再商议,但是我想和她结婚的心意不会变。”

他又看看整个呆住的恋人:“有初已经收下了我的戒指。”

缪盛夏一挑眉,原来她扔的戒指是雷再晖送的。

钟汝意立刻厉声叫女儿把戒指拿出来:“你凭什么收人家的戒指?还给他!”

“钟汝意!你这是什么态度?”叶嫦娥终于忍不下去了,破口大骂,“你疯了不算,非要有初跟着你一起疯吗?”

“还给他!”

钟有初整个人抖得厉害极了,那种冷是从心底升起来的,直侵入四肢百骸:“我扔了。”

雷再晖没有想到,钟有初可以轻飘飘地一句扔了就完事,但现在不是追问的时候:“扔了就算了,有项链是一样——”

钟汝意粗暴打断:“什么戒指?什么项链?再好的东西你也不能留!还给他!”

钟有初别过脸,声音飘忽冰冷:“也扔了。”

这下鸳鸯眼呆住了,心底一阵抽疼。珠宝店里戒指多得是,当初买的时候时间紧迫,并没有仔细挑选,扔了重新买过是一样的,但项链——那坠子独一无二,有特殊含义。

即使如此,他甚至舍不得说她轻率,虽然她的举动确实伤到了他,他仍先找自身原因:“有初,是不是我光顾着工作,冷落了你,所以你生气了?”

“前天,就是有初受到很大委屈的那天,她把戒指扔水库里去了,包括你说的那条项链。”久未出声的缪盛夏突然快速说出实情,“她说即使她不要了,也不想看到它们被送到另一个女人手上。”

不知为何,他突然想起秋日同学婚宴上的荒诞一幕:“钟有初从来都是这样,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她真心喜欢的东西,即使不要了,宁可砸碎也不便宜第二个。”

原来如此!“太可惜了。”雷再晖笑笑道,“不是戒指和项链可惜——早知道你喜欢画画,有一幅琉璃画应该留下来给你,可惜也被我摔碎了。”

钟有初听得难受,突然挣脱了雷再晖,冲回房间,拿下来一个小小锦囊,打开:“你的琉璃在这里,我没有扔。”

看他脸色遽变,钟有初强忍着心疼,锦袋一倾,琉璃骨碌碌滚进雷再晖的手心:“拿去。”

雷再晖紧紧握住那颗琉璃地球,他本来是个喜怒不形于色的人,现在却因为这跌宕起伏的再三变化而心如油煎。雷志恒当初把琉璃地球戴在钟有初脖颈上的用意十分明白——现在的雷再晖再强大再无敌,在父亲眼中仍是躺在废墟中的婴儿,拿着第一名仍然很乖的男孩子,被迫背井离乡的少年,他的世界需要他爱的人来守护。

雷再晖原以为这种默契不须再提——两个人在一起,免不了有争吵矛盾,那都可以沟通。

岂料她现在竟然要亲手加注最深的伤害,将琉璃还给他,顾不得客厅里还有其他人,他哑声对钟有初道:“好,我问你,戒指扔了,珍珠也扔了——你想看着我,把这颗琉璃送到另一个女人手上?”

不,她并不愿意,甚至只要一想到这颗琉璃会闪烁在另一个女人的颈间,那女人也会抱他,亲他,她便觉得有激烈情绪在胸口翻滚。

见他们几欲翻脸,钟汝意连连冷笑:“雷先生,你根本不了解有初。”

“我——”

钟汝意打断了雷再晖的话头儿,得意道:“别被她的外表蒙蔽,她一旦绝情起来,非常可怕……”

“伯父,请让我把话说完。”雷再晖望向钟汝意。钟汝意惊觉他的双色瞳中有自己不能抗拒的力量,顿时住嘴。

雷再晖握着冰冷的琉璃,平静而缓慢地说出一番话来。

“我不认为她绝情,也不认为她可怕。有初只是一个很矛盾的女孩子,她有时候很机灵,有时候又很迟钝;有时候很温柔,有时候又很冷酷;有时候很干脆,有时候又很挣扎;有时候很自信,有时候又拼命退缩。一直以来,我爱她的笑容,心疼她的眼泪;我爱她的坚强,心疼她的委屈;我爱她的一切完美,心疼她的一切不完美。”

“但是直到今天我才知道,为什么她受了伤会比别人更痛更激烈,是因为她曾在很多很多爱里成长。”

“所以我现在不能做出绝对的保证,将来是否能给她与之相媲美的爱,但我会尽我最大的力量,令她受到伤害与委屈越来越少,直至消失。”

听了这番话,叶嫦娥转过身去,擦擦眼角,涩声道:“姐夫,算我求你了,有初的事情,让她自己拿主意吧。”

连缪盛夏也忍不住道:“钟叔,婚姻自由。”

“好啊,大家都帮你说话。”孤立无援的钟汝意只得连连冷笑,恶狠狠地拍拍手,“好个婚姻自由!钟有初,你自己看着办吧!”

“有初,我要说的都说完了。”雷再晖转身对钟有初道,“如果你愿意,就把琉璃收回去;如果你不愿意,就把它摔碎,反正我也不会要。”

足足有半分钟,处于极度挣扎中的钟有初一动不动。院子里有猫叫了一声,她的指尖动了一动,握住了雷再晖的手,慢慢地,一根根地掰开无脸人的手指,拈起那颗琉璃。

琉璃地球被小心地收进锦囊,收紧系绳,紧紧地贴在胸口,钟有初带着哭腔,恶狠狠地宣告:“它和你,这辈子都是我的。”

下一秒,她便被雷再晖大力拥入怀中:“有初!”他抚着她的头,在耳边低声道,声音亦有些颤抖,“我爱你!不要再哭了。”

她虽然没有回答,可紧紧贴在他背上的手臂说明了一切。

叶嫦娥呜咽了一声。“雷先生,你知道她的过去吗?”钟汝意冷冷的声音响起,“你知道她是怎么害死她母亲的吗?她永远说不出口!”

“钟叔!别说了!死者已矣!”

“姐夫!别再伤害有初了!”叶嫦娥哭道,“你知不知道,你这也是在伤害姐姐啊!姐姐付出那么大的代价,就是希望有初得到幸福啊!”

不!他就是要看女儿的反应,不能只有他的伤口永生不能愈合,她也必须和他一起溃烂。

女儿越过恋人的肩头,看了癫狂的父亲一眼。

但这一眼中再没有畏缩与悲恸——这男人令她哭泣之余,竟然还给了她对抗的力量。

“对于有初的过去,我的确所知甚少。”雷再晖稍稍松开钟有初,排山倒海般的眼神朝钟汝意射来,“既然是她的过去,而我才是将和她过一世的人——那只要我表明态度就足够。”

“妻子的过去,只需要对丈夫一个人交代——您不反对吧。”

钟汝意没想到雷再晖会反将他一军,满腔怨气被激得无法可施,只能瞪眼看着那男人执起女儿的手,轻轻地印下一个吻。

“有初,你一世不说,我一世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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