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一雪前耻抓到一只野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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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应打扫牛棚,陆父一大早就来了。
云伯渠闲不住跟着他一起打扫,顺便询问陆长生的身体状况。
“长生恢复的很快,很有精神,胃口也很好,今早吃了四个馒头两个鸡蛋,外加一碗粥。”
“能吃是好,但也不能吃多,他现在躺在床上不能活动容易积食,胃会难受。”
“啊,那我回去让他少吃点。”农村讲究吃的多好的快,不过听医生的准没错。
正说这话,陆父突然面如菜色,再也忍不下去,不停的干呕。
云伯渠也是这样过来的,深有感受,“牛棚有两天没打扫了,味道大,你先休息一会儿吧。”
转身大喊,“小月,倒碗水来。”
陆父摆手,“我能行!”
云浅月倒了一杯温水给他。
望着裂口的碗,陆父愣了一下,心里忍不住叹气,这祖孙仨生活的条件比他想象中的艰苦。
陆父是农家汉子,当过兵吃过苦,可这些年一直在粮食厂当门卫,轻松惯了,突然打扫臭味熏天的牛圈着实有些吃不消。
于是云伯渠让他拎着粪桶倒进,他则把牛棚铲到桶里。
云晨光在给老黄喂草。
云浅月被安排拍的明白白,在屋里休息。
可她坐不住,也闲不住。
天气逐渐变热,牛棚由原来的三天打扫一次变成两天打扫一次,不经常打扫牛会生病,毕竟这两头牛可比他们值钱多了。
尽管是这样,牛棚里的散发出来的臭味依旧熏得让人睡不着。
他们睡觉的地方是存放干草的木房子,跟老黄牛是邻居,之间只隔了一堵木头墙。
冬天还好,夏天味道大的根本受不了,更别说是吃饭了,必须想个办法建一个房子才行。
可他们蹲牛棚是来改造的,盖房子无异于登天!
盖房子的时候以后再说,现在最要紧的是把房子整理一下。
木头房子有一部分已经腐蚀,而且木板之间缝隙很大,为了把缝隙遮住,她弄来泥巴盖上去。
别说还挺有成效。
味道确实好多了,可还不够。
她忽然想起来有些植物可以吸收臭味,净化空气,于是便偷摸着上山寻找。
本以为没人发现,却没想到云伯渠和陆父都看见了。
原始森林资源丰富,还别说真被她找到了一些,还顺道采了一些能防身的草药。
晒干磨成粉可以当作迷药使用,迷死一头鹿不成问题,至于野猪,需要试一下才知道。
有了这些,她以后进深山多了几分安全。
回去后,没有花盆,她就找比较粗的枯木掏空里面当容器,把东西种到里面,摆在房间里的每个角落。
接着又把屋子打扫了一遍。
房间不大,却睡着三个人,爷爷和小光睡在一起,她单独睡在一边中间隔了一层布做的帘子,既是杂物房,又是厨房,也是卧室,打扫起来很是麻烦。
弄完后,她出了一身的汗。
到了中午,陆父就回家了,云伯渠去河边拎了一桶水回来,趁着中午暖和,冲洗一下身子。
将近一周没洗,身上汗臭味加粪臭熏人。
冲完顺道给云晨光洗了个澡。
云浅月则开始做饭。
依旧是菜饼子。
自陆长生出事已经过去三天,那些小孩子没来找麻烦,云浅月推测之前她的吓唬起了作用。
受挫之后,陈美玲就会放弃?
不,她不会。
俗话说的好,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她见招拆招。
迷药已经研制好,她心里有底!
陆父还有工作,请了三天假已经耽误许多,今天是他最后一天来牛棚帮忙。
这几天有他在,云伯渠轻松了不少。
穿了一件带着布丁的衣服,云浅月就带着云晨光一起上山打猪草。
两头牛,五头猪可不是吃素的,来回五六趟才行。
路上遇到了几个村里的小孩,他们是背上捆着一捆柴,在看到她和小光之后,并没有像以前有多远躲多远,只是多看了两眼。
云晨光还是有些紧张,他牵拽着云浅月的衣角。
云浅月安抚他,“别怕。”
便牵着他径直的往前走。
云晨光往身后看,“姐,他们不用石头砸我们了!”
之前每次遇到他们,都会被扔石头,骂他。
“以后都不会了。”
“嗯!”
找到一处靠近深山没人来的地方,这里一片猪草长得特别好,才割几分钟,她和晨光的背篓就装满了。
刚准备打道回府,准备再来,却被不远处灌木丛里闪过的不明物体吸引。
云晨光也发现了,“姐。”
“嘘。”云浅月示意他别说话,轻手轻脚的靠近灌木丛。
咕咕咕。
那是一只野鸡,羽毛特别漂亮。
她脸上一喜,有上前几步,尽管她很小心,还是被野鸡发现了,它作势就要跑。
云浅月管不了那么多,直接扑过去,却扑了个空,摔在灌木丛里,脸上挂出一道血痕。
很细,估计明天就能好。
野鸡就这么跑了。
云晨光想追过去,云浅月叫住他,“别追了。”
野鸡又小又灵活,穿梭在山林里,转眼就消失不见。
云晨光望着野鸡小消失的方向直流口水,“烤鸡……”
云浅月:……
单凭猛扑看来行不通,怎么才能抓到野鸡啊!
不知想到什么,她猛地抬头,眼前一亮。
云家针法讲究的是快准狠,可以治病救人,也可以利用银针伤人于无形,实现自保,同样这样也能攻击别人,只不过把人换成了猎物。
她人小,力气小,好在有上一世主刀的经验,练起来想来不是难事。
说练就练,打猪草的间隙不停的练习。
先是练习手部力量,她捡了一些均匀大小的石子,瞄准一个地方扔过去。
云晨光也跟着学,却砸到了脑门。
云浅月噗嗤一声,忍不住笑出了声。
往远处仍,还能砸到自己真是割人才。
练了一天,手都练酸了,回去的路上凑巧遇到一只野鸡。
云浅月觉得这是上午那只逃跑的野鸡,她决定一雪前耻,抽出银针瞄准野鸡身上的穴道,甩了出去。
野鸡身子一激灵,三秒后,倒在地上一动不动。
云浅月有些激动,“成功了!”
跑过去把野鸡拎在手里,抽出银针,野鸡瞬间活了过来,一双斗鸡眼狠狠的等着她,疯狂闪动着翅膀,似乎在说:该死的人类,你对我做了什么,快放开我!
放了?
除非她傻!
用有韧性的草绳绑住野鸡的双腿,拎着腿把它拿在手上。
云晨光缓了半天,才拍手叫绝,“姐,你真厉害!”
云浅月拍了一下野鸡的脑袋,旗开得胜的往回走,“走回去,回家做叫花鸡吃。”
一雪前耻,走路都带风。
“哦,太好了!”云晨光蹦蹦跳跳的跟上,眼睛几乎没离开过野鸡,想到等会能吃到鸡肉,哈喇子流一地。
做叫花鸡,自然需要一些配菜。
于是云浅月在回去的路上特意往有枯木的地方走,采了一些蘑菇和野蒜苗,
“爷爷,我们回来了!”
距离牛棚还有一段距离,云晨光就迫不及待的喊。
刚打扫完牛圈,云伯渠和陆父正在打扫猪圈,听到声音转过身,在看到云浅月手里的野鸡时,二人直接看呆了。
云晨光兴奋的说:“我姐姐抓到一只野鸡,而且是用银针!”
云伯渠震惊不已,接着是兴奋。
小月竟然把银针运用到这个地步,居然能用银针打猎!
陆父下巴快点在地上。
银针不是用来治病救人的吗?
那么点伤害,不痛不痒,能抓到野鸡?
云浅月:“当时怕野鸡跑了,我一心及就想着鸡跟人差不多,也有穴道,就用银针试了一下,没想到真的成功了,爷爷,我们今天吃叫花鸡。”
看向陆父,“陆叔叔,今天你别走了,留下来一起吃。”
“不了,你婶子做我饭了。”陆父一听,连忙摆手。
这祖孙仨生活艰苦,好不容易抓到一只野鸡改善生活,他吃算什么事。
云浅月笑道:“你一定要留下哦,我做饭可好吃了。”
云晨光附和道:“陆叔叔,我姐姐做饭可好吃了,你不吃会后悔的。”
陆父只是笑着摇摇头。
肉还能不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