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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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江的风,都有些空洞。
相亲大约是早已听闻了对象的些许事迹,但还是得面对面坐下来,好好揣摩对象。
现在的陈洛突然产生了一种相亲的心态。他早已知道章姓叔叔,见过一面,也偶尔听老母亲唠叨过。而今,这是第一次比较正式的见面,还会同在一个桌子上吃饭。
他已经记不起那个下午那个男人的面容了。
漫长的等待里,陈洛还是体现出跳脱的性格来,他轻松随意,向着老母爱,撒娇似的问:“叔叔还有好久来,我饿了。”
原本正有意无意偷看李晴天的老母亲似乎被陈洛的问话扎了一下,精神一振,挺了挺腰板,伸了伸脖子,向街头张望一二,目光里没有搜索到自己那个人,才高声地说:“嘿,这个人走到哪去了嘛?管他的,老板,来先把鱼给我端上来,我幺儿都饿了,先吃到,哪个紧到等。”
老板听得招呼,也乐得赶紧把鱼上来,一来吃着有热火气,可以招揽生意,二来早点开吃,早点结束走了,别紧到占着位置啥也不干。
老母亲有笑眯眯地看着陈洛说:“幺儿呢,喝点什么呢?晴天喝点什么呢?哎,你们都喝啥子,自己点。”
被老母亲的宠溺目光罩住,陈洛有点不习惯,侧头问李晴天:“口水猪,你喝什么?”
被陈洛的宠溺目光罩住,李晴天泰然自若,说:“我喝茶就可以了。”
陈洛一招手,声若洪钟地说:“老板,给我上一壶茶水来。再给我抱一件冻了的啤酒来。”
看见陈洛一点也不客气,老母亲发出会心地笑,附和着喊:“上壶茶,抱件酒。”
老板动作轻盈,若燕子抄水般,稳稳地落了一壶茶在陈洛面前。
陈洛微微一笑,伸出手指,抵住茶壶的屁股,朝李晴天那边顶了顶,说:“来,春水做的口水猪,茶水管饱。”
李晴天提脚踩了陈洛一笑,翻了个白眼,恨恨地说:“你水,你才水!”
老板去而复返,抱了一件啤酒,微微地晃动着身体,啤酒瓶轻轻地碰撞,发出清脆地声音。
陈洛毫不客气地说:“这里来。”
老板一蹲身,咬住一个“嘿”,一件啤酒放地上。待他直起腰,从围裙的口袋里摸出个开瓶器递过来。
陈洛侧个半身,以右手接住,又弯下腰去,左手抓了一瓶啤酒起来,开了帽儿,放在老母亲面前,盯着她:“喝嘛?”
老母亲受宠若惊,当即表示:“喝得,喝。”
陈洛又开一瓶,给陈昇递过去。那时,陈昇刚好给红霞、二妹崽和三娃安排好豆奶。
陈洛再开一瓶,递给朋朋。朋朋微微起身,伸双手捧了,说着:“谢谢二哥”,又坐回凳子上去。
最后,陈洛给自己开了一瓶,立马倒了满满一杯,举起一饮而尽,大舒一口气:“爽啊”,又给杯子满上。
一桌围八个人,都不大爱说话,就好像是各怀鬼胎,各在打着自己的小算盘,还不如桌子中间翻腾得欢快的红汤锅。
有意放肆的陈洛一点也不顾忌章姓叔叔还未到,我行我素般,又喊老板过来把味碟打了,一副即将大快朵颐的姿态。
而老母亲自然不会阻止陈洛的放肆,反而堆上笑来热情地招呼:“晴天,快吃,来,我们先吃到。不等他们了,太摸了。”
听到老母亲的委曲求全,陈洛直接下筷,去锅里选了一块鱼腹位置的肉,肥美细腻,弹性十足,夹到李晴天碗里:“来,尝尝,看起来很好吃的样子。”
李晴天瞥了老母亲一眼,见她脸色如常,也不客气,左手按住了领口衣服,微微伸出洁白如玉的脖子到碗上方,起长筷,启朱唇,一呡,鱼肉瞬间化开,她连声赞道:“嗯,味道好极了。”
陈洛也赶紧挑了一块鱼到碗里。
这时,朋朋起声说:“哎,爸爸来了”,声音满是欢快。
老母亲回过头去,就看见了她等了好久的那个男人,喊道:“不晓得你们在摸啥子,紧到不来,娃儿都饿坏了,做了一上午活路,你们不饿吗”,老母亲的声音里是疼惜,又是抱怨。
是的,再多的抱怨,只要有一丝疼惜,都可以化了去。
陈洛面不改色,心里划过一道闪电,冷哼一声,爸爸确实来了,只不过是你的爸爸,与我何干?于是依然不为所动地吃着碗里的鱼。
男人带着朋友往桌子走,嘴上说着:“唉,有点收尾的活路没整完,就想一口气做了。娃儿饿了嘛,就先吃。我就是捡剩的吃,有啥子嘛。”
男人带着朋友走到了桌前。桌子上已经围了八个人,新来的两个人怎么安插呢?
老母亲喊:“老板,老板。”
老板“哎”一声,从门帘里把脑袋探出来。
老母亲继续说:“加两个位置,一个放这儿,一个放那儿。”她先指了她和陈洛之间的空位,后指了朋朋和三娃之间的空位。
于是最终的位置排定,从陈洛开始,顺时针数,章姓叔叔,老母亲,陈昇,红霞,二妹崽、三娃、陌生叔叔、朋朋、李晴天。
老母亲真是用心良苦,连吃饭排座都想撮合陈洛和那个男人。
陈洛岂会不懂,只是身体之间的距离可以瞬间拉近,倒是心与心之间的距离可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想当初,他和李晴天的两颗心,都是周旋了许久才靠在一起的。
陈洛自顾自吃着鱼,也不叫人。
那个男人讪讪一笑,似乎也不在意,自己端了碗,拿了筷子,就要挑鱼吃。
老母亲又插嘴问:“你啤酒不,娃给你开一瓶?”
那个男人应该听见了老母亲的话,眼睛却只是盯着翻腾的红锅。
老母亲打圆场:“幺儿,给你老汉和叔叔开瓶啤酒,这个天,做完活路,喝点冻啤酒,安逸得很。”
一块鱼正要送入嘴里,陈洛目不斜视,他不想中止这个动作,还是慢慢地把鱼往嘴里送,想着把鱼吃到再开酒也不迟。
这尴尬的一幕,可把一旁的李晴天心惊了,暗暗拽了拽陈洛衣襟,可陈洛依旧顾着送鱼,没奈何,李晴天只得站出来,抓了桌沿开瓶器,开了两瓶啤酒,与两位叔叔送了过去。
老母亲笑道:“你们两个还安逸哎,吃饭来晚了不说,还喝到了晴天给你们开的酒,有口福。”
章姓叔叔不搭话,抓住瓶身,就到了满满一杯,举起来,对着他的朋友说:“好口干,先喝一杯”,不等他朋友抓起酒瓶,他一杯酒已经下肚,“哈,舒服,晴天倒的酒果然好喝,凉爽香甜。”他的发音有些含混不清,缥缈着。
陈洛忍不住还是瞥了一眼身边这个男人,乱糟糟的短发,里面夹杂着些花白。平凡的面孔,一点特色也无,胡子似乎三两天没刮了。青色上衣,黑色长裤,裤子倒是真的长,即便他是坐着,裤脚依然耷拉在脏兮兮的胶鞋面上。
到底是个平庸的男人,到底是个不修边幅的男人。
终于,人凑了个半齐。
陈昇给自己倒满一杯,单手举起,环视一圈,说:“终于开饭了,来,先喝一杯,祝大家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一方竖起大旗,多方响应,其余九人,端茶的端茶,端奶的端奶,端酒的端酒,纷纷举起,然后一饮而尽。
有了陈昇的缓和气氛,章姓叔叔终于记起来自己好歹是个主人翁,清了清嗓子,说:“来,大家吃,莫客气。洛洛和晴天,吃哈。红霞,吃好哦。”
很多时候,不要因为没被点名,而觉得自己不被重视。相反的,被点名了,正是说明关系有些生疏。倒是没被点名的人,才是熟识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