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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光辉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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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德尔?西蒙,受盖尔提拔的斯露塔城治安部队队长,人与兽人生下的半兽人的后代,其野兽原型为棕熊。

三十六年前,他出生在人国某座沿海城市,父母都是棕熊形态的半兽人。兽人寿命比人类短将近一半,魔力也比人类低下许多。

面对人类,兽人唯一的优势就是强大的身体力量。尤其是棕熊型,它们聪明、残忍而记仇,且体长体重嗅觉听力都碾压人类,因此成了最有实力的兽人之一。

但对巴德尔来说,时至他36岁的今日,他都没有接纳自己的兽人血脉。他不喜欢自己的野兽身份。

他所知道的是,每年无论冬夏,他都要戴上该死的帽子遮蔽自己的耳朵。不然这对半圆形的棕色兽耳就会给他惹麻烦,会有一大帮人跑来围观。

他们会给这对耳朵拍照,对它又掐又拧地搞出血来,想证明它的真伪。编写报纸的记者会跑去他家,或者直接询问他的感想,弄得巴德尔烦得要死。

虽然巴德尔极力躲避这些人,但并不意味着他就想回家。家对他来说是最恐怖的地狱,要是有得选,他宁愿在外面逛街到死。

抛开这些不谈,巴德尔觉得,逛街其实挺有趣的。城市街道上能发现很多好东西,谁家房顶上落下过一只漂亮的大鸟啊,谁家墙角下长出过漂亮的蘑菇啊,谁家种花谁家植树啊,他都知道。

蘑菇不一定都能吃——越漂亮的蘑菇吃了肚子越难受。反而是那些不起眼的蘑菇吃了没事。通过不停试错,巴德尔总结出了这条规律。

那些大鸟别看它漂亮,抓不着的,追它纯浪费精力。后来他看别人抓鸟,都是躲得远远的用竹匾抓。竹匾下面撒把米,用绑绳子的树枝支撑,鸟来了就把绳子一扯,这样抓的。

巴德尔没有一点米,就不惦记着抓鸟了。他就在别人墙角下吃蘑菇,纯天然野味,不添加任何调味料,高端大气上档次。他还学会了开街上的宝箱,时不时就能从里面翻出吃的。

这座城市离海很近,南边是海,北边是大森林。听着风景不错,但这地方是真的穷。这里的人很多都会打鱼,打下来的鱼自己吃一点,大半都卖了。

这里的人也会造船,好像是第一个人造好以后不停改良,然后把经验告诉别人,大家就争相开始模仿了。应该是开船出海能打到更值钱的鱼吧,巴德尔不太清楚。

海还是挺好玩的。金黄的沙滩和天空色的海很好看,太阳底下反的那光,跟铺了一地宝石似的。海水潮涨潮落,能在沙滩上留下不少好东西,像是蛏子、贝类、章鱼、海带海藻什么的。

靠海吃海。人要是饿了,都不用费多大劲,在沙滩上到处走走,找着这些东西,拿回家清水一煮就能吃。就是眼睛得尖,这些东西会卧沙,往沙子里一藏,没经验的人很难看见。

所以沿海城市的人,一般会教孩子怎么找这些东西。巴德尔也是看着学的,但他学了一次就没去了,他老觉得海里沉了什么东西,再靠近一步就能把他扯下去,在海边呆着他怵得慌。

海里不敢去,巴德尔就老是往林子里跑。森林也是个宝贝,它不像雨林那样密不透风,林子下边也长了不少植被。药剂里用的魔力药材在这里一抓一大把。

森林里那些鹿啊、山鸡啊,不知道怎么的特别亲近他。城市里挺好的,就是没人跟他唠嗑。人都叫他怪物,骂他是人不人兽不兽的杂种东西。巴德尔懒得理,骂就骂吧,难道还能给他们把嘴缝上怎么的。

巴德尔也机灵,他发现这些魔力药草城里人爱用,那些穿白大褂的人愿意用吃的跟他换,他就天天往山里钻。不管这些是个啥,总之能换顿饱饭。

虽说跟鸡唠嗑有点怪,巴德尔还是一边追着它唠叨闲话,一边找药草。

“我从来没见过我妈,真的。”

“治疗师跟我说,我刚生下来半个小时,我妈就大出血走了。”

“我爸喝酒,天天喝天天喝,喝完就打我妈。酒瓶、铁锅,抓住什么就用什么打。我妈怀孕八个月的时候,还得弯着身子,鼻青脸肿的,去打扫他喝完酒吐出来的东西。”

“我妈快生我的时候,还在挨打,要不她至于大出血么。”

“我是让治疗师养大的,三岁以后吃百家饭,现在开宝箱,就这么着。”

“我爸没来看过我。不来正好,他迟早会像揍我妈那样揍我。他能把孕妇打得产后大出血,指望这种人改不如指望母猪会上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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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去春来,巴德尔找草药的身影逐渐高大,他变成了十岁的男孩。严格来说他还是个小孩,但他已经具备了丰富的野外求生知识。

在教堂,他测得了拥有雷电魔力的结果。他跟彩色羽毛的山鸡唠嗑,说教堂挺漂亮的,宝石也挺好看。就是不知道电有什么用,能不能做饭。

他最后跟山鸡告别。他说他要去上学了,市民们不让他再翻垃圾桶找吃的,说以前还能解释成小孩子不懂事翻着玩,现在不可能这样说的,没人信。

福利院愿意帮他交学费,但是学院不管饭,巴德尔想做委托去赚点饭钱。巴德尔说以后没人跟你唠嗑了,你找个老婆好好过日子吧,没事别打她哈。山鸡用脑袋蹭他的脸。

巴德尔出山回家,本想找找有没有笔什么的,好给开学做准备。一进家门,却看见满身酒气的父亲。

“你死哪去了?”父亲顺手拿起倚在墙角的大刀,那是用来斩杀魔兽的东西。“一跑就跑几年,不想认我这个爸爸了?”

“命硬的怪物,人不人兽不兽的狗杂种!”父亲嘴里不干不净地骂着他,“你和你妈一脉相承,都是杂种!你妈就是个脏东西,恶心死了!我怎么就被她勾引了?”

“闭上你的臭嘴。”巴德尔尽量冷静地回敬,“我不是来看你的,拿了东西我马上就走。”

巴德尔向妈妈的房间走去。这座房子没有给他准备房间,他想找到对自己有用的东西,就必须去妈妈的卧室。她是唯一会替他考虑的人。

“你想去哪!你别出门给我丢脸,狗杂种!”父亲用刀背对着他的脑袋一顿猛砸。巴德尔被砸得头昏脑胀,在地板上双手抱头缩成一团。

后来被砸的是背部,巴德尔听见自己的整根脊椎被砸得啪啪作响。最后,父亲的刀从巴德尔背后劈下,用的是刀刃。

刀刃破开背部衣料,划开皮肤触及骨骼。鲜血飞溅,巴德尔听见血液泼洒在地的声音。那个瞬间,深埋于他基因深处的猎杀本能陡然觉醒。

那是只属于猛兽的本能。是在受伤之后为保存自己,而不顾一切全力搏杀的求生本能。这种本能会抛开后天的一切,将人伦道德、法治规则丢到一边。

他们会变成彻底的野兽,和威胁自己生命的危害拼上性命厮杀。直至一方力竭倒地,狂暴化的兽人才会慢慢平静下来。巴德尔瞬间调整姿势站起,劈手把刀夺下。

那天,城里所有人都看见巴德尔在追杀他的父亲。

棕色熊耳的兽人手提大刀,眼眶充血地追赶满身酒气的男人。男人惊慌失措,吓得不停尖叫,两只鞋都跑丢了,赤着脚慌不择路地到处撞。

巴德尔不紧不慢地跟着,将刀刃前指,时不时用冰凉沾血的刀身拍一下男人的背。这一拍就把他吓得屁滚尿流,连滚带爬地加速逃跑。

被追逐者跌跌撞撞,追逐者反而冷静悠哉,简直就像老鹰抓鸡——一对捕食者与被捕食者。

“接着骂啊,刚才不是很能骂吗?那种气势去哪了?喂狗了?”巴德尔亦步亦趋地跟着,向他发出连环的质问。

“我又没说错!”对方强词夺理,“你们太肮脏了!人脸兽耳的怪物,真是难看!到底是怎么生出来的?这种东西灭绝了不是更好吗?”

很好,巴德尔想。至少他爸不是个欺软怕硬的东西,有话还是敢说的。但既然自己比他强,强者对迎面而来的欺凌会有什么反应,就不用自己特意提醒了吧。

一个箭步上前,巴德尔跳起身掐住男人的脖颈,将他扯得半趴下来。用明晃晃的大刀,巴德尔拍了拍他的脸,然后一刀捅进他的肩膀。

巴德尔冲他露齿一笑——威胁性地露出属于大型食肉类的两对犬齿。

“你最好改改你的习惯,不然等我长大了,也像你打我一样打你。”

撂下一句狠话,巴德尔?西蒙转身离开。他突然觉得神清气爽,再也没必要和山鸡谈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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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巴德尔就在学院住校。他读的是兵器系,选了斧子作为武器。但其实他什么武器都会一点,选斧子是因为它够重,更趁手些。

他还是不太喜欢海,不愿意经常接触它。但在沿海城市生活,大海相关的知识就是必修课。学院也会教这些:如何设计制造船只、如何预测海洋气候、如何驾船。

学院把持有船只驾照设定成了毕业条件之一,巴德尔被迫学会了开船,且经常临时地接管船只。他就这样学会了不少航海知识。

随着年龄的增长和营养摄入的增加,巴德尔长成了高大强壮的兽人。身上肌肉块块隆起,最大码的衣服都被他撑得紧绷,总算有了点猛兽的样子。

另外,那天他露着耳朵追杀他父亲的事出名了,导致他在大家眼中变成了不好惹的大块头。没人敢再去拧他耳朵,虽然他还是会用魔法隐藏它们。

巴德尔二十岁从学院毕业之后,就加入了治安队。

熊科生物的兽人基因带给他强大的身体力量,还有敏锐的嗅觉与听力。人类的行为习惯让他养成了沉稳冷静的性格,而这十年的航海经验,又让他具备了常人没有的丰富知识。

所以在不知情的旁人看来,他只是个冷静理性、身强力壮而知识丰富的男人,很适合领导别人工作。在治安队工作几年后,他就被盖尔调到斯露塔城治安队担任队长。

原本的队长年龄太大而退休了,新的队长原本该在其他队员中提拔的,但盖尔因为看到了艾特伦攻击这里的预言,而调动巴德尔过来。

巴德尔既不质疑,也不询问原因,收拾行李就走马上任了。盖尔本想多少做点说明,看他这样也就没说,只是祝他工作顺利。巴德尔答了声谢谢。

他刚到的时候有人想给他个下马威,便用食物把一只魔兽引进了指挥部。说是食物,其实是被他们用糖骗来的小女孩。

在巴德尔进门时,魔兽就被放出来袭击这位新任队长。但巴德尔只是看上一眼,就一发电击把它撂倒。然后他迈开腿跨过它走进指挥部,发布了自己的第一条命令:打扫干净。

因为被魔兽闯进来了,巴德尔顺手就开始训练队伍,给他们制订了近乎严苛的体能要求。这个下马威反而成了整治他们的理由。

巴德尔很喜欢孩子,尽管他们和他不是一个种类,但他觉得小孩子不该顾虑这些。孩子嘛,毕竟是孩子,不该被仇恨波及。他们能没事出来走两步,他就很高兴了。

队员们很快就服了巴德尔,因为有事他是真上。平时的体能训练巴德尔跟他们一起做,累趴下十几个人他也只是多出些汗。面包蛋糕他和大家一起吃,白菜拌饭他也和大家一起吃。

至于战斗的时候,巴德尔的电魔法也相当方便。不只是打架好用,平时还能和铁锅什么的互相配合,电能转热能烧个烤煮个饭什么的。

一来二去大家都开始信任他,“有困难找队长”之类的话开始在队伍中传播。但也不是什么事都能找队长,做菜可不能找他。

虽然半兽人的智商,使巴德尔能够进行烹饪,但他的手不够灵活,很难完成像添加调味料之类的细致工作。所以巴德尔很少做出能吃的东西。

总之,他做的菜要么半生不熟要么煮过头,要么盐太多要么醋太少。大家都怕吃他煮的东西,因为大家吃饭是来摄入营养的,不是来试毒的。

队伍里平时由特蕾莎负责做饭。她既是设计师也是厨师,还会做甜品。巴德尔尤其喜欢她做的甜品,他觉得再怎么样饭还是要吃的,天塌下来也不许砸坏厨房。

因为小时候一直被骂杂种,巴德尔不喜欢他的兽人特征,总是用魔法把它们藏起来。他没有勇气把它露出来,而且越发觉得没这个必要了。就让它保持这样吧,他想。

但巴德尔不知道的是,朝夕相处的队员们早就发现他没有人耳了。大家几乎都知道他不是人类,而且并不觉得他是丑陋的怪物,难看的杂种什么的。

“虽然还不知道我们家队长具体是什么生物,但这太酷了!和人类以外的智慧生命一起工作什么的!”

某天,和玛蒂尔达等人一起谈论巴德尔的事时,文定远兴奋地对大家说。

“是这样吗?不会觉得他是人类的敌人,或者对咱们心怀不轨吗?”玛蒂尔达故意试探他们。

“敌人,亏你想得出来。”尼尔兰森说得更直接,“自己不是人类,却拼命保护人类的孩童,就为了照顾一群普通人的尊严。你管这个也叫敌人?”

“就是。如果队长心怀不轨想干坏事,早就干了,何必等到现在?”特蕾莎回答。有这样的敌人谁还需要朋友?

玛蒂尔达也是这样想的,她满意地点点头。黑泽渊持保留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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