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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要人命的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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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谨言昨晚睡得晚、但质量不错、早晨起来精神抖擞、锻炼特有劲儿、心情莫名的好。

“哎、小纾、这么早就起来啦?”

李谨言正锻炼呢、老妈的声音突然响起。

他转头、刚好看见了冯遥纾惊慌失措的模样。

“阿...阿姨早!”

“早、饿了吧? 等会儿阿姨饭就好了哈!”

江琴微笑着走上楼、然后看着李谨言就吼道:

“你这个臭小子、大清早哐哐的干啥呢、看把人家丫头吵的睡不着。”

“阿...阿姨、不是的。”

冯遥纾偷看了一眼李谨言、后者一脸玩味的笑、她连忙错开视线。

吃完早饭、李谨言准备出去买个手机。

最近赚了六千块钱的事情、本来准备和父母摊牌的、但想了想还是算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李谨言是站在上帝视角活着的、很多事情、生活在大地上的人是没办法理解的。

李默吃完饭就去他的杀鱼摊了、江琴没有去、因为家里突然多了一个人、她想着人家可能不习惯。

靠自家儿子、指不定搞出什么事情来。

两口子昨晚也没睡好、嘀咕了一个晚上、看着儿子带回一个姑娘心中是既兴奋又紧张。

早上吃完饭、江琴又找了个机会将李谨言拉到一边、等确认了儿子没谈恋爱、高悬着的心才放下来、但放下来后、又觉得空落落的。

李谨言走出门的时候、和冯遥纾撞上了、她抬着头、头发稍微的扎了扎、因为刚才李谨言告诉她、在家里也可以抬起头。

她抱着一个盆子、盆子里装满了衣服。

“这么多衣服?”

他记得冯遥纾的衣服并不多、而且里面好像还有男人的、有些熟悉。

最后仔细一看、这tm不是自己昨天刚换下来的吗?

“你干嘛拿我的衣服?”

“我...我洗衣服、顺便洗!”

看着冯遥纾那张精致到让人无法呼吸的脸蛋、李谨言挥挥手、留下一句快点洗、洗完还要待会还要出去。

冯遥纾乖乖的哦了一声、端着盆子就进去打水。

屋内的江琴刚收拾完厨房、端着一个碗就准备放起来、迎面就看见了端着盆子进来的冯遥纾。

“阿姨好!”

“洗...洗衣粉在哪?”

咣铛

“啊...我的妈呀!”

好好的一只碗啪唧掉在了地上、江琴望着那张她第一次看清面容的脸、不由自主的叫出了声。

李谨言在外面抽烟、听到动静两步就跑了进来。

“怎么了?”

他走进屋子、看见冯遥纾端着盆子的手突突的抖、吓得不轻、自家老妈一副见鬼的模样、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人家姑娘看。

得了、李谨言瞬间明白怎么回事了、这张要人命的脸啊。

“算了、以后还是只给我看吧、赶紧洗衣服去。”

他伸手将冯遥纾的头发给盖在脸上。

“臭小子、你要死啊?”

江琴从震惊中反应过来、像是一个发怒的暴龙、冲到冯遥纾面前夺走盆子。

“小纾啊、你这孩子、衣服那要你洗、阿姨来就行了!”

她眼中充满了怜爱。

“阿姨、给我洗!”

“孩子、你赶紧去坐着、哪能让你洗衣服。”

“阿姨、我洗!”

“阿姨洗就好了!”

“阿姨!”

“李谨言、你死哪去了、滚过来洗衣服。”

江琴拗不过、最后、只能抓来了自己的儿子。

李谨言进来用脚踢了一下冯遥纾的脚。

“赶紧洗!”

“哦...哦!”

冯遥纾嘴角小小的翘起、连忙蹲下去、她虽然胆小自卑、但很倔、外柔内刚吧也谈不上、但也不至于弱不禁风。

这一点是李谨言刚才才发现的。

“洗快点、待会儿还要出门。”

不理会自己老妈杀人的目光、某人双手插兜、欢快的吹着口哨出门。

他身后、冯遥纾白嫩的纤手浸入凉水、长发低垂、眼睛明亮、看着吹口哨的身影嘴角微动。

成渝市是个生活节奏很慢的城市,就算再过十几年、挤入一线大城的它、依旧以慢生活闻名天下。

早上十点、行人三三两两说说笑笑、大街上的汽车没有十几年后那么多、也是三三两两。

李谨言和冯遥纾走在大街上、一个昂首挺胸、单手插兜、一只手叼着烟、配合一米八的身高和阳光的长相、像是一个王者。

身后的冯遥纾慢吞吞的跟着、头发低垂、遮住面容、像是跟在王子身后的丑小鸭。

在盛夏的阳光里,湛蓝的天空下、两人的身影一会近一会儿远。。

李谨言这一路上都在饶有兴致的看着城市环境,十几年以后、很多建筑物已经不复存在。

重生前、明年的这个时候他已经退学南下莞市、自此奋斗十几年、很少很少有机会长久停留、这座城市的样貌在他记忆中是一瞬间就焕然一新的。

零七年、这个时候的互联网还没有发展起来、智能手机正处于爆发前夜、所以人们想要买手机、自然不如十几年后那么方便、几乎只有两个途径。

要么在大街上的打着各类型手机牌子的专卖店、要么就是通讯数码店、再然后就是电脑城。

“我们还能不能再见面、我在佛前苦苦求了几千年。”

“我在等一分钟、或许下一分钟、看到你闪躲的眼”

“若生命直到这里 从此没有我、我会找个天使替我去爱你”

“......”

大街上、各种店内都在播放着音乐、李谨言听着听着、有一种特别不真实的感觉。

想起重生前十几年后的他、坐在KtV、点歌的时候感觉自己一首歌都不会、可有人把记忆翻开、丢给他一本十几年前的歌曲、就会发现不但全部听过、还特么离谱的全都会唱。

也不知道是因为现在年轻还是十几年后老了、三十几岁的时候一首歌听好久都学不全、过段时间就忘了、可十几年前的歌曲只给个开头、就立马记忆犹新、张口会唱、还能记住歌词。

今天是星期天、大街上杀马特男女比平日里多了很多、但也没有当初李谨言南下莞市那么夸张、毕竟北上广是大城市、潮流总是优先。

这个时代、开店的什么最赚钱、特别是理发店。

人均工资一千元的时代、染个发就要一两百、还特么要排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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