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章 绝世无双姬雪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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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木辰挣扎着从地上爬起,冷哼一声道:“想要娶她,除非从我的尸体上踏过去!”
元祈闻言大怒,双掌齐翻,喷薄的内劲朝着端木辰涌去。
“既然你那么想死,那我就成全你。”
元祈一掌袭去,端木辰再次喷出大口鲜血,当元祈再一掌袭向端木辰的时候,端木辰两眼一翻,彻底昏厥过去了。
见端木辰昏死过去了,元祈还不罢休,既然对方那么想死,那他就成全了他。
双掌再次齐翻,喷薄的内力疯狂涌出,这一次,一定要将端木辰彻底打死。
血花四溅,一个身影仿佛断了弦的风筝一般,呈抛物线坠落。
“绯儿!”元祈见状大惊,内劲一旦发出,要想收回非常困难,情急之下,他自封穴位,但强大的内劲还是伤到了火绯月,鲜血如盛开的红梅,鲜艳刺目。
“不要再打了,可以吗?”火绯月气息奄奄地道。
元祈点点头,令所有士兵停止了对黑鹰的攻击。
“太子殿下!”终于脱身的黑鹰,飞奔着来到元祈的身边。
“黑鹰,你家主子怎么了?怎么会这么经不起打?”火绯月取出两粒丹丸,一粒塞进了自己的口中,还有一粒交给了黑鹰,让他喂他家主子吞下。
“主子他刚刚经历过一场大战,身体严重受损,日夜兼程赶来,一路上都没有休息过,哪里经得住这样的车轮战。”黑鹰一脸沉痛地道。
火绯月闻言,心头一痛,低声问道:“你为什么不阻止呢?”
“我家主子说了,如果绯月小姐真的嫁人了,那他就不活了。”黑鹰低声解释道。
所有人皆一脸震撼。
“他无耻,他卑鄙,他这是威胁,我才不相信他真的会去死!绯儿,反正他已经昏死过去了,别管他了,我们继续拜堂。”元祈拉着火绯月,迫不及待地道。
他怕,他真的很害怕。
“元祈,对不起,我不能嫁给你。端木辰这人我了解,他什么事都做得出来,我不能任由一条生命活生生地死在我的面前。”果然,他担心的事情发生了。但见火绯月轻轻地摇了摇头,毅然拒绝道。
所有人都开始劝说火绯月,但是火绯月就是铁了心,说什么也不肯成这个亲了。
最后,元祈竟然也做出了一个令人匪夷所思的决定。
“父皇,既然绯儿她执意不嫁,那这门亲事就这么算了。”元祈扬眸,语出惊人,“另外,儿臣打算将太子之位让给二皇帝,希望父皇恩准。”
众人闻言大惊。
“为什么?”元穹沉声问道。
“这些年,儿臣开辟了一个新的国土,已经在那里自立为王了,那里幅员辽阔,需要管理的地方实在太多了,儿臣忙不过来,恳请父皇同意让二皇弟来替代儿臣的位置。”元祈低声解释道。
“皇兄,你——”元漠闻言,又惊又喜,正想说些什么,却被元祈打断了。
“二皇弟,你的事情,皇兄都知道,皇兄相信,你会成为一个好太子,将来也定能成为一个好皇帝的。”元祈用只有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说道。
面对元祈的主动让位,萧贵妃激动得浑身发抖,元穹轻叹一声,没有再多说什么,点点头,应允了元祈的要求。
而满朝文武,则早就被这一波波的震惊折腾得死去活来,好长时间都反应不过来了。
“元祈,有缘再见!”火绯月扶着端木辰坐上黑鹰的脊背,挥手离去。
火绯月离开北真国的时候,连玉枫原本是想跟着一起离开的,但是,由于火绯月要处理的事情实在太多了,她不希望连玉枫跟着自己一起颠沛流离,等自己手头的事情都处理好了,再把枫弟接到火府也不迟。
于是,连玉枫便暂时留在了青府。
一路无语,黑鹰载着火绯月和端木辰,展翅疾飞。
“黑鹰,你家主子身子有点吃不消了,我们就在前方那座山上稍作停留吧。”火绯月扶抱着端木辰,感觉他的气息越来越微弱,连忙叫黑鹰先停下来休息一下。
黑鹰闻言大惊,急忙在前方的山头停下。
“绯月小姐,我家主子没事吧?”黑鹰一化为人形,马上跑到自家主子面前,一脸紧张地上下检查着端木辰的身体。
“外伤问题不大,主要是内伤,虽然我给他服了救命丹药,他不会有什么生命危险,但是,内伤若不调理好,会影响他的身体底子的,我先帮他施针,然后再让他在此休息几个时辰,等身体恢复一点之后我们再赶路。”火绯月从纳戒中取出一排银针,一边说一边为端木辰施针。
“那黑鹰去附近打点猎物,摘些新鲜果子,我们熬点汤给主子补一补。”黑鹰话音一落,便化为原形,朝着树丛中飞掠而去。
没过多久,便见黑鹰抓了几只鸡,捧了一些野果子回来了。
火绯月见状嘴角轻抽,果然,老鹰是最爱抓鸡的,在这荒山野岭中居然还能抓到鸡,果然够专业。
秋风乍起,火绯月担心地上湿寒,于是从纳戒中取出一条毛毯,细心地平铺在地上,然后将端木辰平放在毛毯上,用取出另一条毛毯为他盖上。
黑鹰默默地看着这一切,他知道,绯月小姐虽然不肯嫁给太子殿下,但是,她对殿下还是有感情的,否则不会这么细心照顾殿下,更不会为了殿下而放弃那场婚礼。
火绯月照顾端木辰躺下休息后,便走到黑鹰面前,和他一起张罗着炖鸡汤。
“绯月小姐,金元珠,怎么办?”黑鹰沉默了很长时间,终于还是忍不住,问出了心中的疑惑。
绯月小姐千辛万苦奔赴北真国,为的,就是金元珠,如今,金元珠还未到手,就这么回去了的话,那寒星少爷怎么办?
“黑鹰,我听说,魑山上有很多血尸,那些血尸的口中都含有金元珠,虽然血尸数量繁多,但是,据说里面有些血尸比较弱的,我打算到那儿去碰碰运气。”火绯月垂眸说道。
“绯月小姐,那么多血尸,实在是太危险了,我们还是另外再想想办法吧。”黑鹰闻言大惊,急忙阻止道。
火绯月轻轻地摇摇头,道:“这些日子,我研究了一种药物,能够探测血尸的出没,还能够令血尸自相残杀,血尸越多越有利。”
“可是,魑山,那是鬼魅聚集的地方,太危险了……”黑鹰一脸担忧地反对道。
火绯月轻轻地摇摇头道:“我已做了充分的准备,不会有事的。”
黑鹰刚想说些反对的话,却被一道清润如玉的声音给抢了先了。
“绯儿,你的胆子真是越来越大了。”
火绯月闻言,扬眸望去,见一只白色猛虎展翅朝她飞来,飞天白虎的脊背上坐了两人,正是元祈和元漠,刚才那道声音,正是从元祈口中发出来的。
“你们怎么来了?”火绯月见状,一脸戒备地问道。
元漠轻笑一声,转眸对着元祈道:“皇兄,看来,绯儿很不想见到咱们哟,亏你还辛辛苦苦追着赶着千里送珠……”
千里送珠?
火绯月闻言一愣,紧接着一喜,元漠的意思,难道是说……
“看来,绯儿是真的不想要金元珠了,也是,金元珠可是皇兄送给未来皇嫂的定情信物,据说,只有皇兄的真命天女才能将那珠子取下来,如今绯儿与皇兄的婚事吹了,估计绯儿不是皇兄的真命天女,这金元珠,怕是取不下来的了。”元漠狭长的丹凤眼似笑非笑,摆明了是在幸灾乐祸。
火绯月没有搭理元漠,而是直接走到元祈面前,一脸正色地问道:“你真的打算将金元珠送给我?那太珍贵了,我愿意用一千两黄金买你的金元珠,因为,我真的很需要它。”
元祈闻言,黑玉般的眸子满是笑意,一脸宠溺地道:“看来,你真的很喜欢金元珠,居然舍得花一千两金子来买这颗珠子,你有这个心,我很满足了,金子你自己拿着用吧,我的新的领土里,最不缺的便是金子了,你如果有兴趣的话,我可以带你到那里逛逛。”
“不用了不用了。”一听元祈要带着自己去逛他的新领地,火绯月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
“皇兄,看来,你比洪水猛兽还要可怕啊,瞧绯儿吓得,深怕被你吃了。”元漠浅笑连连地调侃道。
元祈自嘲地摇摇头,无奈地道:“可惜,我当她是手心里的宝啊。慢慢等吧。”
火绯月假装没听到,转移话题道:“元祈,那,我们现在就取金元珠可以吗?”
“可以可以,当然可以,我大老远地追上来,就是为了将金元珠送给你的。”元祈一边说,一边拉着火绯月走向僻静的地方。
黑鹰见状,不放心地跟了上去。
元漠出于好奇,也屁颠屁颠地跟了上去。
“你们跟过来干什么?”元祈停下脚步,一脸不爽地问道。
“荒郊野外,孤男寡女的,我们不放心啊。”元漠狭长的丹凤眼微凝,一脸理所当然地道。
“黑鹰,你看着你家主子吧,我不会有事的,鸡汤差不多可以喝了,你喂你家主子喝点鸡汤吧。”火绯月转身对黑鹰道,“我去去就来。”
“就是,黑鹰,你就放心吧,有我呢,我会阻止某些事情的发生的。”元漠话音一落,便转身跟上了元祈和火绯月的步伐。
黑鹰一听此言,便停下了脚步,专心守在端木辰的身边,喂端木辰喝鸡汤。
虽然元漠和元祈是兄弟,但是,孤男寡女身边多个人,很多事情便自然而然就不会发生了,所以,他也可以安心留在主子身边照顾了。
当元祈褪去衣衫,露出白皙而精壮的肌肤时,火绯月的脸忍不住红了。那诱人的绯色爬上火绯月的脸颊,仿佛天边的晚霞一般绚丽,元祈看得痴了,心中暗道:早知道能见到绯儿如此娇俏可人的一面,他就应该早点脱掉衣服。
元漠强迫着自己移开眼去,深怕一个不小心便沉沦了。
皇兄对他的恩情,他这辈子都还不清,若是对皇兄的心上人有什么非分之想的话,那就太对不起皇兄了。
“害羞了?”见火绯月迟迟不敢摸上自己的胸口,元祈轻笑着抓住火绯月的手,摸上自己的胸口。
火绯月的俏脸更红更烫了,她用足内劲,用力对准金元珠,金元珠应声落入火绯月的掌心。
“咦?居然真的被你取下来了?”元漠见状,一脸震惊地望向火绯月,他以为火绯月既然嫁不成皇兄,那肯定不是皇兄的真命天女,那金元珠,她是无论如何也取不下来的,他跟过来便是为了趁机取笑她一把的,可没想到,金元珠居然这么容易就被她取下来了。
“一粒珠而已,用点内劲自然就取下来了,用得着这么惊讶吗?”面对元漠的震惊,火绯月好笑地道。
“不是啊,这金元珠……”元漠还想再多说什么,元祈摇摇头示意他不要再说下去了。
“绯儿,我会一直等你的,记得想我。”临别之时,元祈趁着火绯月不备,当着元漠这个超级电灯泡的面,火速地在火绯月的樱唇上烙下一个火辣辣的吻,待火绯月反应过来之际,元祈早已与元漠一起坐上了那头白色飞虎,瞬间消失在了天际。
有了金元珠,火绯月和黑鹰迅速改道,朝着寿仙峰而去。
当老祖宗见到那粒金元珠的时候,整个人激动得差点掉下眼泪来。
火速将金元珠放入水寒星的口中,水寒星原本有点苍白憔悴的脸,顿时鲜活了不少,甚至隐约间能够见到红晕。
因为端木辰昏迷不醒,所以,火绯月便打算在寿仙峰上多住几天,等端木辰的身体好了再回北轩国。
这一住,便是半个月,对于端木辰的身体来说,已经算是恢复得非常快了。
要不是老祖宗医术过人,山上仙药如云,以端木辰的身体状况,躺上个一年半载已经算是万幸了。
端木辰一醒,火绯月等人便起身离开了寿仙峰,回到了北轩国火家。
火绯月一回到火家,火震山便专门为火绯月举办了一个接风宴会,原本只是家庭内部的接风,可没想到居然来了很多人,不但太子和七皇子都来了,连太后都跑来凑热闹了。
火绯月是个喜欢清净之人,面对如此场面,只盼着早点结束这场宴会,她好回房修炼去。
酒过三巡,太后发话了。
“绯儿,太子托哀家向你提亲,不知道你意下如何?”太后也不拐弯抹角,开门见山便开口提亲。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提亲,所有人都停下了手上的动作,无数双眼睛齐刷刷地望向火绯月。
火绯月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她一口气上不来,剧烈地咳嗽了起来。
坐在她身边的端木辰一脸宠溺地拍打着火绯月的后背,帮她顺着气。
深吸一口气,火绯月强迫自己要镇定。
“太后娘娘,绯月的情况,整个北轩国都知道,绯月与炎哥哥,连孩子都有过了。”火绯月一脸娇羞地道,“皇家,怎可娶一名不洁的女子?太后娘娘在这里提提也就算了,反正大家都是自己人,也不会到处乱传的,若是被外面的人听到的话,皇室会被世人耻笑的。”
原本以为,拿陈年往事来搪塞,端木辰肯定只能死了心绝了念了,可谁料到,端木辰却铁了心地豁出去了。
“被世人耻笑?”端木辰闻言,唇角微扬,“元祈可以娶你,我为什么不行?元祈可以不在乎世人取笑,我为什么要在乎?”
火绯月闻言一惊,看来,元祈的事情对端木辰的刺激太大了,以至于他什么都不顾及了,彻底豁出去了。
镇定,要冷静!
端木辰已经失去理智了,她不能慌乱,一定要将整个局面掌控住。
“元祈身在北真国,北轩国的流言蜚语伤害不到他,可是你不一样,北轩国的百姓,谁不知道当初发生的事情,欲盖弥彰根本就行不通。”火绯月低声分析道。
“我从没想过要欲盖弥彰,我就打算昭告天下了,我娶妻子,关别人什么事?我想娶什么样的人,轮不到别人来说三道四的。”端木辰毫不在乎地道。
火绯月见状,一个头两个大,看来,元祈对他的刺激,不是一点点。
火绯月无奈,打算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当初,你以死为要挟,让我悔了那门亲事,你有没有想过,若你我成亲,元祈会不会也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呢?”火绯月柔声劝道,“将心比心,咱们就别再折腾了,好不好?”
端木辰闻言,自然不甘心,正想再说些什么,却见林心芝突然站了起来,打断了两人之间的争执。
“绯儿,你姨母传来讯息,说北柳国的公主南宫蝶染上了一种怪病,群医束手,南宫蝶的母妃是应贵妃,与为娘和你姨母是闺中密友,应贵妃膝下就这么一个女儿,所以,娘的意思是,希望你能够去一趟北柳国,为蝶公主治病。”林心芝面色凝重地道。
火绯月点点头,连声说好。
此时此刻,她最需要的,就是找机会离开这里。
“火夫人,你该不会是想要拒绝这门亲事,突然编造出来的借口吧?事情,怎么会这么巧?”一直在静观其变的太后,一听此言,终于沉不住气了,低声质疑道。
“太后若是不信,可以看下臣妇手中这块传讯玉佩。”林玉芝一边说一边将传讯玉佩递给了太后。
太后看了眼传讯玉佩,垂眸无奈地点了点头。
“其实,蝶公主的病,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了,宫中御医一直在为蝶公主医治,北柳国的皇帝也张贴皇榜为蝶公主寻求名医,臣妇原以为,这么多名医为蝶公主医治,应该没什么问题了,可没想到,蝶公主的病不但没有好转,反而越来越严重。”林心芝低声解释道。
她自然有她的私心,不过,她说的事情,是真的,只要到北柳国稍微打听一下就知道她说的话没有一句是虚言。
“既然这样,那成亲之事,等以后再说,辰儿的太子妃之位,会一直为你留着的。”太后拍拍火绯月的手背,一脸真诚地道。
火绯月有点反应不过来了,她都已经自毁清誉了,为何太后还会执意地要她嫁给端木辰?
“你给太后喝了什么迷魂汤?”火绯月对着端木辰,传音入密。
“没喝什么迷魂汤啊。”端木辰一脸无辜,同样回以传音入密,道“我只是告诉皇奶奶,如果不能娶你为妻的话,那我就出家当和尚去。”
“你够狠!”火绯月愤愤地回了一句,再不想多说一句话,闷头努力地吃着桌上的美食。
因为火绯月要前往北柳国为公主治疗怪病,所以,端木辰的求亲也就不了了之了。
原本端木辰打算陪着火绯月一同前往北柳国,但由于朝中发生叛乱,一时半会儿走不开,所以他没办法陪着火绯月一起前往北柳国了。
火绯月孤身一人前往北柳国,他自然是不放心的,除了担心火绯月的安全问题,还担心一路上狂蜂乱蝶扑面而来,所以,他提出了两个要求。
首先,他要求火绯月女扮男装。至于他提这个要求的目的是什么,那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的。
对于这个要求,火绯月欣然答应。出门在外,扮作男子更为方便,别的不说,起码穿衣服梳头简单多了啊。就算端木辰不提这个要求,她也打算就这么做了。
第二个要求就是要求火绯月带上薛玲珑。表面上说是为了让火绯月路上有个照应,其实是希望以薛玲珑的美貌去抵挡火绯月的桃花。
虽然,薛玲珑长得极其美艳,但是,与火绯月还是不能相提并论的,好在火绯月女扮男装,这样,男人们的目光自然而然就集中到了薛玲珑的身上了。
这,便是端木辰的要求。说白了,就是想尽一切办法为自己除去潜在的情敌。用心之良苦,真是难为他了。
对于这些要求,火绯月自然没有意见,林心芝也非常赞同,不管怎么说,端木辰的理由确实非常充足,她们没有反对的道理。
火绯月身穿一袭浅蓝色长袍,三千墨发高高束起,用一根浅蓝色的发带绑着,秋风拂过,吹动头上的发带,灵动飘逸,再配上她那张颠倒众生的脸,成了一个活脱脱的少女杀手。
薛玲珑则身穿一袭浅粉色纱裙,梳了个大方得体的少女发髻,美艳动人的脸蛋配上婀娜多姿的身材,一路上,吸引了无数男人的眼球。
火绯月和薛玲珑,以惊人的风姿,一路走来,迷倒了一大片的男女老少。
男人们色眯眯地看着薛玲珑,凶神恶煞地瞪向火绯月。在他们看来,这么美的女子,就该找个像他们一样的纯爷们,怎么可以跟着这么个娘娘腔呢?
与此相反,女人们则一脸痴迷地望着火绯月,阴恻恻地斜睨着薛玲珑,在她们看来,这么漂亮的少年,就该找像她们这样温柔体贴的女子,怎么可以找个妖里妖气的狐狸精呢?
面对无数道迷恋与嫉妒的目光,火绯月和薛玲珑一脸淡然,自顾自地走着路。
原本,端木辰是想让黑鹰跟着火绯月的,但被火绯月一口拒绝了。
虽然黑鹰的飞行速度令火绯月十分期待,但是,端木辰刚刚受过非常严重的内伤,身边必须有个实力强大又最可信赖的人,否则的话,她会内疚一辈子的。
而黑鹰本身也强烈抗议,死活不肯跟火绯月走。
于是,火绯月和薛玲珑便一路步行着前往北柳国。她们的计划是,先步行一阵子,就当作是在游山玩水,等玩累了,就买两匹骏马,骑马奔赴北柳国。反正,蝶公主的病也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不差那么点时间。
正因为如此,所以,火绯月和薛玲珑,才会引来那么多双关注的目光。
这件事情告诉我们:美人,是不可以随便步行的。如果你是个大美人,你可以骑马,可以坐飞行神兽,怎么速度快就怎么来,千万不要步行,因为步行的速度太慢,以至于让好色之徒有机可寻。
当然,如果你是个深藏不露的高手,那就自然另当别论。
火绯月和薛玲珑,就是这样的高手!
“主子,当心。”薛玲珑将手暗暗地扣紧自己的袖笼,那里,有她最锋利的袖箭,一旦有什么风吹草动,她的宝剑将会瞬间飞出袖笼。
火绯月点点头,唇角弯起一抹嘲讽的弧度。
秋风阵阵,万里无云,阳光明媚,阵阵桂花的香味飘散在整个山林中,此时此刻,火绯月和薛玲珑正走在一条山间的小道上,四周一片寂静,各种虫鸟的鸣叫声异常清晰。
当然,也包括那阵窸窸窣窣的脚步声。
“连带那个领头的头目,来人一共三十八个。”火绯月压低声音,沉声道。
曾经失明过的她,耳力异常敏捷,一下子就判断出了来人的数量。
“主子放心,玲珑誓死保护主子!”一听有三十八个人,薛玲珑心中一惊,但她在乎的不是自己的生死,而是火绯月的安危,对她来说,如果牺牲自己能够保住主子性命的话,她在所不惜。
主子能够不嫌弃她一个烟花女子,如同姐妹一般相待,这种知遇之恩,她万死也难报答一二。
“傻瓜,我们谁都不许死,一定要活得好好的,你只要保护好你自己就够了,我有的是办法对付他们。”火绯月轻笑着道,一边说一边捡拾起路上的柴火。
“主子,你捡这些树枝做什么?”薛玲珑一脸好奇地问道。
“待会儿你就知道了。”火绯月捡了些树枝落叶,用火柴划出火焰,之所以不用自己身上的火焰,是不希望打草惊蛇。
既然对方大张旗鼓派出三十八个人来,她自然得好好“招待”一下了。
从纳戒中取出几只死鸡,这是临行前黑鹰送给她的。因为脱不开身,无法充当火绯月的坐骑,黑鹰对火绯月有点过意不去,于是便抓了些鸡,杀洗干净后送给火绯月当作干粮。
只是,黑鹰没有想到的是,这些鸡,在关键时刻,是可以发挥很大作用的。
其实,如果单凭武力,这三十八个人绝对不是她的对手,但是,她做人向来有原则,凡事不用动手就能解决的问题,她一直坚持用智慧去毁灭敌人。所谓不战而屈人之兵,上兵伐谋,用武力解决。往往是在万不得已或者懒得与对方斗智的时候才用的。
而火绯月现在,却特别有兴趣与人斗智。
火绯月取出死鸡,升起柴火,香喷喷地烤起死鸡来。由于火绯月的调料是自己研制的,香气特别诱人,所以,即使是死鸡,在火绯月的绝密调料和烹饪手法下,没过多久,香喷喷的烤鸡便新鲜出炉了。
“好香啊,主子,你的烹饪技术真的是一流的,什么时候能好?馋死我了。”阵阵烤鸡的香味刺激着薛玲珑的鼻尖,让她忍不住想要食欲大动。
“很快就好。”火绯月扬眸轻笑着道。
正在这时,树丛中走出一群五大三粗的男人,一个个手持钢刀,寒光逼人。
火绯月连头都不抬起一下,自顾自地拨弄着手中的烤鸡,仿佛面前站着的,不是三十八个活人,而只是三十八棵树木。
“玲珑,这根棒棒糖是我自己做的,味道很不错,你吃吃看。”火绯月彻底无视那些盗匪,从纳戒中取出两根棒棒糖,一根塞进自己口中,另一根则递给薛玲珑。
“谢谢。”薛玲珑道了声谢,便将棒棒糖塞入自己口中,津津有味地品尝起来。
“哈哈哈哈哈!”盗匪头目见状,哈哈大笑:“这么大年纪了还吃棒棒糖,还要不要脸了?”
火绯月闻言,从纳戒中再次取出几根棒棒糖,在空中扬了扬道:“想吃棒棒糖的人可以举手哟。”
众盗匪被刺激得差点吐血,奸淫抢掠的事情他们干过很多,那些被他们抢掠的人,不是吓得半死就是气得半死,从没见过这么悠闲的,居然还请他们吃棒棒糖,笑死人了。
“你的棒棒糖我们没有兴趣,不过,对你,我们可是非常有兴趣的。”盗匪头目一脸淫笑着道,伸出咸猪手,朝着火绯月惊世绝艳的脸上摸去。
这个盗匪头目的爱好还真够特别的,放着薛玲珑这个大美人不去调戏,居然看中了女扮男装的火绯月。
原来,女扮男装也是不安全的,这个世界上多的是喜欢玩弄童男的变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