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八章 情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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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枫问道:“宋成,你知道这个世上什么最珍贵吗?”
宋成不假思索地说道:“当然是金子!”
林枫摇了摇头。
宋成又想了想,道:“皇帝老子的玉玺。”
林枫呵呵一笑,道:“宋成,青木镇现在有两千多流民,像你这样的孤儿至少不下三百人,关外有四千多流民,孤儿更多,可是为何我偏偏只把你一人留在身边呢?”
宋成脸色瞬间变得庄重,语气也非常恭敬地说道:“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林大哥对我恩重如山,要是没有林大哥救我,我和小弟可能早就死了。”
林枫摆了摆手,道:“你说的都不对,把你留在身边,是因为你比别人更重情义,你的心比金子还璀璨。”
宋成双眼一热,顿时有种热泪盈眶的感觉,林枫虽然素来对他很温和,却从来没有跟他说过这些话,更没有如此夸奖过他,一时间,他喉咙有些哽咽,不知说什么才好。
林枫道:“金子的确很珍贵,皇帝的玉玺更珍贵,但你所看到的,只是金钱和权利而已。其实世间最珍贵的并不金子和玉玺,而是情义!所有的珍宝跟情义相比,简直一文不值!”
宋成诚惶诚恐地拿起酒壶,小心地给林枫的杯子斟满酒,眼泪不知为何竟然不争气地淌了下来,或许一半是激动、一半是高兴的原因,他抹了抹眼泪,道:“林大哥,我知道你见到了项大哥高兴,难得你今天这么开心,我给你倒酒,你多喝几杯。”
林枫豪爽地大笑了几声,朝宋成问道:“怎么,我平时不高兴吗?”
宋成最大的特点就是说实话,而且直来直去,他知道即便自己说的不对,林枫也极少责怪他,所以他在林枫面前想什么就说什么。
宋成道:“你平时虽然看起来很温和,可是我知道,你一直在看书,其实你一直很孤独,有时你出神的时候,眼神里都痛苦。”
林枫诧异地看向宋成,自己身边这个小兄弟真的长大了,他竟然能看得懂这么多东西。
林枫潸然一笑,道:“你还是个孩子,很多事情你不懂。孤独是人生中的常态,人生绝大多数时间都是孤独的,孤独之前是迷茫,孤独过后才是成长。痛苦是心灵的伤疤,即便你不想去触碰它都不行,因为它就像风一样从不停歇,时时地撕裂你的心,所以快乐才弥足珍贵。”
宋成听完仍然阵阵发愣,他似乎无法听懂林枫话里意思,也无法理解林枫的心境,但他却有他的自己的理解,他说道:“我希望林大哥每天都能像现在这么高兴才好,其实……”
他欲言又止,似乎不敢将下面的话说出来。
林枫笑眯眯的眼神在看着他,宋成摸了一下脑袋,似乎鼓了鼓勇气,才说道:“其实方小姐长得又漂亮对你又好,她要是陪在你身边,大哥你一定不会再感到孤独了,也一定会天天都很高兴的。”
林枫的表情突然僵硬在脸上,心头不由得一阵阵悸痛,每次想起方芷涵时,他都有种莫名的担心和害怕,他怕他过不上美人添香的陶醉、花前月下的浪漫、双宿双飞的美好生活。
他知道自己没有资格过这样的生活,起码现在没有,因为他是林家三公子,他肩头背负着林家三代人的抱负和责任。他的血债复仇必将时时都充满着杀机,包括他自己的性命。为了林家三代人的抱负,注定了他每走一步必将都布满了荆棘和坎坷,这是他的宿命,他逃无可逃、避无可避,只因为他是林枫。
林枫将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朗声大笑几声,摸了摸宋成的头,道:“会的,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我有你们就不会感到孤独,当一个人手上沾的血越来越多,心也会渐渐地变的越来越硬,就不会再有痛苦了。”
说罢,林枫便起身踉跄着向客房走去,项雷和宋成都默默地看着他的背影,直到他进入客房中。
项雷竟然也伸出他那粗大的手摸了摸宋成的头,道:“你的确是个好孩子,可你刚才不该说那些话。”
宋成喃喃地说道:“难道我说错话了吗?”
项雷道:“你说的没有错,但有些话却不该说出来。孩子,一个人从两岁开始就学会了说话,可是却要用一辈子去学会如何把嘴巴闭上。”
宋成吃惊地看着项雷,本以为项雷只是个粗犷的莽夫而已,没想到竟然会说出的如此有哲理、有深度的话。
所谓的人生哲理,无非是对生活的一种认知和感悟,只是个人的感知角度和体会不同而已。就如同修炼武功是一样的,有人喜欢剑,有人喜欢枪,有人喜欢鞭,有人喜欢锤,但无论如何,都需要经过深刻的磨砺,在磨砺中会有细微的观察和深刻的感悟,从而得出他自己的见解。
……
夜很静,但平阳酒楼里却灯火通明,虽然已近三更,里面却依旧歌舞升平、推杯换盏,这里是有钱人的天堂,是买酒买歌买乐的地方,是尽情享受金钱给人带来快乐和享受的地方,酒楼里的人完全陶醉在酒、歌舞和女人的温柔中。
一个黑影借着暗夜的遮掩,如同鬼魅般悄悄进入了平阳酒楼,四名担负楼外安全的护卫都死在了他的剑下。四名护卫的身手都不算差,但是在黑衣人偷袭他们时,他们连一招都没接下,刚刚反应过来有人偷袭,便死在了黑衣人的剑下,甚至都没来得及发出求救的呼声。
大刀阎罗孙一虎在江湖榜上名列第十一位,一柄三十六斤重的大刀已经被他练的炉火纯青,他在平阳酒楼的两年多时间,一直很兢兢业业,精心地守护着酒楼的安全。一些喝了酒喜欢闹事的人,在平阳酒楼里无论喝了多少酒都不敢惹是生非,无论谁看了一眼他手中那柄阴森森的大刀,脖子都有种凉飕飕的感觉,哪里还敢惹事。一些想打平阳酒楼主意的人,听说孙一虎的大名后,跑得比野狗还快,毕竟命比钱更重要,恐怕钱没抢到,却把命丢在了大刀阎罗的刀下。
不得不说,大刀阎罗孙一虎对平阳酒楼还是做出了不少贡献。
孙一虎从来都是手不离刀,这是他多年的习惯,他一直觉得只有大刀在手,才会有种踏实的感觉,也或许是因为他杀人太多的原因。
即使楼内不时地传出阵阵喧嚣的兴奋声,孙一虎却好像并没有受到影响,他还能活到现在,就是因为他能时刻保持警惕,像狼一样地感知外来的危险。
孙一虎今天的感觉很不好,有种说不出的焦躁和不安,他今天格外小心,刚刚巡查过楼外,四名护卫都很尽职,当他刚进入楼内时,心头猛地一跳,是一种心悸的感觉,不由地将大刀握得更紧了。
孙一虎在楼内只站了一小会,便再次来到楼外,或许是一种天生的感知,才让他如此不安。当他看到倒在院角的护卫时,他便明白了为什么会有不安的感觉了,能悄无声息地杀死身手不错的护卫,显然是高手所为。
孙一虎如同一只受惊的野兽,瞬时将自己后背靠在墙上,这样可以避免自己腹背受敌,尤其是在黑暗之中,可以防止背后被偷袭。
孙一虎吹了一声口哨,却无人回应,他便知道四名护卫已经全都死了。
他口哨声刚停下,一个黑衣人如同幽灵一样出现在他面前。
黑衣人蒙着面,只能看到他一双眼睛,可就是这双眼睛,看得孙一虎心惊肉跳,这是他从来没有过的感觉。这双眼睛完全不像人的眼睛,没有一点温度、没有一丝感情,比石头还硬,比寒冰还冷漠无情。
孙一虎看到了黑衣人腰间的剑,剑鞘又窄又薄,斜斜地插在腰间。孙一虎突然想起云飞的剑,跟黑衣人的剑非常相似,也是又窄又薄的剑。凭他的经验可以判断出,使用轻薄剑的人,身法一定很快,剑法又快又怪,只有这样才有取胜的机会。
孙一虎可以肯定,面前的人一定不是云飞!因为云飞的眼神虽然很冷漠,但云飞的眼睛里的情感,而这个黑衣人的眼睛里根本没有一丝情感,空洞而坚硬。
孙一虎突然又想起一个人,一个极其可怕的人!
黑衣人盯着孙一虎手中的大刀,开口说道:“你就是大刀阎罗孙一虎?听说你在江湖榜上名列第十一位,刀法很不错。”
孙一虎道:“你是黑暗人影子!”
黑衣人似乎有些惊讶,他没想到孙一虎会认出他。
黑衣人道:“你不愧是上了姑苏闲阁江湖排行榜的人,竟然能猜出我是谁,果然不简单,但愿你的刀法也不要让我失望。”
影子已经承认了他的身份,孙一虎的面色却更加沉重,握刀的手指关节处已经有些泛白。他曾经有过不数不清的生死对决,也跟比他武功更强的人拼杀过,却没有一个人让他感觉到如此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