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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该出手时就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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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颇觉得自己此时有种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于将倾,定鼎神针,中流砥柱般的感觉。

谁说赘婿就不是男主人了,关键时候,他也还是能救人于危急的。虽然他心中也并无太大把握,连钱御医都已经下了病危通知书了,可凌云还是打算试一试。这有些冒险,但是完全值得。若是真的方法能奏效救活高丁,这可是就很了不得了。先,先前看自己不顺眼的高乙那**以后就得欠自己一个老大的人情。甚至以高浅雪姐妹,以及高伯钱叔他们与高队头他们的关系,自己能救活高丁,他们也一样要对自己感激不尽。

不过若是成功当然会如此,可万一事情不成,后果就不一样了。

高浅雪明显是个头脑很清醒的人,她上前两步,把凌云拉到身边,轻声道:“易郎,此事你有几分把握?”

她说话的时候眼睛直盯着凌云,银眉之下那是双会说话的眼睛,目光中很明显的在提示凌云,这是件很重要的事情,开不得玩笑。若是没有十足的把握,还是不要强出头。毕竟,凌云这个新姑爷本来就是刚来,庄中人都不熟悉,甚至高乙本来还对他有些敌视。现在病急乱投医,他说能救,高乙自然就求他出手。可若是到时救不活,只怕高乙不但不会感激他这个时候的努力,反而只会对他越的敌视。甚至弄不好,连带着高家庄其它的人,也不会对他有什么好感。

做为高家庄的女主人,高丁的义妹,高浅雪自然也是希望这个时候凌云能够施展起死回生之术,救下高丁。可另一方面,她又是易风的新婚妻子,她不得不为易风考虑。毕竟高丁的伤太重了,连钱叔都束手无策,说高丁没救了。而易风只是一个年青人,甚至还是一个失去记忆的年青人,他能有什么好方法救人。他不想易风这个时候,因为此事,最后被高家庄上下。他毕竟是个上门姑爷,若是最后失败了,以后在庄里日子会很不好过。

凌云能感受到高浅雪目光中的关切,心中很是感动。若是一般人,只怕这个时候先想的是如何救人,而不是关心失败之后的事情吧。高浅雪今年装扮的很漂亮,一头白银眉并没有染黑,依然是那样耀眼,可配上身上的礼服却是那么的美丽动人。她化了妆,两瓣朱唇涂了鲜艳的胭脂,娇艳欲滴。

那白皙的脸庞,更是由两名仆妇绞了面。这是所有女孩子结婚上轿前必做的一件事情。帮她开脸的是高家庄两名父母子女双全的全福妇人管事,开脸修面不用刀子,而是用蘸过水的五色丝线,线上结个圈儿,左手两个手指头捏住,反线拉紧,线的一头用两枚崭新铜钱夹紧,另一头放在右手里。线交叉的地方紧贴着新娘的脸上,手一动,线就在交叉处拧动旋转,新娘脸上的汗毛就连根拔下来。那两位仆妇都是手巧的,不但绞的干净,而且让浅雪一点儿也没有感觉到疼。绞脸之后,又用金剪剪齐了额和鬓角,最后盘了头。这道程序也是汉家妇人嫁人的标志之一。

眼下的浅雪黄昏时刚绞过脸,剪过额鬓角,盘了头,化了妆,美丽动人,惊艳万分。原来凌云以前也见过一些唐朝时妇人的妆容,对于那些夸张的妆容,有种惊吓感。本以为,今日大婚,浅雪应当也是这样的装束,厚厚的铅粉,短短粗粗的眉毛,嘴唇上的一点口红,嘴角两边的两个黑点...没成想到,根本不是那样。化妆后的浅雪,比平常更加美丽。怪不得说,女人最美丽的那一刻就是披上婚纱的时候。

凌云晃了晃脑袋,赶走了脑中的胡思乱想。

“娘子请放心,我不是在捣乱,我知道高丁不但是高家庄的家丁头,也是高家庄的家人。只要有最后一点希望,我也愿意尽力帮忙。更何况,我觉得我的这个办法有很大的操作性。”

“万一...”听到凌云叫她娘子,浅雪怔了一下,然后脸上露出那种高兴甚至是幸福的笑容。虽然婚礼还没有全部完成,但此刻凌云叫她娘子,她已经为人妻了。

凌云主动的抓了浅雪的手,拍了拍她那如玉般洁白湿润的手,“这个险值得冒,高丁不仅仅是你的家人,从现在起,我也是高家人,高丁也是我的家人。浅雪,以后,有我一直陪伴着你。”

钱叔这个时候已经把手术前的最后工作全都做好了,高伯指挥着家丁把几面大屏风搬来,直接在婚礼的大堂上围出了一个不小的空间。然后用好几张几子拼成了一个手术台,去除了高丁身上的衣服,清水清洁了血渍,清理了其它几处伤口,进行了简单的包扎。

现在只剩下唯一的致命伤口,那把紧插在腹部的断矛没人敢动。

“马上去烧热水,越多越好!”凌云看了眼情况,布了第一个要求,立马有仆妇赶去烧水了。

“再多准备一些干净的白布,全用开水煮开待用。”

钱叔对于凌云的要求没有置疑,一律照作,甚至还主动的让药童把一些外伤手术器械也拿去煮开,并让药童把许多药材也都搬过来备用。

“现在,我们该怎么办?”面对着那根紧紧插入腹部中的断矛,钱叔表情凝重,这才是最最麻烦的所在。拔,高丁马上会死,不拔,也撑不了多久了。

凌云也很清楚这个,他想到的唯一办法就是尽快拔掉这根长矛。要不然,按一般的情况看,高丁中矛后最多坚持两个时辰就会死。没人知道高丁什么时候受的伤,但估计时间不短了,有可能是半个时辰,也有可能是一个时辰,时间不等人,拖的越久,越危险。不过拔长矛,最危险的是如何止血,防止大出血。这需要精湛的缝合技术,缝合血管或者损伤的内脏。当然,缝合方面,凌云自己虽然不行,但有钱叔在,他估计没有问题。现在以他的判断,高丁最大的麻烦在于拔出断矛后,高丁会大量失血,必须输血补充。

可在这大隋朝朝廷输血,难道会很高。先得验血型,其次如这样的大手术,还得检查是否会有免疫反应等问题。当然,还有一个麻烦,输血设备。

不过,这一切现在还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得判断那支断矛对高丁的内脏造成了什么样的伤害。若是伤到重要脏腑,就算华陀降世,这样的条件下也根本救不活的。

“钱叔,麻烦你看下,断矛有没有伤到高丁的重要脏腑?”凌云估计是没有伤到重要部份,要不然他很难受此重伤居然还骑马跑回来了。不过这还得由钱叔亲自验证,好消息是,钱叔很快以他丰富的经验判断出,这支长矛可能伤到了脾脏,但很大可能没有伤到心肝肾这些重要部份。

“确定?”

“嗯,九成把握确定。”钱叔捻着胡须说道。

凌云心里松了口气,若是如此,就又多了分希望了。要不然,根本没有继续下去的必要了。

“再请钱叔确认一下,有没有伤到肠道?”

片刻之后,钱叔给予了正式回答,应当没有伤到肠道。凌云不知道钱叔是凭什么只用一双肉眼,就做出了这些判断,但他相信钱叔的经验。而且在眼下这种情况下,他除了相信钱叔也没有其它更好的办法了。钱叔似乎不解凌云为什么问有没有伤到肠道这个问题。

“这非常重要,真的!”凌云回道。确认了没伤到重要器官,也没有伤到肠胃后,凌云越有了信心了。他的全部计划就是一个,拔出断矛,然后让钱叔用精湛的技术缝合创口。当然,若仅如此,钱叔不可能说高丁没有救了。这里有一个非常关键的地方,那就是如何防止拔掉长矛后高丁失血过多脏器衰竭而死。凌云的计划就是给高丁输血,而且为了争取时间,减少配对血型,防免疫等各种最麻烦的困难,他想到的就是急救医学中的一个险招,自体输血。

在后世的医疗中,自体输血也渐重要起来,且一般分为两种类型。一种就是平时输出保存自血,待到需要时再回输。一般都是稀有血型者,或者一些孕妇等,自体输血,能解决不少的问题,如血量储备不足,血型稀少,甚至一些特殊原因。还有一种罕见的自体输血,则是在一些急救过程中使用。一些腹腔受到严重创伤大出血及需手术急救的患者,有时就会直接利用他们流失的血量回输。

比如此时的高丁,直接用他腹腔中的血回输给他自己,一来不用验血型,二来不用核验免疫,三来也不用检查输血的血液有无肝炎等疾病。当然,还有个关键,就是能最快的进行手术,节省寻找血液的时间。这有一个关键,就是高丁流失的血液还留在他的腹腔中,而且这些流失的血液不超过两个小时,第三,高丁的肠胃等没受损失,不会有肠胃中的破漏出来的东西污染血液。

还好,一切都还万幸。长矛没枪到重要脏腑,没有刺破肠胃,时间上也还没有超过两个时辰。

钱叔一脸震惊的瞪着凌云,有些不可置信的听完凌云的整个抢救计划。做为一名御医,一个经验丰富的大医者,他还从没有听说过这样的一种急救知识。简直可以说是太震憾了,但他却又想不起来这有什么不对的地方,虽然大胆,却很有些道理。

钱叔心中充满震憾,同时又充满疑惑。新姑爷不是得了失魂症,失去记忆了吗,他怎么知道这种惊天地泣鬼神的急救知识,或者说他怎么还记得。而且他年纪应当也就最多不超过二十,他是如何拥有这等惊人的医术的?不过时间不等人,高丁还躺在那里,每过一会,他的命就危险一分。

咬了咬牙,钱叔现在也只能死马当活马医,相信凌云一回了。不得不说,凌云的整套方案,确实惊到了他,但也打动了他。他现在甚至比凌云更想知道,这个方案能否救回高丁。

“好,就按你的计划做,还需要准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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