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读书

字:
关灯 护眼
66读书 > 鬼吹灯之牧野诡事 > 第11章 镜里乾坤 (3)

第11章 镜里乾坤 (3)

66读书 www.66dushu.com,最快更新鬼吹灯之牧野诡事!

妖术

唐朝初年,观察使王即王大人,受皇帝委派,携带官银前往湖南监督某项工程,半路经过长沙,由于天色已晚,便停留在县令陈公府中休息。陈公见上级领导赏脸住在自己家里,自然要热烈欢迎,安排高档酒宴款待,又命下人收拾好一间大房子,请王即在此休息,欲将官银另行安放,派兵严加把守。

王即此次奉皇命出行,一路上押送官银格外谨慎,耳闻近几年长沙出现神偷飞贼,此贼行窃手段高明,至今已有十几家大户被盗,官府至今没有线索破案,丢失金银足有万两之多。因此婉言谢绝了陈公酒宴,只请地方上提供简单的工作餐,也不喝酒,四菜一汤能充饥就行了,然后亲自在房中守着官银睡觉。

时值酷暑,天气格外闷热,到了晚上,王大人躺在床上只觉气息不畅,辗转反侧而久久不能入眠,直到三更时分,耳听得房梁之上像是有什么东西啄击木头,出吱吱咯咯的响声,声音非常细微。王大人在夜深人静时仔细去听,才得以洞察,他心知是有贼人窥觑官银,立刻起身呵斥,只听轰隆一声,一个东西从房梁上面掉落了下来,顶板裂了个斗大的窟窿,仔细一看原来是只老鼠,不过此鼠亦有不同,不仅身形硕大,而且可以像人一样直立而行。

王大人素有胆识,看这情形怪异,就立即从床边摸到一根棍棒打了过去,仓促之际没有打中。老鼠见势不好准备溜之大吉,王大人却手疾眼快,拿起枕边随身的印匣又向老鼠砸去,那巨鼠行动敏捷,竟在间不容之际闪身避过,未曾想大印破匣而出,正巧击中巨鼠的头部,它应声倒地,在地上滚了两圈,令人想不到的是鼠皮居然掉落一旁,底下竟然是一个赤裸裸的男子。

王大人被这触目惊心的场面吓得不轻,大声高呼唤来守备在外的官兵,这男子被大印砸昏了,卧地不起,众官兵如鹰拿雀,蜂拥而上将此贼人擒住。陈县令闻讯也赶到一看究竟,这一看不打紧,令他想不到的是,这名披着鼠皮的飞贼,居然是自己熟识的乡绅余某。

余某也算是此地的大户人家,家中积蓄颇丰,有地有房,妻妾成群,无论是赈灾捐款还是修庙铺路,余某都出手阔绰,不知为何还会做如此勾当。

等上官到齐了,立刻挑灯审讯余某。起初余某还妄图抵赖狡辩,但王大人有铁面之称,最擅长折狱问案,当场下令对贼人施以大刑,这一用刑余某熬不住了,只得乖乖地交代缘由,哀求上官手下留情。

原来这几年,他所持有的钱财全部都是贼赃,行窃不下数十次,而且数额庞大,之所以不被现能全身而退,全依仗他会使得旁门之法,利用鼠皮作案。这鼠皮的来历,还要从他来长沙之前说起。

余某自幼家贫,父亲因身染寒疾亡故,母亲在他十二岁那年破门改嫁,改嫁后他随母亲住到继父家里。继父以开米铺为生,虽不是有钱人家,但生活也还算过得去,起初继父对他还算不错,自从有了自己的骨肉,便对余某越来越差,竟把他视为眼中钉、肉中刺,最后卷了套铺盖将他扫地出门。

余某无处投奔,亲娘对此也没有过问,这使得他异常伤心,在集市里要饭,到处被人欺负。有一天他独自一人来到河边,回忆起这些事情,越想越伤心,真打算投河一死了之,恰巧被一路过的道人相救。随之询问余某轻生缘由,余某没有隐瞒,从头到尾如实讲出,道人一笑说道:“铜臭足乃困人,但此等小事何必轻生,只要你拜在我门下,为师传你些本事,保你今后锦衣玉食富贵无忧。”余某以为自己遇到了仙家,急忙叩头拜师。

道人将余某带到其家中,在柜子里取出了一个大口袋对余某说:“里面装的都是本领,你伸手进去摸一个出来,摸出哪样我便传你哪样。”余某伸进手去,感觉里面放的都是一卷卷类似于皮囊之物,层层叠叠放在一起,他随手取出一件,却是张老鼠皮,他茫然不解,正想询问究竟。却听道人说:“我传你几句咒语,你便可钻进这鼠皮里,旁人看到你只会认为是只大老鼠,此后无论何处,都可随你出入。”道人随即传授余某咒语,以符咒顶皮步罡向北斗叩,默念咒语二十四遍,向地一滚,身体就裹入鼠皮当中,还有一个皮囊挂在身边,可以将偷来的财物藏于此处,再念一遍咒语就可将鼠皮解脱,还回人形。余某遇了异人,得了异术,出山后不到几年,就用此法行窃致富。

王大人暗暗称奇,又问贼人在此次败露之前,可曾有失手之事?余某答道:“此术神异莫测,只是在两年前碰到一个同门,才被对方窥破,其余均无败露。”这还是两年之前,余某见到一名打扮高贵的客商携带银两颇多,就动了行窃之念,当他披了鼠皮样正想动手之时,不知道从哪里跑过来一只大猫,余某马上施法脱开鼠皮逃生,哪曾想那只猫就地一滚就变成了人形,抬脚将余某踩住。原来对方是他的一个同门,但法术道行高深很多,他不用任何皮囊就可随意变换,他念同门的香火之情,就放掉余某,并告诫余某不要再做类似的事,否则得不了好下场,余某受惊不小,从那时开始一直没有行窃。

今夜是因为余某打算给捐两个儿子捐官,需要银子在朝中作疏通之用,苦于家中银两不足,迫于无奈只好铤而走险,没想到被飞印打到脑袋,以致败露现形被官府擒获。

废园之怪

清朝咸丰年间,爆了太平天国农民起义,当时被称为“洪杨之乱”,因为太平天国的主要领袖是洪秀全和杨秀清。战乱规模空前,波及了很多省份,死的人实在太多了,除了那些个打仗阵亡的,还有被乱兵山匪屠杀的、死于疫病饥荒的各种情况。据统计,这段时间非正常死亡的人数以亿计,整个大清国少说减少了一半人口。

当时有位姓丁名盛的商贾,四十来岁正当壮年。其家原住杭州,祖宅被兵火焚毁,等到乱事平复,他重新在苏州置了一座废园,准备携带亲眷定居下来过日子。

苏州城的园子最多,全是前朝富户所留,相传丁家所买的废园,也是某巨室的遗宅。早在匪作乱之前,这处废园就闹鬼闹得很凶,常有怪异之事生,一直空弃至今,战乱之时更是死了很多人,加上年久失修,从内到外,都甚是破败荒废。

丁盛就是贪图便宜,才买下来这座废园。推开园门进去一看,只见天井间尸骸纵横,被砍下来的头颅数以百计;那假山竹树之间,到处都是腐骨烂肉,臭得出奇;后园有个小池塘,积满了腐烂的落叶,池塘里的水色呈猩红,黏腻如膏,看一眼能让人恶心得三天吃不下饭。丁家既购此园,为了省钱,没有雇人干活,全家男女老幼一齐动手,逐步清理修整。

邻家有位老者,也是乱后重归故里,他见丁盛举家迁入废园,便好心劝告,此园绝不能住,园中之人往往无故失踪,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乱前已被视为凶宅,连杀人不眨眼的匪也不敢住。

丁盛历来胆大,所谓“生死有命,富贵在天”,该死的遇不上鬼怪也得死,不该死的撞见鬼怪也死不了,因此根本不把邻居的话当回事,等收拾得差不多了,就带着家人搬进去居住。

丁家搬入废园,当天没生什么变故,只是夜深人静之后,池塘里有怪声传出,听着就像鸭子“嘎嘎”乱叫,声音凄厉,悚人毛骨。

等到天光放亮,这怪声就没了,转天现家中蓄养的鸭鹅鸡禽,意外少了几只。

一连三天,每天夜里都听得鸡吵鹅叫,声音显得极其惊恐,听得人头皮子麻,到早上必然丢失几只鸭鹅,家中上下人等无不恐慌,不知这废园里藏着什么鬼怪,纷纷劝说丁盛赶紧搬家。

丁盛把脑袋一摇,训斥道:“无非是野狸拖鸡,值得什么大惊小怪?”有个仆人战战兢兢地说道:“老爷您没听邻舍讲吗,废园里常有人无缘无故地失踪,试想野狸拖得去鸡,可拖得去人吗?”丁盛闻言大怒,对众人道:“咱们丁家以前是财大气粗,但因匪作乱,家财早被劫掠一空,祖宅也遭战火焚毁,如今只剩下当初逃难时带的一些钱物。全家这么多张嘴要吃要喝,加上穿戴用度,日常开销,到处都是花钱的地方。

能置办下这座废园,殊为不易,有了住所,咱们才能安顿下来,再用余下的钱将本图利,做些生意谋求生计,岂可轻易更改预算?况且凡是世上凶宅鬼屋,往往作怪于一时,人住得久了,阳气既能冲压阴气,这就叫邪不压正,咱丁家满门善男信女,违法的不做,犯歹的不吃,从没出过男盗女娼的事,我不信镇不住这座废园。即使真要转手变卖,至少也得等到一两年之后,咱们现在刚买下来就急着要卖,岂不是明告诉别人此园有鬼吗?哪个吃饱了撑的,愿意用重金来买鬼宅?”当夜阴云密布,怪声又起,丁盛壮着胆子,挎上宝剑,提了灯笼循声找去,一路绕到后园池塘附近,然而他找到东边,声音就从西边响起;他找到北面,声音又从南面传来,扰攘多时,未见分晓,三更时分,忽见池塘水面上伸出一只白森森的大手,露出一尺多长,似乎作势招人下水。

其时夜色深暗,灯烛忽明忽暗,丁盛站得远了,也看得不太真切,连忙揉了揉眼睛想要仔细看看,却见那只白手伸出一丈有余,竟冲着他抓了过来。丁盛虽然胆大,遇上这种情形也吓得全身抖,仗着腿底下利索,掉头就往回逃,他跑到假山背后,再探头向后观瞧,眼前却是夜雾茫茫,一无所见。他心惊胆战,匆匆回到房中和衣而卧,想起池塘里那只怪手,不禁又惊又疑,辗转难眠。

丁盛躺在床上,翻来覆去难以成眠,正自忐忑不安之际,只听那怪声再次传来,鸭鹅吵嚷之声,惨厉动人心魄,所有的人都被惊醒了,举家大骇。好不容易熬到天亮,废园重新恢复了寂静,仆人四处察看,现家中养了多年的一只大白鹅不见了,池塘上漂着几根鹅毛,推测白鹅是让水怪攫去吃了。

丁盛想起昨晚经历,兀自不寒而栗,不得不决定搬出废园,但全家好几十口人,行李器具颇多,也不是说搬立刻就能搬的,只捡紧要器物收拾,直忙到天黑还没完,准备再凑合一夜,天亮就立刻迁走。

不料早上刚要出门,丁盛现自己五岁的独生爱子不见了。这小孩聪明乖巧,最得老爷宠爱。少爷这一失踪,使得全家上下乱成了一锅粥,众人在废园中四处寻找,喉咙都喊破了,却没有半分回应,最后看到池塘水面上浮出一只小鞋,正是少爷当日所穿。

丁盛见爱子也遭不测,不免悲痛欲绝。丁夫人当场要投水自尽,被丫鬟婆子们舍命拉扯劝阻才没跳进去。丁盛越想越恨,命人花重金请来苏州城里的水龙队,把池塘里的水彻底抽空,要看看水下究竟有什么怪物作祟。

有钱能使鬼推磨,城里的水龙队听得丁老爷有吩咐,当即全伙出动,园中架设水龙不易,便以大桶排水,上百人一齐忙活,日头出到头顶的时候,废园池塘里的水就快要见底了,只见在残存的淤泥黑水中,有个白色之物,形状像是人手,却比人手大得多了。

水龙队里有个壮汉,先前跟随九帅剿过匪,湘军炸开城墙打进天京的时候,他是最先冲进去的团勇之一,历来胆大包天,不信鬼神,此时有心请赏,便自告奋勇,站出来说:“池塘里的残水虽已不深,但要彻底排干抽空,至少还要两三个时辰,不如让某下到塘中,将那水怪擒出,交给丁老爷落。”丁盛一听,连声赞好:“如果壮士能生擒此怪,丁家愿出十金犒赏。”

那汉子谢过赏,便解开衣服,凸出浑身筋骨,把辫子盘到额顶,口中衔起一柄开了刃的牛耳钢刀,赤着膀子下到池中。这时池塘里的淤泥黑水仍然深可没膝,他刚进水,还没等站稳立定脚跟,水中那条白森森的怪手就已逐人而至,竟伸出一丈有余。搁现在讲,三尺一米,一丈大约是十尺,确是长得惊人。那汉子没想到如此厉害,也是准备不足,被吓得骇然变色,惊呼了一声,连忙逃避躲闪,可陷在泥泞中动弹不得。怪手愈追愈疾,这一百几十斤的精壮汉子,被它齐腰卷住,就跟拖鸡拽鹅般毫不费力,而且越缠越紧。

幸好池边有几个人拿着渔叉,纷纷攒刺下来,怪手被迫缩回水中,众人乘机将壮汉从池底拽上。那汉子面无人色,好不容易惊魂稍定,说起是适才经过,声称那怪手不见身体,但觉其手臂奇长无尽,皮肤滑如海带,腥臭无比,一旦接近,就使人忍不住张嘴作呕。

如此一来,众人再也不敢掉以轻心,用大桶继续排水,随着塘水逐渐变浅,那只白糊糊的怪手也渐渐缩短,直到水干见底,就看有个肉柱生于池底石板缝隙间,状若人手,坚韧非常,刀斧不能损伤,其身生有稀疏的黑毛,表面血筋缕缕,一遇水就开始活动,池底枯骨累累,腥秽撞脑。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