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学习的乐趣在于探索属于自己的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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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放弃追查通缉犯后,我就暂时在城主府住下了。
跟我一起待在这里的,除了我之外,还有一男一女两个小孩,对,就是之前在无人区救下的那两个小家伙。
男孩叫扎克,女孩叫瑞吉,是一对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妹。为了躲避战乱,他们跟随着家人,从拉尔斯王国逃往林德城的。在来这里的路上,他们遇到了一些吃人的怪物,为了保护孩子,他们的父母失去了生命。
扎克由于年纪稍微大一点,便承担起来保护妹妹的责任,带着她来到了无人区,依靠天生的机敏来偷盗度日。
然后他们就被森林女巫给盯上了。
很可怜,但这个世界上可怜的人海了去了,基本上只要是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悲剧,所以我并没有太在意,只准备给他们点钱,然后打发他们去孤儿院。
但也不知扎克这家伙是怎么想的,非要留下来,想要跟我学习战斗的技巧,对此就算是给我当牛做马也没有问题。
不得不说,这小子很有眼光,一眼就看出我是这里最强的那个,但我没有带累赘的习惯,所以果断拒绝了他。
倒是莱奥斯善心大发,决定教导给他一些防身的本事,于是这对兄妹就在城主府暂时住下了,在充当佣人之余,还能与我一块儿跟着伊芙学习,
对,我也在学习,或者说这才是我留在城主府的原因。
“一乘以二等于二,二乘以二等于四,三乘以二等于六......原来如此,这就是数学,我就说那些商人为什么算钱算的那么快,原来还有乘法这种高端的学问!”
我很感动,原来,这就是知识的力量。
以后我再也不用怕那些奸商了!
“伊芙老师,问一下,有没有什么能够加快学习的办法,你看这里有这么多本书,可我看了一上午,才学会了一页纸的内容,这我得学到什么时候啊?”
伊芙朝我翻了个白眼,似乎是不想理我,直到我晃了晃钱袋子,她才无奈的转过了脑袋。
“哪有什么快速学习的办法,这种事情只能积少成多,当初我可是学了三十年呢。”
“什么!您都30岁了?保养的不错啊!看起来跟小姑娘一样。”
“你!!精灵的寿命与人类不同,我们48岁才算成年,相当于你们人类的16岁。”
“嘶!这么说你已经48了!这么说,你已经是半老徐娘了?”
“我!!”
“对不起,之前是我不对,你别看我这样,其实我对老人家是很尊重的,就连抢他们的时候,我都不会动棍子的。”
“呼,不生气,我不生气。”
“以后我对你也会放尊重的,伊芙奶奶。”
“混蛋!我忍你很久了!”
跟伊芙打闹了一会儿之后,我重新看起了书,而且看的很认真。
原本我是对识字这件事不怎么感兴趣的,毕竟就算不识字,我也一样过的很好。可在经历了上次的诅咒与这次的通缉令事件后,我终于意识到知识与见识的重要性。
见识或许可以用经历来弥补,可知识这里,如果因为不认识字,连书都看不了的话,那么我学习的途径就太少了。
光是识字的话,我花点钱就能找到人教我,可要想找一个如伊芙一样博学的人,那可就太困难了。
虽然嘴上不说,但我其实还是很珍惜这次学习机会的,刚刚的小插曲只是为了缓解一下学习产生的疲劳。但由于底子实在太差,我到现在连最基础的通用语文字都没能学完,就连扎克那小子学的都比我要快。
我自然是不服输的,只能加倍努力,但这玩意貌似也看天赋,反正我在努力追赶了几天之后,成功的被扎克甩开了一大截的差距。
“好累啊,感觉比打一天架还累。”
我扭动着酸麻的脖子,看向了天空,这才发现天居然又快黑了,一天的时间就这么不知不觉的过去了。
“伊芙老师,我觉得,我这辈子都成为不了学者了,还是当强盗容易。”
“这两件事是没有冲突的。”
“什么?”
“我说,当强盗和当学者,这两件事是没有冲突的。”
“我还以为你挺瞧不起强盗的。”
“我现在依然瞧不起强盗,但我并没有瞧不起你。”
不知道怎么回事,今天伊芙对我的态度好了很多,甚至可以说有些语重心长。
“当强盗也好,当士兵也好,做商人也好,做厨子也好,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法,可能是主动选的,可能是被迫当的,但不管如何,这些职业,都是为了自己能够活下去,而选择的一种谋生手段。”
“可学者不同,虽然确实有很多人去学习是为了一些特地的目的,但也有人学习是因为兴趣,实际上,每个人都有学习的兴趣,只不过是想要学习的事物不同。”
“小孩子为了玩闹去学习游戏的规则,农夫为了种出粮食学习播种的方法,木匠为了打造物品学习工具的用法,贵族为了巩固地位学习统御他人的手段,你可以说他们学习这些都是为了某种目的,也可以说这些目的本身,就是他们最感兴趣的东西。”
“我认为,所谓学者,并不在于看了多少书,知道多少事,因为每个人在人生的某一阶段,都当过学者,只不过大多数人在达到或者放弃了原本的目的就,就不再有动力坚持下去了。”
“可如果你有着想要了解新事物的心愿,并且愿意为此付出努力,那么,不管你是什么样的职业,是何种身份,在探索未知的过程中,你依然有资格被称为学者。”
我有些诧异,按照伊芙的说法,哪怕是大字不识的农夫,也是有过一段属于学者的人生。
“我听说只有那些珍贵的知识才能算知识,那种农民种地种出来的经验也能算知识吗?”
我指了指旁边的书架,这上面的书本,随便哪一本都不是平民能够读得起的。
“如果一个特别会种地的农夫,把他种地的经验记录下来,又能价值多少钱?”
“如果是能够让田地里粮食产量翻倍的方法,那么这种书起码价值千金。”
“真的假的?农夫也能写出高贵的书?”
伊芙点了点头,她的肯定让我感觉脑海里开始了翻江倒海,仿佛有什么不一样的东西悄然浮现了出来。
“别愣着了,有什么问题赶紧问,我接下来准备去做实验了。”
伊芙提着一只兔子,问我要了一颗药丸,随后就朝院子里走去。
看起来今天的晚饭又是兔子肉了。
我有些无奈,琢磨要不要换一种吃法,却听到了扎克偷偷靠近我的声音。
呵呵,居然还想偷袭我,不知道我才是玩潜行的祖宗吗?
我假装没有发现他,但是在他即将靠近的瞬间,猛然挥出一棒,然后停在他的脑门跟前。
“啊啊啊啊!”
女孩的叫声?
我低头看去,发现刚刚靠近我的人居然是瑞吉。
我居然把别人的脚步声给听混了?看起来我是真的累了。
“小子,有什么事吗?”
“侠盗大哥,我是女孩。”
“我就喜欢喊别人小子,你有意见?”
“没有没有,侠盗大哥,有人来找你,我是来通知你的。”
有人找我?
我顿时警觉了起来,在林德城我虽然挺出名的,但是真正认识我,还知道我住哪的,可只有净风之铃的人。
“是什么人?”
“一个女人,皮肤很白,看起来挺漂亮的,但是我不喜欢她,感觉她身上有着让人害怕的气息。”
听着来者不善啊。
我揉了揉瑞吉的脑袋,在问清对方提议的见面地址后,掏出了三星棍离开了城主府。
我自然是不会傻乎乎的直接过去的,在抵达之前,我先是查清了附近的地形,找到了适合埋伏的地点,随后寻找到了反埋伏的合适位置,躲好后又规划好了逃跑路线,以防出现打不过的情况。
我又拿出了一些夜战用的药丸含在嘴中,如果情况不利,我可以随时咽下。
在准备妥当之后,我找了一处阴暗的角落,开始等待目标的出现,同时保持着高度警惕,以防有人突然出现在我身边。
我与其他人不同,从不会将自己视为猎手,我不否认自己的强大,但从不认为自己绝无敌手。
猎人与猎物的互换,往往就在于一瞬间。
“来吧,挑战者,让我见识一下,你究竟是什么人。”
然后我就看到了扛着一个麻袋的女邻居出现在了视野里。
对,是她,确实符合瑞吉的描述。
不过这很可能是烟雾弹,是真正躲在暗处的敌人故意用来降低我警惕的!
我再次隐入黑暗,随后到处搜寻了一番,在花费了半小时之后,我才终于确定,根本就没有躲在暗处的敌人。
“咚!”
“哦!!啊!老大,是你,你为什么敲我的脑袋?”
刚刚那一下我没有用棍子,所以女邻居并没有被我打晕,但看起来应该是很疼的样子。她委屈巴巴的看着我,表情很是幽怨。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而且你来找我做什么?”
女邻居更委屈了,表示这都是我之前的安排。
“老大,你之前说好的,只要我帮你找到那个被通缉的女人,你就让我重新过上以前的日子。”
哦,对哦,我之前好像是给过这个承诺。
完了,她来找我兑换画下的饼了。
“呃,对啊,但你可能还不知道,你上次找错人了,这绝对不是我在诓骗你,你要......”
“没事没事,我知道上次可能是弄错了,因为我这回逮到真的了!”
“啊对对对,啊?不对不对,你等等!”
我连忙看向女邻居带来的麻袋,随后将其打开,果然看到了一个被五花大绑的女孩。
虽然消瘦了一些,而且衣服上还有一些血迹和破损,但确实是通缉令上的那个缇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