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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羊毛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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悄悄告诉你们,四大爷是近视眼,特别爱戴眼镜批折子,还让造办处用茶晶给他造眼睛,发明了墨镜哦

话音刚落,所有蒙古福晋皆起身行礼请罪。

尤其是璟瑟的婆母,平日里趾高气昂的,连固伦公主都不放在眼里,这会儿都照样低三下四的。

和敬公主见状,纵然羞愤难忍也得忍,否则被这一顶不孝的帽子扣死了,就连皇上也保不住自己。

“慧娘娘恕罪,璟瑟只是一时口不择言。”

“你可不是什么口不择言,是你心里从头到尾就没想过要面对现实。

孝贤皇后不贤不慈,柔奸成性,害死自己的亲生儿子已是不争的事实。

大家不提,不代表这些事情就不存在了,和敬公主若坚持撞了南墙也不回头,就别怪大家不陪你撞墙。”

说着,端起茶盏,给星璇使了个眼色。

星璇带人捧着托盘上前,茉心把早就准备好的开衫毛衣伺候慧皇贵妃穿上。

“行了,都起来吧,本宫远道而来给位公主福晋们准备了礼物,坐下慢慢聊。”

皇后也出言打圆场,加上纯妃见和敬公主吃瘪心里痛快,好话不要钱的往外冒,方才剑拔弩张的气氛瞬间消失不见。

谁还不是个好演员了。

慧皇贵妃轻抚衣袖:“这就是本宫要送给诸位的礼物。”

众人原以为只是衣裳料子,可一上手,那柔软丰盈的触感着实让人大吃一惊。

璟瑟的婆婆惊呼:“哎呦,这是什么料子啊,如此暖和还很舒服。”

一回头,人家竟是已经穿上了。

“你们不知道,但宫里的老人儿都知道,本宫身患寒症,一到冬天就得躲在暖阁里养着。

这毛衣啊,就是四阿哥研究出来孝敬本宫的,穿着轻便又保暖,花色样式多种多样,穿着比那些坠肩膀的毛皮大氅可舒服多了。

至于这料子,其实是羊毛纺线织成的,花费并不多。

就是这羊毛难得,要不是本宫和恪贵人交好,在京城还真买不到羊毛呢。”

恪贵人自从被颖贵人拖累那一回,彻彻底底老实下来,成了咸福宫指哪打哪的一条好狗。

一听提到自己了,赶忙出言帮慧皇贵妃说话。

“是啊,最开始臣妾也不明白四阿哥要这些羊毛做什么,后来收到这羊毛做的围巾才反应过来。

以前在家里没人要,当成羊皮褥子随便铺的羊毛,竟然能纺线织衣,更能织成毛裤,冬天穿着比棉裤还要保暖。

就是可惜臣妾的陪嫁庄子小了点,没法满足四阿哥所需要的羊毛用量,要不然,肯定多做几身羊毛衣,羊毛裤来穿了。”

“瞧你,想要就跟本宫直说,不就是羊毛衣嘛,四阿哥孝顺,本宫那的羊毛衣多得是呢,回头你来挑几身吧。”

“臣妾谢过皇贵妃娘娘。”

在蒙古向来不当好东西的羊毛,能在四阿哥手里变废为宝,若是能学到这样的手艺,或者把羊毛卖给四阿哥给部落创收。

蒙古福晋和公主们想到这里,一下子热情起来,恨不能现在就把这件事情定下来。

尤其是出嫁多年的公主们,在异乡求存多年,迫切的需要跟大清建立更紧密的关系,来稳固自己的地位。

但慧皇贵妃也不可能就这么轻易松口,作为甲方,想把利益最大化再正常不过。

以羊毛为突破口,达到经济制裁蒙古,逐渐消除公主抚蒙的陋习,是舒乐给四阿哥建功立业安排的第二件事。

同时也是留给永瑜的考验,未来的财神爷赚第一桶金,当然要从薅羊毛开始。

当晚的篝火盛宴,蒙古王公们已经知道了四阿哥要大量购买羊毛,以及羊毛可以制成保暖衣裳的事了。

于是慧皇贵妃和四阿哥被众星捧月般,感受到了什么叫好客的蒙古人。

按说皇上应该察觉到蒙古人的态度变化,对四阿哥产生戒心的。

可舒乐提早在蒙古人进贡的马奶酒里,兑了两瓶小鸟伏特加,这会儿喝的皇上差点当众脱衣服跳舞,别的什么也想不起来。

“皇阿玛!”

“嗯?进忠啊,下边跪的是谁?”

进忠虚扶了皇上一把:“回禀皇上,好像是七贝勒比摔跤赢了蒙古人,来找您讨赏呢。”

“好!永瑜,朕的好儿砸~”皇上喝的舌头都直了,一看就醉的不轻。

“皇阿玛,儿臣想请旨赐婚,迎娶察哈尔部达延汗的三郡主为嫡福晋。”

一个拥有继承权的皇子,还是皇后的嫡子,与蒙古郡主结亲,就意味着放弃继位的可能。

皇上瞬间酒醒,神色晦暗不明的扫过在场之人,尤其是永瑞和其母妃,想看看是谁撺掇的自己儿子,做出如此叛逆之举。

夺嫡,一个每朝每代都逃不脱的问题,更是兄弟阋墙,同室操戈的罪魁祸首。

可对于皇帝来说,皇子一旦开始夺嫡,就意味着年华老去和帝位不稳。

这是享受过权势滋味后,皇帝绝对不能接受的事。

自圣祖爷之后,鲜有给皇子赐婚蒙古出身的嫡福晋,即便是宗室,也只有少数盛京那边的郡王,贝勒愿意娶蒙古贵女。

毕竟看在蒙古人丰厚的嫁妆上,还是值得一娶的。

先帝甚至只纳了一个蒙古贵女为嫔,不宠幸,也不为难,就摆在宫里当吉祥物。

到了本朝,后宫唯二的两个蒙古嫔妃,一个投靠了慧皇贵妃,一个万人嫌,入宫多年,仍在宫里艰难求存。

蒙古人便歇了要将女儿嫁入皇室的心思,只是在公主抚蒙之事上咬死了不松口。

所以永瑾提出要娶蒙古福晋,才显得如此惊世骇俗。

“哦?永瑜是在哪认识察哈尔部的郡主啊?”

“回皇阿玛,上次来木兰围场,儿臣就跟三郡主摔跤赢了她,方才我俩又比了一回,这回是她赢了儿臣,于是儿臣心生佩服,就想娶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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