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阴间三天代阎罗 《李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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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伯言》
李伯言,是沂水人,性格刚直,为人仗义,有胆有识。
有一天,他突然得了急病,家人要给他服药,他拒绝说:
“我的病不是药可以医治的。”
“阎王手下缺人,想要我暂时去代理他的职务。”
“我死后你们不要埋葬我,应该等等看。”
这一天,他果然死了。
随后便有差役来引导他,他进入一座宫殿,里面的人给他进献了冠冕官服,小吏们对他恭敬严肃。
办公桌上堆满了卷宗簿册。
卷宗中有一宗案件,是江南的某人,稽查他生平所偷偷私占的良家女子多达八十二人。
经过审讯,人证物证确凿,按照冥界的法律应该处以炮烙之刑。
大堂下有根铜柱,高八九尺,一人合抱那么粗,铜柱中心是空的,里面放着炽热的炭火,整个铜柱从里到外都烧得通红。
众鬼卒用铁蒺藜抽打着那些犯人,驱赶他们爬上铜柱。
犯人们用手撑着,双脚盘绕着艰难地向上爬,刚爬到顶端,就有一股烟气升腾起来,伴随着一声崩响,如同放爆竹一般,犯人便掉了下来;
他们蜷缩在地上,过了一会儿才苏醒过来。
鬼卒们又抽打着他们,让他们再爬,再爬上去后再掉下来,仍然像之前那样。
到第三次掉下来时,犯人就变成了一团烟雾,消散在空气中,再也不能恢复人形了。
另一起案件是关于同县的王某,他被婢女的父亲状告偷占人家的女儿。
王某是李伯言的亲家。
在此之前,有一个人要卖婢女,王某知道婢女来历不明,但贪图价格便宜,便买了下来。现在王某突然暴毙。
过了不久,他的朋友周生在路上遇见了他,知道他是鬼,吓得赶紧跑到一家斋堂里躲避。
王某也跟着进去。
周生害怕,便祷告询问王某有什么事情。
王某说:
“想请你到冥界去为我做个证人。”
周生惊讶地问:
“什么事?”
王某说:
“我是用正当的价钱买婢女的,现在被人误告,这件事你亲眼所见,只需要你证明一下,我别无所求。”
周生坚决拒绝了他。
王某离开后说:
“这事恐怕不由你。”
没过多久,周生果然死了,同王某一起到阎王那里接受质询。
李伯言看见王某,心中有些偏向王某的意思。
忽然,大殿上生起火焰,火势熊熊,烧到了房梁和柱子。
李伯言大惊失色,侧身而立。
一个小吏急忙上前说:
“阴间与人世间不同,一丝一毫的私心杂念都不能有。”
“赶快消除私心杂念,火自然会熄灭。”
李伯言收敛心神,静气凝神,火焰顿时熄灭。
随后,审理案件,王某和婢女的父亲反复争辩;
询问周生,周生据实回答;
最后判决王某因明知故犯,处以笞刑。
答案揭晓后,李伯言派人将周生和王生送回了人世,两位朋友各自昏迷了三日后苏醒过来。
李处理完冥界的事务后,乘坐马车返回阳间。
途中,他看到了数百个缺头少足的亡灵,他们伏在地上发出哀鸣之声。
李停车细问,得知这些都是异乡的亡灵。
他们渴望回到故乡,但因害怕被冥界的关隘阻隔,故而恳求李伯言能给予他们通行的路引。
李伯言叹息道:
“我在冥界只是暂代职位三日,如今已卸任,又能做什么呢?”
众亡灵回应说:
“南村的胡生,即将举办一场道场,如果您能代为嘱咐,我们便能如愿以偿。”
李伯言点头答应。
返回家中后,他的冥界随从都消失了,李伯言也恢复了神志。
胡生,字水心,与李伯言交情深厚,听说李伯言重回阳间,便立刻上门探望。
李伯言急切地问道:
“那清醮法事何时举行?”
胡生惊讶地回答:
“战乱之后,虽然我的家人得以保全,但我曾与妻子许下这个愿望,却从未向任何人提起,你怎会知道?”
李伯言便将事情原委一一告知。
胡生感叹道:
“闺房之中的一句私语,竟然传到了幽冥之地,真是令人惊恐啊!”
于是他恭敬地答应了李伯言的请求,离开了李府。
次日,李伯言前往王生的府邸。
此时,王生仍然疲惫地躺在床上。
见到李伯言,他肃然起敬,连连道谢,感谢李伯言在冥界的庇护。
李伯言说道:
“冥界的法律同样严明,不能有所宽假。”
“如今你安然无恙,已是万幸。”
王生回答说:
“已无大碍,只是被打的伤口已化脓溃烂。”
又过了二十多日,他的伤口才逐渐痊愈。
但臀部的肌肉已经腐烂脱落,留下了如同被杖击过的疤痕。
异史氏感慨道:
“冥界的刑罚比阳间更加残酷,责任也比阳间更加苛刻。”
“但若是冥界没有贿赂和徇私,那么遭受残酷刑罚的亡灵也不会心生怨恨。谁说幽冥之地没有光明呢?”
“只可惜,世上没有一把火能烧尽那些欺压百姓的官员的府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