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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二章:白黑狗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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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院门打开了。

和陈仲他们想的不太一样。

一般这种极其招惹厌的人,要么邋里邋遢,要么虎背熊腰,然而这个朱思文还真就是斯斯文文的。

他的手中还拿着一卷《辨思》。

这白白净净的模样怎么都不想刚刚出口就骂脏话的人。

蒙氏蓝一时没忍住,还往院中瞄了瞄,看看是不是还有人。

“看什么啊?有病啊?有事么?有事说事,没事滚蛋!”

朱思文当即骂了一句。

他这一开口,陈仲和蒙氏蓝就断定是他无疑了。

对待这种人,以寻常的求贤方式肯定不行。

这种人得降服,而非敬服。

于是陈仲冷笑着说:“有事倒是有事,只不过你不配听了,三岁被当做神童,七岁可识字两万,十五岁便中举人,却连个官都没有,丢人现眼,蒙氏蓝,我们走。”

陈仲并不是要真的走,反之他对这个朱思文还是很感兴趣的。

只不过陈仲的心理战术并不比他战场作战差。

针对什么样的人,就得用什么样的办法。

倘若非要进去,朱思文就会觉得他没什么品味了,不值得尊重。

反而陈仲这一声嘲讽,朱思文会起争强好胜的心理。

蒙氏蓝自然明白陈仲的心思,答应了声,就准备跟着陈仲离开。

他们根本就没有回头的意思。

朱思文一见两人真是要走,并不是诈他,瞬间就来了脾气,喊道:“站住!谁让你们走了?”

陈仲笑着收住脚,揶揄道:“我们想走就走,你谁啊?你是贤能么?你不是,不过是读过几片文章:,考过个举人,识得几万个字就认为自己是神童了,只要时间足够,谁还做不到?”

朱思文大怒:“放屁!你敢不敢跟我辩论?”

他这会已经是面红耳赤了。

长这么大,他虽然狂妄,却从来没有人敢说他不是神童,把他跟普通人做比较,还说普通人也能达到这种程度,他朱思文受不了了,简直要抓狂了。

而此刻,刚刚在周围议论纷纷看热闹的人群却都愣怔住了。

之所以这里的人厌恶朱思文,甚至听到他的名字都反感,都是因为这个朱思文平日里高高在上不说,关键是只有他戏谑别人,却从来没有人敢戏谑他,也没有人能把他气成这样。

所以就在陈仲过来的时候,街道上的人都当他是愣头青。

这才有了众人站在不同的巷子口却都在议论这事情的场面。

但是陈仲的这一番做法却让围观者目瞪口呆了。

刚刚嘲笑他的人这会也都好像喉咙里卡了根鱼骨头一般,愣是吭哧了半天说不出一个字来。

当然陈仲没有理会街道周围的那些人的眼神,他的目的是来看看这个朱思文能不能被自己所用的。

见朱思文怒火中烧,陈仲继续揶揄道:“我不过三两句话,你的傲慢就促使你面红耳赤,你手中拿着《思辨》,却无法冷静,如此,你还说自己是个天才?呵呵。”

陈仲激怒他的目的已经做到了,而这番话的寓意就深了。

他把话说到这里,倘若这个朱思文仍旧是怒火中烧,破口大骂,此人便不可用,倘若他悚然一惊,然后请他们入院,那就说明此人不是一根筋,自以为是,然后就可以进行下一步试探。

果然在陈仲说完之后,朱思文就猛然一个愣怔。

紧接着他的神情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喘了口粗气之后,他让开了道:“两位里边请,不过你们要让我信服,也不单是依靠来找我吵架,若能辨过我,我便服你。”

陈仲心中一动。

这墨家大夫师举荐的人果真不太一般。

索性他哈哈一笑,起身就往里面走了进去。

蒙氏蓝则站在门口守着两人。

这下子原本嘲讽陈仲的人们全都面红耳赤了。

刚刚那些预言陈仲进不了朱思文的大院就得被轰出来的人一个个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毕竟刚刚这些人在自己的邻居面前狠狠地装了波逼,结果又被狠狠地打了脸,那种尴尬当然是让人非常难受的了。

进入院中,陈仲仔细打量了一下陈设。

院子不小也没有佣人仆从,但是一切整理的却井井有条,干净明朗,十分的漂亮。

陈仲心中不由对这个朱思文起了些许的好感。

朱思文看着陈仲盯着院中看,不由得又有些高傲。

陈仲则回过头问朱思文说:“倒也是个人才。”

“用你说?”朱思文冷哼一声:“出题。”

不成想,他刚说完陈仲却摇摇头:“你出题,我来辩。”

朱思文一拍手,紧接着就笑道:“好,那我就以战国时期的名家大师公孙龙子和惠施等人的名家二十一篇辩词中的第十九论《白狗黑》为辩论之题,你若赢我,我便服你,你若输我,你便要跪在我们前三日,逢人便说你不如我。”

好家伙!

陈仲一听到他的这个要求也是大感惊讶。

这人做事确实是有些过分。

但陈仲倒是笑了。

这也算个人才,算是特立独行了。

于是他便说:“好,你的论点。”

“我以白狗就是白狗,黑狗就是黑狗为论点,而你以公孙龙子的等人的观点,白狗是黑狗为论点驳斥我。”

名家二十一篇其实很扯淡,但是仔细想想又觉得扯淡中似乎又蕴含着一定的道理。

这蛊惑人心的能力很强的。

当年的荀子巨子总结出了这种辩词诡异的点在于以名乱实,以实乱名,以名乱名,混淆视听,并且还专门写了一篇《正名》来驳斥这些扯淡的言论。

而眼前的朱思文竟然要让陈仲站在反面来推白狗是黑狗,并非黑狗而是白狗这种说辞。

一般人听到这个肯定会啼笑皆非。

黑狗顾名思义就是全身毛发发黑的狗,白狗就是全身毛发雪白的狗。

当年公孙龙子等人给出混淆视听的理由是,白狗之所以是黑狗,是因为白狗的眼睛是黑色的,舌头也有黑色的,脚掌的肉垫是黑色的,所以白狗就是黑狗。

要辩驳起来以荀子巨子的三个根本理论就可以辩驳倒黑狗是白狗理论。

但是要反推,让人信服,或者无话可说,可就很难了。

而现在朱思文这小子竟然要让陈仲站在荀子的对立面辩驳,这就要看陈仲有多大的能耐,和多大的变通才华了。

朱思文咧嘴一笑:“敢?”

陈仲笑道:“如何不敢?好,你先说你的论点,我来辩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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