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去意已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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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也就是嫁到我们家,否则若是其他人家,哪个儿媳妇能够成天像你一样打麻将啊!”婆婆每次见到她,都会念叨着这一句话。
这也是为何明明凌卓琳的婆婆看不惯她,却也能够忍受她性格的原因。
谁会不喜欢人伺候呢?这有人忙活了,也就不用故意吹毛求疵地让人家干活了。
凌卓琳坐着拥挤的大巴车,晃晃悠悠地回到了家里,正好碰上要出门的高玉良,之间高玉良打扮得花枝招展的,一点也像是出去接人的模样。
看到凌卓琳回来的高玉良还吓了一跳:“嫂……嫂子,你怎么一个人就回来了?我还说一会儿去接你呢。”
虽然那高玉良心虚,但是脸上丝毫没有显出任何的慌乱来。
“是吗?那为什么我都已经到家了,你还没有出门?”凌卓琳现在可没空跟高玉良打趣,冷声道。
“这个……嗐,这不是刚送完猪回来嘛,身上难免会有些味道,这才换了身衣服出来,这会儿就正打算出门呢。”高玉良机灵地找到了借口,解释道。
凌卓琳也不想过多说话,她还要出去打打麻将呢,这会儿说不定已经有人嫌弃她去晚了呢。
“你要忙就去忙吧,别一天到晚的,在家里乱晃悠。”凌卓琳瞟了一眼高玉良,高玉良好像还喷了她的香水……真是太骚包了。
“你自己不会买香水吗?干嘛要用我的香水。”
“嫂子,这不是你的香水好闻嘛,我就用了一点点,你是全天下最好的嫂子,以后弟弟赚了钱,给姐姐买个十瓶……不,一百瓶!”
“让嫂子每天都香香的,用香水泡澡都可以!”高玉良油嘴滑舌道。
不过凌卓琳就是吃高玉良的这一套,被哄得心情也好了不少,摆了摆手,让高玉良离开了。
回到自己屋子里的凌卓琳,飞速地在柜子里,翻找自己压在衣服下面的钱,可是,衣柜几乎被她翻了个遍,都没找到自己的钱。
凌卓琳这下,全都爆发了,走到客厅里面喊道:“妈,你是不是到我们的房间里了?我的钱都不见了!”
高母躺在摇椅上,正享受着下午茶呢,谁知道就听到儿媳妇这个泼妇突然开始埋怨她,老太太哪里受过这气啊!
一下子就从摇椅上起来,插着腰,嗓门也大得厉害:“谁家婆婆没什么事天天往儿媳妇的房间跑啊?”
“你不要脸,我还要脸呢!你的钱丢了,竟然怀疑我拿的?难道你婆婆长得像是个小偷吗?要不你现在把我抓到局子里去吧。”
眼看婆婆的气势这么足,而且婆婆也不是那种手脚不干净的人,否则她的钱,早就不知道丢过多少次了。
“那我的钱怎么会不见?总不能是玉良拿的吧?”凌卓琳的钱丢了,现在看谁都像是贼。
“你怎么不说是你们家的人拿的?你现在还有心思埋怨我?你昨天带回来的两个疯婆子,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在咱们家到处摸,我让她们去洗手,她们还瞪我!”
“洗个手是多麻烦的事情?你看她们指甲缝里的黑泥,我都不想说她们,身上的衣服,不知道是多久没洗过,那都有酸味了,你也是不嫌弃,还把玉龙赶到外面去睡沙发。”
“怎么?那两个人是救过你的命吗?而且,她们前脚刚走,你的钱就丢了,怎么不怀疑到他们身上,家里的人你倒是怀疑了个遍!”
婆婆一顿嘴炮攻击,将凌卓琳说得哑口无言。
“妈,我这不是钱丢了着急嘛,也不是故意这么说您的,都是我的不对,等我哥给我打钱了,我给你买个金镯子赔罪!”凌卓琳走到高母的身边,轻轻地拉着高母的手讨好道。
“可别,不然你又要说我老婆子整天只知道刮你家的钱了,你这镯子买了,不就是明里暗里怪我这个老婆子小心眼吗?”高母一点也不吃凌卓琳的这一套。
“那不如这样吧,我让我哥给玉良长点工资,这玉良之前的老婆,一点都不好,咱们要找一个老实听话的老婆,这样也能把玉良的心给拴在家里。”
“哼,这还差不多,你啊,也该跟玉龙生个孙子让我带了。”高母听到这些,气也消得差不多了,语重心长地拍着凌卓琳的手道。
凌卓琳心里也是惆怅,她和高玉龙已经结婚将近五年了,可是到现在都没有怀孕的迹象,之前婆婆给的偏方,她也没少用,在医院里面也检查了许多次,可就是查不出来毛病。
这也不是她上下嘴皮子一拍,这孩子就生出来的啊!
“知道了妈。”凌卓琳没什么精神地回答着,她现在钱都丢了,也没什么心思去打麻将了,这几百块钱也不是小数目,丢了她怎么能够不着急呢?
难道真像是婆婆说的,这钱真的是王婶她们拿的?
她忽然想到哥哥对她说的那些话,她只是听了王婶的一面之词,是被王婶她们给骗了,而且哥哥还说王婶会经常偷哥哥家的菜回去……
一边是小时候喂自己饭的王婶,一边是不会对自己撒谎的哥哥,凌卓琳一时间陷入了沉思……
养殖场。
林颂开着三轮车回来了,凌卓群见到林颂之后,立马把他叫到了办公室。
“对不起,哥,我没想到我妹妹会那么对你说话,你别放在心上,这厂子还轮不到她说了算,你就在这里安安心心地做着,以后也没人敢再说你什么了。”
凌卓群一脸真诚地看着林颂,希望林颂能够答应下来。
林颂纠结了许久,但最终还是摇了摇头。
“不用了,小凌,我知道你是因为我妹妹的原因,才让我来这里工作的,我也很感激你给我这个机会,但我还是想通过自己的努力,让这个家过得更好一点。”
“虽然你给我开的工资价值不菲,但这钱我拿着不安心,我还是想自己找工作,不管是什么洗碗,端盘子的,只要我能干,我都不嫌弃的。”
凌卓群没想到,林颂定下来的事情,无论他说什么都劝不动,可林颂毕竟还是个高中生,做这些端盘子的工作,简直是大财小用了。
“我在县城里面送猪肉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大老板,说是要招一个写文书的,一个月也有五十块钱呢,我打算去试试。”
凌卓群见林颂的去意已决,而且还自己找到了出路,自己也就没有强求,或许这样赚到的钱,林颂才能更安心一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