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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哥布林:确认过眼神,是送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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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这话说得一点没错,这世上就没有白给的福利和快乐,想要过上好日子,就得自己努力奋斗。

老金来到伊斯班特已经一个星期了,再不找点事情做,他就要喝西北风了。这段时间,他一直在收集各种情报,根本没时间接任务。他得去冒险者公会看看,再四处打听一下,看看有没有什么合适的任务。换了个地方,很多事情都要从头开始,老金忙得不可开交。

而且,作为一个外地来的冒险者,想要在这个地方立足,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毕竟,同行是冤家,本地人多少都会有些排外。

老金费了好大劲,才终于接到了一个任务——讨伐哥布林。任务内容很简单,就是去某个地方把那些可恶的哥布林杀掉,然后把它们的脑袋带回来,每个脑袋能换三个铜币。

这种讨伐任务,其实就是一种除害服务。

有些怪物会袭击村庄,破坏农田,偷吃粮食,村民们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就会发布悬赏任务,“谁要是能把这些该死的家伙干掉,我就给钱!”

村民们可以用很低的价钱雇佣冒险者来消灭怪物,而冒险者们只需要杀几只怪物就能赚到钱,这对双方来说都是一笔划算的买卖。

今天,老金的任务就是去杀哥布林。

一大早,老金就来到了集合地点——一家杂货店门口。他看到一个手持短矛的光头男人已经在那里等候了,老金走上前去,和他打招呼。

“早上好。”

“你好。”

这个男人名叫桑特,是一名E级冒险者。他身上穿着一件皮甲,手里拿着一把短矛,除此之外,就没什么其他装备了。不过,他那粗壮的胳膊却让人很有安全感,一看就是个身经百战的老手。

除了桑特之外,还有两名冒险者,一个是名叫梅丽娅的女冒险者,她留着一头棕色的长发,一双蓝色的眼睛,手里拿着一把单手剑和一面盾牌;另一个则是一个看起来还没成年的少年,名叫吉布森,他手里也拿着一把剑。虽然老金对这个少年不太放心,但他们都是E级冒险者,应该有点实力。这么小的年纪就能成为E级冒险者,说明这小子天赋异禀。

“另外两个人还没来吗?”

“看来是的。”

老金在桑特旁边坐了下来,耐心地等待着其他同伴。不过,现场的气氛实在是太尴尬了,老金只好主动找话题聊天。

“这次的任务应该不难,就是杀几只哥布林而已,咱们赶紧把钱赚了,回去休息吧。”

“嗯。”

这家伙怎么惜字如金的?

“咱们四个人,每个人杀四只哥布林,就能赚到十二个铜币,应该够了。不过,也不知道能不能找到这么多哥布林。”

“应该可以。”

看来,这个桑特是个不爱说话的人。难道说,光头的人都这样?头发少也就算了,话还这么少?

桑特每次说话都不会超过五个字,他惜字如金,惜字如命,这让老金更加尴尬了。

“你擅长用矛吗?我很少见到用矛的冒险者。”

“还行。”

就在老金和桑特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的时候,另外两名同伴也到了。

“你们好。”

梅丽娅面无表情地打了个招呼,她的背上背着一面镶着铁边的木盾,看起来很结实,应该是个mt。很少有冒险者会选择盾牌作为武器。

“你好。”

那个名叫吉布森的少年,或者说,应该叫他青年,看起来比老金想象的还要年轻。

这小子年纪轻轻就出来当冒险者,估计家境不太好吧?

老金一点也不羡慕他的家境,他只羡慕他的年轻。

“人都到齐了,出发吧。”

看到所有人都到齐了,桑特终于说了一句超过五个字的话,然后带头朝任务地点走去。昨天组队的时候,桑特说他知道那个发布任务的农场在哪里。

老金一行人跟着桑特,朝农场走去。老金发现,农场似乎很容易招惹怪物,上次的石化鸡蛇事件也是发生在农场。可能是因为农场种植的作物比较多,容易吸引怪物吧。

在地球上,野猪和野鹿经常会跑到田里偷吃庄稼,这个世界也一样,只不过那些野生动物变成了怪物。而且,哥布林这种怪物还很聪明,它们会成群结队地偷窃粮食,这让农民们头疼不已。

哥布林。

没错,就是哥布林。

哥布林是一种体型矮小,皮肤呈绿色的类人生物,它们的长鼻子和长耳朵是它们的标志性特征。和其他的低级怪物不同,哥布林会使用简单的工具,这使得它们比其他怪物更难对付。它们有一定的智力,懂得利用工具来攻击敌人,这使得它们比其他怪物更难缠。

总的来说,哥布林比地精强一点。

不过,在老金眼里,它们依然是不堪一击的弱鸡。农场距离城镇并不远,走路就能到。老金一边走,一边和同伴们聊天。

“你叫卡特,对吧?哇,你个子好高啊!你是哪个种族的人?”

梅丽娅似乎很喜欢和人聊天,她好奇地问老金各种问题。老金的外貌比较特别,经常会引起别人的注意。不过,梅丽娅并没有恶意,她只是单纯地感到好奇,所以老金也耐心地回答了她的问题。

“我是米尔凯萨人,我的家乡很贫穷,所以我才来到大城市,希望能过上好日子。不过,这里的生活似乎也不怎么样。”

“哦,是吗?”

“我们家乡的人都这么高。”

老金的身高将近一米八,比这个世界的人类男性要高一些。再加上他那一头黑发和黑色的眼睛,看起来就像是一个野蛮人。梅丽娅似乎对老金的家乡很感兴趣。

老金在城里很少见到黑头发的人,看来黑色头发在这个世界很稀有。如果他能认识几个米尔凯萨人,或许可以组建一个“米尔凯萨同乡会”。

“你的家乡是什么样子的?跟我说说吧,我很好奇!”

“嗯……怎么说呢……”

如果要详细描述老金的家乡,估计三天三夜也说不完,不过,老金决定编个故事糊弄过去。

“我的家乡有很多草地和树林,我们都是游牧民族,没有固定的住所,整天骑着马四处游荡。”

“你会骑马吗?骑马是什么感觉?”

“不会,骑马很难,而且很危险。”

老金确实在新疆骑过一次马,那感觉真是太可怕了,所以他并没有说谎。老金连开车都害怕,更别提骑马了。

“梅丽娅,你一个女孩子,做这种危险的工作,不辛苦吗?”

这可不是歧视,而是生理上的差异。女性天生肌肉含量就比男性低,体型也比男性小。而在冒险者这个以战斗为生的行业里,力量和体型都是至关重要的因素。

这个世界虽然有一些战士和骑士可以通过魔力来强化身体,魔法师也可以用魔法来提升自己的力量,但那都是高阶职业才能做到的事情,和老金这种低级冒险者没什么关系。在F级到d级这个阶段,冒险者的实力和普通人没什么区别,所以,女性在这个阶段并不适合当冒险者。

不过,这个世界还是有很多女性冒险者。

毕竟,这是一个残酷的世界,无论男女,都得为了生存而奋斗。

“虽然很辛苦,但只要有剑,就没什么区别。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只要会用武器,就都能活下去。”

“你说得对,只要会用武器,就没什么区别。很多人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你真是个聪明人。”

的确,只要会用武器,女性也能杀死怪物,只要有战斗的意志,女性也能成为强大的战士。关键在于心态,只要敢于拼命,就能在这个世界活下去。

“我们快到了吧?”

“应该快了。”

老金和梅丽娅聊着聊着,不知不觉就来到了任务地点。桑特和吉布森一直沉默不语,像两个苦行僧一样,默默地跟在后面。幸好有梅丽娅这个话痨,否则老金这一路上估计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到了。”

在桑特的带领下,老金一行人走进了一间大厅。大厅的墙壁上贴满了哥布林的悬赏通缉令,那些通缉令上的哥布林被画得面目狰狞,凶神恶煞,仿佛是什么十恶不赦的罪犯,让人不寒而栗。

“哦,这不是桑特吗?”

“您好,会长大人。”

“你们就是来讨伐哥布林的冒险者吧?”

这时,一个老人走了过来,和桑特打招呼。看来,桑特和这个老人是熟人。老金等人简单地向老人问好,然后听他介绍任务内容。

“很好,我相信桑特。你们去把那些哥布林杀掉,然后把它们的脑袋带回来,每个脑袋三个铜币。”

“没问题。”

“我相信你们一定能完成任务。”

老金对自己很有信心。

杀死比自己弱的怪物,是他为数不多的特长之一。虽然哥布林比地精难对付,但它们也只是“比地精难对付”而已,老金以前也杀过不少哥布林。

哥布林很聪明,它们会收集各种各样的东西来武装自己。

这些东西包括:不幸的冒险者死后掉落的武器、别人丢失的物品、废弃的刀具等等。总而言之,它们身上可能会有一些值钱的东西。

而且,哥布林有时还会携带一些硬币或者类似的东西,这可是意外之财。它们喜欢收集闪闪发光的东西,就像乌鸦一样。

这就是为什么克拉斯海姆很少见到哥布林的原因之一。只要有利可图,冒险者们就会像蝗虫一样,将它们赶尽杀绝。

“出发吧,哥布林很可能会在农田附近的树林或者山里筑巢,它们既然偷了粮食,就一定会把粮食藏起来,如果能找到它们的巢穴,说不定还能得到额外的奖励。”

看到桑特突然变得健谈起来,老金对这次的任务更加有信心了。

“吉布森,你对哥布林了解吗?我虽然杀过不少哥布林,但对它们的习性不太了解。”

老金转头问吉布森,吉布森看到老金这个比他高一头的大块头居然对他这么客气,顿时有些受宠若惊。老金一向很有礼貌,只要别人不招惹他,他都会以礼相待。毕竟,他可是一个文明人。

老金之所以要和吉布森聊天,是为了增进彼此之间的了解,以便在战斗中更好地配合。

“我小时候在村子里经常和哥布林打架,不过我对它们的习性也不太了解,我只知道它们会互相交流。”

吉布森现在看起来就很年轻,他的“小时候”是指什么时候?

就这样,在桑特的带领下,老金一行人开始寻找哥布林的踪迹。他们翻山越岭,一路披荆斩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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