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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远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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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呜呜呜,哐当...哐当......”

去申城的火车正在出发。

陆阳坐在靠窗户的位置,已经看不到在窗外来送行的妻子在向他挥手道别时那依依不舍的身影了。

过了城区,窗外是连绵的山脉,或是偶尔一片金黄的稻田。

从未出过远门的大堂哥陆有仁倒是看的津津有味。

因为是硬座,三人又刚好一排,陆阳想了想,干脆和大堂哥换了个位置,让他看个痛快,自己则和大军,两个人大眼瞪小眼,不禁都回想起三天前那惊险的一幕。

当时要不是老爷子端着猎枪出来,差点会出大事。

那帮混子一看就是经常打架斗殴,都已经在开始找家伙,大军伤了他们的人,不分出個好歹来,谁是天王老子,双方不送几个人进医院,这事肯定完不了。

而等老爷子端着猎枪出来后,这一起冲突立马就结束了,但也差一点出了人命。

用老爷子当时的话来说,就这帮混子,敢到他家里面来闹事,但凡只要投降慢一点,蹲下来的姿势不对,他就把他们全突突了,用他一条老命抵这么多条狗命值。

陆阳分不出来真假。

但看老爷子当时杀气腾腾,而那帮混子一对上老爷子的那双眼睛,连尿都吓了出来,还真不好说。

“大军,咱们先轮流睡觉吧。”

这一趟火车到申城需要整整一天一夜,接近31个小时,到肥城站提前下车,也需要至少接近20个小时。

没有人能真顶的住这么久不分神,也不睡觉,而分开时段来休息,也就成了最好的选择。

陆阳看大军的眼睛里面有血丝,知道对方这几天肯定没睡好,本来是想要让大军先眯一会儿。

但是大军却摇摇头,瞪着一双眼睛警惕瞪着过往的行人,“我不困,阳子你要困了你先睡,我先看着行李,上下车的人太多了,走动的人也多,又拥挤,正是行李最容易失窃的时候,我们老班长就教过我们,这种时候千万不能闭眼,宁愿实在困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比现在才刚上车就睡的好,这样至少能表示你有足够的警觉,能让窃贼们尽可能的远离你,不把你当成下手的目标。”

说的还挺有道理耶。

陆阳点了点头。

其实这种方式说白了就是靠气势来唬人,但也只适合孤身一人出远门。

陆阳笑道:“行啊!大军,你还是个行家,那我们这一路上的安全可就靠伱了。”

说罢给了对方一拳。

这个时候的大军,需要的就是肯定,而不是去纠正他。

“你的这一身腱子肉也挺硬的。”

陆阳见他的这一拳,就跟在瘙痒似的,打在大军的手臂二头肌上,不仅没有能弄疼他,反而是自己的拳头像砸在石头上一样。

咧了咧嘴。

哈哈大笑道:“改明儿有空我也练练,你多教教我。”

自己这身庄稼把式,果然不如当兵的一身结实。

也不再矫情。

趴下来就睡,没过多久,强迫自己睡着的陆阳竟然打起呼噜来。

他也算想明白了。

不管是在看风景的大堂哥,还是现在正警惕的盯着来往过道行人的大军,两人今天白天算是没法睡了,就这股新鲜劲头,还有紧张劲头不过去,即使是想睡也肯定睡不着。

晚上呢?

晚上怎么办?

过道里没有了行人走动,可不代表就已经很安全,还得需要有人值夜,保证清醒才行。

最后得出:那个人也只能是他陆阳自己了。

都知道了。

这会儿他当然得要赶紧补睡。

没有什么狗血事情的发生,整整一个白天,大堂哥都在看窗外,大陆瞪了一个白天的过道行人,也都眼睛已经盯红,开始发涩,发酸,不断揉起眼睛来。

等到了晚上,白天的兴奋劲头过去,瞌睡也终于来了,即使两人不断的掐自己的大腿,想尽了办法提神也没用,最后还是在陆阳的安抚下,表示由自己来守夜,让他们两都把心放肚子里面只管安心睡觉,才又都双双脸红到羞愧的别过头,缓缓闭上眼睛,没过多久,呼噜震天。

只见陆阳会心一笑。

相信经历了这一次,大堂哥,还有大陆,两人都一定会成长一些吧?

这一夜,陆阳瞪大双眼,一直熬到了清晨。

但也果然被他料中了,有了这一次,今后的半年,他都再也没有熬过夜,大堂哥,还有军子两人说什么都不再答应。

道理简单。

他们是被陆阳雇来的,身份上陆阳是雇主,他们只是雇员,而晚上守夜的活,本该就是由他们这些雇员来轮流,可偏偏陆阳头回就把这个活给抢了,还抢的叫他们无法反驳,因为也是真困。

耻辱啊!

那还不得知耻而后勇。

有了这个心,陆阳也就敢把接下来的路程,自己疲劳时的安危,钱财的安危,交给他们两人来负责。

“哐当...”

绿皮火车正在缓缓的驶向站点,然后缓缓的静止了下来。

窗外已经是第二天的黄昏。

肥城站到了。

在大堂哥与大军的不解目光下,陆阳给两人递了个眼神,收拾好行李,带着他们两人都下了火车。

“阳子,不是说要去申城吗?”

“是要去申城啊,但我们首先要在这肥城,把身上带来的钱都花出去。”

“啊?”

在他们又都萌蠢无知的目光下。

出了站口后,打发走了几波上前来拉扯着他们住宿的大娘大妈们,陆阳手一招,叫来了旁边的一辆人力车。

“上车。”

“啊?”

“去那?”

“先去定个宾馆,然后换身行头,好好睡一觉,明天一早,开始咱们的挣钱大业。”

半个小时后。

肥城市中心,已经换完了一身行头的陆阳,此时一身笔直的藏青色中山装,上身口袋插着钢笔,脚下踩着一双通亮的皮鞋。

像个年轻干部。

身后,有些扭扭捏捏的大堂哥,军子两人,一样的笔直的中山装,上身口袋插着钢笔,脚下踩着一双通亮的皮鞋,除了这身中山装的颜色有区别,两人的都换成了中灰色,看不出来三人有任何的不同,只是没有走出陆阳这样的气势,才看起来有那么点不伦不类,沐猴而冠。

“这...也太贵了吧,阳子,能不能不要?”

“是呀,就这一套,加上这钢笔,都快要超过大两百了,穿在身上,就跟穿了一身钱一样,弄的我浑身都不自在,要不还是算了吧?”

“不行。”

陆阳大手一挥:“钱的事情你们不用管,这就是我给你们两买的工装,免费的,现在你们的任务,是给我回去好好练,就练走路,能正经走就行,腰杆挺直,自信点,别让人瞧着就像是个骗子,你们有今晚一晚上来习惯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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