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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番外?元亨十三年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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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楚元亨十三年,春。

陇州的郊外有一座山,山脚下坐落着一个并不起眼的村子,名叫“如意村”。

如意村的规模并不大,大大小小也就五六个姓氏,差不多百余口人。村子里的村民都是老实本分的农民,世代务农,自给自足。

彼时正是春光灿烂的时节。春风拂面,杨柳依依。山林间郁郁葱葱,乡野间一片苍翠。

一大早村里一只大公鸡便扯着嗓子“喔喔喔”的叫唤着。叫声很快便被传染。不一会儿其余人家里养的大公鸡们也都跟着打起了鸣。叫声一个比一个响,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是在互相攀比着什么。

公鸡报晓,东方肚白。预示着新的一天即将开始。村民们洗漱穿戴完毕,用过了早饭后便三三两两的结伴而行前往田地里。他们各自卷起袖子,撸起腿管便弯腰忙着自己手里的活计。播种的播种,插秧的插秧。时而跟附近的同伴们聊聊天,讲讲村子里发生的一些趣闻。

田野间的小道上,几名孩童各自背着小小的书箱,嬉笑打闹,你追我赶的来到一处简陋的私塾。他们远远的便看见先生正在私塾外等着他们。孩子们很礼貌的上前朝先生行礼。姿势虽有瑕疵且不够规范,可他们脸上对先生的尊敬之意却是实实在在的。

先生捋须含笑,转身将孩子们带进学堂开始今天的上课。不多时,学堂内传来朗朗上口的读书声。

读书声透过窗子,飘向学堂附近的一处湖边。一名放牛的牧童正骑在牛背上,吹着一根牧笛。笛声宛转悠扬,袅袅动听。只可惜他座下的牛儿只顾着埋头吃草,对那笛声充耳不闻。反倒是树上的喜鹊们听到笛声后在牧童的头顶来回盘旋,叽叽喳喳的叫个不停,似乎被他笛声感染。

一曲吹罢,牧童回头望向湖对岸的草庐。然后像个小大人似的叹了口气,清澈明亮的眸子里充满了同情。

湖的对岸有一座草庐。因为草庐的主人比较喜静,所以这间草庐被他起名为“静庐”。

静庐的主人名唤吕阿九,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此人并非本土人士,十三年前才在此定居。至于他的来历,据说他早年曾在边陲之地从过军,会些枪棒功夫。后因家中闹了饥荒,家中父母妻儿皆饿死了,只留自己一人背井离乡来此地定居。

元亨元年多地发生大旱,颗粒无收。白骨荒野,易子而食的人间惨剧比比皆是,而像吕阿九这样的人实在太多太多。如意村的村民们皆是善良纯朴之人,对于吕阿九的遭遇深表同情。于是在村长的准许下允许了他在如意村定居。这一住便是住了十三年。

…………

草庐的四周种植了许多柳树。此时正是春回大地,万物复苏之时。按说本可见识一番“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的景象。只可惜事与愿违,“碧玉”是见识不到了,不过倒是可以见识一番“一树”——这些柳树几乎近半的被烧的干干净净,柳枝一根不剩,光剩下光秃秃的树干立在那,显得萧瑟凄凉。

几只燕子正在草庐屋顶的墙角处认真细心的搭着的窝。忽然间草庐内传来“噼里啪啦”的一阵巨响,伴随着锅瓦瓢盆落地的声音,惊的梁上的燕子齐刷刷的飞往别处。

草庐内,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正捂着脑袋,在院子里四处奔逃。而在他的身后则有位中年汉子手持一根短棍,神挡杀神般的拼命追赶。

“逆徒休走!回头是岸!”

少年一边跑,一边捂着脑袋说道:“师父你别骗我了,回头就是你的棍子。”

师父也不答话,手中的短棍舞的虎虎生风,大有不把这小子屁股揍开花必不善罢甘休的架势。

师徒俩闯进院子后你追我赶,片刻不得消停。院子里养殖的鸡鸭鹅皆被惊的四下奔逃,羽毛四散,一片狼藉之象。直到最后,少年在一个盛满水的大水缸前与师父来回周旋,进行“秦王绕柱”,这才勉强维持住局面。

“师父,你累不累。”少年扶着水缸,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师父倒是没喘气,不过看他额头上流下的那一颗颗汗滴,显然要逮到这个少年不是什么轻松的活儿。

“逆徒,老夫不过一日未归,你就给我闯出这么个祸事来。今日不揍你一顿,老夫心里这口气咽不下去!”说罢,又要举起棍子便要揍他。

少年围着水缸转了几圈,伸手制止到:“师父你听我说,这都是意外,意外啊!徒儿这几日闭门修炼,这不是刚将炘华练成了嘛,所以想试试威力如何……”

“所以你就把静庐旁的柳树一股脑全烧了?若不是咱们屋子靠近湖水,街坊四邻过来帮忙一起灭火,这静庐都要被你给烧着了!”

少年俊脸一红,挠了挠头尴尬的笑了笑:“这不是……这不是显得师父你教我的功夫厉害嘛。”

“你!”师父忽然语塞,他指了指少年刚要说什么,忽然胸口一痛,紧接着剧烈的咳嗽了起来。

少年见状,也顾不得师父手里提着的棍子,赶忙上前搀扶住他,轻轻的拍了拍他的后背关切道:“师父你别急啊,你这老毛病可经不起折腾。”

咳嗽了好一阵子,师父这才缓和过来。看着少年一脸关心的模样,先前心里的那股怒火也散去了许多。

徒儿虽说顽劣了些,可对自己却是极为孝顺。忘恩负义,欺师灭祖之辈他曾经见得多了,而这少年却是实实在在对自己关心有加,绝不作假。也正因为此,自己这才放心的将自己毕生武学倾囊相授,望他将来能出人头地。

“常卿啊。”

少年怯生生的应了一声,然后稍稍后退了几步。“师父,你该不会还打算揍我吧。”

师父重重一哼,充满老茧的大手在水缸上边缘处轻轻的拍了拍。只听“啪”的一声响,那盛满水的大水缸霎时间四分五裂。水缸里的水还未流淌在地面上便蒸发干净。只留下几条鱼在地上来回翻跳,不明所以。

看着少年那惊愕且呆滞的目光,师父淡淡的说道:“老夫真要揍你,你觉得你能逃到哪去?”

常卿咽了口唾沫,讪笑的走上前竖起了大拇指,还不忘拍了记马屁。“师父武功盖世,天下无双。徒儿佩服,佩服!”

这个被称之为“师父”的中年汉子,正是静庐的主人吕阿九。而这个叫“常卿”的少年,全名叫李常卿。

同吕阿九一样,李常卿自幼父母双亡,无依无靠,独自一人流落民间。六岁那年因为在吕阿九卖艺的摊子前驻步停留看了几眼,然后就被吕阿九看中,收他做了徒弟。满打满算起来,今年恰好整整十年。

十年光尘可以淡化许多事情,也可以彻头彻底的改变一个人的命运。许多年后,当李文绝再次回想起静庐里的那十年,昔日重重始终历历在目,未敢忘却。

“少给老夫拍马屁。昨日老夫进城时遇见了你张叔,闲聊之余他跟老夫提了个建议。老夫左思右想后觉得可行。”

“什……什么建议?”李常卿右眼狂跳不止,总感觉有些不妙。

吕阿九似笑非笑的看着他,轻咳了一下嗓子,慢条斯理的说道:“还不是你自己惹下的情债。那日张家小姐春游之时不慎落水,恰好你从山上打猎归来将她救下。现在张小姐对你一见钟情,整日茶饭不思的。老张心疼女儿,不知如何是好。思来想去,觉得这解铃还须系铃人……”

“不妥不妥。”李常卿头摇的跟个拨浪鼓似的。“师父你糊涂啊。徒儿对医术一窍不通。张小姐既是茶饭不思,没有食欲。那还得去城里请杨大夫,找我做什么。”说着,他有意无意的从他跟前绕过,想趁机逃出院子。

吕阿九蒲扇般的大手一把拉过李常卿的衣领,笑道:“你要去哪?老夫前面说的‘一见钟情’你是只字不提了?人家老张就差把‘说亲’两个字抬到你面前了,你装疯卖傻给谁看呢。”

李常卿欲哭无泪,他后悔自己当时干嘛要手贱去多管闲事。好好的救个人怎么反倒把自己给搭进去了。

“师父,我和她不合适!我还小呢。而且她……她貌似还比我大啊!”

吕阿九摆了摆手,一脸的不屑。“你今年都十六了,还小呢?老夫十五岁时就……咳咳。还有人家大点怎么了。女大三抱金砖。给你找个稍微大点的也好管的住你。老张家家底殷实,你做了这上门女婿,将来下辈子不愁吃喝,总好过跟着老夫整日清汤寡水的。”

李常卿迫切的想要向吕阿九解释,可情急之下又不知从何说起。他憋了半天,最后脱口而出:“师父!我可是堂堂男子汉,怎能入赘他人家中。正所谓大丈夫生于天地之间,岂可郁郁久居人下!”

吕阿九肃然起敬,朝他竖起了大拇指,然后指了指身后一片狼藉的静庐,淡淡道:“行了我的‘大丈夫’,闲话少说。先给老夫把草庐打扫干净。该收拾的收拾,收拾不了我就收拾你。”

“师父,那张家小姐的事……”

吕阿九抚须一笑,说道:“这为师可真帮不了你,你自己想法子处理。要怪就怪你生了一副好皮囊,一表人才,人模狗样的。别说是张家小姐了,咱们这如意村多少小姑娘大媳妇儿对你青眼有加。”

李常卿不满的嘟囔着嘴,嘀咕道:“师父你夸就夸,怎么总是喜欢埋汰我一两句。”

吕阿九将短棍收了起来,拍了拍李常卿的肩膀。“埋汰你怎么了?老夫还没跟你算火烧杨柳的账呢。你今日不把草庐收拾好,为师就不是埋汰你,而是把你埋了。”说完,他一拂衣袖转身而去。

“师父你去哪啊?”

“给你做饭!”

李常卿一听做饭,高兴道:“老规矩啊,菜里多给我打个鸡蛋!”

“知道了知道了。傻小子撑不死你!”吕阿九笑骂了一句,伸手朝鸡窝里一张,一只土鸡蛋飞一般的落入了他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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