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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民国最强文豪(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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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晓松是《奉天杂闻》的一名资深编辑,多年的编辑生涯让他积累了丰富的审稿经验,一篇文章他往往扫上几眼就知道能不能录用了。

这天清晨,他泡了一杯香茗,就着袅袅的茶香开始翻阅今日送来的稿件。

《奉天密室杀人事件》?八成是挂着杀人名头的艳俗小说。自从陈老先生的《偷情分尸案》火了以后,就有无数人跟风,这种题材的文章他都不知道看了多少次了。出于多年编辑养成的习惯,赵晓松还是漫不经心地瞟了几眼文章内容,然后他的眼神就变了。

他几乎是如饥似渴地开始阅读文章的内容,心情随着案情的进展而起伏着,时而眉头紧锁,时而恍然大悟,直到最后看到主角郑源锁定凶手后做出的那番推理更是让他拍案叫绝。

他方才还在纳闷,王老爷待的库房是从里面锁上的,钥匙只有王老爷有,房间里也没有任何从外面破开的痕迹,凶手是怎么样进入库房里杀掉王老爷的?他甚至连冤鬼作祟都想过了,万万没想到事情的真相竟然是这样。

原来凶手是王老爷的管家。管家原本也是大户人家的孩子,幼时却因为王老爷的挤兑算计而家破人亡。为了复仇,他隐姓埋名卖身为奴进入王府,经过多年的谋划终于赢得王老爷的信任做了管家。这些年来他一直在寻找复仇的机会。

却说那日王老爷的寿宴,因为疏忽大意,王老爷忘了锁上库房的门。管家见了心中一动,就知道自己机会来了。他知道王老爷心脏不好,所以特意用红色荧光粉在墙上写上“血债血偿”,然后再把房门锁好。待到晚上王老爷循惯例去盘库时,管家拉下电闸,王老爷便被墙上突然出现的血字给吓了一跳,一时心脏病发作,瘫倒在了地上。

然后在众人跑来查看状况时,也是管家一马当先破开紧锁的库房,在众人被墙壁上的血字摄去心神时,他以查看王老爷状况的名义顺理成章的接近了昏迷中的王老爷,一把刀直接插向他的心口。也就是说在郑源他们破开房门时,王老爷还活着,只是陷入昏迷,是管家胆大包天当着众人的面亲手杀了王老爷。

如此精巧谋划,却偏偏有个致命漏洞,也因此让郑源找出杀害王老爷的真凶。

管家在用荧光粉写字时太过紧张,没有发现他的袖子上蹭到了荧光粉,这些红色的粉末也因此成为了给管家定罪的决定性证据。

故事是结束了,可是赵晓松却心潮澎湃,迟迟难以恢复平静。这篇文之构思精妙是他生平仅见,这管家竟然能想出如此瞒天过海的杀人诡计,若不是这郑源心细如发的话,恐怕人们还真的会以为是冤鬼作祟罢。那王老爷也是,他害了人管家一家,死了也是报应。

以赵晓松这多年的编辑经验来看,这篇文章故事精妙,情节曲折,还有很深的教育意义,是一篇上乘之作!

作者名叫守夜人,这个笔名他却从没有听说过,该不会是哪个名家化名来向他们杂志投稿吧?再看作者的来信地址,竟然是名儒李正升的家!

这………该不会是李公化名投稿吧?

可是观其行文风格和李公并不相符啊……难不成是李公家中小辈投的稿?

此时赵晓松还不知道他真相了,他只是觉得写出如此老练故事的作者绝不可能是个新人,虽然不知道投稿人到底是哪路神佛,但是既然他选择给他们报社投稿,他们就一定要拉拢好作者,以求长期供稿才对。

在他们报社,给新人的价钱一向是千字五角,如今为了拉拢这个疑似李公的作者,倒是可以把定价稍稍提高。考虑几秒,赵晓松终于做出了决定——就给他千字一元的价格好了,过犹不及,如此也能体现出他们报社的诚意。

他立刻提笔写了一封热情洋溢的回信,文中把《奉天密室杀人事件》夸了又夸,一再表示欢迎作者再次来他们杂志社投稿,然后并连同去邮局领取稿费的印信一起寄给了作者守夜人。

虽然对自己的文章很有自信,但是在看到稿费回执单时,安歆情不自禁还是松了口气。

“哥哥!这是编辑给你的回信吗,里面说了什么?”李淑然期待地探头看去,却沮丧地发现自己几乎一个字都看不懂。

“我的稿件通过了,明天就可以刊登,每天三千字,五天登完。”安歆扬了扬稿费回执单,笑着说:“这是编辑寄给我的,只要拿着这个去邮局,就能领到十五元稿费。”

十五元?府里的太太身边最得宠的丫鬟,月钱也才四元罢了。可是如今哥哥不过写了一篇文章,就能挣得十五元!

她忍不住用敬畏的目光看向那张薄薄的纸,喃喃说道:“父亲要是知道哥哥你这么优秀,一定会后悔那样对哥哥你的……”

安歆弯下腰,平视着李淑然的双眼,“淑然,我们离开奉天市去北平吧?到时候哥哥可以写稿挣钱,你也能去念专门的女子学校。”

李淑然呆住了,然而对上大哥温柔和熙的目光,她却说不出一句拒绝的话,“哥哥去哪里,我就跟到哪里。”

她即便不识字也是知道的,哥哥是男子,男子和女子本就不同,男子汉大丈夫就应该出去闯一闯,拼出一番事业来。如果母亲还在的话,一定也是这么认为的。所以她不能成为哥哥的负累,身为妹妹,她唯一能做的就是支持哥哥的一切决定。

“景然给那《奉天杂闻》的投稿过了?”李正升刚回来,就从管家那里听来了这个好消息。

“对,得福说稿费足足十五元呢。”管家也很高兴,因为老爷收容庇护李歆这二十几天下来,街上不知道说的多难听呢。

说什么李歆仗着有族长李正升撑腰,无法无天,在家忤逆父母,虐待弟妹,什么李正升罔顾人伦,夺人未婚妻,毁了侄女清白………如是种种流言实在让管家气了个仰倒。李正升还待要说些什么,就听门外传来小厮的通报声,说李歆求见。

“这些日子叔父帮我兄妹很多,叔父的恩情我只能来日再报了,如今我已经有了足够的盘缠,也该离去了。”

李正升了然地点了头,问:“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安歆回答:“我打算携幼妹赴京,去博上一搏。”

李正升先点头后皱眉:“且不说你学业未成,但说你父就不会善罢甘休。”

“我可以在北平那边继续学业,至于我父……”安歆挑眉淡然一笑,眼中闪过一抹狡黠:“我打算在报纸上刊登一封《别父书》,如今国难当头,华夏危在旦夕,我只能舍小家顾大家,别父离母,出去游学。舍妹虽小,却有巾帼不让须眉之志,如今国家未平,实在无心婚事,只能请未婚夫另择贤妇了。”

安歆考虑过登报和李廷业脱离父子关系,但是思考许久还是放弃这个想法。几千年的儒家思想教化下,早已经把孝这个字刻进了华夏的文化血脉里,一个抛弃父母的不孝之人,是被整个文化阶层共同唾弃的。安歆如果还想在文坛发展,就不能做这种“大逆不道之事”。

李正升愣了一下,然后朗声大笑:“妙妙妙!这下你父怕是只能支持你了。”

虽然他对街上的散布的流言不怎么在意,但是有这顶爱国的帽子扣下来,李廷业只能打落牙齿往肚里吞,他还是颇为快意的。

所以他主动提出:“既然要游学,家里怎么能不提供盘缠?这事就由叔父我做主了,定从你父那里给你要来足够的盘缠!”

安歆眨了眨眼睛,这点倒是意外之喜了。他感激地对李正升拱手道;“小侄就在这里谢过叔父了。”

“我在《大江晚报》还认识几个人。”李正升笑道:“你尽快《别父书》写完,登报后我再带你去见你父,给他来个先斩后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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