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红袖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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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升级了系统?]
富贵:[没错!我现在有实体了]
[给我瞅瞅]
富贵扭捏了一会,[那你闭眼,把手伸出来]
[呦呵,你还娇羞上了?]林穗嘴上虽这样说,但还是把手伸出,手心朝上。
然后,她感觉到手掌上有团毛茸茸的东西,捏一捏还软软热热的。
林穗睁眼,就见手上有坨黄黄的东西。
富贵扭捏又害羞地抬眼看她,伸出毛茸茸的爪子和她打招呼。
[老鼠?富贵你成老鼠了?]
【不管你现在是什么类型的鬼,请从富贵身上下来】
富贵沉默了一瞬:“……”
[这是仓鼠啊!大姐你眼瞎了吗?]
[你家老鼠是金黄的?]
林穗松了口气,这才是她熟悉的富贵嘛,刚刚在娇羞什么?
[报一丝,报一丝,这个品种是金丝熊?]
[yes,老子可爱吗?]富贵又用娇羞的眼神看着林穗。
林穗:“?”
她二话不说掰开富贵的后腿,往他皮燕子的地方看去。
富贵瞬间天旋地转,然后皮燕子就被林穗看了去。
[林穗啊啊啊啊,你干嘛!!爷的清白呜呜呜呜!!]
看了有一会,林穗心中了然。
哦,原来是带把的。
[你现在可笑。]
[切。]富贵站稳脚跟后爬上了林穗的头顶。
……
许明溪看着面前的红袖楼沉默了。
别人可能不清楚,但她可算不上什么不谙世事的大小姐。
她爹常常和她提起七色的恐怖,还有七色分布京城的据点。
红袖楼,表面是烟柳之地,实际背地的东家就是七色,里面的妓女都是七色培养出来的杀手。
上一秒能和你花天酒地,下一秒就能让你死不瞑目。
许明溪去过怡红楼,但从不敢踏步这红袖楼啊,两者天差地别,她可惜命的很!
她从没想过林穗竟是个不要命的,敢来这种地方。
娘的,要死别拉上我!!
“你是终于活腻了吗?”许明溪不由问道。
“怕什么,我里面有人。”林穗笑的春风得意。
“你就继续——”吹吧,俩字许明溪还没说完,红袖楼中就走出一群女子,嘴角挂着笑,连拖带拽的给俩人拉了进去。
温香软玉在怀,许明溪闭了闭眼,决定认命。
七色杀手就算你躲到天涯海角,她都能给你找出来。
罢了,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天杀的林穗!!你最好别让我死不瞑目!!
想象很残酷,现实却很美好。
那群舞妓格外热情,并没有许明溪想象中的暗藏锋芒,和刀剑相向。
“岁岁,终于想起我们了?我们刚好被放鸽子,可以陪你玩哦~”一道妩媚妖娆的女声从二楼回廊响起。
“沁雪阿姐!许久不见你又漂亮了许多!”林穗边应付身边的漂亮姐姐,边回话。
许明溪挑眉,她有些意外,合着林穗里面真有人啊?
沁雪轻笑道,“小嘴真甜,快些过来,这个包间酒水菜肴都备好了。”
“好嘞!”林穗拉着许明溪上了楼。
她们先是去了换衣间,换了身舞姬的衣服。
许明溪有些疑惑,“换衣服做什么?”
林穗:“暗处都是通风报信的人。”
太招摇容易引人猜忌,她们只需换好衣服,假装舞姬,排练舞蹈就可以混吃混喝了。
七色就是这样,互相猜忌,自己的人也不放心。
……
包间内,歌舞升平,舞妓们身姿婀娜,眼神妩媚,让人看一眼就心动不已。
软榻上坐着一人,眉眼间总带着一抹忧愁,瞧着楚楚动人,我见犹怜,总让人不经意间升起一种保护欲。
但在这样的外表下,她却是七色排名第四的杀手——遥仙,掌管着七色名下所有的客栈,青楼生意。
“遥仙阿姐!”
遥仙看到来人,眉眼间的忧愁淡了几分,“岁岁,过来坐,你来的正是时候,今日酒水菜肴都备好了,客人临时有事不来了。”
林穗见她这副模样,不由担心,“又发作了?”
在她们进去的瞬间,一群莺莺燕燕把许明溪围了起来,许明溪小脸通红,心中连声感叹,不愧是七色,培养出这种尤物。
遥仙牵起她的手,到桌前坐下,“无碍,我还受的住。”
红袖楼,也是七色收集朝廷,江湖各类信息的来源。
而遥仙她们这些妓女,则要靠有用的信息,来换取十五日必服一次的解药。
林穗想了想,她曾听遥仙提起过她们所中之毒。
她戳了戳藏在袖中的富贵,[冰魄寒蝉这个毒你听过吗?]
冰魄寒蝉,一种无色无味的毒药,中毒之人需每隔十五日服用一次解药,否则便会全身筋脉尽断而亡。
富贵被戳的踉跄了一下,[轻点,听过啊,这玩意系统商场不有嘛]
[哦,对了,限购十五颗,20积分一颗]
林穗眼睛亮了亮,她叫富贵给她全部兑换了。
[下次还有这种解药你直接帮我买断]
富贵:[下次再说吧,你现在一朝回到解放前,兜里分币没有]
解药全都装在一个黑瓷瓶里,林穗不着痕迹的从袖中掏出,她看着遥仙,一字一顿道:“诺,解药,一共十五颗,带着你在意的人,离开七色吧。”
小时候做系统任务,林穗满身是伤,像被血浸湿般,她不知怎么就来到了红袖楼,濒死之际,遥仙救了她一命。
遥仙为她疗伤,给她带她从未吃过的吃食。
此后,每当林穗的世界荒凉如岛,遥仙便成了她的指路明灯。
林穗就是这样的性子,谁待她好,她便就待谁好。
遥仙一向看破红尘,无波无澜的眼睛,此刻眸光微动,亮的惊人。
解,解药?
可是……怎么会呢,七色的毒,怎会有解药?
拿起小瓷瓶,她放在鼻间闻了闻,是了,是这个味道。
遥仙握刀挥剑都不曾抖过的手,此刻颤抖的厉害。
她抬眸去看林穗。
而林穗却不怎么在意似的,正大把大把地抓桌上的瓜子花生,然后自认为不着痕迹的塞入袖中。
遥仙被她逗笑,她是刺客,林穗这点小动静怎么逃得过她的眼。
[够了够了,别塞了,哥都没地待了!]
富贵刚刚就说了一句想嗑瓜子,林穗险些用瓜子把他淹死。
[不够!谁叫你乱吐瓜子皮了?吐的我袖子里全都是!]
富贵心虚,鼠鼠我啊,今天遭老罪咯。
“咳咳……”遥仙见林穗没有停止塞瓜子的意思,她轻咳提醒,“要是喜欢红袖楼的瓜子,我过会差人送些去林府。”
林穗反应过来,她讪笑,“哈哈,红袖楼的瓜子确实不错,好磕,爱磕,天天磕。”
“岁岁,谢谢你,但是我不能离开七色。”遥仙真诚道谢,眉眼又染上淡淡的忧愁。
七色的产业遍布大江南北,甚至是敌国,这些解药只是暂时的,或许有药方,胜算会大一些吧……
遥仙看着和许明溪玩闹在一起的舞妓们,继续道:“人一但有了牵挂就会成为软肋,而我的软肋,就是红袖楼以及分部中的这群女孩了。”
林穗不懂遥仙的多愁善感,她觉得遥仙一生都在拯救别人。
但她同时也庆幸遥仙多愁善感,因为也曾救过她一命。
这样多愁善感的遥仙,是怎么混到七色杀手排行榜第四的呢?
林穗拿起酒壶给自己倒了杯酒,她翘着二郎腿,眯着眼细细品尝手中佳酿:“多为自己着想,你不想去看山,看海,看世界吗。”
林穗试图诱惑她。
“那你替我去看这万水千山可好?”遥仙不为所动,眉眼弯弯问道。
她算是看林穗长大的,但她不解,林穗明明向往自由,为何突然回京,且见一个男人爱一个,这不太像是林穗的风格。
正如林穗所说,林穗应该去爱这山这水,这世间的万物,而不是拘泥于小小的情爱之间。
遥仙从小在红袖楼长大,所以她就先入为主的觉得男人没一个好东西。
林穗看着窗外车水马龙,她默不作声。
【万水千山我能陪你去看,但不能替你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