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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四章 我的喜欢是有尊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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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樱在千星杰住处窝了两天,没有一丝风吹草动。

当然,外头越是出奇的安静,就代表越有事,跟在萧慎身边久了,她把这个男人的行为举止也摸得差不多。

越是这个时候,她越是要提高警惕。

泡了个热水澡,她兜了件浴巾就出来了,反正也没被人,不用那么拘谨。

可谁知刚出来,就被人从后面突然抱住。

苏樱条件反射,朝后狠狠顶胳膊肘。

一声闷响,那人就松开了。

苏樱快速抄起一旁的花瓶就要砸过去,还好对方反应及时。

“别别别,是我呀!”

苏樱按亮了大灯,“千星杰?”

“我的姑奶奶,你手劲可真大,刚那一下子差点没把我送走!”千星杰把花瓶放回原位,委屈扒拉的控诉。

苏樱意识到自己只裹着一条浴巾,便快速去沙发上拿外套裹住,尽管如此,千星杰的视线早就在她身上转了好几圈。

苏樱的身材虽然不是他喜欢的那种性感火辣,但恰到好处,该有的地方都有,多一分低俗,少一分平淡。

看多了,现在他就喜欢这样的。

“谁让你对我动手动脚的,活该!”苏樱嘟囔,现在她正是需要千星杰帮忙的时候,暂时不能和他闹翻,只要他不过分,都好商量。

千星杰非挤过去坐,苏樱挪了挪,他又挤。

“你这么怕我干什么?你看,我要是真想对你做什么,早就做了,还傻了吧唧的等到这时候?被动的女人没意思,我得让她心甘情愿!”

苏樱清了清嗓子,岔开他注意力,“那个,你怎么过来了?”

千星杰示意桌上的熟食,“怕饿着我的姑奶奶,特意送的,你说这份差事我感找别人嘛!”

“哦,那谢谢了!”

“啧!自己人这么见外做什么?还不如来点实际的!”千星杰作势又要搂苏樱。

苏樱瞪他,“干嘛呢你?还想吃我胳膊肘是吧?说好的事成之后!”

千星杰收回的手撸了下发型,打着哈欠懒洋洋道,“行吧,反正早晚跑不掉!”

“欸,我来了半天,你怎么也不给我倒杯水啊?”

“这个可以有,你等着!”苏樱笑盈盈道。

真是个大爷,要求这要求那的。

千星杰双手交叠枕在脑后,目光追视苏樱,逐渐的,她的脸变成了慕莎。

“少爷,您喝咖啡还是喝茶?”

“少爷,少爷?”

“喂,千星杰,你没事吧?”苏樱伸手在千星杰眼前晃晃。

千星杰猛然回神,“额,我想起来还有事,先走了!”

苏樱:“……”

刚才还贱兮兮的要喝水,现在又急匆匆离开,神经!

发布会结束后,千星杰按照千淮安的指派,在宁城这边处理一些公事。

之前千淮安在宁城投资了一些小项目,自打千可儿和萧慎闹崩后,他无心管理,一心在家陪女儿。

慕莎也被留在这里,辅佐千星杰解决问题。

他回到别墅的时候,慕莎正在厨房。

“少爷!”慕莎颔首行礼。

“嗯!”

千星杰本来一只脚已经踏上台阶,又退了回来,“这么晚了,你在干什么?”

“最近睡眠不太好,我听人说蜂蜜柚子茶有助睡眠,就想着试试!”慕莎如实说。

“别听信谣言,有问题及时去医院!”

慕莎淡淡嗯了一声。

“顺便也给我煮一杯尝尝吧,我睡眠也不行!”

慕莎:“……”

千星杰翘着二郎腿坐沙发上,目光一瞬不瞬盯着厨房里忙碌的女人。

这是他第一次很认真的观察慕莎。

俏丽酷飒的短发,脖颈很长,黑色短袖搭配黑色牛仔,很符合她一贯的高冷人设。

她很早就跟在千可儿身边,伸手敏捷,头脑聪明,就是人有点死板,可以说除了千可儿,她对谁都一副六亲不认的态度。

她不是千星杰喜欢的类型,没有女人味,不够温柔,不够娇媚,但她倔强,坚毅,执着。

千星杰逐渐看到了她身上与众不同的地方。

“少爷,煮好了!”

千星杰回神,假意翻杂志,“放这里吧!”

“好!”

“等下!”

慕莎转身。

千星杰拍拍自己的肩膀,“这里有点疼,你给我按按!”

“我是可儿小姐的人!”

千星杰没想到慕莎一口拒绝,显然有点没反应过来,“你说的没错,但你也是千家的不是吗?而我又是千家的大少爷,所以,我让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

慕莎不语,直直看他。

“怎么,有意见吗?”

“没有!”慕莎绕到他身后,两只手搭在肩膀上,按照平时给千可儿捏肩的手法来捏动。

千星杰舒服的闭上了眼。

他能清晰的感受到女孩十指柔弱无骨,像被施了魔法,燃起他每一个神经。

“够了!”

千星杰忽然叫停。

“怎么了?”

“你过来!”

慕莎不明所以,绕到千星杰跟前。

千星杰又拍拍身边的位置,“坐下,我有话跟你说!”

慕莎照做。

“还喜欢我?”

慕莎沉默了一瞬,摇摇头,“不喜欢了,少爷不必有心理负担。”

“为什么不喜欢了!”千星杰今天有点话多。

慕莎告诉他,“少爷看不上我,我不想让自己看上去那么迫切,喜欢一个人适可而止就好了!,也没……”

千星杰忽然握住她胳膊把人拽过来,捧住她的脸就亲。

动作粗鲁疯狂,看不出半分爱意,反倒像惩罚和报复。

啪!

慕莎推开他,并甩了他一耳光。

她的唇被他咬得红肿,好似晕开的烈焰,两个人纷纷大喘着气,彼此错乱着。

“怎么,你不是喜欢我吗?亲一下都不给?算什么喜欢?”千星杰捂着脸道。

慕莎冷着脸,“我是喜欢你,但还没到供你消遣的地步,我的喜欢是有尊严和自尊的!”

说完她头也不回的上楼。

千星杰揉了把留着五指印的脸,愤愤冲茶几踢了脚。

前面还喜欢的要死不活,还三番两次的要献身,现在又说什么尊严自尊,女人果然最善变……

萧家。

萧若男最终迎来了自己的婚礼,这是许多豪门千金少爷的难以改变的命运。

当然,有人欢喜有人忧,萧若男对宁致远心已死,既不跟他,那跟谁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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