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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有的放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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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转眼的工夫,刘士仁就来到了十二姐家,李芗泉也不故作神秘,直截了当地对在场的人说:“诸位大家好,为了感谢以刘老族长为首的刘家村对本人的关心,我打算在贵地借住的这段时间内,做以下三件事,以回报大家!”

他拿起一只红薯道:“大家请看,这是红薯,我们东婆罗国的口粮之一,可以食用,并且味道很好,抵得上大米,只需阳光充足的地段便可种植,却不需要花太多的精力栽培照料,种上几十斤,收获上千斤完全不是难事。我将把这些红薯作种,在贵村种植,至于如何种植,我会将方式传授你们,往后,你们可以年年栽种,青黄不接之际,完全可以此物解决粮食不够的问题!”

李芗泉的一大段白话,刘士仁只听懂了一个大概,但意思却是明了,他带着些疑惑地道:“此红。。。。。。红薯,确能食用?”

他这话问得有些多余,却是他心里急切所致,担心自己听错,要知道刘家村当前缺少的物什不计可数,首当其冲的就是粮食,如果这所谓的红薯真能当粮食食用,那无异于雪中送炭。

“错不了,这样吧,请十二姐将此红薯洗净,在煮饭之前放在上面,到时饭熟就可以吃了,当然也可以直接蒸煮,生吃也是可以的,又脆又甜。”说罢,李芗泉拔出匕首,就要削皮。

刘士仁一把拦住:“特使大人,吾信吾信,此乃种薯,还是留着做种罢。”

李芗泉又道:“这个时节气候偏冷了,再过上一旬,等天温再高上一些,就可以栽种了,届时我会手把手的教大家如何种植。”

听到这里,刘士仁不由分说,拉着在场的人就跪了下去,李芗泉一时大急,忙去扯住他们,但刘士仁非常坚决:“上天怜惜刘氏族人,派东婆罗国之特使大人来救济吾等,草民刘士仁,唯有长谢上苍恩赐,长谢东婆罗国上官国王,长谢特使大人,无以为报!”

说罢,刘士仁仍不肯起,他酝酿一番又道:

“泣谢上苍,赐降神薯;

民丰物阜,风调雨顺;

物华天宝,刘氏重荣;

婆罗国主,特使恩情;

铭记在心,功德永存!请受草民三拜!”

望着跪倒一片的众人,无任何经验的李芗泉一时大窘,他尴尬的将他们一一扶起,反复劝说:“不敢当不敢当,诸位再不起,我也要跪下了。”

至此,刘士仁才颤巍巍的站起,只不过当李芗泉扶到十二姐时,她的动作显得很是僵硬,李芗泉甚至能感觉到她的颤抖,分明是激动所致,他才扫了一眼十二姐的表情。

啊,那红扑扑的双颊竟然有些别样的意境,煞是好看,心头莫名的一荡,李芗泉不由自主的楞了一下,连应该松手也忘记了。

这一幕,又落入刘氏父子的眼里。。。。。。

第一件事得到了刘氏的热切响应,李芗泉“咳咳”两声接着道:“这第二件事,也跟大家商量一下,我看这山中,各种飞禽走兽颇多,为何大家不猎取一些,既可作为肉类的补充,还可以备用一些贮藏,更可以将其中的部分贩卖,以换取所需的其它生活所需物品,譬如盐铁,甚至钱粮。”至于“顺便我也得些盘缠”的话,李芗泉是不会讲的,难道大家赚了钱也不分给我吗?看这老族长也不像这号人。

刘士仁却是略一颓唐:“特使大人,非吾等所不愿,而是刘氏族人本泸州城人士,不懂猎取,又村中青壮多入军中,无多余劳力从事捕猎事宜,再则无弓师猎户教导,无法自通,此无奈之所致。”

“哦,明白了。没有关系,我也略懂得些狩猎的技巧,从今天起,如果有意,我会带着他们制作弓箭并开始上山猎取野兽。”

此事可有可无,如果真能捕得三五只鹿兔,于村里也算有所补益,总聊胜于无,刘士仁便道:“如此便谢过了,吾那孙儿一辈,倒有八、九个,大人挑着用便是。”

这第二件事于双方而言,都是稳赚不赔,李芗泉想了想,接下来的第三件事可能人家不会同意,但总得探探口风吧,便谨慎的说:“本人在东婆罗国时,学得些兵法推演,如果贵村有子弟愿意,又天资聪颖,我愿教导一二,不过三五载怕是少不了的,需跟随本人左右!”

这件事,则大半是出于他的私心了,他想要人手帮忙,这样去婆罗洲的成功几率才会增加。

果然如他所料,刘士仁在此事上斟酌了一番,自宋以降,文人自视甚高,对武夫向来有些鄙视,他始终认为只有中科举再做官,才是出路,再说刘家村少年不到十口,哪有多余的人手。

再说,李芗泉的心思,这老族长哪怕不能完全洞悉,但他想到要有“三五载”跟着此人,这时间一长,谁敢说中途不会出些差池,因此,刘士仁心中是否定了的。

不过,既然这位特使提出来,听起来似乎也是一番好意,便不能囫囵马虎了事,更不好当场拒绝,于是没有明确表态,便使了个拖刀计:“此事,容日后再商榷一二。”

李芗泉内心一阵遗憾,看来,虽然自己抛出了两个对刘家村的优惠条件,还是无法打动刘氏族长安排几个帮手给自己,看来,此事得从长计议了。

上午的早饭直到过了辰时才开始,族长请了村里的几位德高望重的人物来作陪,经过李芗泉的一再要求,小孩与女人也在主桌旁边坐了一桌,当然刘十二姐也在其中,满满两桌人,好不热闹。

食材却是以李芗泉捕杀的豹子及捡的小鹿为主,看明义明理眉开眼笑的样子就知,他们吃肉的机会并不多。

几位老人家似乎也很满意,据称食用豹肉可以治疗或防止痛风等关节类疾病,不知是真是假,而鹿肉补中益气,这点却是毋容置疑的。

李芗泉本以为族长家是没有酒的--刘家村连粮食都是紧缺,哪里还能拿余粮来酿酒,但他还是猜错了,只见刘悌廉从里屋端着一个陶罐,他小心的拍掉泥封,一股酒香立即四溢。

刘士仁抚了抚须道:“岚清,先给大人斟满!”

李芗泉看了看面前的酒碗,白中带灰,碗口的圆形略略有点不规则,碗底还能摸到一个小疙瘩,肯定是烧制时的次品,比起昨晚见到的青花瓷茶杯,差了不知多少个档次。

不过,这酒碗比想像中的饭碗还要大得多,简直就是菜碗,他尤其注意到,除了自己的酒碗尚算完好外,其余人的或多或少都有一些缺口,人家可真是细心,但这格外的照顾,让他有些不自在。

其实,老族长家算是不错的了,其它人家,哪里能有几只瓷碗上桌,有些用的还是木碗,或是非常粗糙没有任何欣赏性的陶碗。

见众人就座,刘士仁端起酒碗庄重向李芗泉略微一鞠道:“特使大人远道而来,刘氏上下本应出三里之外为大人接风洗尘,可恨草民有眼不识泰山,冒犯了大人。然大人胸怀宽广,不仅未作计较,反而赐我刘氏种薯,解我缺粮之忧,吾刘氏一族,何德何能受此恩赐,刘氏上下诚惶诚恐,请大人满饮此碗,略表谢意!”

李芗泉呵呵一笑只道“言重、客气、不过举手之劳何足挂齿”之类,端起酒碗一瞧,这酒呈鲜红色,猛一看误以为是红酒,端得近处香味逐渐浓郁,仔细一闻,似乎隐隐有股酸味。

哦?此是何酒?李芗泉试了一口,竟然口感独特,无比香醇,以前喝过的任何白酒、黄酒、米酒,都不可同日而语,此味道非常特别,就连这几天胸中那似有似无的烦愤恶气也一扫而光了。

“却是何酒,竟然如此让人回味无穷?”

刘士仁看着李芗泉展开的双颜,解释道:“此乃吾村久酿的杨梅酒,采自去年山上的野杨梅,经过窖藏而成,尚能入大人法眼否?”

李芗泉眉毛一扬,连声赞道:“好酒好酒,此杨梅酒比起那五粮液,一个清香可口一个纯正醉人,各有千秋,却不相上下,谢族长的好意。”

刘士仁也曾饮过僰人酿制的蒟酱酒、苗人用野生红果酿制的果酒,但却不知五粮液是何酒,但顾名思义,应该是五种粮食所酿成。在泸州时,他倒是也曾品尝过姚氏家族私坊酿制的“姚子雪曲”,却是采用大豆、大米、高粱、糯米、荞子五种粮食所酿造。这种美酒之食材本就不是一般人能供应得起的,所以很是昂贵,就算刘氏曾是大户之家,平常也极少饮用。

而这五粮液听特使大人讲道似乎很易醉人,这无疑就需复蒸多次方能奏效,又不知要耗费不少人工,寻常人等只怕别说喝不起,闻一闻的机会多半也是没有的,这该是皇家贡酒之类的琼浆玉液了罢。

特使大人未曾拂了吾的脸面,又将此酒与五粮液作比,显然是抬高了杨梅酒数个层次,言语之间,颇有分寸,李特使年轻有为,实在难得。刘士仁又恨铁不成钢的看了一眼自己的儿子:差距甚远矣。

看起来,宾主双方相谈甚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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