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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鬼压床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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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惊慌逃窜的余大勇喘着粗气一直往深山里狂奔,不知道被绊倒多少次都没有停下。

他生怕自己一旦停下又被那股莫名的力量控制着逐渐失去生机。

这条路他并不陌生,曾经无数次,他都在山里穿梭,靠着矫健的身手和不怕死的勇气活了下来,还猎到了可观的猎物。

也是靠着自己对山林的熟悉,完成了他多年来秘密实施的报复,那些曾经欺辱过他的人,全都被不留痕迹的处理了。

山林才是他的主场。

曾经也是从这条路回到村里,从高处看见了自家的房屋,见到了自己那好妻子钻进了村尾的葛瘸子家,不止一次。

他的愤怒,让他失去理智,每每想起这些,都让他怒不可遏,在对着那个给了自己无尽屈辱的女人拳脚相加时,一点都没有留手。

而他的好女儿,小时候不显,随着年岁的长大,越来越像葛瘸子,余大勇不禁悲从中来。

余大勇是个被遗弃的孤儿,被村里的光棍余哑巴捡回窝棚的时候,他这个全身光溜溜的小婴儿已经冻得发紫,连一片布的遮挡都没有。

余哑巴把小婴儿捡回去以后悉心照料,本来自己都吃不到三成饱,更是匀出汤汤水水来养活他。

因为小婴儿太小,村里有经验的婆子一看就知道还没满月,都断言救不活。

在那个大家都饿得皮包骨头的年代,没有谁愿意用那珍贵的奶水去救这个眼看着就活不下来的婴儿。

余哑巴用破破烂烂的旧衣服裹着他挨家挨户乞讨,终于有个好心的妇人看不下去,进屋挤了半碗奶水出来。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半碗奶水,小婴儿奇迹般坚强的活了下来。

于是高兴的余哑巴把捡到孩子的日子定为了他的生日。

余哑巴比以前更卖力干活了,无论挣多挣少,都先紧着孩子吃喝。

孤身一人的余哑巴本来毫无生气的日子因为有了这个孩子,开始有了盼头。

捡到孩子满一年的时候,余哑巴找到了村长,给落户在了自己名下,取名余大勇。

余哑巴很勤奋,虽然口不能言,但是四肢健全,有了动力之后干劲十足,干活都背着年幼的余大勇。

没多久,余哑巴的窝棚实在破旧到没法住了,于是推了重新打土坯要建房。

但是由于余哑巴本来也算是外来的逃荒人员,因为在一次土匪袭击里救过落霞村的村民,被村里破格收留了下来还落了户。

但是余哑巴在村里是没有产业的,窝棚也是村里废弃的,现在要建房就涉及到土地,多年前的救命之恩已经是老一辈的事了,且跟村里大多数人也没有切身的关系。

于是村里有了很多不同的声音,认为就算余哑巴曾经对村里人有恩,但是这些年收留了这个外来户还给了安身之处已经算是还了恩情了。

要知道那个年代,出行没有介绍信和身份证明文件就是盲流,送出去会是什么下场谁都说不好。

大家也知道如果是天生的哑巴,那通常耳朵应该也是不好使的,但是余哑巴嘴里的舌头只剩了半截,耳朵也并不聋,明显就是有故事的人,搞不好还是已经作奸犯科逃命的人。

村里人没有多问余哑巴的来历就毫无芥蒂的接纳了他,还想办法遮掩了他的来历给了他能见光的身份,已经非常不错了。

村里人觉得并不亏欠余哑巴,因此在建房一事上持反对意见的竟然占了九成。

但是余哑巴现在已经是村里人,那窝棚也确实没法继续住人,于是最后余哑巴退了一步,达成了一致。

那就是余哑巴自己花钱建房,但是房子算村里财产,在余哑巴或余大勇还在村里生活的时候,房子让他们住,但是如果两人都不在村里了,村里要把房子收回去。

其实就是他们自己建了房子,但是房子算是村里借给余家的。

这个约定还写成了文书,保管在了村委。

为了保障余大勇的权利,余哑巴还向村里争取到了余大勇后人只要在村里也可以住这个房子的权利。

也就是说以后余大勇如果老死了,但他的儿子、儿媳、孙子、孙媳只要还在村里生活,就能一直住下去,村里也答应了。

余哑巴幻想着余大勇为余家开枝散叶的美好前景。

余大勇一天天长大,力气也比同龄孩子大,余哑巴更有干劲了,他还教了余大勇拳脚功夫,可惜余大勇实在太小,能记住的招式有限,只能日复一日的重复着花拳绣腿以加深记忆。

为了在这个缺衣少食的年代养活一个男孩子,余哑巴起早贪黑的干活,稍微得空就上山打猎。

余哑巴是有功夫在身上的,这事只有小小的余大勇知道,可惜正值壮年的余哑巴有些托大了,在一次深山狩猎之行里丢掉了性命。

那时候余大勇刚满四岁,没了余哑巴的庇佑,豆丁一样的孩子要过什么样的日子可想而知。

如果不是因为村长就是被余哑巴救了的村民之一,感恩之下帮余大勇守住了房子,余大勇只能到处流浪。

因为年幼的余大勇并不具备种地的能力,之前村里借给余哑巴种的地被收了回去,地里的庄稼在收成以后在村长的主持下分了一部分给余大勇。

可惜小小的孩子哪里守得住,当天晚上就被人闯进家里强行搬走,顺便还把屋里不少东西都搬走了,如果不是隔壁邻居有人起身,余大勇家大概会被搬空。

村里到处都是窥伺的目光,小小的余大勇因为没有生活来源,只得上山挖野草果腹,野果子太高他也摘不到。

余大勇虽然年纪小,但脑子还算灵活,有了之前被人闯进家里抢东西的经验,他找到了村长,要把家里所剩无几的东西换吃的。

村长知道进屋抢东西的人是谁,但是并没有当场抓到,而且这个村里的人几乎全都沾亲带故,他也不可能为了个小娃娃把族人逼出来。

想了想,村长答应了余大勇,但是不给他粮食,就算给了他也守不住,而是让村里愿意要余大勇家东西的人按价值折算成饭食,让余大勇到家里吃饭。

一个簸箕值半个红薯,那就煮好让余大勇去吃。

就这样,余大勇勉强撑过了一段时间。

家徒四壁以后,山上也没有可以挖来吃的东西,断顿好久的余大勇只得到村里其他人家乞讨,最开始还有人不忍心多少给点吃的,可是长此以往谁家也受不了,渐渐的也就不再施舍了。

村民们选择性的不在乎这个孩子要怎么生活下去,好些人甚至阴暗的想着他一旦归西,房子就回到村里了。

余大勇眼看着本村难以找活路,倒腾着小短腿走遍了周围相邻的好几个村。

跟狗抢食和被人追着打的经历就是在发生在周围的村子里,其中最让余大勇记忆深刻的是背上被砍的那一镰刀,差点要了他的小命。

因为他钻进这家人猪圈,从猪食槽里挖了一把猪食,被这家的男主人提着镰刀追,他边跑边把猪食塞进嘴里,专门往左拐右拐的地方钻,不然他的小短腿根本就跑不过大人,这是他长久以来练就的生存技巧。

但是这个大人不讲武德,眼看追不上这个偷猪食的小崽子,直接脱手把镰刀扔了出来,一下就砍中了余大勇,然后哐当一下掉到了地上。

余大勇仿佛感觉不到疼,拼了命的继续跑。

看着他一路狂奔还一路喷洒的鲜血,追赶的男人有些被吓到了,停止了追逐。

但是余大勇记住了他,他是凤溪村的村民,名叫胡永强,有一个和余大勇一样大的儿子叫胡建军,还有一个比余大勇小两岁的女儿,叫胡小娟。

而长期钻葛瘸子屋的那个女人,被余大勇长期家暴的女人,正是胡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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