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自陷网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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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在李珊等人修改了一遍又一遍的谈话要点后,受害人一方又一次集群性地出现在了恒华集团楼下,此次恒华集团按照之前确定的方案着实执行,首先还是拦阻对方不允许上楼,待对方的情绪变得激动且暴躁时,找好媒体及时拍照录像留存;一切都准备好之后,做出请君入瓮的手势,而此时刘律、李珊等人已经在会议室里虚位以待了,就等对方按照己方预定的计划慢慢走到最后的一幕里。
果然,受害人一方一踏入会议室就大声喊道:“是恒华的董事长吗?我们找恒华的董事长?他们儿子撞死了人,就一直这么躲着是要做缩头乌龟吗?还不让我们进,还想不想让那小子出来了……”刘律等人待他们发泄完,才缓慢开口道:“您莫急,董事长马上就到,你们先喝口茶歇息一会儿”,说着推了推方形会议桌上的刚刚泡好的、还冒着热气的茶水。
对方看到刘律的态度如此低下,方才坐下说着:“这还差不多。”
待他们落座后,刘律一边示意李珊可以开始了,一边示意董事长秘书一定要确保会议室的同步录音录像功能是开启的。得到一切都“oK”的手势后,李珊开始主动开启话匣子。李珊从孩子上学费用的高昂聊到新婚夫妻外出打工的不易,最后自然而然聊到赡养老人的难处。而这一方自问自答式的交谈,终于勾起了对方一个女性的倾诉欲望,于是二人就着上述话题大谈特谈,受害方这位女性那谈话架势就像李珊就是她多年未见的知己、二人刚一见面话题就止不住的状态一模一样,也可能她本身就是一个愿意话痨的人。而此时她身边的男士就是一直嚷嚷着找王琳等人的这么一个人此时以“头发长见识短”的目光轻瞥了一下李珊和他旁边的女性,还顺带着撇了撇嘴,完全一副习以为常的样子。
随着李珊和对方的热烈交谈,气氛渐渐地变得融洽了起来。李珊也逐渐攻破了对方的心理防线,于是李珊顺势自然而然地聊到受害者的平时身体状态、家里有几个子女、现在是靠什么过活等听起来无关痛痒的问题。
但上述问题刚问出口,之前一直未开口的嫌弃他们谈话内容这名男士此时居然主动开口了,李珊惊想“不会是我太着急了,对方起疑心了?这可如何是好?今天这出戏可不能砸在自己手里啊!要不再唠点儿别的?”
看到男士坐直身子正要开口,李珊刚想打断,千钧一发之际刘律在会议桌下面轻轻踢了李珊一脚,李珊这才惊醒“若是此时打断男性的发言,那么容易偷鸡不成蚀把米,反而引起对方的警惕,要想再问出什么信息来怕是不可能了。”李珊忐忑地等待着男士的暴击,没想到的是……
男士居然顺口回答了上述几个问题,说道:“平时他身体老多病了,这一天天的光买药钱都负担不起,不用说有几个儿女,就是有一百个都不孝敬都白扯,老人也是活得遭罪,哎!造孽啊!”李珊不认为是自己的这一番诱敌深入起了作用,因为男性的生理、心理特点决定了他们不像有些女性那样爱抱怨、爱找人倾诉,李珊更认为的是最近他的心理压力太大了,此时李珊的问题刚好给他提供了一个情绪宣泄的出口,最重要的是今天他们走进了恒华集团的大楼,还受到了贵宾一般的待遇,他现在完全有理由认为交通肇事那件事今天他们拿到钱后、整个事件就结束了。毕竟法律也是那么规定的,只有国家公诉机关既人民检察院才是负责提起公诉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法定机关,受害人一方在刑事案件中只能作为附带民事案件原告参与庭审,纵使走到法院审理那一步最后也只能拿到赔偿,赔偿款什么时候拿不是拿呢?越早越好!
说到受害者的相关情况,对面的所有人的情绪都变得很低落,此时李珊方可以确定对面的这一群人应该真的是受害人的家属。鉴于今天搜集到的信息已经足够了、再多问的话也不会再有额外的收获了、且容易功亏一篑,于是示意“王琳可以出场了”。
待王琳步入会议室后,果然如李珊他们所料,受害人一方今天来的主要目的就是索要高额赔偿款,对于王琳来说高额赔偿款和王泽能够平安归来,这两个根本就不是一个等级的问题,于是双方极速地达成了协议“一手交钱一手签赔偿谅解协议。”但王琳及李珊等人没想到的是对方当场就要赔偿款,是如此的着急。也可以理解,受害方担心恒华集团实力过盛出尔反尔,毕竟钱还是揣在自己兜里最牢靠。而王琳自然是乐意至极的,马上取钱签协议。
他们双方的钱款两清了、协议也签了,算是双赢。而李珊方也是不仅取得了合法途径获取的录音录像、还拿到了至关重要的刑事赔偿谅解书。所以可以说是三赢。
于是刘律、李珊等人马不停蹄回到律所准备变更强制措施的材料,而后赶到公安机关在只拿出刑事赔偿谅解协议书时,公安机关的态度还是很强硬的,明确说明变更为取保候审的可能性不大,李珊等人一听这话“不大”其实就是“没戏”,不过也是在侦查阶段如果一开始没采取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后续变更的成功率并不高。
李珊等人原本打算把录音留在法庭审理时播放,当作王泽一案的杀手锏的。可是现实并不允许,于是又将录音播放给公安听,办案人员听完录音后,要求拷贝一份承报局长,并告知二人可以回律所了,明天会电话通知局里的最终决定。
虽然现在可以证明受害人的故意可能性很大,也就是无论王泽是否构成转化型的故意杀人,其转化前的交通肇事罪,王泽的罪过程度可能会很小,换句话说王泽如果前期的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不高、且在受害人故意的情况下,是不大可能认定为转化型的故意杀人的,如此才能做到罪刑相适应,才能达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的目的。毕竟已经有太多的案例因为舆论影响而由重罪改为轻罪或无罪的,所以本案的承办人应该不敢冒这个险。但是没有收到最后的结论,李珊等人还是心惊胆颤的,因为这一次能否成功变更强制措施就可以透漏出办案机关对于本案的倾向性态度,而在移交起诉意见书时会将该态度转移至检察院、再由检察院以起诉书的形式将该态度转移至法院。所以此次能否变更成功其实也能预测出最后法院的可能量刑。
第二天一大早,刘律等人就等在公安机关大门口,待公安正式上班后,就进去找昨天的办案人员。最后的结果也没有让众人失望,“同意将王泽变更为取保侯审,需缴纳保证金……。”
案件后续的一切进展就很顺利了,王泽在检察院审查起诉环节在李珊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当时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就是“犯交通肇事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同时在审查起诉阶段,经检察院同意,李珊等人调取了王泽交通肇事一案的侦查卷宗,看到公安当时的受案登记表,明晃晃地写着的那个报案人可不就是当时在恒华签订赔偿谅解协议的那个人吗?看样子,其实是公安也对于本案是存在一定的疑虑的,而李珊方最后送去的两份证据完全解了公安的燃煤之急,也可谓是双赢。果然,最后经人民法院审理,审理结果也是:“公诉人量刑建议适当。……被告人王泽犯交通肇事罪,判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
在收到本案的刑事判决书时,李珊正在卷宗室归档整理本案的相关材料,而这一份刑事判决也正式开启了她在沪市发展的信心、提供了在沪市坚持下去的物质基础。李珊站在档案时里看着面前这一册册的卷宗,向往着自己代理的案件一件又一件、持续不断归档的情形,那可真是妙不可言!懒腰一伸,完了,脖子抻了,于是龇牙咧嘴地走出档案室,一路被同事笑个不停!李珊想“这就是上天安排的体检时间吧!不过这次可千万不要再遇到突发案件了!哦,不对!还是能遇见比较好,毕竟案源不用自己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