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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6章 炫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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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正好,里面的里衣、褂子我做的都很薄,不碍事。”

张知微没有先回答朱高炽的疑惑,而是继续指示道,

“来,穿好了,转一圈我看看有没有什么要改的。”

而对此,朱高炽却是转悠得漫不经心,他理直气壮的摸鱼且辩解道,

“娘子是神手,一笔就成,哪里需要改。”

事实上,朱高炽这彩虹屁吹的很是到位。

她确实是妙手,一出手即是完美精品。

张知微笑着摇了摇头,这才对着朱高炽说明道,

“这是羊毛制成的衣服,只是稍微有些粗糙,不可贴身穿,但做成羊毛衣,无论是单独成衣服、还是做成里子,都非常的保暖。

你想着,那养在突厥那边天天大风吹着,没点保暖技术傍身,不早冻死了?”

朱高炽震惊于张知微的脑洞,更是震惊于她的技术。

思来想去,他感觉此刻说成什么天花乱坠都是虚的,当即无比真实的用一个字评价道,

“妙,实在是妙!知微,你究竟是怎么做到……”

还没等朱高炽问完,一个已经甚至被包上绸缎所制成封皮的两个巴掌长的册子就交到了他手中。

《羊绒加工方式与工具图解加构想》

‘羊绒’,好名字!

穿在身上,比棉衣轻便,更是比同体量的棉衣还要暖和上一些,这等好东西利己利民怎么能不妙!

想到这里,朱高炽忽然又搓起了手,腼腆的笑着问道,

“知微啊,这晚膳还有多久才好呢?”

“今晚炖了东坡肉,少说还得等个小半个时辰才最好吃。”

“那感情好,知微啊,你快把准备好的其他衣服都拿来吧,我得赶紧去咱爹那显摆显摆~~”

朱高炽是懂张知微的得体与周到的。

给他做了一整身上到头顶小帽子、下到小毛靴的行头,怎么着这爹娘、还有那个打酱油的三弟、其余一位没出嫁的妹妹……都得准备上才是。

果然,张知微笑着冲他摇了摇头,指了指旁边那一个檀木箱子,

“哝,搁那儿呢,你自个儿拿吧。

我都做好标签了,拿去送的时候瞅一眼就知道给谁了。”

听着张知微地道的北方话,朱高炽哈哈笑了起来,

“哈哈哈哈哈,知微,你学坏了。”

“哼,我这叫与时俱进!

以后是要在这里生活扎根的,不会点地道的,还当自己是南京城里的小姐可怎么行?”

“确实,我们燕王府的内外上下一致的方针——与时俱进!”

“行了行了,别夸了,赶紧去吧。

回来晚了,我可不等你,直接开吃了哈。”

“娘子!可不能这样残忍,我去去就来!”

说着,朱高炽以一己之力就轻松抬起了这足足有半人长、小腿高的檀木大箱子,出门迎着晚风、大步流星的就往母亲徐氏的院子里走去。

“真是,不嫌热。”

张知微的吐槽声很大,大到刚出房门的朱高炽都不由得嘲笑起了自己的‘幼稚’。

但,这份幼稚,他乐意好吧!

媳妇儿给做的!怎么样!了不起吧!

既然了不起,那可不得让整个燕王府的人都看看!

朱高炽从小就懂得隐藏自己的‘光芒’,如今他终于可以不用藏拙、可以肆无忌惮炫耀时,他是真的忍不住、恨不得敲钟上山头大喊宣告北平的所有人:

他,朱高炽,娶了个了不得的娘子。

带着这样的气势,朱高炽大剌剌的来到了徐氏的院子里。

此时,她正在与朱棣用餐。

看着搬着重物走进屋子的大儿子,朱棣眼皮一跳。

再看着道别不过一刻钟,就换了一身行头的朱高炽,他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

于是他没有训斥朱高炽的莽撞与唐突,他快速的放下了筷子、漱口、擦嘴、净手,板正的坐好,等待着刚刚走到他们旁边,将箱子放下的朱高炽开始他的演讲。

“爹,娘,儿子给你们带了好东西~”

相较于朱棣闭口不言的矜持,徐仪华笑得就很开心了,她一眼就看出来儿子的意图,而后笑着回应道,

“诶呀,是什么好东西?该不会是我那漂亮儿媳,给我也做了衣服吧?”

“娘,你好歹猜一下,配合一下啊。”

朱高炽故作沮丧,将愁绪都写在了脸上。

“你啊,老大不小了,还是这样毛毛躁躁的。”

徐仪华嘴上挑着,但语气和笑出尾纹的眼,是无论如何都掩饰不去她对朱高炽的慈爱与关心,

“下次穿了新衣,可别这么着急来,娘一直在跑不了,这天都凉成这样了明儿个还要起大风,里头怎么能只穿一件绸?”

徐仪华也是懂衣,只看着儿子‘叠穿’漏出来的一节绣着满花边的袖子,她就晓得了朱高炽内里穿的是什么做衬。

朱高炽在小张氏的熏陶下,不仅精神面貌变好了、最大的变化反倒是他本人都开始爱浪了。(浪,北方话有,爱打扮漂亮、时髦的意思)

“娘,这就是儿子今天的惊喜了!”

说着,朱高炽人手一个的给朱棣和徐仪华送上了包裹。

送于朱棣与徐仪华的衣物均不同。

朱棣为一件长袍、一件穿在里衣外的短坎肩、两对护膝。

而徐仪华的是一身不带外褂的套装。

徐仪华身材苗条、纤细,所以张知微给她做的款式便是短衣、长裙,最为标准的传统明制常服。

除此以外,还有六双内外叠好布料的袜子、和两对护膝。

“爹,儿子给你披上感受感受。”

无需多言,只是披上的瞬间,感受肩膀上的重量以及穿上不过一会儿就升腾起的燥热之感,朱棣便知道这东西好在哪里了。

对比冬天的外衣,无论是棉服、还是皮草,它都轻了少说一半。

而且效果还不逊色于棉衣,在室内与鼠皮、狐皮所做的衣服,也能平分秋色,就是不知道遇上风、是不是还能像棉衣、皮草一样管用……

但无论如何,这袍子实用而且漂亮,是朱棣特别喜欢的简约大方设计。

徐仪华也早早的就将魔爪伸向了朱棣,左捏捏、右揉揉、然后咋舌夸赞道,

“这料子真是不错,虽说不比皮草手感好,但是轻飘、给你爹这种坐凳子上一盏茶时间都像是在上刑的人,真是太合适了。

这小短坎是怎么个穿法?我看手感也不太糙,贴身能行吗?”

“娘,这我还真不大清楚,但知微跟我讲,这衣服最好隔一层里衣。

他怕我皮薄,觉着痒。”

闻言,徐仪华白了一眼朱高炽,噘了噘嘴、故作气恼的叹了口气。

毕竟这年头,形容男子‘皮薄’当真算不得夸奖,可无论是说这话的小张氏还是朱高炽自己都没有这个自觉。

这小两口,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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