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女主的初恋11
66读书 www.66dushu.com,最快更新炮灰才是真大佬[慢穿]!
此为防盗章
“你管她什么出生呢, 跟你又没关系。”林则觉得杜南星哪都好,就是太八卦。
“你不知道吧?她现在和林向阳处对象了, 那热乎劲,有眼睛的都能看出来。”杜南星转了转眼珠子, “你说,这林向阳和李文雅好了, 我追路遥怎么样?”
林则侧头看了看他,一开始就说了,这杜南星除了皮肤黑点, 一点不比林向阳差,经过双抢之后,两人连肤色都一样了,这么仔细一看, 其实杜南星比林向阳还要硬朗些,而且就人品来说,十个林向阳也比不上杜南星, 可惜他千好万好,架不住路遥不喜欢他。
“人家青梅竹马,你觉得呢?”林则当头一棒。
杜南星沮丧的垂着头, “我也知道, 这不是就随口问问。”
马上,他又满血复活, “你知道吗?村里的那个胡福生喜欢李文雅, 这次双抢你的任务田没分在我们边上, 那是没瞧见,胡福生干完自己的活就来帮李文雅。你说李文雅不是和林向阳好了吗?也不跟胡福生说清楚,扭扭捏捏的,闹得人家还以为她喜欢他。”
备胎呗!林则打了个哈欠,林向阳娶了胡敏聪之后,李文雅转头就嫁给了胡福生,还生了一个女儿,考上大学后也是一去了之。
“还有那个胡支书的女儿,见天的送吃的给林向阳,我倒是见他拒绝过几次,可之后就一声不吭的接受了,你说他俩闹哪样呢?”杜南星难得能畅所欲言,什么都往外倒。
“所以他们不是挺般配的。”林则看了他一眼,测过身子闭目养神。
“般配?”杜南星先是愣了一下,然后马上乐了,抬手想要拍林则的肩膀,见他闭眼休息,只能憋回去。
他今天到县城,是想要再买些布和棉花,如果有毛线就最好了,除此之外,他想把那缝纫机买回家。
怕直接扛回去太招眼,林则把空间里的东西归置了一下,塞了进去。
“这……你怎么也和我说一声就买了。”胡巧围着缝纫机转了一圈,小心的摸了摸。
“喜欢吗?”
“喜欢是喜欢,可这得花多少钱。”胡巧皱着眉,觉得林则花钱太大手大脚。
林则笑笑,“这票留着不花就废了,而且有了这个,你做衣服做被子也省力气。”从背篓里掏出布和毛线,见她瞪大双眼,忙说道:“这是给我爸买的,咱们的冬衣先缓缓,你给我爸弄一套秋衣,一套棉袄,还有鞋子帽子都给准备上,还有这个毛线,也先给我爸。”
“就给爸做,那妈呢?”胡巧打开布看了看,就够做三身衣服,余下的可以做三双鞋左右,还有这些毛线,就够做一身,余下能织一件背心。
“就给我爸做,我妈那不缺衣服。”林则沉默少许,将家里的情况简单和她说了一些,“具体的等我回来再跟你说。”
胡巧的手人如其名的巧,摸索了一天缝纫机,第二天就踩得有模有样,一天功夫就做好两套秋衣,一套棉袄,棉花都是今年刚下的新棉花,是林则找邻村的老乡换的。
毛衣和棉鞋废了点功夫,林则也不知道老爷子穿多大,就照着自己的鞋码加大了一码,给做了几双兔毛鞋垫,太长可以垫进去。
其实做这些只是备着,他能不能去还是未知数,现在可不比以后,出门没有介绍信,寸步难行,当盲流给抓起来可不是闹着玩的。
林则揣上这次在县城买的酒和香烟,再一次找到胡支书。
意外的,胡支书很好说话,收了烟酒,痛快的给开了介绍信,林则回家看到胡巧的时候才明白人家为什么这么爽快,因为他现在也算是半个下梧村人。
“这回沾你光了。”
正织毛衣的茫然的抬头头,“什么?”
“没什么,我过两天就出去,少说得半个多月,你要不去知青所挤挤?”
他这里太偏,就胡巧一个大姑娘住在这,林则有些不放心。
“不用,我叫胡杏来陪我睡就行。”胡巧早知道林则要出远门,所以早早就和胡杏说好了。
“你二叔家的堂妹?”说来也怪,胡巧的爹妈够极品,她二叔二婶反倒很和善,所以她爷奶都跟着二叔生活,林则跟着胡巧去过她二叔家,现在关系比胡新民可亲近多了。
有她堂妹作陪就安全多了,林则又找了杜南星和刘勇帮忙照看下家里,然后第二天天还没亮就出。
这几天乡里每天都有粮车去县城,他也能蹭到车,拿着介绍信买到XA的火车票,等了近两小时,然后挤着人上了车。
他只有村里开的介绍信,有再多钱也买不到卧铺,只能买到硬座,好在现在不年不节,站了一站就抢到了座位,好容易到达XA,林则只觉得腰都直了,下车随便吃了点东西,又转好几趟车才到达目的地。
快到地方的时候,林则找了个死角从储物空间把棉被和背包取出来,大包小包的往农场过去,就见门口站着一个警卫,上前问道:“同志,请问这里有一个叫林宗平的人吗?”
警卫警惕的看了他一眼,“你是来探视林宗平的?”
林则闻言一喜,这说明确实有这个人,来前他无比的忐忑,就怕老爷子没熬住,只有人还在就好。
“是,请问现在方便吗?”
听到林则是来探视的,警卫神色缓和许多,说道:“可以,但是得检查行李。”
林则忙将东西放下给他检查,“应该的,应该的。”
背包里装的是帽子手套袜子之类的零碎物品,手上一袋是棉被,一袋是林则给准备的衣服鞋子,还有一些肉和菜干。
“进去吧。”警卫里里外外仔细的检查了一遍,确定没有不该带的东西,才叫林则进去。
“都是老家带的,不多,尝个新鲜。”林则从背包里拿出一包麻花和村里摘得桔子,就是点吃的东西,也不算贿赂。
进了大门,林则四周环顾了一圈,都没见着人影,正想着要不要去敲门看看,就见一个男人扛着锄头从不远处走来。
“您好,能向您打听个人吗?”林则大包小包的过去,这才看清他是一个约莫六十岁左右,身形清瘦,面色暗黄的老人。
“打听谁?”老人眯了下眼睛,往前走了两步,“你这后身瞧着眼熟的很?”难道是谁家小子来探视?
林则看清老人长相,皱了下眉,有些疑惑的叫了声:“爸?”
“小……小则?”他离家那会,林则才不到十三岁,虽然仅仅四年多没见,但是一个男孩到一个男人的蜕变无疑是巨大的,最重要的是,儿子怎么会知道他在这?怎么还跑来看他了?
“爸。”有着原身记忆的林则,这声爸叫的心甘情愿。
“好,好。”林宗平微微颤抖的握紧林则的手,上下仔细打量,“不过四年没见,就长成大小伙子了,你这不开口,我都没认出来。”
林则闻言鼻头一酸,眼眶湿润,诚如他所说,不过四年没见,刚四十出头的父亲仿佛老了二十岁,他那双握笔的手现在满是老茧和裂口,还有这花白的头,可以想象这几年他吃了多少苦。
屋子就是土房,不过打扫的还算干净,就一把凳子,两人只能坐在炕沿诉说分开的这几年的经历。
“你也别恨你妈,是我对不起她,她一个女人带着你跟小慧,日子确实不好过。”听林则说了这几年生的事情,林宗平不急不缓的说道。
“爸,可你刚走妈就改嫁,而且……”
林宗平抬手打断林则的话,“你现在长大了,性格倒是改变很多。”然后转而说起自己在这边的生活,全都是开心的事情,仿佛他不是在劳改农场,而是农场主。
林则没有打断,老爷子说到高兴的地方就陪着一起乐,说到那些同事不好,生气的地方就一起气。
这是他作为一个男人,一个父亲,想要在儿子面前表现的模样。
几人都不娇气,吃过饭就帮着一起收拾碗筷,虽然就是帮忙收一下碗,倒个水,可这举动却叫胡支书和他老婆满意,要的就是这个心意。
“村里有专门给你们住的知青所,女孩子到没事,还能住两个,男生这边,估计有点挤。”胡书记看了他们一眼,“靠山脚那还有处房子,收拾出来也能住人,房子其实不错,就是离村里有点远。”
几人互看一眼,脑中一直打转。离村里远的房子虽然独门独户,可是不利于融入村里的人,不管好事坏事都最后一个知道,杜南星是爱热闹的人,林向阳则是想要结交一些朋友,两人都不太想要去那边住。
“我去那边住吧。”这正和他意啊!他还想着以后住在知青所怎么开小灶,现在好了,他就是吃龙肉都没人知道。
“行。”胡支书上下打量林则,个子少说有一米八,年轻小伙,住那边也没什么好担心,“还有就是今年的粮食还没下来,你们也没工分,我给你们一人三十斤红薯,十斤土豆和十斤米,这些都是借给你们的,等年底的时候从你们的工分里扣,新粮得一个多月后才能收,别一下吃完了。”
话说到了,听不听在于他们,去年就有个知青顿顿吃饱,结果半个多月就吃完了,之后一个月东家蹭一顿,西家弄一口的熬过去,反正粮食就这么多粮食,胡支书自认已经仁至义尽。
先去知青所,相互简单介绍之后,林则就跟着胡支书往山脚小院走去。
说是小院,其实就两间泥瓦房外面围了一圈篱笆,打开栏门,林则顺着暗黄的手电筒灯光看去,草该是刚拔没多久,就堆在一旁的角落,想来是这几天刚收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