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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心里也有些发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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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这些乡亲们都是些啥稀罕物儿啊!那位老兄,您头上顶的那把镰刀,不嫌硌得慌吗?还有那个拖着尾巴的,咱们人世间啥时候出了这种模样了!再瞧瞧你,太过分了!牙齿这么长,莫非是山里的吸血狐狸精?不知道我最忌讳的就是那玩意儿呢!

弗拉德三世看着眼前这群奇形怪状的乡亲,握紧了手里的锄头,仿佛下一刻就要挥舞出去。来到这个陌生的村子,被这群古怪的人围住,就算是他这个小龙公,心里也有些发毛。

“那个,这位弗拉德三世,能跟我们合个影吗?您这扮的鬼将可比那边的吸血鬼公爷威风多了!”

旁边,一个俏皮的小丫头举着手机,满怀期待地望着大公,又指向一个扮演吸血鬼弗拉德三世的村民。弗拉德三世瞥了眼,皱了皱眉,虽然他是吸血鬼,但这身份是强加于他,他更喜欢自己作为凡人的样子。

“好吧。”大公不忍心拂去小女孩的兴致,默默地点头答应。接着,两人便合影留念。弗拉德三世是个智者,他很快从村民们的行为中猜到,这里正举办着一场“民俗节”,大伙儿装扮成各种角色热闹一番。

“原来是假的啊。”弗拉德三世这才恍然大悟。

“当然是假的啦!难不成你还当真了不成!”小丫头打趣了弗拉德三世一番,便欢欢喜喜地拿着手机离开了,她还不知道,眼前的这位弗拉德三世,正是传说中的小龙公本人呢!

“不管怎样,先找个落脚的地方再说。”弗拉德三世思量着,既然有了重生的机会,就得在这个世界好好活下去。至于自杀回英灵殿,开什么玩笑,好不容易逃出那个无尽之地,还想回去?他可不是傻子。

“活命总得有钱,可我该怎么弄到钱呢?”弗拉德三世开始盘算起在这儿的生活,王者的头脑果然清醒,首先想到的就是金钱问题。怎么赚钱?这还不简单,抢银行不就行了吗?

若是壁虎那样的家伙,或许真会这么做,但弗拉德三世这位昔日的王者,他有自己的尊严,怎可能干那种不光彩的事!当然,抢银行不行,但要是有机会劫富济贫,弗拉德三世倒也不会介意。只是这大白天的,上哪儿找钱去呢?

这时,弗拉德三世边走边注意着身旁一个与他装扮一模一样的人,同样穿着这套行头,只是这家伙头上戴着墨镜,手里拿着的不是枪,而是一把二胡。他拉着二胡,路人纷纷将钱丢在他脚下。

嗯?这是咋回事!乞讨吗!不对,这不是那个民俗节吗!哪来的乞丐!

弗拉德三世愣住了,拉过一个穿红衣、手持红剑的身影问道:“请问,那人学我弗拉德三世拉二胡,为啥别人会给钱呢?”

“哦?问我?你扮成弗拉德三世,居然不知道?”尼禄好奇地看着弗拉德三世,尼禄是真正的尼禄,弗拉德三世也是真的,可惜在这民俗节上,两人都没认出对方。

不过正因为如此,尼禄耐心解释道:“林轩说过,这似乎是个梗,据说只要弗拉德三世戴上墨镜拉二胡,就会有人给钱。”

“这样啊?梗?那是什么?跟我弗拉德三世又有何干?”大公不明所以,但不懂就要问。

“这个你不必知晓,你只需知道,这不是乞讨。他和那些卖手工艺品、小说、戏服的人一样,都是为了让大伙儿开心,寻求精神上的满足,你懂这点就行了。”

“精神满足?拉个二胡,就能填补内心的空虚吗?”大公想起了自己,那个用桩刺入人心的自己,内心何尝不是空洞的?

“当然,不信你试试看!”

试试?大公望着拉二胡的身影,对方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或许,他真的很开心吧。既然如此,那就试一试!

于是,大公走到扮演弗拉德的村民面前,礼貌地问道:“这位朋友,我能试试吗?”第七十一章: 霞之丘诗羽

林轩心中有些忐忑,生怕旁人误会,但他心里清楚,系统的提示早已揭示了对面之人的身份。

“叮咚,恭喜主人遇见降临者弗拉德三世,获得对方随机能力,魔力:A。”

又是属性提升?上次得到尼禄的幸运Ex还没派上用场,这魔力A对他这乡下小子有啥作用?

林轩正暗自嘀咕,忽然感到体内那股象征着力量源泉的能量球再次壮大!他有种预感,如果现在再施展龙之吐息,恐怕不只是一条街,整片区域的水汽都会瞬间蒸发!

“大公真是个讲究人!一出场不添乱,还能自食其力,还送我如此厚礼,真是个好人呐。”林轩心生感激,接着说,

“走吧,尼禄,别去打扰他,让他在这世上过好日子。”

“哎?”尼禄愣了一下,聪明的小脑袋立刻领会过来,“你是说,那个人是...真正的弗拉德三世!”

“嗯。”林轩点点头,凭弗拉德三世的能力和智谋,他在世上定能过得不错,身为英灵,没有改变命运的责任,安心在这个世界重生或许是更好的选择。“只是,弗拉德三世为啥跑去拉二胡呢?”

尼禄笑了笑,

“哇!林轩,那边人好多,我们去看看吧。”

尼禄没提是她怂恿的,连忙转移话题。林轩也没多想,便跟着尼禄朝人群走去。

“新人佳作,《恋爱节拍器》上市。”书摊上,一个俏丽的身影站立,面前摆放着一叠轻小说,显然在售卖。走近一看,是个绝美的少女,丰腴的身段,乌黑顺直的长发,给人一种文静的美感。此时,她头上戴着白色的发带,脚下是黑色丝袜,高挑的身材将侍女装衬托得格外端庄,仿佛完美无瑕。看她的年纪,应该是高中生的模样。

“《恋爱节拍器》,奏者,这小说写得咋样?”尼禄问林轩,她自己看不大懂轻小说好坏,但林轩的眼光她是信得过的。

林轩打量着眼前的少女,霞之丘诗羽,她的身份他早已识破。她是轻小说《不起眼女主角培育法》及其衍生作品的主要人物,同时也是外传漫画《恋爱节拍器》的女主角,以笔名“霞诗子”出版的轻小说《恋爱节拍器》已发行五卷,销量突破五十万册,但在学校中只有少数人知晓她的作家身份。看来她的作品尚未引起不死川书店的注意,因此她才来到动漫展览做宣传。

听见尼禄的话,林轩拿起一本《恋爱节拍器》开始翻阅。

不得不承认,霞之丘诗羽确实天赋异禀,简单的情感故事经她的笔触描绘得生动起来。然而...

“写的还不错,对于新手来说算是出色的了。”

林轩如实评价,但他的真心话在别人听来可能有所不同。尼禄了解林轩,所以没说什么,可霞之丘诗羽听到这话,内心却是五味杂陈...第七十二章: 你是林轩的粉丝

\看来你认为我不过是新手里的佼佼者了?\霞之丘诗羽扫了一眼对面的乡亲,脸上掠过一丝不悦。任何人听到这种话都不会高兴,更别提霞之丘诗羽这般自尊心强的姑娘,林轩的话对她而言,就像轻视她的心血,是一种侮辱。

“能得到我这样的评价,你应该感到荣幸。”林轩回答得诚恳。在他眼里,优秀的作品数不胜数,他在文学圈的地位也很高,能得到他的认可,对方理应感到自豪。

“如果你不满意我的作品,请指出来,告诉我哪里有问题。”霞之丘诗羽并非不通情理之人,反而,她敬佩强者。林轩若能指出她的不足,她不会有半点怨言。否则,她会直率地用鄙夷的目光回敬。

“现在没空详谈,但你的轻小说确实存在问题。如果有空,我们可以找个时间细聊,你的才华很出众。”林轩觉得自己的出版社需要这样有潜力的新星,既然如此,为什么不先把她招揽过来呢?一位有天赋的作家加入,对出版社是大好事。

“尽管我的作品可能不尽完美,”霞之丘诗羽说道,“但能挑出我作品问题的人,恐怕只有林轩那样的天才。”她想起那位被誉为传奇的人物,可惜,在她眼中,林轩更适合活在人们的传说里,而不是她的生活中。

“你很喜欢林轩?”尼禄好奇地问。见提问的是尼禄这样清纯的少女,霞之丘诗羽没有回避。

“不是喜欢,是崇拜,像是学生对导师的敬仰。他能写出最完美的轻小说,画出最精致的插图,创造最动人的故事,这得是什么样的人才能做到呢。”霞之丘的眼中闪烁着星星,这样的表情在她这样的成熟女子身上并不常见,若是在英梨梨眼中,林轩或许不会觉得意外。

“真没想到,林轩还有这样的粉丝。”尼禄更加感兴趣了,“那你猜猜,林轩现实中是什么样的人呢?”

“现实里?”霞之丘诗羽想了想,“虽然鬼才书店没公开林轩先生的信息,但我猜他一定是个文艺气息浓厚的人,戴着精致的金丝眼镜,谈话时温文尔雅,是个风度翩翩的先生。”

“嗯?为什么一定是先生?就不能是其他形象吗?”尼禄望向身边的林轩,自家主人明明很帅气,怎么会被认为是老人?

“肯定是先生。”霞之丘诗羽笃定地说,“从小我就读林轩先生的作品,十多年过去了,就算当年他才十几岁,现在也该是三十多岁了吧。”说到这儿,她露出遗憾的表情,对林轩的崇拜近乎偶像,甚至可以说是梦中情人。可惜,梦中情人已经老去,有种生不逢时的遗憾。

“如果这样想,倒也有可能。”尼禄犹豫了一下,原本想为自家主人辩护,但林轩的眼神示意她不要开口,于是尼禄乖乖闭嘴。

“肯定没错。我已经把作品寄给了鬼才书店,只要能正式签约,就有机会见到林轩先生。听说,优秀的新人作家还能得到他的亲自指导,那是我的梦想。”

“你的梦想一定能实现,我相信你会有机会见到你的偶像。”林轩鼓励着霞之丘诗羽,他没想到自己对霞之丘诗羽有如此重要,甚至成了她的人生导师。此刻的林轩很高兴,至少他以自身魅力打动了这位原本冷漠高傲的美丽少女,作为一个正常男人,心中难免有些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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