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两个女孩的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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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碧薇和何书慧租住的是八十年代的老小区,应该是改革开放以后,在深市打工的第一批人买的,他们大部分的人都已经在深市拥有了几套房子。
房东便委托给了房屋中介出租,虽然环境简陋,是以前的老房子,没有电梯,楼梯房,但是采光、通风透气都比城中村那密密麻麻的房子要好上很多。
楼与楼之间会有间隔,每排房子之间都有一条宽宽的水泥地面,房子前面栽有绿植,
他们住在七楼,一房一厅,还有一个小阳台,两个人住,也不会拥挤,房租也不是太贵,在她们的承受范围之内。
交通便利,四通八达,她们坐公交车去上班大概半个小时左右。
俩人都在市区上班,何书慧在实验小学上班,沈碧薇在深市京北大学医院上班。
在深市挤公交上班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大家都赶时间,车内总是人挤人,甚至连门边都站满了人,没有占到位置的,就只能站一路,连呼吸都不畅,有的时候还会遇到一些变态的乘客……
地铁已经在修建了,预计明年就可以开通了。
如果坐地铁,就不会有堵车的问题,不仅便利还节省时间。
下车后,何书慧需要走过一段路,湿漉漉的地面,这里与城中村的租屋离得不近,下雨天到处都是生活垃圾桶,散发出被雨水冲刷过后的腐烂异味,有些低洼处,还存着一滩积水。
她小心翼翼提着裙摆,担心将自己的白裙子沾上污水。
何书慧爬上楼,已累得气喘吁吁,到家时,已经是七点了。
她换了双拖鞋,将鞋子放在门外的鞋架上。
一进屋就闻到了浓郁的饭菜的香味,客厅里静悄悄,一张长形桌上放着电磁炉上,筒骨莲藕汤,她们俩人都是陵江人,那里沿着长江边,盛产莲藕,这道汤是他们家乡的特色。
桌子上摆满了洗净的火锅配菜,都是她们喜欢吃的,有牛肉、鱼片、金针茹、虾,青菜,豆腐、萝卜……
沈碧薇听到开门的声音,从厨房里走出来,何书慧看着好友歉疚说道:“薇薇,你怎么不先吃?你怎么这么傻。”
沈碧薇故作生气地瞪了好友一眼,道:“吃火锅你让我一个人,有什么劲。还说我傻,下次我让你吃我的口水汤”
何书慧搂过好友的肩:“知道了,我们家薇薇对我最好了。”
沈碧薇催促道:“你赶紧去换身衣服,准备吃饭!”
说着伸手接过何书慧手上的伞撑开放在了阳台上。
书慧从衣柜里拿出一套蓝色的长袖长裤居家服换上,来到了洗手间,将头发都捋到了脑后,扎了一个低马尾,随手将一个发箍戴在头上,露出了全脸,用清水洗了下脸,顿时觉得神清气爽。
此时,两个女孩都已饥肠辘辘。
沈碧薇神秘一笑道:“既然吃火锅,怎么少得了酒。”她从房间里拿了两瓶红酒出来:“商场促销,买一送一,我们俩人今天就一醉方休。”
何书慧眉头轻蹙说道:“不行,我们俩人要是都醉了,谁负责打扫卫生,估计明天我们就要被蟑螂包围了。”
“你能不能不要说这么扫兴的话,一晚上不洗,没关系了,趁此机会让那些隐藏在暗处的蟑螂都出来,明天周六我们进行大扫除,将它们一举歼灭。”沈碧薇不以为然道。
何书慧看了她一眼,不置可否。
沈碧薇放了一些薄薄的鱼片在汤里烫,何书慧放了一些萝卜片,青菜,香菇,各自倒了一杯三分之一的红酒,学着那些品味红酒的人轻轻摇晃,饶有兴致看着酒液是否会在挂在酒杯的杯壁上。
两个女孩友谊始于初中。
那时沈碧薇在一(六)班,何书慧在一(九)这是两个重点班。
两个班的语文老师是同一个老师。
时间飞逝而过,初中的学习忙碌而紧张的。
语文老师经常会在课堂上将何书慧的作文当作范本念给一(九)班的同学参考,在每月的校刊上也会看见何书慧的文章。
在所有的科目中,沈碧薇语文成绩最薄弱,第一次期中考试,全年级排名,何书慧排在她的前面,俩人的总成绩仅仅相差0.5分。
沈碧薇开始对这个叫做何书慧的女孩充满了好奇。
女孩子在这个年纪都会有一些自己独有的小心思,她没有勇气去向同学打听这个叫何书慧的女孩子是谁,但不代表她不会想办法去认识这个女孩。
有一天中午,沈碧薇排队打完饭往餐桌走去,听到前方传来一阵清脆的女声:“书慧,书慧,这里!”
她循声看去,就见一个留着短发圆圆脸女孩在人群中招手,沈碧薇回头一看,就见后面有个女孩子,朝着那短发女孩莞尔一笑。她个子高高瘦瘦的,扎着一个高高的马尾,面容清秀,眸子瞪澈。
身上有一种文人的书卷气,看上去很舒服,可能这就是所谓的腹有诗书气自华。
沈碧薇对这个不仅成绩好而且长相文雅的女生产生了好感,想和她做好朋友。
自那以后,沈碧薇时不时会遇到她:操场、食堂、回家的路上……她却没有勇气主动上前和她打招呼。
有一天上完晚自习,她们俩一前一后到了自行车棚里,沈碧薇鼓起勇气,道:“hi,何书慧,我是沈碧薇。”
何书慧淡定说道:“我知道,你是沈碧薇。”
说完,俩人不禁相视一笑。
在沈碧薇关注她的时候,何书慧也留意了她很久了,毕竟能进入年级前十,就这么几个人,而她们两个人名次总是不相上下。
友谊从这一天开始悄悄地萌芽了。
她们每天都很默契的等对方一起回家,在路上总有聊不完的话题,沈碧薇会静静地听她讲她看的书籍,《红楼梦》、《飘》、《平凡的世界》、《傲慢与偏见》……
沈碧薇喜欢看推理性比较强的文学作品,像《福尔摩斯探案》之类的,在何书慧的耳濡目染下她也开始广泛的涉猎其它类别的文学名着。
遇到放假的时候,她们会聚在一起做作业、去书店里看书、做一些有趣的事情。
她们互相影响,取长补短,在成绩上你追我赶,俩人的友谊愈发的牢固,一起考进了同一所高中,她们没有成为同班同学 ,一个选了理科,一个读了文科,上大学时他们相约考同一个城市的大学,沈碧薇选择了医学,何书慧读了汉语言文学。
大学毕业后,俩人先后选择来到深市,俩人格外珍惜这段从初中时期就持续到现在的友谊。
俩人志趣相投,都希望在自己所从事的领域做出成绩,沈碧薇事业心更重,何书慧受她的影响也不敢有丝毫的松懈。
沈碧薇轻啜了一口红酒,一股酸甜的清馨芬芳在唇齿间弥漫开来,她凝望着何书慧笑道:“第一次听老师提你的名字,我就产生了好奇,见到你第一眼的时候,我就跟自己说我要和这个女孩成为朋友。”
何书慧盈盈浅笑道:“我时常听数学老师提起,一(九)班有个女孩理科次次都是年级第一,那时我就在想还有女孩子将理科学得这么好的,连男生都比不过,可真为我们女生长脸。”
沈碧薇睁着一双灵动的双眸,骄傲地说道:“这是偏见,我才不相信女孩子理科没有男孩子厉害,我偏偏就要为我们女孩子争口气。”
外面的雨越下越大,一股带着水气的凉意钻过窗缝蔓延到屋内。
两个女孩子一边碰杯,一边聊着以前在学校发生的一些趣事,不时发出咯咯咯地欢笑声。
沈碧薇举起酒杯,认真地说道:“慧慧,这么多年我很幸运在我最重要的时刻,你都陪在我的身旁。在高考的时候,要是没有你陪伴着我,不允许我掉队,我可能也不会考上医学院,我希望我们能做一辈子的朋友,永远都是最好的朋友。”女孩眼眶湿润,动情地说道。
何书慧是学文的,本就是一个感性的人,听好友这么说,想起自己与她一起上学时的点点滴滴,历历在目,眼眶里顿时盈满了泪光。
火锅热气腾腾在桌子上方形成一股缥缈地雾气,灯光在头顶上发出柔和的光芒,愈发显得室内的温暖。
何书慧举起酒杯,带着文人的豪迈与洒脱道:“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人生得一知己足够了,为我们的友谊地久天长干杯。”
沈碧薇也随之举起酒杯,同好友干杯,俩人吃到一半都已经饱了,桌上准备的好多食材都没有吃完,俩人都有些微醺了,相拥着来到阳台看着夜晚的雨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