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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花与暗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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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着千凌将他们对应的名字备注上去,良珩才发现,这两人居然都是见过的人。

顿时目光幽深起来,他先前问过千凌,他们三人都是同一时间被加上的。

或许是那时候她刚上游戏,人弱角色也弱,想找人帮忙带级,保险起见,一次找了三。

良珩没说要加回去,她明显也不想接着玩这一类游戏,删就删了。

“下午不打算去外面转转吗?”从昨天意外发现能晒太阳后,她不还说要去遛狗吗?

千凌手指还搭在键盘上,她关闭好友框,眼睛流连在宠物小游戏的图标上,脑中却在思考出行的可能性。

她回过头,下午四点的阳光尚有余热,她肤色太过冷白,即使在日光照射下也不见半分暖色。

良珩眼神停留在她身上几秒钟,细看之下更觉得莫名动人。

“出门。”偶尔的日光浴能令人心情更舒畅,是她以前躲避鬼怪松懈自己的方式。

千凌牵过套上绳索的小金,看了一眼良珩,家里人交代过,不论是外出还是在家,都记得身边带个人。

原先就是他提醒的,良珩自然不会拒绝。

对比她上线后可能会遇上另外两人,出门散步是个不错的选择。

走出大门,沿途是一条小石子浇筑而成的小道,两边都生长着旺盛的千千踏,再往前走有一片小树林。

他们牵着小金来到林下,小树林确实小,仅十来棵紫薇树屹立其中。

五月正值花期,雪绒绒的小花一丛丛被簇拥在绿叶中。

自千凌副作用过后,她的香味被收敛很多,如今空气中大多是紫薇花的香气。

小金活泼好动,似乎知道牵它的是体弱的主人,它没像往常般用劲向前冲,而是走几步停一下回头看千凌,又走几步再停下。

看着喜感又灵性。

周而复始,仿佛像是小金在牵着她散步。

良珩则是跟在他们身后,迎面吹来的暖风伴随着紫薇花淡淡的香味,又夹杂着一点点千凌的香气。

几天相处下来,良珩对她的感观很好,那张脸仿佛自带晕轮,吸引着他不断靠近,这点很占优势。

放在平常人身上,怕是会不管不顾,任对方什么脾气性子都能强迫自己接受,顺着她,是唯一本能。

但良珩不是。

身为一个狼人,他被这样一张脸迷住之后,首先想到的是掠夺,像是争抢一颗稀世珍宝,日日观赏,心情都能变好。

然而不是心甘情愿,他不得劲,这就不得不去耗费时间,想想对策。

通常情况下,她身边所有人都宠爱着她,也没遇到什么挫折,不应该是这般冷的性子。

她分明也心存善意,却不容易相信人,此前救下她那件事,也只换来两分诚挚。

和他的随性不同,千凌有时候更像这个世界的过客,只是懂得迎合对自己好的人,回报付出,却也很难被打动。

顶着这张神颜,良珩越是琢磨,越是深陷。

“千千。”

听见声音,千凌拉住小金,淡紫色的网纱连衣裙微微荡开,她侧头看向发声处。

阳光透过绿叶,光影交错打在她霜雪般的容颜上,呈现出一种迷离虚幻的不真实感。

像是会突然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宋迁时恍惚站定在不远处,目光凝在她身上,首次体会到患得患失的感受。

“宋迁时?”千凌神色平静,语气带着一点疑问,似乎只是不解对方为什么出现在这里。

良珩观察着千凌的眼神变化,确定她对宋迁时并无不同,不知为何,稍稍放下了心。

宋迁时前两天有过来,被告知千凌不在,他旁敲侧击,隐隐感到事情不太对,临走也没得到对方的消息。

“是我。”宋迁时没想到今天正好遇上。

不远千里移居到这座城市,就是想在现实里多看她几眼。

走近了他才注意到良珩的身影,两人曾交过手,宋迁时印象颇深。

那样的速度和力量,对方显然不是人,他还没猜出来身份。

“半夜做贼的男巫?”良珩好整以暇的看向他,这人还躺在千凌的游戏好友组内。

千凌抬眸看了宋迁时一眼: ?

他眉眼清朗,唇角含笑,举手投足间流露出一种洒脱优雅的气质。

不像是会偷鸡摸狗的人。

对上她的眼神,宋迁时没料到当晚的事会东窗事发,与其让人误解,不如主动坦白。

宋迁时唇角弧度加深,看上去风度翩翩: “当时看你畏光,想去看看你的情况,刚好撞上他。”

“看来那天叔叔没说错,你现在能见日光了。”太阳没下山,她安然无恙。

千凌才反应过来对方话里的意思,又听到他后面的话,点了点头: “嗯。”

双方不是很熟,她没有进一步说明的意思。

良珩看对方轻易过掉话题,薄唇微挑,也懒得说别人不是,横竖他都在千凌身边。

“既然都出门了,去喝奶茶吗?我开车来的。”宋迁时从裤子摸出车钥匙,在眼前晃了下,那双琥珀般的眼睛深邃而明亮。

许久没喝过奶茶,千凌内心蠢蠢欲动,但她还是克制下来,快五点了。

“下次去。”

千凌看他没别的事,弯腰揉了揉小金的头,长发向两边散开,瓷白的肩颈在网纱笼罩下像被喷洒了一层粉釉。

她牵着小金再次向前走动。

“那就下次吧。”宋迁时是天生微笑唇,不笑时和煦优雅,笑起来更是洒脱自然。

“到时候去东街新开的一家奶茶店,那里的环境非常好,还有你喜欢的小动物。”他收起钥匙落后几步提建议。

看着前面纤细的身影,闻着空气中浅淡的紫薇花香,前阵子没见着面的心情也跟着轻松下来。

“嗯。”等她好全了,也是要去附近熟悉一下的。

听到肯定的回复,宋迁时也不再绞尽脑汁想话题,这种相处氛围就很好,不用多说什么都感到自在舒服。

小金不知什么时候起,又走到千凌前面领着她往前,宋迁时在后边慢慢悠悠跟着,几乎和良珩并肩而行。

两人都勾着唇,只是相貌气质天差地别, 双方磁场也不合。

良珩斜了对方一眼,“你不回去吗?”

“蹭顿饭应该是可以的。”

离得近,宋迁时清润的声音传到千凌耳边,她仅是思考一下,就放弃了。

蹭饭这件事,得和做饭的人说,她没法做决定。

傍晚时分。

宋迁时果然跟着他们一起回去,一顿饭而已,千父千母也不太在意。

今天十五,良珩早早回到自己房间,宋迁时由于先前几次三番找千凌,被千父千母看在眼里。

饭后就被千父喊去书房聊天,出来后整个人都有些心神不宁。

他眼神复杂,四处看了一眼没见到千凌,沉默的在原地呆立几秒钟,转身离去。

有些事,他总得下决心。

天渐渐黑下去,月亮犹如一盏明灯,从天际缓慢浮现,洒下一片柔和的清辉。

一楼房间内,良珩咬牙忍着筋脉冲击的疼痛,事先已经和千父他们商量好,如今心无旁骛。

他的注意力高度集中,熬完这段过程,身体缓慢变作矫健的雪狼。

它身长近两米,体表覆有厚重的皮毛,四肢结实有力,通体雪白,威风凛凛。

为避免透支力量,雪狼的身形肉眼可见的变瘦变小。

趁着身体还有力气,他快速跳出房间,从外面跃进千凌房内,趴伏在暗处角落里。

千澜端着热牛奶进来,眼神隐晦打量了四周一眼,锁定一个方向。

尽管不太愿意对方缩在千凌房里,也知道他的目的只是香气。

他们没在时,也是良珩守在她身边,愿意坦诚告知这件事,他们态度上就无法再质疑。

千澜自是不知,良珩不会只缩在地上,在千凌沉睡后,他就艰难挪到了她怀里。

最浓郁的地方当然来自本源。

旁人只知,满月会让狼人再次经历第一次变幻的痛苦。

无人知晓月圆之夜是他的受难日,一整晚的变化都会让他全身脱力,虚弱至极,是最易杀的时刻。

同之前那晚情景一样,整只兽在香气包围中半醒半睡着度过诅咒夜。

月亮将将西落之际,隐隐有青光从东边出现。

床上的小狼轻颤,在兽体和人身之间交替变幻,半晌定格到人形。

良珩的身体和人不一样,像是精准计算过的,肌理线条分明,身材匀称合宜,没有任何多余的赘肉。

虽然他的肤色极白,可是和瘦弱的白斩鸡却是云泥之别。

才忍过裂骨之痛,脊椎处骤然感到一阵酥麻,电流一样的舒适感蔓延而上,舒服的让人想要喟叹。

头顶竖立的狼耳猛地抖动几下,眼里恍若一池绿潭荡开涟漪,他呼吸微急,胸膛跟着起伏不定。

他搂紧千凌的腰身,理智几乎要消磨殆尽。

勉强定了定神,良珩回头看向身后,才发现没被收回的狼尾,正被她无意识地抓捏在手心。

良珩找准时机,快速将尾巴抽回,待到心湖慢慢平静,他才变回完整的人形。

空气中洋溢着浓烈的香气,他下意识蹭了一下千凌,很快身体就微不可察一僵。

那双浓艳翡绿的眸子,隐约可见喷薄而出的炽热。

良珩确实不懂得两性生理,但他长期出现在野外,碰见过几次狼人交媾的情形......

他从来没想过,对千凌竟然存在求偶的心理......一直以来,变作狼人后带给他的从来是正面反馈,无论是思维,还是能力。

现在却像个真的畜牲一样,有狼人发情的属性。

小腹处生出的火直接烧到了脑颅内,有股冲动在身体里翻涌,叫嚣,如洪水般急于纾解和宣泄。

在他的认知里,这分明是动物才有的行径。

一时间只觉得事情太过荒谬。

良珩闭上双眼,薄唇抿成一条直线,额际青筋凸起,再次睁眼后迅速下地,默不作声跃过阳台,向远处离去。

曙光初露,晨曦的微风拂进窗口,替换一室清新。

后面良珩没有再出现。

对此,千父只是简单和千凌说了四个字: 事出有因。

虽然迷惑不解,但千凌也不打算过问他人的隐私。

.

私菜馆二楼走廊最里边的包厢,两个相貌出众的男人相对而坐。

“你真的要这么做?”穿着休闲的男人皱着眉,将手里的茶水放回空荡的桌面。

宋迁时辗转来到私菜馆,他需要一个能提供新鲜植蔬水果的合作方,用来制作新秘方。

被调查的顾元琛表面是个餐饮老板,实际上一直深入山林寻找珍稀药植,自种大片蔬果,全国限量销售。

自从上次在千家被点醒,他知道自己在巫族还有牵挂,千父隐晦让他们拉远距离,担心他族里的事影响到千凌。

战乱将至,宋迁时明白对方的意思,素食吸血鬼明显不打算入局,尽管他们这边有一个千喜。

却不足以动摇他们寻求安稳的生活理念。

他还放不下自己的爷爷,又不想和千凌断掉联系,唯一能加深印象的,就是为他们制作一款独有的药剂。

在一番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交流过后,他得知千家最大的需求。

找到顾元琛,出于合作的诚意,他表明自己是个制药师,等级不低。

两人都不知道对方认识千凌,一个为了拿到更温和的材料做药剂,一个为了做出效果更好的药膳。

双方不谋而合。

在合作过程中,发现双方研究方向基本一致,正要相互试探,又碰巧同一天遇到外出谈事的千澜。

三人简单寒暄几句。

宋迁时和顾元琛都不是易怒的人,至此,两人重新认识。

日子长了,他们交情便如朋友一般,有关千凌的事情,也很坦然。

现在听到顾元琛的话,他有些惊讶。

“血猎向来仇视血族,就算你们不回归血猎组织,也不见得你们家族的人会同意。”

“他们不介意。”人都没见过,怎么在意。

血猎组织里的人来自五湖四海,毕竟过着刀头舐血的生活,听着庞大,实则大多有去无回。

先祖加入过血猎组织,逝世后,零零散散的家族成员,人手一本记录册退出组织各奔东西。

本就子嗣不丰,流传到顾元琛这一代,全族仅余自家和大伯一家,天南海北,说是有点关系,但也不深。

顾元琛从出生就没见过大伯一家人,自父母地震失事后,大学刚毕业就靠自己打拼事业,除了偶尔几只吸血鬼上门,也没见亲人出现。

以前还想过要不要寻找,随着思绪一再被千凌转移,渐渐的,他也就不以为意了。

“素食血族是半归隐状态,你想过怎么处理这些产业吗?”放得下吗?孤身打拼那么多年。

“可以重心转移。”考虑到未来的事,树大招风,他本就打算卖掉其他区域店面。

“你考虑清楚就行。”宋迁时仰靠到椅背上,目光看向水晶吊顶,语气也不知道是羡慕还是惋惜。

顾元琛不为所动,他向来是个会将决心贯彻到底的人。

迟则恐变。

收到青年助理找到位置的消息,顾元琛第二天就跟着助理,来到千父所在的公司。

两人在室内谈话,大门没关,顾元琛的助理站在门口等候。

“虽然不明白此刻是什么心理,但我不想离开千凌。”目前的心事无从考究。

大抵生活太无趣,闲暇之余他总会想起千凌。

她不爱说话,不给人难堪,不会表现出排斥、兴奋、尴尬或是其它起伏的情绪。

对待陌生人会融入倾听,没有好奇心,就像教堂里的神父,一视同仁,平静又平和,她的冷浮于表面。

身为一个有宗教信仰的人,来往对象必须有稳定的情绪。

相处舒服的状态下,他自然越加沉迷千凌的声音,以及那张动人心魄的脸。

他相信直觉,现在不把握机会,这几年间只能被动看着他们离远,到几年后,再想找就难了。

素食吸血鬼有这样的隐匿能力。

“人类生命本就短暂,我只是想遵从内心。”

他神色真诚地像是站在教堂内,对着信仰的神像进行宣言。

蓦地,千父脑子里就想起,再次和他爸讨论千凌缘劫之人的事,老爷子却准备顺其自然,他说——

人类的脑子进化的再高级,本质上,还是肤浅的动物。

之所以当初想阻断,不过是怕缘劫之人自身带来的麻烦。

“由你自己决定,只是不要给我们制造事端。”

顾元琛淡淡的笑了,他很少有这样柔和生动的表情,饶是跟在身边多年的青年助理,都惊得愣在原地。

此后每天,顾元琛都会上门。

千澜经常在家里看见,对他的行为已经能做到视而不见。

分明是想要讨好千凌,才在私菜馆找了一个顶级糕点师傅,每日不断送来最好的下午茶点。

千凌倒如对方所愿,慢慢与他熟悉起来,那种不急不徐的态度,让千凌逐渐适应他的接近。

眨眼一年过去,宋迁时成功研制出无副作用的生血剂,吸血鬼以血维持性命,而生血剂能造血,十分适合素食吸血鬼一族服用。

药剂里增加了巫师奇异的能力,仅能代替每年一杯缘劫之人的鲜血,用以维持生命。

虽无法真正像缘劫之人,互相提供足够的血液就能延长寿命,但千家无人介意。

概因千凌痊愈后,体质虽然慢慢好起来,基因阻碍,连缘劫之人都无法延长她的寿命,只能和人类一样,生存到百年。

她的身体还附带着因长年不见光,而生成的日光性疾病,这极有可能让她重回黑暗。

宋迁时对此事很上心,平日除了待在千凌身边,就是回去研制草药,争取让千凌的症状完全消除。

在这几年里,他们轮流守着千凌,似乎有些明白对千凌的心理,直到转移前夕。

良珩再次出现在所有人面前,他的心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转变。

落日余晖,晚霞映着云朵如同红色的火球,烧红了大半天空。

良珩将他的想法和其他人交涉完,没在意话里给他人造成的巨大影响。

寻过千父后,就来到千凌房里,那双幽绿的眸子紧紧攫住她,缓缓开口: “我回来了。”

此时千凌刚睡醒,眉眼间还有些惺忪慵懒,正半倚着窗边的沙发,夕阳的光线落在她身上,整个人都裹上一层金红色的光芒。

她就像一朵娇弱的蓓蕾,没有在暗室中枯萎,被及时转移到花园内,承接雨露阳光,所有人都悉心培养着,等待盛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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