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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翡翠扳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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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镂空雕刻,最可怕的是随时随地都可能遇到细裂,有些细裂甚至避无可避,只能一刀一刀的切割。

但也没有人能预测到,细裂的走向和长度,这就给镂空雕刻增加了难度和变数。

哪怕提前设计的方案,都可能因为这些纹裂而随时随地做出改变。

这就更加需要雕刻的人,有着非常深厚的刀工,能随机应变。处理这些纹裂的同时,还能够保持立意不变。

很多玉雕师在尝试镂空雕刻的时候,往往是心力交瘁,不得其法,最后毁掉的料子,浪费的时光。

但赢洛篱不同,他身怀造物之手,这些让玉雕师最害怕的纹裂,他可视之为无物。

等吃过晚饭以后,在回去的路上,赢洛篱依旧是百感交集,对于权哥他无疑是敬佩的。

权哥能把这种大几千万的翡翠,能交给他一个草根雕刻,真的需要莫大的勇气、信念和格局,这值得他铭记于心。

赢洛篱不知道的是,这时权哥正在和他父亲在茶室里面交谈着。

只是当下的权哥可没有刚刚和赢洛篱在一起的自在,无拘无束和信心。

神情有点拘谨,有点无奈,不过同样还有着无比深厚的信念。

“你就这么放心,想把那块翡翠原石拿给赢小子雕刻?先不谈他的刀工怎么样,他出身贫寒,这么贵重的翡翠,你确定不会心起贪婪?”

“父亲,如果是以前,的确不敢。但现在,我敢。”

“哼,说说看。”

权哥的父亲作为老一辈的翡翠人,什么人没有见过,何况还经历过那十年无比混乱时间。

知道人性的贪婪,更明白所谓的信任,是要在平等的基础之上才能形成。

他目光如炬的看着自己的儿子,内心甚至隐隐间有点期待,他深知自己的儿子并非意气用事的人,这么做必然会有自己的打算。

权哥仿佛在为自己心中的信念而坚持着,眸光坚定,和他父亲对视着,不愿就是屈服。

“我有打听过赢洛篱最近的经历,他先后切到两块原石大涨。然后更是到柔姨那边赌石,赢了港岛那边的天公子。”

“先后出手几次,人家的身家已经到了千万。而且我有问柔姨,柔姨的回答是,她看不透赢洛篱,不过后天晚上那场赌石会所,她请的赌石师傅正是赢洛篱。”

听到权哥这么说以后,他父亲难得陷入沉默中,在他那个年代,虽然柔姨是后辈,但其行事可是出了名的心狠手辣。

只是后来他背后的人位置越坐越高,顾惜名声,柔姨才有所收敛。

他父亲摆了摆手,示意一切按他内心的方式去做,既然位置交给他了,能不出手他断不会出手。

等看到权哥离开书房以后,他父亲满是皱纹的脸上,因为疑惑,让皱纹变得更深了几分。

“居然连她,都这么看好赢小子嘛,难不成,这小家伙真的可能成为新一代的赌石之王吗?”

“不过该说不说,那天晚上和港岛一派的赌斗,的确惊艳非凡,让人为之侧目。”

原来那天晚上山顶私盘,他也有参加,后来还是交了十来万保证金才安然无恙。

那晚见证了赢洛篱那鬼神莫测的赌石之术,哪怕你现在想想,依旧为之震撼。

而他今天之所以找他儿子谈,就是想看看赢洛篱在他儿子心里的地位怎么样,现在看来,可能关系还不错,这也不得不让他感慨他儿子的运气比他好。

赢洛篱回去之后,立马把那块赢回来的赌石切了,的确切了一块

这块原石也的确如赢洛篱所意料的一样,里面的肉沿着那条表面的水路,在原石的另外一截。

等他把肉质完全切出来之后,只见一个足球大小,灯光打过去之后,闪烁着寒光,一片一片的金丝阳绿,更是显得灵动无比,让人一眼就爱上它。

“不错,真不错。正冰种飘花翡翠,而且肉质至少也有十来公斤,做个镂空雕刻的摆件绰绰有余。”

“难能可贵的是,居然没有大裂,而且水路旁边,颜色够多,特别是这种金丝阳绿,可谓是色中之冠。”

赢洛篱也不得不替天公子惋惜,如果不是他当初太贪婪,输赢未必这么容易分出来。

这块原石可是分文没花,如果要出手的话,保守估计也得三四百万起。就单单那些金丝阳绿的飘花,就值这个钱。

等他切完的时候已然到了深夜,赢洛篱也只能先把它收起来,构思合适的图案在动手雕刻。

第二天一早,赢洛篱依旧早早的醒来,不过今天他并没有去运动,而是直接去在城东老城那边的一个古玩古董集市。

每个星期六早上很早,一大批经营古玩古董的摊主,就会在那里聚集,吸引着无数人过来捡漏。

这些摊主有的是全国性流动的走商,有些是古玩店的老板,当然大部分都是当地的一些摊主,当然还有一些黑暗世界过来出货的等等……

人员三教九流,非常复杂,东西更是千奇百怪,难遇一真品,一不小心就容易被坑。

这也是赢洛篱第一次过来,他漫步在街道中,看着街道两边绵延数公里的地摊,拥挤的人群,一时之间居然有点迷茫。

因为大部分都是瓷器、玉器、罗盘、铜钱、手串这些为主。当然也有一些字画、青铜器和各种木雕石雕等等,但是很少。

赢洛篱对于玉器和翡翠自认为眼力还是不错的,其他的他就只能望洋兴叹了,两眼一抹黑。

就在这时赢洛篱以一个局外人,看着一个一个老头,正被一个胡子邋遢的老农拦着,两人在商量着什么?

老头手里拿着一个翡翠扳指,居然还是满绿的,但让人为之奇怪的是,给人感觉种水并不通透。

赢洛篱原本没在意,瞟了一眼就打算离开,突然间鬼使神差又看了一眼。

眼皮立马跳动起来,眉毛一挑,难怪看着模模糊糊的,这可不是种水不好,而是因为时间太久远。

赢洛篱立马感觉这个扳指不一般,这很有可能是清代早期的扳指。

因为那个时候打磨抛光的技术一般,很难说像现在一样达到翻种翻色的效果。

之所以这么判断,是因为扳指上面的纹饰和图案十分典雅、精致,把极简空灵主义做到了极致,非常具有艺术性。

“这个扳指,或许是雍正时期的,也只有他,才有这样高级的审美。”

赢洛篱站在远处,双目如神的看着两人,立马感觉一身燥热,恨不得立马过去截拦他们的交易,自己买下来。

他发现,自己心态很难平静,越来越激动和期待,或许这就是人们传说中捡漏的感觉吧。

可让赢洛篱感觉到奇怪的是,那个邋里邋遢的老农,裤兜里露出来的手机,一看就是最新款的苹果。

而且刚刚从他的面前经过,赢洛篱闻到一股腐朽的味道,原本以为是老人身上的味道。

现在回忆着,那或许是土腥味,发臭的土腥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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