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年7月14日 金玉满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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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棵桔子树,是季家建新房时种下的,那时的季振华刚上初中。每年这个桔子树长出的果子,总是又多又甜,季疏缈还记得小时候,桔子成熟的季节,她会坐在季振华的脖子上,伸手去摘枝头最甜的果子。
如今这颗桔子树刚挂果,拇指大小的深绿色果实,随着树根的动静轻轻晃动着。
季振华避开桔子树的主根,一锄头接一锄头地挖下去,挖了差不半米,锄头再挖下去时,听到了不一样的声响。
真有东西!
季振华夫妻对视一眼,眼中俱是欣喜。
季疏缈也同样激动,她真的很想知道有什么。
很快,土里露出一个被油布层层包裹的长方体,比季疏缈以为的小匣子大上许多。
季振华跳进土坑里想抱出来,却没抱动,小声抱怨道:“什么东西,这么死沉?”
秦蓉左右看看,确定四周没人,小声提议:“要不就在这里拆开看看?万一需要继续埋在这里呢。”
说得也是。
季振华动手扒开一层层油布,里面还包了好几层塑料布,就是蔬菜大棚用的那种,拆了许久才看到里面物件的真容——一个一尺来宽的黑底螺钿妆匣。
季振华拉开一层抽屉,又迅速推了回去。他完全惊呆了,傻乎乎地看向秦蓉,张开的嘴都闭不上了。
秦蓉同样好不到哪里去——我的老天爷,刚刚那个一闪而的金光,是来自一抽屉的金条吗?!
“果果!”季疏缈指着妆匣说道,“黄澄澄的果果!”
再呆愣下去,就要被人发现了。
夫妻俩缓过神来,秦蓉跳下土坑,想帮忙把妆匣抬上来,谁承想季振华抱起妆匣健步如飞地往屋里跑,秦蓉连忙拉着季疏缈跟上。
emmm,突然一下子就能搬动了呢。
季振华把妆匣放在老旧的木头桌子上,又匆匆回到桔子树下,将土都填了回去。
“我的老天爷啊,”秦蓉抚摸着妆匣的手都在颤抖,“我的妈呀我的姥,我的褂子我的袄,震惊我和大姑姥。”
季疏缈:“……”
黄金,使人爆发潜力,娘亲连说唱天赋都点亮了。
季振华拿着锄头回来了,把门从里面栓上,搓了搓手来到桌前:“准备好了吗?”
季疏缈举起双手:“准备好啦~”
季振华:“请妈妈揭秘!”
秦蓉深呼吸几下,将妆匣的格子、抽屉一一打开,越到最后抖得越厉害。
金条、成对的翡翠镯子、玉菩萨、玉簪、镶嵌着各色大宝石的金簪、还有金如意玉如意各一对……
尽管这些东西因为长久没有保养,变得有些黯淡,可摆满了整张桌子的场面依然震憾。季疏缈一家三口,头一次具象化地认识到“金玉满堂”这四个字。
季振华去找乡亲借了一只大背篓,将妆匣放在背篓里,去竹林挖了一些竹笋,面上铺了些笋壳,背回了秦家。
离开前,夫妻俩带着季疏缈又在堂屋和院子里给季家的先人们上了几炷香。
他们选择了一条行人少的小路走回秦家,半路上,季疏缈指着不远处的一栋红砖水泥小平房说道:“朗哥哥家。”
秦蓉仰长了脖子张望:“房子保护得还挺好。”
季振华感慨:“姐夫的大哥大嫂帮他看着,能不好嘛。”
季疏缈说的朗哥哥,全名季书朗,是姨妈秦蕴和姨夫季时谦的儿子。说来都是缘分,姨夫季时谦和季振华是从穿开裆裤就有的交情,若是细算辈分,季振华还得叫上他一声“伯伯”。季振华认识秦蓉,也是因为当初姨妈、姨夫谈恋爱时,两人都怯场不好意思,于是双双叫上了“电灯泡”作伴壮胆,一来二去的,季振华和秦蓉就看对了眼,从而有了爱情故事。
回到秦家已是晌午,一家人和和气气地吃过午饭,下午时不时有人上门闲聊,秦蓉和季振华面上不动神色,还抽空去了一趟镇上的派出所咨询了迁户口的程序。
季疏缈没有去,她被村里的小伙伴叫走去钓龙虾了。这些女孩子们和她年纪相仿,从前就在一起玩耍,基本上都记得她们的名字。
细线的一端系在木棍上,另一端拴上一小段鸡肠扔进鱼塘的水里,能不能钓到就全凭兴趣了。
“燕子,你家杀鸡吃了呀?”
“嗯,爷爷过生日,就杀了一只。”
季疏缈坐在一旁的小马扎上,托着腮听着女孩们叽叽喳喳说话。她年纪大了(心理年纪),参与这种话题实在是有心无力。
“真好呀,我家都好久没有吃鸡肉了。我奶奶三四天才买一次猪肉,每次都只买一点点,给我和两个弟弟吃。”
“真想每天都吃肉啊!”
“我听表姐说,她们的食堂每天都有肉吃,红烧肉、糖醋排骨、牛肉、鸡腿,还有汉堡!她们每天都吃!”
“你别说了,我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我也要出去打工!”一个叫海霞的女孩掷地有声,“我马上六年级了,上完初中就能出去打工赚钱了!”
季疏缈:“……”
上一世这些女孩们,也是如此早早出去工作,有的三五年后就回乡嫁人生子,有的就远嫁外地,季疏缈大学毕业后就没再回来,逐渐没了这些女孩们的音讯,也不知她们是否都过得安稳幸福。
但,因着这种理由就选择打工而不是念书,未免本末倒置了。
“可是,大学食堂好吃的更多。”季疏缈说道,“越是好的大学,好吃的就越多。而且,读完初中工作,只能去工厂或者当服务员什么的,又苦又累。但是读了大学就不一样了,可以做医生、老师、科学家,可以选择更多的工作,见识更广阔的世界。”
这些女孩子里,一些连县城都没有去过,对外面世界的了解只限于电视上和大人们的讲述,听季疏缈这样讲,才想起她是从北京回来的。
“缈缈,北京是什么样子的?”
“北京啊……”季疏缈想了想说,“北京是首都,是全国人民的北京。可实际上,北京是北京人的北京,是有钱人的北京。”
和一群十岁上下的女孩们说这些似乎太过残酷,但现实社会给的教训,会更残酷。
“我刚到北京的时候,和爸爸妈妈住在一个石棉瓦的房子里,又小又黑,还没有窗户,一点也不透气,比咱们村里的房子还差,比我姥姥姥爷家的堂屋还要小。”季疏缈回忆起来,“夏天的时候跟蒸笼一样,根本睡不着觉,还没有厨房,只能在屋外用柴火灶炒菜,但屋檐很小,遇上下雨天,还得打着伞做饭……”
“啊?这么破啊,你爸爸妈妈为什么还要去?”
季疏缈描述的北京,显然和女孩们想象的差距甚远,她们以为只要去打工,就能过上电视里的那种生活,饭桌上顿顿都有肉,有穿不完的漂亮衣服,住在明亮宽敞的大房子里,或许还能开上小汽车。
“为了生活呗。”季疏缈无奈,“我妈妈刚去的时候,在洗衣店上班,一个月一千二百块钱。”
“这么多!”燕子惊呼,“我爸妈一个月才给奶奶一百块生活费,你妈妈一个月就赚这么多钱。”
季疏缈:“但你知道她洗的那些衣服值多少钱吗?一件衣服,几百上千,甚至有上万块的衣服。北京的冬天那么冷,她手上都是冻疮,肿的跟胡萝卜一样,她洗的衣服却没有一件衣服是她的。”
季疏缈将自己上辈子总结出来的道理,深入浅出地讲给这些女孩们听。这一下午,龙虾钓到两只,但劝服了五个立誓读完初中就打工的女孩子。
今日份功德,圆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