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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三十年真的太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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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贵言还在震惊秦淑兰的出现,听到自己被点了,顿时不满道:“大嫂,你这说话还是一如既往地难听啊。”

“好话是说给好人听的,对那些没脸没皮的,能有难听的话都算给脸了。”

于文仙在一旁气得不行,她这个妯娌还真是一如既往的讨厌。

眼里容不得一点沙子,当初他们家想蹭点常锦祥的光,十次有九次能被她挤兑回来。

她咬了咬牙,压下心头的怒气,嘲讽道:“大嫂来得还真及时,三十年都没音信,这会儿大哥都不快不行了,你倒出现了。”

这是说她挑着时间回来分家产了。

秦淑兰轻嗤了一声:“我凭什么不来?我还是常锦祥法律上的妻子,你们还叫我一声大嫂,这个家本来就是我和他一起拼出来的,我凭什么不来?”

她看向于文仙的眼神直白讽刺,似乎将她的那些见不得光心思都看得一清二楚。

随即她的视线在钟子秀和吴彩玲的身上扫过,唇角讥讽的笑意更甚。

“我不来,常家偌大的家产,难道便宜那些个上不得台面的外人吗?”

钟子秀和吴彩玲的脸色霎时变得惨白。

沈乔初都忍不住想要鼓掌了,老太太简直大杀四方啊。

常永年顾不上理会那些人,又细细地看了一遍秦淑兰,才问:“妈,你是听说爸的情况不好赶回来的吗?”

秦淑兰抽回手,恢复了冷淡的声音:“你到处放消息,不就是希望我知道?”

“爸最大的心愿就是再见你一面,你能回来,真的太好了。”

秦淑兰敛下心头复杂的情绪,问沈乔初:“初丫头,你怎么说?”

沈乔初反而朝她抬了下眉头:“老太太,听你的。”

敢绿她家老太太,她没把他撸起来揍一顿都算客气了,不过人之将死,有些话想来这么多年了,老太太也想听到吧。

秦淑兰呼出一口气:“那就先救醒了吧。”

常永年的眼眸一亮,忙带着沈乔初往里面走。

常贵言几人闻言也忙跟了上去,刚到主卧门口,秦淑兰一脚勾起门,差点没撞到他的脸上。

常贵言敢怒不敢言,摸着鼻子挤了进去。

常锦祥一动不动地躺在床上,身上插着各种管子,瘦得两颊凹陷、脸色蜡黄,浑身透着一股死气。

时隔三十年再次见到这个男人,秦淑兰的心绪万千,该是恨他的,但他这副样子却让那些恨意都显得没什么意义了。

沈乔初探了下他的脉,看向常永年:“强弩之末,救醒了也最多不过十天,还要用紫泽花叶救吗?”

常永年咬了咬牙:“救。”

至少让他爸知道妈回来了,让他再看看她,了却了他的心愿。

沈乔初点了点头,打开布包捻出金针,在他的头顶、胸口、腹间、四肢的几处大穴上逐一施针。

等过十几分钟后,她对常永年说了声“紫泽花叶”,常永年忙将准备好的叶片小心递过去。

沈乔初凝气于掌心,不过一瞬叶片就成了一撮灰烬,众人看得眼睛都直了。

沈乔初将粉灰顺着鼻饲管给常锦祥喂了进去,随后双手合印,念了一段安神咒。

咒毕,昏迷了好几天的常锦祥缓缓睁开了眼睛。

于文仙惊得死死掐住了常贵言的手臂,常贵言被掐得龇牙咧嘴的也不敢出声,生怕惊扰了治病,那个掌心就能将叶片焚成粉末的小姑娘会把他也烧了。

“锦祥大哥。”

本站在最后边的钟子秀第一时间推开众人冲到了床前,泪水涟涟地看向常锦祥。

“你终于醒了,我们真的很担心你。”

叶竹君一口牙都快咬碎了,他们年轻人都怎么说的来着?对,老绿茶成精了。

常锦祥却是没看她,睁着一双浑浊的眼睛,缓缓看向了秦淑兰。

穿过时间的隔板,他仿佛又看到了那个言笑晏晏的姑娘站在台阶上唤他“锦祥哥”。

“淑……淑兰。”

他艰难开口,嗓音低沉嘶哑。

秦淑兰只定定地看着他没说话,常锦祥一下激动了起来,挣扎着想要拉住她的手。

他全身都在剧烈地颤抖,沈乔初的眉头微蹙,往他的额间点了一下。

常锦祥瘫回到床上,重重地呼出一口气,泪水瞬间滑过了额角。

“对不起,淑兰,是我对不起你,这些年我一直活在愧疚当中……”

“我知道我就要死了,只求在死前再见你一面。”

“我撑着一口气,就是为了再见你一面,还好……还好终于见到你了。”

“淑兰,你躲了我三十年,我找了你三十年……”

“对不起,真的对不起……”

“你……恨我吗?”

说完最后一句话,常锦祥喘着气表情痛苦,固执的等着她的回答。

秦淑兰垂下眼眸,半晌,叹出了一口气。

“恨过,但时间真的过去太久了,我都忘了恨你是什么滋味了。”

“永年往南边散出了你的消息,我才知道你快死了,我知道你想见我。”

“有些话隔了三十年,你想说,我也想听,所以我来了。现在说完了,就当全都了结了吧。”

三十年了,真的太久太久了。

……

秦淑兰出生在医药世家,从小在药理上很有天分,她经常跑去他爸爸的药房玩,在那里认识了常锦祥。

常锦祥是她爸爸的徒弟,家里穷困,但深得秦老的赏识,不仅教他医术,还供他念完了医科大学。

秦淑兰和常锦祥俩人青梅竹马、互相欣赏,慢慢走到了一起。

常锦祥医科大学毕业后,顺利进入新城的第一医院,秦淑兰则继承她爸爸的中药房,考出了中医执照。

两个人结婚后,一个主西医一个主中医,相互扶持,成就彼此,在各自的领域中都成了权威。

后来又有了常永年,就在他们以为会这么和谐美满的生活下去的时候,常锦祥的远房亲戚钟子秀带着女儿来找他了。

钟子秀少年失怙,中年守寡,三十多岁带着个女儿,生活举步维艰。

知道常锦祥在新城的日子过得不错,她就找到了他,让他帮忙介绍份工作。

常锦祥是个重情义的人,让钟子秀母女暂时住进了常家,帮她在自己的医院找了份后勤的工作,还帮吴彩玲进了新城的初中。

秦淑兰也很同情钟子秀的遭遇,对她照顾她有加,带她认识朋友,经常给她买衣服什么的。

钟子秀很感激他们,一口一个“姐”“姐夫”地叫着。

但慢慢的,钟子秀和吴彩玲的心态变了。

因为秦淑兰和钟锦祥他们真的太幸福了。

他们拥有着无忧的生活、和谐的家庭、尊贵的身份,可她们什么都没有。

他们的幸福无时无刻不在衬托着她们的可悲。

她们逐渐向往拥有这种生活,而最快最是捷径的方法,就是取而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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