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章 新时代的羊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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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娃子出生于大草原的西北角,那里是四大王朝的交界位置,往东过沙漠,是大威王朝,往北爬过几座山便能到达大正国境内,往西渡过西江上游,是大礼王朝,往南穿过大草原,便抵达大盛的上原郡。
羊娃子没有姓,他的母亲被草原上的马贼发生强制性行为,然后生下了他。
母亲说:“我生你的那天,整个大草原都在下雨,我抱着刚出生的你,在草原上奔跑,我们一起追逐跑山羊,像没有腿的野狗。”
羊娃子从小喝羊奶长大,母亲便给他起了羊娃子这个名,都说贱名好养活,事实也是正是如此,他的命运就像他的名字一样,坎坷不平,但是却又十分幸运地存活下来。
五岁那年,母亲得病死了,他快要饿死的时候,幸运地碰到一个老婆子,把他带回山沟村,让他住在自己家中,把他当儿子养。
老婆子说:“我捡你的那天,整个大草原都在下雨,乌云一团团的,像一只只长着翅膀的大黑狗。”
十岁那年,老婆子去世,村里的人们看他可怜,帮他将老婆子下葬,并且每天都有人家接济他,送些吃食,就这样,他吃着百家饭,活了下来,在他眼里,镇上所有的大人都是他的爸爸妈妈。
十五岁那年,山沟村遭遇马贼劫掠,整个镇子的男女老少都惨遭杀害,而他躲避到自家后院,但还是被那群穷凶极恶的马贼发现,就在屠刀挥下的那一刻,他大喊道:
“你们不能杀俺,因为俺娘和马贼发生强制性行为,生下了俺,所以,你们都是俺爹。”
“哈哈哈.......”
那些凶神恶煞的马贼听了之后,纷纷笑起来。
马贼头领拿着沾着鲜血的屠刀,指向他,说:“这小子一看就是个傻愣,留着他以后,给咱们干杂活。”
就这样,羊娃子又一次幸运的活下来,他跟着马贼们回到老巢,刚开始是干各自杂活,后来马贼头领看他体格壮硕,力气很大,便教他骑术和武艺。
羊娃子练武很有天赋,经过两三年的操练,便成为马贼头领手下最能打的存在,和其他马贼对练,只需两三招,便能撂倒对手。
但羊娃子有一个很大的毛病,每当他拿起屠刀,要屠杀别人的时候,就会心惊胆战,握刀的手也控制不住的微微哆嗦,所以加入马贼的这几年,他从未杀过生。
这样的行为落在其他马贼的眼里,就成了懦弱、胆小和怕死的表现,大部分马贼对待羊娃子总是带着一丝鄙夷和不屑,并时不时欺负他,故意找茬刁难。
但马贼头领很喜欢羊娃子,因为有一次和大草原的另一伙马贼交战时,是羊娃子帮他挡了背后袭来的一刀,救了他的命。
二十岁那年,马贼头领对羊娃子说:“我率领马帮兄弟们,走进山沟村的那天,下着大雨,我很喜欢在雨天屠杀,因为雨水会洗去我身上所有的罪恶。
而当我在后院,看到你像狗一样蜷缩在角落,这一刻,雨停了,是上天在向我暗示,告诉我,不要杀这个孩子。
上天说的对,正因为我留了你一命,后来你救了我,两命相抵,我们谁也不欠谁。
走吧,孩子,你不适合当马贼,往南边去吧,离开草原,去大盛境内,那里才是你广阔的天空。”
羊娃子不想走,因为他早就把马贼头领当做父亲,他不想离开父亲的怀抱,但作为一个好孩子,他要听父亲的话,于是他走了。
那天,整个大草原都下了雨,乌云密布,电闪雷鸣,他骑在马上往南而去,一群大盛骑兵和他擦肩而过。
后来他才知道,那群骑兵正要去剿灭父亲所在的马帮,那些凶残无比的马贼,全部死了,头颅都被割下,拿回去领赏,尸体留在原地,暴晒了半月,变得焦臭腐烂,最后被几只路过的野狗啃食干净。
上原郡的青山城是羊娃子的第三个家,他在铁匠铺找了个工作,每天烧火打铁,赚的钱虽不多,但足够他每天喝点小酒,吃口肥肉。
他爱上了绸缎铺的姑娘,那位姑娘对他也有点小喜欢,奈何姑娘的父亲嫌弃他太穷,不同意这门婚事。
那天,他跪在绸缎铺的门口,希望姑娘父亲能够答应这件婚事。
姑娘父亲见羊娃子人高马大,不敢明面拒绝,只要骗他说:“我不是不愿嫁姑娘,而是昨晚长生帝君托梦,说你们不合适,不信的话,你去城隍庙,问问长生帝君,如果他老人家点头同意,我便同意这门婚事。”
那天晚上,羊娃子冒雨赶到城隍庙,大殿的中央竖立着一尊塑像,正是和蔼可亲的长生帝君,嘴角是慈祥的微笑。
羊娃子跪下,恭敬的磕了三个响头,然后抬起头看着帝君塑像,诚恳的请求道:“大人呐,请您老点个头,答应俺和阿娇的婚事吧。”
长生帝君就伫立在那里,也不点头,也不摇头。
羊娃子急了,爬到塑像的肩上,一巴掌拍向塑像的后脑勺,不知是他的力气很大,还是塑像年久失修,长生帝君的头被他打掉,滚落在地面。
“哈哈,帝君他点头啦,点头啦。”
羊娃子抱着塑像的石头脑袋,跑出城隍祠,准备去绸缎铺,迎娶阿娇回家。
喝醉酒的城隍爷,刚好和他擦肩而过,通红的脸大笑道:“羊娃子啊,你个傻愣,抱着个石头蛋子,往哪去?“
等等!
那石头蛋子怎么有点眼熟?
“哎呦喂,你个傻愣,连长生帝君的塑像都敢砸,你是不是疯了,快放下!”
城隍爷一个闪身追上去,从羊娃子手里抢过石头蛋,紧张的观察起来,“问题不大,稍微修补修补,就能继续用,唉,可惜我的酒钱,嗯.....不对啊,羊娃子,这修补塑像的钱你得给我垫上。”
“城隍老爷啊,你把头给俺,俺把身上所有的钱都给你,俺要娶绸缎铺的阿娇,不能没有它。”
羊娃子扑通一声,跪在城隍爷的面前,嚎啕大哭起来。
城隍爷见羊娃子哭得可怜,只是踹了他两脚,让他滚蛋。
于是,羊娃子就从青山镇滚蛋了,因为镇上所有人都得知了他对帝君不敬,那是天上的仙啊,你怎么敢的啊?
铁匠铺不再留他,绸缎铺的阿娇更是躲着他,连面都不愿见,更别提结婚,但他真的很幸运,如果换做其他的城隍爷,他的这些不敬行为,足够他砍头十次八次的。
羊娃子去过很多的郡县,想在那里找活干,奈何脑子不灵光,没人愿意要。
没工作,钱花完了,他只能乞讨,从小吃百家饭长大,他也习惯了这样。
他在大盛的境内,一路走,一路乞讨,来到大盛的京城,继续在那里乞讨,在别人眼里,他就是条摇尾乞怜的野狗,他自己也觉得是。
又是一个下雨天,乌云黑压压的,向下倾轧着整座大盛京城。
羊娃子躺在路边,抬头看天,豆大的雨滴从天而降,噼哩啪啦敲打着他的脸。
这时,不知哪来的油纸伞遮挡住他的视线,黑色的伞面像是又一团黑压压的乌云,将他瞬间包围,无处可逃。
打伞的是个锦衣华服的中年男子,他带着羊娃子,来到一个包子铺,叫了五笼包子,又要了碗热汤,让羊娃子坐在桌旁慢慢吃。
羊娃子狼吞虎咽的吃掉所有包子,喝完热汤,胃里刚好填满,多一点都吃不下。
锦衣男子说:“你叫羊娃子,来自青山镇。”
羊娃子点头道:“嗯对,俺叫羊娃,嗯不对,你怎么知道我?”
锦衣男子笑了一声,没有解释,而是意味深长的说:
“新时代快要来了。”
“你说啥,俺听不懂。”羊娃子挠头。
锦衣男子继续说:“如果青山镇没有修士,你就不会被赶走,如果青山镇没有长生帝君,绸缎铺的老板就会让你和他的女儿结婚生子,你说对吗?”
“对对对,实在太对了。”羊娃子拼命点头。
锦衣男子继续说:“无论是修士,还是天上的仙人,他们从未帮过我们,而是勾结起来,压迫我们所有的凡人,我们原本可以幸福地生活,可以堂堂正正地做人,可现在却成了奴隶,任由他们的欺凌,像狗一样卑微的活着。”
“对对对,你说的太对了。”羊娃子疯狂点头。
那天,锦衣男人说了很多,羊娃子也将男人的话,全部铭记在心中,不知为何,他那天的记忆力远超平常,可以说是过耳不忘。
最后,锦衣男子说:“去吧,往南一直走,将这些话告诉所有的凡人,让全世界的凡人都联合起来,推翻所有的修士!”
于是,羊娃子离开京城,向南进发,他有了自己的名字,“唐岳”,也加入了一个强大的组织,“新时代反修士联盟”,同时也知道,锦衣男子的代号是“舵手”。
舵手说:“大多数凡人是麻木的,他们会质疑我们,指责我们,但你要坚信自己,秉记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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舵手说:“不要和麻木的人争论,我们要做的是,找到凡人中的觉醒者,将他们聚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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舵手说:“我们要联合全世界的觉醒者,慢慢积蓄力量,等到新时代来降临,我们会带领麻木的凡人们,形成势不可挡的洪流,冲毁仙人建造的牢笼,杀光那些残暴不仁的修士,建立一个伟大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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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娃子,哦不,他现在叫唐岳,他时刻秉记舵手的话,一路向南,寻找凡人中的觉醒者,然而很不幸,所遇之人,全是麻木不仁。
有一天,他来到这个名叫白花城的地方,这里的人们比其他城池的人热情许多,也友善的多,但这些人依旧是麻木的......
不,是比麻木更可怕,他们仿佛是被邪魔蛊惑,已经丧失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