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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 碰见梁语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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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也知道,她是主人的朋友。

“白雪……”她呢喃的呼着它的名字,温柔的抚着它的马鬃。

马儿嘶叫回应,很高兴的踏着蹄子。

“能带我回城吗?我不认识路。”她温柔的询问。

马儿似乎是听懂了,又嘶叫了一声,还侧过身子,让她好上去。

宋不失说了谢谢,艰难的翻了上去。

她其实一直不太会骑马,在凤仙国跟着秦陌御学过一阵,但也只会简单的骑着走,跑动是不行的。

但白雪实在太聪明,根本不需要她驾驭,带着她往城里跑去。

宋不失紧紧的抓着绳子,控制着身体,渐渐的也掌控了节奏。

当天傍晚,她终于顺利进了横江城。

牵着马在城里走,随处都能听到人们在议论恒王受重伤的事情。

有人说,他是在战场上受了重伤,只剩下一口气。

有人说,他是遭遇敌人偷袭,中了埋伏。

也有人说,他是被仇家追杀了。

所有的百姓都在担心他的身体状况,希望他能顺利的挺过来。

南阳不能没有他!

宋不失想,要不要去齐王府找他?

可是,她以什么身份去呢?

秦陌御受那么重的伤,定是昏迷不醒,谁会相信她是秦陌御的女人?

毕竟他洁身自好,从来不沾女色。

她想,不管怎么样,得等他缓过来,醒过来。

可是,他还服下了失忆的药,再见面,怕是也认不得她了。

到时候,她还是无法证明自己与他的关系。

她围着齐王府转了几圈,最终也没有勇气上前。

那白马突然挣脱了她的手,径直跑回了齐王府。

门口的侍卫一眼就认出了它,将它带进了王府。

宋不失感觉好悲哀,秦陌御身边的人认识他的马,却不认识他的女人!

她也不想自讨没趣。

现在最重要的还是先拿回手表!

只有拿回手表,她才能掌控主动权。

在这个弱肉强食的时代,保全自己的性命。

至于别的事,走一步算一步吧。

要拿回手表,首先得去荣城。

可她现在身无分文,连填饱肚子都困难,如何去得了荣城?

呆呆的站了一会儿,她自嘲道,“宋不失啊宋不失,你怎么忘记了,自己还是个贼啊!”

这个时候,她的看家本领便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街上随便溜达了一圈,手里几个银袋子。

找了个酒楼,点了一桌子美食,宋不失拼命的吃。

似乎只有吃,才能让她好受一点,空洞悲伤的内心能填满一点。

好多人被她的吃相吓到,指指点点。

但她已经无所谓了,别的人怎么看她,她完全不在乎。

吃到最后,实在吃不下了,才停下来,抹着满脸的泪水,强迫自己坚强起来。

她不能颓废下去,现在只能靠自己了!

呆呆的坐了很久,脑子渐渐清醒了过来。

她起身结帐,开了间上房,泡个热水澡,舒服的睡了一觉。

这一夜睡得很不安稳,一直在做噩梦。

江离,皇上,还有那群拿着武器的混蛋,一直在追杀秦陌御。

还有那个偷东西的孩子,也一直在梦里出现。

她想拿回手表,一直追着他,跑了一整夜。

早上醒来,累的全身酸软,一身臭汗。

这身衣服实在不能再穿了,她又出去买了身新衣服,回来的路上,竟然碰到了梁语萱!

就在客栈的门口,她们差点碰面。

还好她先看到她,本能的躲到一边。

她现在的身体是梁语萱的,而此时的梁语萱还是个半大的孩子,一脸的稚气。

她到横江城来干嘛?

对了,她一心想暗杀秦陌御,定是听到他受重伤,想来打听他的死活。

果然,她在后面听到她向别人打听,“请问,这是横江城吗?”

回答的是位大婶,热情的回应道,“是呢,小姑娘是来投亲的吗?”

梁语萱摇头,给了她一点碎银,“大婶,我想打听点事。”

大婶接过银子,笑着更开心了,“行啊,你说,只要大婶知道,都告诉你。”

梁语萱问,“听说恒王殿下重伤,现在是死是活?”

“哎哟,听说伤得可重了,是死是活还不好说呢。”

大婶一脸沉重,叹息道,“也不知道是哪个天杀的,下那么重的毒手!姑娘是恒王的什么人?”

“啊,我就随便问问。那现在齐王府情况怎么样?”

大婶摇头,“若不是很信任的人,是见不到恒王殿下的。听说全城戒严,恒王昏迷不醒,现在情况很不好,能不能活还不好说呢。”

“谢谢啊。”梁语萱进了客栈,要了一间上房。

正好住在宋不失隔壁。

宋不失抱着衣服回了自己的卧室,把衣服换了,再弄了个面纱戴上。

她可不想真的跟梁语萱碰上。

她倒不担心她去刺杀秦陌御,因为此时的她,还没有那个能力。

估计她就是想在这里等着他死的消息。

可惜,她要失望了。

宋不失记得,秦陌御这一次重伤,养了足足大半年才能出门。

光昏迷就有一个月的时间!

现在齐王府戒严,梁语萱想靠近都难。

换好衣服,戴上面纱,她退房了。

再去马市租了一辆马车,目的地是荣城。

价格给得高,车子很舒服,铺着软软的垫子,车夫也很敬业,对她十分恭敬。

这一路很顺利,只用了七天便到了荣城。

车夫收了剩下的银子,嘱咐道,“姑娘万事小心,这荣城什么都好,就是贼多!”

宋不失正好询问,“这里是贼窝吗?”

“可不就是贼窝吗?”车夫小声道,“荣城是出了名的贼窝,因为离京都城近,有专门培养的贼偷子,不时的去京都城摸些油水!总之,姑娘小心些为好。”

“多谢。”

宋不失拿着包袱进了城,在主城街转了一圈,已经发现了不少贼眉鼠眼的家伙。

这些人一般就盯着刚进城的外地人偷。

而她,正是最好的目标。

不过,她自己也是贼,知道那些人会在什么时候下手。

她故意把银袋子吊在腰间,果然引起不少人侧目。

她在等那个孩子出手。

仔细数了数,一条街过来,盯着她的人不下十来个,全是半大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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