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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陪你去买新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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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他嘛猪脑袋啊!”

苟迪为这样的手下几乎要抓狂了,话都说到这个份儿上了还拎不清。

“那要多大的概率才能碰巧啊?你敢说,你们三个都是碰巧打中解穴的穴位了?要是这样的话,你们他嘛的都去买彩票得了。这都让人家耍了还不自知,我他嘛的说你们什么好呢?”

“呃,迪哥消消气。我们不是着急嘛,一时之间也没有想的那么多。”

其实是根本就想不到那么多。

“唉,以后做什么事多动动脑子,不要让人捉糊了。你们好好养伤吧,这个仇先记着,以后一定找机会给你们报了。”

“谢谢迪哥!”

“都是自家兄弟,就别说客气话了。记住,以后多长些脑子,不要让人轻易就糊弄了。”

苟迪再次叮嘱道。

这个刘玉居然会点穴这种传说中的东西!如果不是亲身体会了被点穴的三人信誓旦旦地告诉自己,那自己无论如何都是不信的。

既然这个点穴是真的,说明这家伙有两下子,接下来再对付这个家伙可就比较麻烦了,在没有一击必胜的绝对把握之前,这口气还是暂时先吞下吧,谁知道这家伙会不会还有什么让人想象不到的能力呢?唉!

…………

刘家庄,刘玉家。

“玉儿,明天休息,妈妈陪你去买些新衣服吧。”

张爱芳看着放学回家已经换上漂漂亮亮女儿装的刘玉,心中充满了甜蜜。

“妈妈,我的衣服已经不少了,你看我们新发的校服也挺不错,再买衣服就有些浪费了,还是不要买了吧。”

“当然要买了,你说,你不仅是爸妈的儿子,还是爸妈的闺女,要知道,女孩的衣柜里永远缺一件衣服。”

张爱芳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晕,我又不是真女孩,这句话不适合我。而且,我柜子里的女孩衣裙都快穿不过来了,不敢再缺了。再说,你们这么娇惯我,弄不好我会被惯坏的。还有就是,我哥都挣上钱快一年了,也不见你多关心人家的吃穿,小心我哥也会吃味的,妈你还是多关心关心我哥吧。给我买衣服什么的,咱能少买就少买一点儿。”

“玉儿,真是妈妈的好孩子。不过你知道吗?把你打扮得越漂亮,妈妈心里就越高兴,这种满足感,有时候是没有办法用语言来表达的。”

刘玉眼中有些湿润,他非常理解妈妈这种近乎神经质的对女孩喜爱的情结。只是很遗憾,有了哥哥刘金三年之后,妈妈再次十月怀胎,生下了他还是一个男孩。

出于政策和生活各方面的压力,妈妈没有再生,也没有或者去抱养一个女孩,而是把对女孩的喜爱,全部倾注在他的身上。

“我知道,玉儿从刚刚懂事起,就知道妈妈喜欢女孩。或许,小时候还有一点儿讨好妈妈的意味,所以,我只要回到家,就一定会自觉换上女儿装,为的就是让妈妈高兴。可是久而久之,我已经习惯了在妈妈面前如果不是女孩形象就好像缺了些什么似的,很不自在……妈妈你别笑我,也许上天觉得咱们这个家有两个男孩应该更好些,可你喜爱女孩的诚心也确实感动了上天,怎么办呢?那就让我这男孩长得更偏像女孩一些吧,但却又不允许我在心理上也变成女孩。既然如此,那玉儿就尽量做个既是爸妈的好儿子,也是爸妈的好闺女吧。”

张爱芳被刘玉的话逗得直乐,说不定上天还真是这么想的。

什么叫孝顺?让妈妈快乐才是孝顺。

明确了这一点,以后在做闺女的时候就得认真仔细些了,像过去一样每天素面朝天,穿条裙子就是闺女的那种认识浅薄的做法就万万要不得了。

一夜无话。

第二天,刚刚吃过了早饭,刘玉便回到屋里妆扮自己。

过往即便是在夏天最炎热的时候,刘玉也不会穿着短裤、凉鞋面对外人,因为他知道自己双腿笔挺修长,这双脚足弓高高,脚趾顺直纤长,排列整齐有序,足以让女性看到满怀嫉妒,让男性见了心生杂念。

好在这些令人非常惊艳的肢体长在自己的身上,天天见他们已经十好几年,早已产生了强大的免疫力,不然非要自己把自己迷得鼻血过多而英年早逝了。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刘玉只好委屈自己,只要是不在家里的时候都是把自己用长衣服“包裹”起来。

这也算是昨天张可逼着自己在全班女生面前按所谓的正规方式穿女裙,而自己坚辞的原因之一。

到目前为止,刘玉还没有做好把大腿以下的身体部位坦然地被外人看到的心理准备。

与以往以刘玉男孩的真实身份上街购物,或者妈妈独自给刘玉买女孩装基本上是凭着对孩子的了解,估摸着尺寸型号来购买不同,今天,刘玉既然决定要以一个女孩的身份形象跟妈妈一起上街,那么要买什么衣服到时候就可以直接试穿了。

以前在家里扮女孩给妈妈看,只需要穿上女孩装,在声音、形象、气质、动作、姿态上“像”女孩就足矣,某些内涵的东西可以不去刻意讲究,说不好听点,那就是“画皮”而已。

而现如今真的要以一个正常女孩的身份示人,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

要充分地像女孩,不对,更准确地说,应该说就“是”女孩,要让不知道内情的人,甚至知道内情的人,包括妈妈在内都觉得你就是真女孩,就要做得有档次有品位了。

要么不做,要么就努力做最好的。

内衣当然是绝不能免的,毕竟自己不是走红毯的女明星,可以极尽中空之能事,那样的事情自己是无论如何都做不出来的。

更不能和某些屌丝一样,只是把女性服装套在身上,让所有见到的人都想不承认他是个男人都不行。

曾见网传有五大三粗,满脸胡须的莽汉着三点式、渔网袜、恨天高招摇过市,那就只能说是脑洞大开,或精神信仰方面异乎寻常,否则无法解释那种行为。

这个决定的做出,同时也让刘玉心中有一种当新娘的感觉。

没错,的确是当新娘的感觉。

套用一句话说,那就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那种羞涩和兴奋交织在一起,犹如钱塘潮水一般无法抑制地在心中激荡。

【pS:昨天本文总算签约了,记住这个日子:。“作者有话说”不会用,晕-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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