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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白月光和替身,医院撞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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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信男,下头!

莫晴岚是这么想的,可话到了嘴边,没说出口。

两年来的职业病,已深入骨髓。

说话经大脑,必三思,她犯不着得罪盛云洲。毕竟,她不是温愈。

往后退了一步,她垂着眸,恭敬内敛,“抱歉盛总,我答应了霍助理,以后遇见你绕道走,你过去给予我很多,我始终心怀感恩。”

“我没有跟踪你,只是我生了病身体不舒服,刚刚没看清楚。千万不要因为无足轻重的我,惹你不快活。我这就走,立刻、马上!”

大概是她的谦卑态度,让盛云洲很受用。他喊了声,“等等!”

莫晴岚的脚步,本能顿住,仿佛钉了钉子,回眸。

盛云洲这才注意到,她脸色不太好,平日里粉面桃花的娇俏人儿,此刻竟有些憔悴。

目光下移,嗯?她胳膊上还包着纱布。

胳膊?

胳膊!

想到是他单方面、毅然决然终止交易,她定然一时不习惯,伤心过度,急火攻心才会想不开。

归根结底,与他还是脱不了干系。

“你不要做傻事,身体是自己的。看开点,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

莫晴岚顺着他的视线,落在了自己的……胳膊上。

这是什么乌龙?

他该不会自恋地以为,她为了他自S或者自残吧?

真想不开,也该是手腕,而不是手臂吧。

真服了他脑补的天赋。

“盛总你误会了,我没有。”

她不解释还好,越解释,盛云洲越觉得自己猜对了。

“有病就好好治,我有这家医院的精神科资源……”

你才有病呢,你全家都有病,还是精神病。

脸咋这么大!

莫晴岚心里骂了一通,嘴上说出来的话,却善解人意且温婉得体。

“谢谢盛总,真的不必了。生活要继续,人也总要往前看,我能拎得清。不然,也对不住盛总两年多的栽培。”

是啊,那是他亲手调教了两年的人儿,不知道将来会便宜了哪个家伙?

盛云洲一时,心思百转交集。

莫晴岚可不管盛云洲怎么想的,悄么声地要溜之大吉。

忽听一声“云洲”,那位白月光出来了。

在对上莫晴岚的视线时,夏恋竟有了诡异的照镜子感觉。

似曾相识。

女人的第六感告诉她,眼前的女人不简单。而且刚刚,云洲分明在和别人说话。

一抹狐疑爬上眉梢。

莫晴岚可不想再与颠公颠婆有任何交集,摁着胳膊纱布的地方,秒变病秧子,病歪歪朝着卫生间走去。

“云洲,刚刚过去的人……你认识?”夏恋指着莫晴岚试探问。

盛云洲温柔地看着夏恋,手臂揽过她的纤瘦臂膀,“不认识,不相干。”

莫晴岚撇撇嘴,心里碎碎念,“自负又自恋,还自作多情,哼,谁稀罕认识你?”

同手同脚走出两步,就看到了温愈从诊室里出来。一张俊脸写满了惊讶。

“你怎么醒了?”

按照之前的麻药量,她应该睡到天亮。

莫晴岚摆摆手,“人有三急,让一让。”

温愈咳嗽一声,心想副作用还是产生了,这连北都找不着了。他修长手指一指,“卫生间在那边。”

莫晴岚尴尬地要钻地缝,立刻调转方向,都是盛云洲害得。

他们的对话,落在了盛云洲耳朵里。

盛总眯了眯眼睛,他打电话时,温愈是有些不耐烦的。他猜测有人走了后门,惹得温愈不快。

难道温愈的后门是给莫晴岚开的?

他们的对话简简单单,可盛云洲知道,温愈上班以外的时间,都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性子。

怎么偏偏今天,又值班又坐诊的?

一个小插曲很快翻篇,莫晴岚躺回病床时,却无论如何都睡不着了。

扎针的地方越发疼痛,她对着天花板数羊。明天还要面对造孽教授,她可不想今天把自己搞废了。

敲门声适时响起,她想装睡,奈何人已经进来了。

温愈。

半夜三更,孤男寡女,莫晴岚“嗖”地坐起来,打开灯,警惕。

温愈没有惊讶于她的反常举动,自然而然拉过了一把椅子,在她身边坐下。

“手臂还疼吗?”

莫晴岚看他神色清明,缓了两秒钟,点点头。“比以往还疼。”

温愈蹙起了眉,这在他从业生涯里,是很罕见的状况。“我怀疑,麻药对你不起作用。”

啊?

以前莫晴岚信不过医生,试验都不注射麻药,全凭意志硬抗。

经历了这么久,她可以确认温医生并不贪图她的美貌,她的芥防便一点点卸去,他却这时候告诉她这个噩耗。

那以后的试验,岂不都要忍受这无休止的疼痛?

苦笑了一声,“说得我都想终止协议了。一时的痛不可怕,可怕的是一直生活在这种被痛折磨的恐惧中。”

温愈捏了捏她手背,好像这个动作做了很多次。“是谁和我说,人唯一的恐惧是恐惧本身?”

莫晴岚立刻举起手,分辨,“不是我说的,我只是引用。”

温愈盯着她的脸,细细地看,直看到莫晴岚心里发毛。

她索性问道:“我好看吗?”

温愈思索一下,认真回答,“好看,比外面那位好看。”

莫晴岚:“……”

他猜到了吗?这两年关于盛云洲白月光的事,云城圈子没少传。他养了替身的说法也有,只不过被他保护得好,众人不得见替身。

尴尬的咳嗽两声,莫晴岚指着自己鼻子,打趣道:“你是医生,你看看我和外面那位,是不是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啊?我刚刚都在怀疑她是我流落在外的姐姐呢?”

温愈往身后椅子靠了下,翘起二郎腿,八卦兴致不减,“看是看不出来的,我是医生又不是孙悟空,但做个dNA比对就有结果。你要做吗?”

这个玩笑一点也不好笑。

“我怕疼,而且又没有钱!”

这个理由,简直天衣无缝。

“虽说好奇害死猫,但谁让我钱多呢?为了满足好奇心,我可以付你钱,给你们做比对。”

温愈的话简直能把人气死。

红果果的炫富!炫富遭雷劈!

莫晴岚在心里画圈圈,诅咒他变成穷光蛋。

“温医生,温圣手,我刚做完试验,你是不是该给我提供个好环境,让我美美睡一觉,尽快恢复啊?”

而不是在这里打扰她静休。

温愈挑眉,诡辩得理直气壮,“我观察你现在正处于神经元亢奋状态,沟通欲旺盛。所以对你实施话术疗法!每一句话看似不相关,但都是心理暗示,助你睡眠。”

莫晴岚:“……”

神特么的睁着眼说瞎话!

温医生你这么不讲医德,你的病人知道吗?

莫晴岚的内心戏,温愈不知道,但他自己已经戏精附体。

事实上,这家医院就是温家开的,而他过来时,特意查了盛云洲和莫晴岚在走廊说话的监控。

原来他们真的有关系,再结合白月光夏小姐的脸,答案呼之欲出。

所以他迫不及待地过来,和莫晴岚分享白月光的点点滴滴。他想看她的反应,看她痛苦又无奈的纠结,看她的……沉沦。

她的痛苦,使他快乐。

“你知道吗?我先前给盛总这位白月光出诊了。就烫了一丁丁丁点,我都怀疑我治晚了一点,她就要自己好了。”

莫晴岚“噗嗤”笑了出来。她想到网上报道的小鲜肉,受一点点伤大惊小怪,结果到了医院自己好了。

哎呦,怎么那么娇气?

难道是会哭的孩子有奶吃?

温愈预想的情形没有出现,她怎么还能笑出来?不行,他要再加一剂猛药。

“而且,你知道她是怎么烫伤的吗?煮粥,还是白粥!我真没想过,盛总居然喜欢笨蛋美人!”

莫晴岚又想起她和盛云洲相处的事。

盛云洲平时都是吃五星级酒店的,可习惯了山珍海味,有时也会怀念家常的味道。

莫晴岚给他变着法子做了两回,他居然上瘾了,尤其喜欢她做的艇仔粥。

可他不知道,为了这地道的手艺,她练了多少次,花了多少时间,甚至食材都是大清早去生鲜超市买的第一波。

现在,艇仔粥减配成了白粥。

莫晴岚并不难过,只是觉得终于解脱了。煞笔不懂她的专业,她问心无愧就好。

温愈看她终于有了正常人的反应,神色起起伏伏,阴晴不定,总算不枉他大费周章一番,唾沫星子满天飞。

“我总以为碳基生物选择另一半是理智的,是综合方方面面考虑的结果,但真的有人喜欢傻白甜啊!换做是我,我情愿选择你这个美强惨!就颜值而论,她勉勉强强算你的平替,还差不多。”

莫晴岚终于察觉出异样了。

温愈是故意的,从他出现的那一刻起,他一直在旁敲侧击她,套她的话。

难道看盛云洲的笑话、打击盛云洲,能让他获得优越感?

这该死的胜负欲。

他想演戏,好,她奉陪到底!

“温医生,论人体构造、基因病理,你比我懂;但论感情,你不如我。爱情或者说择偶,从来不是靠理智的,能够理智对待,权衡利弊的,那就不是真爱了。顺便说一句,不要迷恋姐,姐是你得不到的传说。”

说着,她蒙上了大被,转过身去,睡觉觉。

温愈竖起中指,咬牙切齿,心里狂跑一万头草泥马。

我迷恋你?我会喜欢你这个靠出卖基因和身体的女人?做你的白日大梦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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