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自从我捡到了杀生丸这白富美 第39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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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日后,东京某大医院内,已经从人类转换为半喰种的金木研缓缓睁开眼,头痛欲裂,极为不适。
头脑中充斥着滋滋滋的电流声,有一种无法形容的……难受感。
【叮——您好!晋江系统001号雀弟竭诚为您服务!】
金木研:……什么鬼?!
殊不知高天之上,新主神叶久泽抱着狗,一勺子一勺子地挖着西瓜,微笑地注视着被神选中的幸运儿。
乖啦~~不要怕~~金木君,我马上就让你成为人生赢家!
你之前的人生或许很倒霉,但只要坚持,自然会见到阳光。
生命会有尽头,但人生的旅行永不终结。
我会陪伴你成长,就像你曾经陪伴我成长一样。世界是一个轮回,人生也是一个轮回。
日后还请多多指教啊,金木君。
那么问题来了,第一个任务布置什么呢?
要不,金木君你还是先养一只哈士奇吧?毕竟只有经历过真正的苦难,才能成为自强的男子汉啊!
(全文完)
第299章 第二百九十九只狗
时过境迁, 匆匆已然十年。冬木市繁华不改,往昔的旧人不变。
十年前的圣杯之战, 十年后的烽火硝烟,十年前是为了魔法师的荣耀之战,十年后却是为了寻回曾经失去的一切。
小一辈的魔法师们已经长大,拥有了不逊色于上一辈的能力和手腕。他们抱着寻求真相的目的去探索十年前那一段神秘历史, 可知情者无不是讳莫如深。
也不知是哪个环节出了错, 竟让这批少年少女误以为只有角逐出最强者才能得到最后的真相。
于是,他们噼里啪啦一通乱斗,好巧不巧地波及到了贞子的诅咒之井。紧接着, 他们在井下刨出了三个邋里邋遢的死宅大叔, 以及一副腐烂腥臭的女子尸骸。
众人:……噫?!
那么问题来了, 三个成年男子呆在井底十年, 他们究竟对这具尸体做了什么?腐烂成这副样子都没扔出井底, 莫非他们有什么不可说的嗜好?
可当小一辈与老一辈偶然对上眼, 当那相似的眉目与记忆中的画面交相重叠……
小一辈们猛地受到了暴击, 完全没想到这批猥琐邋遢的大叔居然是自己辛辛苦苦找了十年的爸爸!
不!气质这么颓废猥琐的死宅绝对不是我的爸爸!
然而,侥幸心理并没有卵用。
诅咒之井的束缚解除后, 被拘禁在井底十年的男人们早就在日复一日的打牌斗地主中消磨了熊熊燃烧的野心。
在重见光明的那一刻, 他们感动地拥抱住自己的孩子, 流下了充满馊味的泪水:“孩子, 能见到你,真是太好了!”
孩子们大恸,被弥漫的怪味击中了鼻腔, 纷纷晕倒在生父怀里。
父亲们露出欣慰的笑容,虽然时光跨越十年,但父女之情仍在。没想到她们见到爸爸之后,居然幸福地晕了过去。
放心吧,孩子,爸爸再也不干混账事了。爸爸要陪你长大,看你出嫁,什么圣杯战争,什么家族荣耀,在井底拘留所呆了十年之后,他们都已经想通了!
为了防止再蹲大狱,圣杯战争这种劳民伤财的玩意儿就应该彻底取消!
好好儿办个“冬木市十年一度选美大赛”不好吗?让一群娃娃去打打杀杀作甚,简直丧心病狂!
十年前的圣杯战争因为一群狗莫名结束,十年后的圣杯战争因为一群出狱大佬而莫名终结……
当宇智波斑和吉尔伽美什抱着“看一看”的心态回到这里时——
言峰绮礼已经从黑暗教父转职成为敬老院院长,将养老事业整得红红火火,又恍恍惚惚地搓了几把麻将、打了几副牌,化作了远近闻名的赌神==
吉尔伽美什:……某种意义上,言峰绮礼确实成“神”了,也算是实现了他的夙愿……吧?
远坂时臣深深忏悔,不论自己的小女儿会不会原谅他,他都会倾自己所有去补偿她被毁去的人生。
吉尔伽美什:啊,果然一切都是时臣的错。
卫宫切嗣感悟良多,“出狱”后便选择金盆洗手。可当了二十多年的杀手,这握枪的习惯渗入灵魂,并非十年的光阴可以抹去……他加入了射击俱乐部,慢慢混成了金牌教练员。
吉尔伽美什:道理我都懂,所以这十年你们究竟经历了什么,变化如此之大?
抱着这个疑惑,吉尔伽美什找到了言峰绮礼,哪知这位鬼畜教父给予的答案却是万分正派:“英雄王,连你也改变良多,为何觉得我们会一成不变?”
吉尔伽美什:“当了十年的狗,迫不得已。”
言峰绮礼:“坐了十年的井底,万事休矣。”
两人对视一眼,一切尽在不言中。原来十年之前,在遇见了一只小狗比之后,他们的人生早就被安排得明明白白。
吉尔伽美什走出敬老院,迎着夕阳红,化作帅气的金发青年随着人潮向前,脚踏实地而去,头一次认真打量起人类和世界。
街道两旁的大屏幕中循环播放着有关岛国第一美男子“迪卢木多”的采访,地铁站边的广告牌上伊斯坎达尔的健身照吸睛非常,炒股达人兰斯洛特登上了日本经济报头条,据说他想买下大不列颠的土地送给自己的女王——
日本女性纷纷表示这是年度最浪漫的求婚誓言,谁也不知道骑士王一把抄起剑,把兰斯洛特摁进了土里==
去特么的求婚!骑士王不需要男人!只需要会做饭的士郎(人/妻)!
吉尔伽美什不知该去哪,十年光景之后,他已与旧世界格格不入。但循着灵魂中的熟悉感,挚友所在之处,就是他要到达的地方。
冬木市最出名的宠物医院,淡绿色长发的恩奇都身着白大褂,亲切地逗着一只金毛犬。他挠了挠金毛的肚子和脊背,在对方的亲近中笑出声。
“吉尔,来了就出来吧。”恩奇都笑道,“你看这小家伙多可爱,跟你变成狗的样子特别像。”
吉尔伽美什:……能不提当狗的日子吗?挚友。
“好久不见,怎么突然来找我了?不过,不愧是王啊,你是成为真正的神灵了吗?”恩奇都弯起眼,“虽然很开心王的成长,但果然还是变成狗的样子更可爱无害一点呢。”
吉尔伽美什:……不提金毛我们还是挚友==
“吉尔,master呢?”恩奇都问道,“来看我们了吗?”
吉尔伽美什:“啧,饲主怀孕了,在西国安胎。”
“她的丈夫是……”
“杀生丸。”吉尔伽美什解释道,“那一只总是被她抱着的白色小狗。”
恩奇都的眼神微妙了起来:“所以……你之所以来看我这个可怜的挚友,是因为饲主被人抢走,没人饲养你了吗?”
吉尔伽美什:……我想我们的友情走到了尽头==
十年不见,连挚友恩奇都都变得一言难尽了起来。果然,岁月是一把剃毛刀,几刀子下去就能让狗愁到头秃。
另一头,宇智波斑与迪卢木多见了面,整到了身份证明、护照和一笔钱。在得知千手柱间那厮在华夏种田的消息后,他难得起了顽劣的心思,想去嘲笑昔日的挚友。
堂堂千手一族族长,居然耍着木遁种田,丢不丢脸?!
起初,宇智波斑本想开着高达飞向华夏。左右两边就隔了一片海,没什么须佐能乎飞不过去的地方。
可谁知华夏是个神奇之地,只要迈入了这片地域的领空和领土,就会受到这方地区的规则警告:建国以后不许成精!
很明显,华夏领域的规则觉得宇智波斑成了精,还是会飞的那种==
宇智波斑:……
没办法,还能杠不成,凑合着坐飞机呗!
宇智波斑西装革履、人模人样地上了飞机,再西装革履、人模人样地下了飞机。一落地就是华夏魔都的机场,一出门就被人潮挤得摸不着北。
他本想坐从左往右的地铁,却不料从右往左的地铁先一步到达。而沉重的行李箱被夹在密集的人潮里,人潮一动,行李箱就被夹着走——他堂堂宇智波族长,战场最野的魔神,愣是被行李箱反拽着拖进地铁,坐向未知的方向。
下站后,宇智波斑气得扛起了行李箱!脚一蹬就跳上了建筑物,准备起起落落飞跃而去……
然后被城管大队吹哨喊停怒骂不已,得到华夏地域规则“建国以后不准飞檐走壁”的警告一个,以及“公然踩踏建筑物罚款五百块”的处罚一枚。
宇智波斑:……
战场魔神从未受过这样的委屈,但是正是如此,才激发了他久违的好胜心。
连千手柱间那傻叉都能在这片“这也不行那也不行”的土地上活下来,他为什么不可以?难道他比千手柱间差劲吗?
绝不可能!
不就是找一个千手柱间吗?他找千手柱间,只要知道大致方向在哪,就会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他!
可惜的是,宇智波斑万万没想到,华夏是一个地大物博的国家,就算知道千手柱间在大东北种高粱,但从魔都横跨到大东北,他要穿过各个城镇与省市,跨越千山万水。
且华夏地形极其复杂,人口稠密地方乡音不同,问路都是个难事。
故而半个月过去了,可怜的宇智波斑还没有绕出江苏这块地,而等他想起还可以坐飞机的时候,已然又过去了一星期==
宇智波斑人模狗样地坐上飞机,可等找到千手柱间的时候,他已经成了风尘仆仆的乡村杀马特。
那么问题来了,他为何非要费尽手段找到千手柱间这个傻叉?纯粹跟自己过不去吧?
千手柱间小日子过得很滋润,听说种地技术太好,十年之内已经成立了自己的粮食公司,成为一方白手起家的种植大佬。
约莫是中文学得不太好,千手柱间初来乍到时将“柱间”念成了“朱健”,于是他就被当成了日籍华裔寻根子弟,连户口登记都是“朱健”。
十年前,“朱健”只是个种地的农民;十年后,“朱健”成了粮产大亨。
沧海桑田变换,千手柱间已经习惯了新的身份,却没想到有生之年还能再见到自己的挚友——宇智波斑。
他感动极了:“斑——”
宇智波斑难得动容,当往昔恩怨沉淀,再见挚友心头虽有点子郁气,可终归是欣慰居多:“柱间。”
“斑!”千手柱间抱住宇智波斑,热泪盈眶,“你搞啥子哟!咋整的?成了这鸟样?脏不拉几的,饭吃过伐?”
千手柱间在华夏呆了太久,接触各个地方的农民也多,因此学会了不少掺杂着方言的普通话。
久而久之,情绪激动之下,他难免带出些奇怪的词汇。
宇智波斑:……
果然还是打一顿找找手感吧==
……
赤司征十郎从未想过有一天,老天爷会给他送来一个天大的惊喜;也从未料到生命中失去的珍贵之物,还有复返的瞬间。
他永远记得这一天,当他与父亲一道安静地用餐,品味鹅肝的美味与红酒的甘甜,难得享受一段父子平和相处的时光,不料室内的天花板上头骤然撕裂了一道豁口!
那豁口漆黑如墨,犹如巨兽的大嘴。一双大掌将之撑开,撕裂,引起管家的惊慌与女佣的尖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