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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姐妹俩的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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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的时候,我以为我爸不同意二姐去打工。毕竟,她一走,家里又缺劳动力了。

没想到我爸爽快地同意了。

想想也是,如果不是达哥那边闹幺蛾子,二姐都得准备嫁人了,嫁人后,家里不照样缺劳动力嘛。

我爸当时想的应该是他女儿被人甩也没有脸面吧。二姐出去打工了,再看他达哥如何处理。无论是聚是散,日后在外人面前也好解释。我们家的人都有一个特点,就是特别爱面子,尤其是在相亲这方面。哪怕是自家人被对方抛弃,对外人也要说是自己家的人不愿意了,这样才显得自家娃儿优秀,是别人家的娃儿配不上。

话说爱面子这个事可能也不止是我们家,别人家好像也这样。在男孩的妈妈眼里,自己的儿子配得上英国女王;在女孩的妈妈眼里,自己的女儿配得上最优秀的王子。

哪怕是自家孩子被抛弃了,父母也不愿意承认。承认了就显得矮人一截似的。

更好笑的是有些人结婚后又离婚了,父母在人前提这事的时候,也很是有意思。

“有什么办法呢?娃儿的事我们也做不了主。”听出来没?话里有优越感,这个婚是自家孩子要离的,但又不想承认是自家孩子没良心。

吧啦吧啦说一堆对方不好的父母,不用说,自家孩子被离了,也不想承认自家孩子被嫌弃。

真的是很可笑。

也不想想,既然是闹了分手的感情,那就是不合适,谁抛弃谁又有什么重要呢?陈世美要抛弃秦香莲,是秦香莲不优秀了吗?

达哥也要抛弃我二姐,反正我不承认是我二姐不优秀。不过,我也会自我安慰一下:咱有福之人,不进无福之门。

奇怪的是后来达哥家真的衰败了,不是我咒的。我很坏,但还没有那么坏,就算有那么坏,也不会那么灵,我又没有长一张金嘴。

衰败的原因很复杂,那是别人家的事了,我不做评价,省略一万字。

二姐同意出来打工后,我很快给她联系好了工作。

彼时,刚好过了春节不久。(那个春节我没有回家,过年上班有三倍工资,我这个见钱眼开的家伙没那么看重亲情,我比较看重钱)

二姐来到火车站,到处都是人挤人,有些人就地躺在广场上,颇有点像难民集中营。广场里的广播循环在唱《孽债》里的一段插曲:曾经深爱过、曾经无奈过、曾经流着泪舍不得……

也不知道到底哪一个点刺激了二姐的神经,她突然就哭了起来,觉得自己不能就这么离开。然后她把手上的车票退了,又回家了。

唉,她终究是放不下那一段恋情吧。魂牵梦绕的岁月,留在谁的记忆里又会舍得呢?毕竟是五六年青春啊。人一辈子有多少个五六年,又有多少青春呢?

二姐回去之后,达哥那边并没有和好的意思,我爸也没有要松口的意思。

事儿就那么僵持着。

我跟二姐说,“这么拉锯下去其实没有一点意思,达哥终究没有那么爱你,也不值得你再付出感情。”

这个世界天天都在上演陈世美的故事,有什么放不下的呢?

真的,达哥如果真的很爱我二姐,他就不会抛弃我二姐了。不就是有了一份体制内的工作,就不想要农村的未婚妻了。真爱不就是无论贫穷还是富有,都能不离不弃么?说什么父母不同意,婚姻大事,父母还能犟得过儿女?不,他只不过是在权衡,然后还让父母替他背锅而已。

“人家去意已定,咱再强求也没啥意思。”我劝二姐。

“其实我也想通了,强求没啥意思,可咱爸就是不松口。”二姐叹道。

于是,我给她寄了两千块钱。(我的全部积蓄)我对二姐说,“你就告诉老爸这钱是达哥那边退的,也好给他一点脸面。”

“我不能要你的钱。”二姐拒绝。

“拿着,我现在有钱。”我豪气地说。我还是那句话,要说欠,我这辈子只欠二姐的。一开始二姐辍学,也曾对我充满了怨恨,但是后来,她想通了,说俩姐妹能混出一个也好。她在家里干活多,我爸时不时也会给她一点零用钱,她时常分一点给我,不然,我那点生活费真的不够用。所以,哪怕是后来成年了,只要我有能力,对二姐我永远可以慷慨解囊。

“其实让他赔偿青春损失费又有什么用呢?多少钱也买不回我的青春啊。”二姐无限伤感。

“瞎,你还那么年轻,让你认清一个人不挺好的吗?总比以后离婚强,对吧。再说了,他的青春不也是青春嘛。”我安慰二姐。

真的也只能是安慰了。二姐和达哥的这场拉锯,吃亏的肯定是二姐了。农村女孩都早嫁,二姐这一拖很快就24岁了,在农村已是大龄姑娘了。而且之前追他的那些小伙子,早已为人夫为人父了,二姐在婚恋市场中,已不再具备什么明显的优势。但达哥不一样,男人嘛,婚恋市场的战线本来就比女人长,何况他还有一份体制内工作的加持。

罢了,不是你的,想再多也没有用。

好在我们家的桃子事业已是蒸蒸日上,二姐就在家里跟着种桃苗也好。毕竟女孩子家家的,一直在外面打工也不好嫁人。

很多年后,达哥的婚姻过得也并不顺心。他后来还来找过我二姐呢。我就觉得很好笑,所有的东西,过了那个时段,还会是从前的那个味道吗?不过,这已经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啊呀,都说了不讲这个故事的。

话说回来,人啊,真的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别看我分析别人的问题,总能一针见血,一副人间清醒的样子,自己遇上问题,我比谁都蠢。眼睛里面愣像是装的熟鱼眼珠子,一点事儿不管。

真的。

前面不是说了二姐失恋,我却开始谈恋爱了嘛,还是继续讲我自己的故事吧。

我是从穷山旮旯里出来的野丫头,初到广州那么繁华的大城市,真的比刘姥姥进大观园还要激动还要震惊。

刘姥姥虽然说也是底层的穷人,但她好歹是京郊的穷人,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再说了当年的大观园能比得过繁华的广州城?那个时候科技没那么大发达,最多也就是大观园的建筑工艺比较精致吧,要说热闹和繁华,怎么比得了几百年后的广州呢?那可是最早的沿海改革开放的城市。

发了工资的第一个月,我和同学去越秀公园玩。那有一个西游记景区,走到那个“地府”,看到小鬼在锯尸体,妈呀,小鬼吐着个血红的舌头,火苗呼啦呼往上窜,锯子拉得嗞嗞叫,尸体血肉模糊,吓得我双腿打闪闪,站都站不稳。我真的是连滚带爬地走出洞门的,惹得工作人员笑得腰都直不起来。

第一次在东方乐园坐过山车也是,一开始跟随着车头缓缓上坡,我还没觉得啥,就在我完全放松的那一刹那,过山车突然加速下坠,整个世界天旋地转,感觉心脏已经离开胸腔了,我尖叫着不知如何是好,最后不得不闭上了眼睛。到达地面的时候,心脏这才回归原位,可魂却还在外面游荡找不到肉身。

大城市给我带来之前完全没体验过的东西,不得不说,相对农村来说,我更迷恋大城市的灯红酒绿。

回农村的话,不用说,就是找一个农村小伙子嫁人,先结了婚再谈恋爱。然后生一个娃,围着灶台转,围着男人转,围着田间地头转,再把希望又寄托在下一代身上。

真正的一眼望到头的生活啊!

所以,我渴望能找一个知心爱人,如果可以,我还是希望能在城市扎根。

作为一名宾馆的楼层服务员,我每天的工作就是迎接南来北往的客。那个时候,去广州做生意的人很多,在宾馆长住的客人也很多,要说接触的人还是挺多的。

但是哦,人家那些人才不理我呢。我一个要长相没长相,要学历没学历、要资源没资源的宾馆服务员,谁会注意到我啊。最多有一些热情的顾客会顺便给我带点零食,那也会加上一句:“小胖子妹妹,给你的,麻烦帮我换一下床单。”

看吧,这么一点小恩惠都是有附加条件的。

所以,我只能做好自己的工作,别让客户投诉就行了。

讲真,我一个野丫头在外漂泊,很多时候也是会想家、想妈妈。还有,对未来也很迷茫。我总不能在这宾馆当一辈子的服务员吧?

我也知道对于女孩子来说,嫁人是一个很好的跳板。嫁好了,对面是繁花似锦。可是嫁人这个事,也急不来啊。我总不能在大街上去吆喝:“我想嫁人了,有谁要娶我吗?”

缘份这个东西,得等。

好在不久之后,机会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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