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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想搬出去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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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扬眉吐气地跑出来吃了顿可口的早饭。

说实在的,自打我穿书之后,愣是没吃过外面卖的这些早饭。

今此一尝,好悬没把我眉毛鲜掉了。

等我再回去的时候,花蔏子已经不知什么时候,重新买了三副碗碟,和一些公碗公筷回来。

不出意外的,这三副新碗碟中,并没有我的份。

余百烟见我还敢这么大摇大摆的回去,顿时气红了眼,就差没当我面骂我一句“泼妇”了。

花蔏子到底和我差不多大,自然不能像余百烟一样将心里所想摆在脸上。见我回来,依旧是一副亲昵担忧到不行的姿态,只是眼底还藏着些许难以言说地尴尬。

“元姑娘,今日之事是我不对,这样吧,午饭你就在这用,我会做一些拿手好菜,全当是给你赔罪了。”

我暗暗睨了花蔏子一眼,直截了当地摇头:“不必了,各做各的,我可不想被人说是沾了你的光。”

花蔏子心下大喜,却还辛苦地装出一副为难神色来:“这样啊……那……那好吧,全听元姑娘的……”

每到这时,我总会不经意间想起莲嫔,她的性子是那样直爽,跟她在一块相处怎么都不会累。

我无比怀念那个时候,真希望再见一面。

念着有孩子在,我主动开口让花蔏子先做,我晚点吃也没什么。

花蔏子不好意思地点了点头,转身进厨房鼓弄起来。

等了差不多十几分钟,花蔏子端出了两份香气扑鼻的粉条烩菜,看上去十分可口。

将饭菜端上桌后,花蔏子体贴地伺候余百烟用饭,就差没拿勺子一口口喂进余百烟嘴里了。

我不由翻了个白眼,转身去了厨房。

等一进去才知道,花蔏子竟然将菜都用得差不多光了,怪不得要做烩菜,这是一口吃得也不肯给我留啊……

为此我也懒得生气,用剩下的菜叶子随便做一顿打发算了,老生气对乳腺可不好。

不过这一仗我总得想法子扳回来吧?不然真成好欺负的软柿子了。

于是,我脑筋一转,直接用了给奉六准备地新碗盛饭,还大摇大摆地跟她们二人一齐坐在了圆桌旁。

花蔏子眼尖,立马瞧出我手里的碗筷:“嗯……元姑娘,你好像……用错餐具了。”

我装傻充愣着垂眸打量,端着碗左看看右看看:“这难道不是给我准备的吗?”

花蔏子喉咙一紧,努力维持着面上的平和:“原本是想替你也准备一份的……不知你喜欢什么花样,这才没……”

说着,花蔏子彻底将手中的筷子扣在碗沿上,神态十分严肃道:“你用的,是知乐的碗筷。”

我故作惊诧地抬眸,做作捂嘴:“真的啊?”

花蔏子眉心一跳,嘴角微微颤抖。

我再次垂眸看向手中的碗筷,佯装思索后坦然一笑:“无事,反正我俩该做的都做过了,用个碗筷而已,他不介意的。”

这下,花蔏子可再也坐不住了,直直站起身子,居高临下地凝向我,脸色要多低沉有多低沉:“元姑娘……这话是什么意思……?”

“字面意思啊?这还有孩子在呢,蔏子姑娘总不想让我说得太直白吧……?”

“你!”

花蔏子明显破防了,却始终顾忌余百烟在侧,到底没对我说出什么难听的话来。

我看她吃瘪就觉着好笑。拜托,我可是恶毒女配诶,要真说起来,你在原书中可连笔墨都没有呢!

沉默半晌,花蔏子勉强稳住了起伏剧烈的胸口,重新坐回了凳子上:“你其实不知道吧?知乐是……是……是太……”

“我知道啊。”

我理所当然地看向她。

花蔏子明显被我的坦然怔住了,眼中写满了疑惑和对我这番话的不信任。

“你知道……?”

我顺势点头:“当然知道,可惜我这人,就喜欢没那个的。”

花蔏子大惊特惊,吞吐了好半晌才臊着脸,暗暗骂了我一句“有病”。

我心里头不住发笑,连同着手里的饭也变得格外香甜。

吃过饭,我得意地将碗筷收进厨房,顺手洗了个锃光瓦亮。

心里美滋滋地想,这一仗,是我赢了。

虽然我个人是十分讨厌雌竞的,如果放在现代,我定会狠狠啐上一口,不予理睬。

但奈何这是在古代,有多少女子的本意并非为了男人,才与其他女子一较高低。而是若不去争抢,自己可能连一点活路都没有了。

但花蔏子的情况却又不同,明明自己继承着家里的饲狗生意,还非要挟恩图报,明里暗里逼着奉六接纳自己。

明知人家对她无感,却还要上杆子将所有与奉六走得近的女子全都设为假想敌,连同一个孩子的手隐性霸凌对方。

这还好奉六遇见的是我,要是碰到个性子软的,还真被花蔏子拿捏住了。

我都不敢想若是奉六日后娶了个和顺的妻子,得被花蔏子欺负成什么样!

我非一次把她的毛病治过来不可!!

……

次日一早,我特意等花蔏子做完早饭,才从屋子里出去。

花蔏子和余百烟全然无视我,我自然也落得清闲。

吃过早饭,我独独跟余百烟打过招呼后,就外出找工作了。

我几乎转遍了周围所有的绸缎庄,头面铺,就连药房我都去过了。

前两家倒是肯招女子,却要求一定要会女红,且要十分熟练擅长才好。

而药房呢?连正眼都懒得瞧我,一见我是女人,那个白眼都快翻上天去了。

因此直至晌午,也没能寻个什么活计。

见此,我只好悻悻而归,等到了下午,再去远一点的地方碰碰运气。

经过昨日的大战,花蔏子待我明显疏远又冷淡。余百烟更是如此,看我跟看仇人几乎没什么两样。

我顿感疲惫,心里也升起一股想要搬出去单独住的想法。

只是令我没想到的是,午饭时间还没过,院门外忽的响起一阵缓慢而又轻巧的叩门声。

一般情况下,这个时间鲜少会有人上门,因为正值饭点,外人上门是很不礼貌的,除非是有什么要紧事,否则很容易让人怀疑,是不是故意过来掐点蹭饭的。

我满心狐疑,却又怕是奉六的朋友或者邻居,所以没去开门。

花蔏子此时倒像是家里的女主人,自然而然跑去应门。

门一开,花蔏子傻眼了。

门前伫立着一位模样顶好,身材颇为修长魁梧地潇洒男子。

不论是身上穿用的衣料,还是手上拎着的木匣,做工质地都能看出他家境是何等殷实。

花蔏子常年居住在凤尾巷这种普通人居住的地界,自然鲜少见过这等儿郎,一时看呆了倒也无可厚非。

还没等花蔏子回过神出言问起,就听那男子略带疑惑道:“请问……元姑娘是住在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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