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5章 女儿的童养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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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主跟丈夫从校服到婚纱,一起创办公司,成功抓住了风口,公司上市然后进入五百强,但丈夫运气不好,在一次救灾志愿中失去了性命。
丈夫骤然离世,原主伤心欲绝,几乎要跟着丈夫离去。
在原主绝望的时候,发现有了三个月的身孕,但孩子并不健康,可是这是死去的丈夫唯一留给她的念想,原主自私的留下了这个孩子。
六月之后,原主生下了一个女儿,但女儿是个糖宝。
原主没有嫌弃,十分珍视这个女儿,知道女儿文静智商不高,会一遍遍教她说话写字,抽空陪孩子去游乐园玩,让文静交朋友。
但是十年后,原主也因为患上了疾病,不得不为文静打算,为了找一个能够保护文静,照顾文静后半生的人,原主带着文静找过上百个孤儿院,最后在一个十分落后小村子里带回来一个男孩。
男孩名叫沈小弟,父母双亡,爷奶病逝,叔叔伯伯也不愿扶养他。
在原主带着文静借住在村民家里时,他就跟在文静身后,帮文静赶走吓人的大黑狗,而原主发现文静很喜欢他,就将他带走了。
原主将沈小弟收养后,给他改了名字叫沈南镇,因为他是从南镇村领养回来了。
沈南镇也很争气,在原主的培养下,学习成绩优异,十八岁就进入公司帮助原主处理各种问题,二十五岁留学回国接手公司,并准备跟文静结婚。
但这时候,原主病逝,沈南镇也有了借口拖延婚期,后来他国外的女友和孩子找上门来,他不得不承担起责任,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
为了弥补文静,给文静一个稳定的环境,沈南镇将文静嫁给他在村里的好兄弟,文静变成了别人的血包,等到不能从沈南镇手里拿到钱后,文静被家暴,后来一尸两命。
而沈南镇坐拥万亿家产,娇妻幼子,从一个人人厌弃的孤儿变成了掌握地方命脉的成功企业家。
……
张姗花了点积分,将时间往前挪,来到了刚生孩子的时候。
她倒是想再往前挪,但是规则不允许,不过这个时间点也很好了。
原主因为伤心欲绝,即便怀了孩子也没有好好照顾自己,又居住在跟丈夫一起奋斗的化工厂内,所以不光是自己,就连孩子也受到了环境的影响,发生了变异。
张姗被推到病房,身边还有一个长得奇丑的小婴儿,她看了两眼,又让系统扫描,但好在文静只是患有唐氏综合症,其他的都没问题。
但她自己的身体也因为待在那样的环境中,出现了问题,幸好她来得及时。
出了月子后后,张姗就安排了手术,将开始病变的细胞杀死,又连续住了半年医院,她的身体已经好了。
但她也不能掉以轻心,每年都有两三次体检。
文静因为身体原因,张姗没有让她这么早进入学校,而是请家教来家里启蒙,老师们都很负责有耐心,张姗十分放心。
“静静,明天就要去学校了,可以认识很多小朋友,静静开心吗?”
张姗摸摸文静的脑袋,文静乖巧点头,她的动作很缓慢,有一种傻傻的感觉,不过张姗并不嫌弃。
“开心,妈妈,我可以跟小朋友们交朋友吗?”
“当然可以,静静可以跟任何一个能让静静开心的小朋友交朋友,遇到让静静不开心的,静静也可以不用跟他们交朋友,要是有人欺负静静,静静也可以打回去。”
张姗可没有给文静提供息事宁人的吃亏教育,即便文静不是正常的小孩,她也不能因为让别人更喜欢她,而选择委屈自己。
文静现在五岁,比一般孩子要晚两年进学校,但这两年可不仅仅是启蒙,张姗可是给她请了格斗教练。
虽然文静学不明白,但是知道别人打她,她怎么打回去,用多少力度,打哪里最疼。
脑子不灵光,那就让肌肉形成记忆。
她不可能每时每刻都将文静保护在羽翼之内,所以文静也要学会自我保护。
文静第一天上学,张姗亲自送到幼儿园,豪车接送,身边都是高高壮壮的保镖,要是有不长眼的冒犯到,被打了也是活该。
小孩子对那么凶的保镖都感到害怕,虽然觉得文静不好看,但都没有开口嘲讽。
有些小孩子会对文静怀有恶意,那恶意来源于文静的长相和智商,但只会在私下嘲笑。
不过文静傻归傻,却十分听话,将嘲笑她的人都记了下来,回家向张姗告状,而张姗也亲切的问候了那些孩子都家长。
都是贵族学校的孩子,家长自然非富即贵,而张姗是A市首富,给他们找点麻烦自然是轻而易举。
也是从这个时候开始,家长们对文静的态度开始有了转变,人家傻,但是人家的家长可不傻。
更何况,文静很听话,将她一天的行程都写进了日记里跟张姗分享。
所以张姗能够知道文静这一天里发生了什么,又遇见了什么人,都说了什么话?
而文静虽然智力低下,可她也有自己的小机灵,担心自己记不住别人说的话,导致日记写不了,就买了录音设备,天天待在手上,这回不用告状,张姗就知道发生了什么。
家长们虽然不承认被一个小孩给威胁了,但是他们唯一能做到了的就是不招惹。
文静从三岁启蒙的时候就有了写字的好习惯,家教老师也鼓励孩子写日记,所以她的日记从一开始的几个字,一句话变成了现在的长篇大论。
张姗看了都觉得这生活十分丰富多彩。
她没有华丽的辞藻,平铺直叙,倒是显着生活真实。
在文静八岁的时候,还得了小学生作文比赛一等奖。
文静似乎所有天赋都点在了写作这一方面,其他学科的成绩那是惨不忍睹,每次考试都是垫底不过她也很开心就是了。
文静是一个很善良的孩子,善良的孩子身边不会缺少朋友,她的性格也变得更开朗了。
转眼又过去两年,文静十岁了,今年她终于不用留级了,跟着新交的朋友升学。
看着身边的朋友来来去去,文静从一开始的紧张和害怕,变成了随性洒脱,不再纠结要是她们分开了,关系还会一直好吗?
但随着新的同学到来,她很快就没有了这个顾虑。
她的朋友不会只有她们几个,她们离开了,她还会有更多的朋友。
沈南镇是被饿醒的,这种饥饿感他好久都没有体会过了。
再睁眼,他看到了头顶黢黑的房梁和瓦片,以及角落里挂灰的蜘蛛网。
入鼻的是潮湿的霉味和几个月不洗澡的酸臭味。
他捂着鼻子,却发现更臭了。
“呕~”
手上的味道更呛人。
上辈子被富贵养出来的洁癖这时候让他浑身不舒服。
刚重生回来,不知道今夕何夕的沈南镇黑着脸给自己端水洗澡,将身上的污垢洗干净,洗完后才发现自己没有一件能穿到衣服。
从来没有洗过衣服的的沈南镇,呆愣的看着一屋子的脏衣服皱起了眉头。
“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张姗是不是在来接我的路上?”
希望赶紧来吧,不然他真的要疯了!
虽然是十岁的身体,但芯子已经是五十多岁的中年男人,还是一个成功人士,他绝对做不出光着屁股到处跑的事。
所以沈南镇拿着木棍挑挑拣拣,才从一堆脏衣服中找出一身不太脏的衣服裤子。
他没有直接穿上,而是丢到水里,用脚洗。
没有放任何的洗涤剂,衣服裤子根本洗不干净,沈南镇也没有那个耐心,过了几遍水之后就晾到竹竿上。
做完这些,他已经饿得胃痉挛了,可是衣服还在滴水,其他的衣服他也嫌弃,只能捂着肚子在厨房里翻找。
最后在碗柜里找到了一块发潮的饼干,上面蟑螂屎的味道令人作呕。
一边是自己的洁癖一边是饿得难受的肚子,最后还是尊严战胜了饥饿,沈南镇将饼干丢掉了。
太阳下山的时候,衣服都还没干,但好在光线昏暗,没人注意到砖瓦房门前,一个光溜溜的小男孩在门口的菜地里撅着屁股偷菜。
沈南镇将一根根红薯藤拔出土壤,还想去挖土壤里的红薯时,身后传来一阵剧痛,转头一看,是发小养的大黑狗。
“嗷~~”
“死狗,松口!”
他知道大黑狗喜欢咬人,但因为跟发小关系好,大黑狗也给他几分颜面,没有咬过他。
但今晚,他下地偷了发小家种的红薯,大黑狗怎么可能放过他?
屁\/股上被咬了一大口,沈南镇疼得大喊大叫,很快就将邻居吸引了过来。
发小父母也拿着棍子将大黑狗打跑,看着菜地里被祸坏的红薯,气不打一处来。
“有娘生没娘养的玩意儿,干什么不好,来拔我的红薯秧子,我们是干什么你了,你这么报复我们!”
沈南镇刚从狗口脱险,又被阿小的奶奶骂,甚至还被那些大姨大妈们嘲笑,脸色黑沉如墨,后槽牙都快咬碎了。
最后却什么也说不出来,捂着屁\/股跑回家,关上房门,隔绝发小奶奶的辱骂声。
“恶毒的老巫婆,瞪着吧,等我发达了,我一定给你们好看!”
“上辈子要不是我将文静嫁给二狗子,二狗子就当一辈子的老光棍,你们不仅不知道感恩,还这么对我,这辈子你们休想好过!”
沈南镇恶狠狠的诅咒着刚刚见到他惨状的每一个人,就连那条大黑狗都不放过。
“咕噜噜~~”
最后还是肚子的叫声将他拉回来现实。
捂着肚子,沈南镇再次起来去,不想再被别人去看笑话了,摸了摸衣服还没干透,但他还是穿上了。
大晚上的,很多人都睡了,沈南镇小心翼翼开门,看到他刚刚拔出来的红薯藤已经不见了,眼里露出寒芒,朝着邻居的鸡棚而去。
沈南镇进去之后一阵鸡飞狗跳,在被小奶奶发现之前去,他还是偷得了两个鸡蛋。
将鸡蛋带回家后,发现家里没有生火的煤气和电器,他又陷入了困境。
“难道上辈子没有被张姗带走之前,我就是过着这样的生活吗?”
他对十二岁之前的生活已经记不清了。
或者是说不愿意想起那段黑历史。
“为什么张姗不能在我刚出生的时候将我带走,让我受了那么多年的苦,果然,不是亲生的就是不会被真心对待。”
想起那个傻傻呆呆的文静,明明什么都不行,却能拥有张姗全心全意的爱护,还那么富有,从小到大想要什么有什么。
沈南镇嫉妒的红了眼睛,为什么上天会如此不公平?
他那么优秀,却给他一个地狱开局,让他吃了那么多年的苦头。
也许,张姗死的早也是因为没有真心对他,才遭到了报应。
真是活该啊!
但再怎么吐槽,沈南镇还是希望张姗尽快来带他走,让他远离现在的生活。
在沈南镇吃糠咽菜,艰难等待张姗来收养他的时候,文静已经顺利上四年级了。
小学的课程对文静来说相当吃力,所以学得格外辛苦,但她没有放弃,依旧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
但她是飘着的,知识没有多少能进入她的脑子,好不容易小学毕业,文静又要读初中。
初中的知识如同天书一样,文静听了大半天都听不进去。
张姗也不勉强,文静跟不上进度,就让她回家自学,反正重金聘请的老师也不是吃干饭的。
在文静学完初中知识时,她已经十八岁了。
拿到了初中毕业证后,张姗给文静办了一个十分豪华的成人礼。
成人礼当天 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怎么回事?”
侍者道:“酒店门口有一个男人,说是来找张董的。”
张姗还好奇是谁来找她呢,出门一看,竟然是沈南镇。
几年前她知道沈南镇重生之后,只给他下了禁制,让他想不起上辈子学到的知识,以及能让他一飞冲天,改变命运的几个关键信息。
所以,现在看到沈南镇,张姗有些好奇,他来干嘛?
“你是?”
“m……张董,我是沈南镇,我……”
来之前打好的腹稿,到了用的时候却一个字都想不起来。
“我好像并不认识你,你怎么找到这个地方来的,还知道我?”
张姗双手抱胸,看他能说出什么话来。
但张姗还是太高看他了,沈南镇支支吾吾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沈南镇在老家等了张姗好几年,但他都二十岁了,这个年纪在上辈子早就读大学了,可张姗还是没有来接他。
他一开始是恨的,怨的,但等到他吃尽了苦头,他还是期盼着张姗和文静来接他离开,只是到最后都没有等到。
沈南镇没有考上高中,初中毕业后就离开了小镇,来到大城市打拼,想着靠着自己上辈子在商场上叱咤风云经验,一定能打拼出一片天来。
到时候就收购张氏集团,让张姗母女跪在他脚下忏悔。
只是他没有启动资金,好不容易贷款创业,却很快就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破产倒闭。
最后沈南镇受不了,还是决定来找张姗,凭她对张姗的了解,他一定可以再次继承张氏集团。
“我……我愿意娶文静,你能让我去张氏上班吗?”
说什么上班,他只不过是想夺权罢了。
张姗黑了脸,让保安将沈南镇丢了出去。
沈南镇被赶走的时候,正巧遇到前来庆贺文静十八岁成年礼的安悦,也就是沈南镇上辈子的妻子。
两人在同一个学校留学,郎有情妾有意,很快就在一起,三年抱俩,几年后带着孩子回国结婚,然后将文静这个碍眼的傻子送走。
“安悦……”
安悦看到沈南镇那张脸,虽然长在自己的审美点上,但也只是欣赏而已,这样的人一看就知道没什么家世背景,配不上她。
但沈南镇怎么可能放安悦离开呢?
上辈子他可是为了安悦,才将文静送走的,所以这辈子他没有被领养,安悦也有责任,安悦必须对他的人生负责。
于是,沈南镇缠上了安悦,知道安悦要出国,用了点手段将安悦留在国内。
看着沈南镇的那张脸,安悦也不介意跟他玩玩,但是沈南镇将上辈子安悦用的招数用在了她身上。
安悦怀孕了!
她不想要这个孩子,但是因为身体原因,这个孩子得生下来。
沈南镇父凭子贵,靠子上位,娶到了安悦。
两人的婚礼十分冷清,安悦和沈南镇都不高兴,但没办法,安家在A市根本排不上号,生意上的伙伴都是见钱眼开,他们更喜欢去能够给他们带来更多利益的场合。
结婚后,沈南镇进入安氏集团,在集团内部拉帮结派,搅风搅雨,将安父给气病了。
安父一倒,沈南镇直接控制了安氏,他还没站稳,就想跑,还想打压张氏集团,结果自然是被张姗做局整顿。
安氏资金链断裂,项目停滞不前,对手公司抢生意,还被税务上门查账,很快安氏就倒了。
安悦收拾收拾想跑到国外,但是张姗怎么能让她走了呢?
这对狗男女必须永远在一起!
将所有的债务都还清之后,安悦身无分文,昔日的朋友对她爱搭不理,更不可能伸出援手。
无法在城市里生活的夫妻二人,最后选择回到沈南镇的老家生活。
但老家条件很差,住的还是几十年前的老房子,蟑螂老鼠到处爬,吃的不是山珍海味,而是萝卜青菜。
受不了这个落差的安悦天天跟沈南镇吵架,沈南镇也第一次发现安悦大小姐脾气的这一面,他自认为也是天之骄子,不可能是受气的一方。
两人时不时吵架,最后演变成动手,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两人最后遍体鳞伤,相互折磨了一辈子。
而他们的儿女,每次都为他们收拾烂摊子,上辈子金贵的少爷小姐,这辈子连高中都没考上,更没有找到好工作,还要应付家里的吸血鬼父母。
上辈子沈南镇靠着原主母女实现阶级跨越,这辈子虽然娶了安悦这个千金小姐,但最后他们还是回到了村里。
他、他的儿女、他的孙辈也都没有离开这片土地,在这里扎根,跟别人没有任何区别。
而他那个注定打光棍的发小,这辈子娶了一个强悍的老婆,但因为跟老婆发生争执,被老婆给失手打死了。
再次见到张姗和文静,是在一道访谈节目上,一个是成功的企业家、慈善大使,一个是天才作家。
在面对镜头的时候,文静落落大方,她终于靠自己活出了自己的风采。
沈南镇内心复杂,那样的傻子都能受到别人的喜爱,而他那么优秀,一身才华,却浪费在这个鸟不拉屎的鬼地方。
这辈子郁郁不得志,期盼着下辈子能投个好胎,但当沈南镇再次投胎时,睁眼就看到低矮的土房,头发花白的父亲,智力不全的母亲,还有五个患有不同精神疾病的姐姐,他生无可恋的想重新投胎。
安悦觉得这辈子遇到沈南镇是她最倒霉的事,死前不断祈祷着下辈子别再嫁给沈南镇了。
投胎后的确不用嫁给沈南镇了,因为她成为了沈南镇那个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姐姐,而安悦就是其中的一个人格。
在农村,患有精神疾病的女性的处境是最危险的,在没人注意到时候肚子就大了,再一睁眼,肚子就瘪了。
而孩子也不知所踪。
安悦在十年之后才发现,还有另一个人格也叫安悦,但似乎那个安悦才是最接受不了这个现实的人。
“文静,那个人是不是在看你?”
文静转头,看到了一个男人,胡子邋遢,头发花白,那双眼睛混浊没有神采,但是被他注视着的时候只觉得背后发毛。
文静上辈子在四十岁的时候就过世了,死后转世投胎,再次成为父母的孩子,但这辈子她有一个很健康的身体。
而他的父亲还在,母亲也很宠她。
文静回家后将这件事告诉了文父,第二天那个男人就消失了。
沈南镇不知道为何,很想接近那个女孩,但还没有付出行动,他就被人打了一顿,丢回了老家。
老家还有一群疯子等着他,沈南镇一辈子都脱不开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