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金克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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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解决掉索马里帮之后,野火帮全面接管了G9街区。
除了莱姆斯男爵的几个工厂,其他地方全在加兰的势力笼罩之下。
势力范围的膨胀,带来的管理难度的增加。
帮会里的成员每天早出晚归,忙得晕头转向。
但他们却毫无怨言,反倒乐在其中。
穿着野火帮的制服,走在大街上,享受着民众敬畏的目光。
这份荣誉和自豪感是从未有过的,对于其他黑帮只有畏惧,没有敬佩。
他们就是路边上的野狗,朝你身上咬肉吃。
野火帮不同,他给群众们带来了渴望已久的东西——秩序。
在一家酒吧内,扎着长辫子的蓝头发女孩独自喝酒。
这里曾经是索马里的产业,现在归于野火帮管理。
“再来一杯!”女孩把空空如也的玻璃酒杯砸在吧台上。
这里的酒很不错,她非常喜欢。
酒保是从比尔吉沃特过来的调酒高手,据说曾经还是一名海盗。
“你喝得太多了,美丽的姑娘。本来按照规定未成年人我们是不卖的,但今天是个值得庆祝的日子。”
“所以破例卖给了你,但是最多三杯。”
酒保一边擦拭着酒杯,一边温柔地说道。
金克丝很不满:“哪来的规矩?酒吧卖酒什么时候管是不是未成年了?”
她拿着玻璃酒杯,不停地敲击桌面,说道:“再来一杯,快点,快点!”
酒保别过身子,对金克丝的话充耳未闻。
“哈哈哈,我请她喝,再来一杯末日腥辣。”一个光头大汉走过来说道,“小妞,这酒才是最带劲的。”
“谢啦。”金克丝说。
光头大汉坐到金克斯边上,把身子凑过去:“那你是不是得答谢我呢?”
金克丝头也没回,从兜里摸出几个硬币丢在桌上。
光头大汉把硬币拿在手上查看,“哟,皮城的硬币。不过,我说的不是这个。”
他指着酒吧的深处,说道:“我在那开了个包间,我们可以进去深入聊聊。”
“滚蛋。”金克丝只说了两个字。
光头大汉脸色立马变得难看,说道:“小妞,不要不给面子。”
他身后的几个人也站了起来,把金克丝团团围住。
然而,金克丝还是自顾自地喝酒,把他们当空气。
“哼!”眼看光头大汉就要发火。
酒吧其他顾客都来了兴趣,包括酒保都饶有兴致地看着。
“嘿嘿,来了个愣头青。”
“其他街区来到吧,好久没看到有人敢闹事了。”
“今天轮岗过来镇场子的是谁来着?”
“不知道,好像穿的是青色衣服。”
“卧槽,是草鞋啊,这下子有好戏看了。”
约瑟夫一早就注意到那个与众不同的蓝头发女孩,她眼神中透出的淡淡哀伤令人沉醉。
歌舞厅里的胭脂俗粉他不感兴趣,唯独喜欢这种有故事的女孩。
不过,他并没有冒然靠近。
多年泡妞的经验告诉他,冒然靠近很容易引起反感,特别是在自己不够帅的情况下。
奇怪,我约瑟夫怎么会不够帅?我以前觉得自己很帅的啊?是谁影响了我?
脑子里浮现出加兰的面容,堪称人脸建模的帅气。
好吧,如果有老大那么帅,我直接就主动出击了。
看到光头大汉一屁股坐到金克斯身边,约瑟夫一边是气愤,一边是欢喜。
他知道,英雄救美的机会来了!
约瑟夫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走到吧台。
“喂喂,谁给你胆子在我的场子里闹事?”约瑟夫嚣张地抓住光头大汉刚抬起的手。
“你的场子?小子你知道我是谁吗?”
光头大汉掀开衣服,露出左胸的红色印记。
酒吧背后都有黑帮罩着,这是惯例,但极少会有黑帮不给他面子。
约瑟夫看了一眼,笑道:“哟,老熟人啊。”
左胸上的红色印记是一个黑帮的标志,这个黑帮的每一位成员都有。
血手帮,祖安最大的黑帮之一,跟炼金男爵有着深入的合作。
有三个街区完全在他们的笼罩之下。
约瑟夫曾经的老板就与血手帮非常不对付,双方经常摩擦不断,约瑟夫作为金牌打手和许多血手帮干部有打过交道。
对于血手帮,用约瑟夫的话来说,一群靠着贩卖人口混日子的垃圾。
“谁他妈跟你老熟人,别以为瞎套近乎就会放过你。”光头大汉恶狠狠地说道。
身边的人摇头晃脑:“怎么,吓着啦?刚才不是很嚣张吗?”
约瑟夫笑了:“哥们,刚进入血手帮就跑出来装逼,你大哥没教过你要学会低调嘛。据我所知,你们血手帮的日子可不好过。”
光头大汉猛的一惊,有些心虚,他怎么知道我刚加入血手帮?
看穿了他心里的小九九,约瑟夫说道:“老成员的印记是暗红色,你的印记太红,太亮了。”
光头大汉下意识的看了眼自己的印记,确实如约瑟夫所说和老成员的不一样。
他现在已经有点相信约瑟夫和血手帮是老熟人了,能跟血手帮当老熟人,居然还能活得好好的。
这家伙绝对是个狠角色!
光头大汉心里开始打退堂鼓,只是就这么走了,面子上实在过不去。
今天特地带曾经的小弟过来装逼,经过层层考核终于加入鼎鼎大名的血手帮。
正所谓混出名堂后,一定要衣锦还乡。
结果被人家一句话就吓跑了,那我这些年不是白混了?
约瑟夫摆摆手说道:“想跑就直接跑呗,兄弟,出来混命最重要。今天我们老大过生,喜庆的日子不想染血,不然你已经是尸体了。”
光头大汉陷入两难之地,一边是面子告诉他要硬气,一边是理智告诉他眼前的人不好惹。
酒吧的顾客眼见光头大汉怂了,立马不乐意了。
你怂了我们哪来的乐子看。
“不是哥们,血手帮全是怂货吗?”
“你比他高,比他壮,你在怕什么?”
“就是,真给血手帮丢脸。”
“怂了就赶紧滚回血手帮的地盘去,那里就没人欺负你了。”
酒吧里的人纷纷叫嚣着,光头男子被气得青筋暴起。
他对着一个说得最起劲的人,吼道:“你他妈在狗叫什么?出来单挑啊!”
“单挑?”带着眼镜的小个子,被逗笑了。
“出来混,要讲实力,要讲背景,你很能打吗?能打有个屁用啊?”
光头大汉听到这话一愣,不会又踢到铁板了吧?
这个其貌不扬的四眼仔难道是什么大背景人物?今天这么倒霉?
眼镜男把一张写着自己名字和盖有野火帮印章的卡片丢在桌上。
“老子是野火帮会员,每个月上供5000皮城币,你动我一下试试?”
眼镜男家里有个炼金小作坊,每个月除了保护费以外还额外给野火帮上税。
“妈的,什么狗屁野火帮会员,野火帮的人老子也照打不误。”
约瑟夫明显是个狠人,他嚣张也就罢了。你个杀鸡都费劲的四眼仔凭什么?
愤怒击穿了理智,光头大汉冲上去就要给眼镜男一点颜色看看。
然而,比他更快一步的是约瑟夫的皮鞋。
一脚踢在脸上,让光头大汉在地上翻滚了好几圈。
随后,约瑟夫双手插兜像是踢足球一样,把他一脚踢出门外,生死不明。
“服务员呢,把地板上的血擦一擦。”约瑟夫仿佛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另一边,眼镜男端起高脚杯,品尝着里面的红酒。
“有些人啊,就是不听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