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8章 见血如见红(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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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儿帮着小二爷一起撬开了卷毛的嘴巴,小二爷手一伸,钳子夹在了卷毛的一颗门牙上面。
在此之前,小二爷的表现都非常冷静,但是那一霎却不知为何,我看见他的手掌突然就开始抖,然后,他抬起头看了我一眼,猛地低头,手掌用力望下一扳……
“呜”一声含糊不清的惨叫响起,那个人像一只被丢入了油锅的鲤鱼一般剧烈弹动了起来。
小二爷前前后后拔光了卷毛口里的四颗门牙,他站在原地怔怔看了卷毛半晌,突然将手里的钳子往地上一甩,闪电般转过身冲向身后池塘,“哇”地一声吐了起来。
阵阵的夜风中,痛到陷入了半昏迷状态的卷毛早就已经不再挣扎,只有阵阵含糊不清的呻吟依旧像是鬼哭一般飘荡在空气里。
鲜血顺着他大大张开的嘴角不停流下,打眼望去,被撕裂的牙龈上面一片血肉模糊,居然还有一颗牙齿连带着半截粉红的肉块一起翻卷在嘴巴外面,随着身体的扭动而晃荡不休。
鸡皮疙瘩一层接着一层在我的皮肤上涌了出来,在小二爷的带领之下,耳边又先后传来了好几个旁观者的呕吐声。
我侧过头看着老鼠,他居然还是一副鱼不跳水不动的神态,看不出丝毫异样。
险儿走向了被小二爷扔在地上的钳子,刚要弯下腰捡起,却被小二爷一把推开:
“再来!”
小二爷的吼声低沉嘶哑,却带着不容反抗的疯狂和决绝。
这一次,小二爷的手颤抖得越剧烈,每拔一颗牙齿的时候,我都能听见钳子和牙齿不停撞击的瘆人声音。最后,小二爷甚至一边大声地咒骂着,一边强行用自己的左手紧紧握住了右手腕,以便保持手掌的稳定。
好不容易轮到第三个人的时候,那个家伙已经吓得涕泪交加,连求饶都不会。但是小二爷也同样不行了,不仅是手掌,就连身体都像是筛糠一样抖个不休。
光是第一颗牙,他就拔了好几次,可无论怎么控制,钳子却依旧不断地从牙齿上滑落。
“小二爷,你不弄了,我来搞吧。”险儿异常轻柔地对着小二爷说道。
小二爷没有任何回答,只是低头忙着。
突然,始终在按腿的武昇一下站了起来,跑上去像提小鸡一般将小二爷一把提起,劈手夺过小二爷手里的钳子,将他往后面一推:
“去帮我按腿。”
小二爷被武晟推得踉踉跄跄往前走了好几步之后,失了魂般默默站在原地,低着头也不说话。我走过去才突然现,他居然已是满脸泪痕。
我将他狠狠搂住,在耳边说:
“出来混的就是这个命!二爷,莫让老鼠看笑话。”
武昇没有丝毫的颤抖和紧张。
硕大的手掌稳稳握着钳子,钳口一张,就套在了一颗牙齿上面,再一扳一扯,一颗门牙就被他利落地拔了下来。
但是整个过程中,他却也和小二爷一样,一言不,无论旁人对他们说什么,都是紧紧咬着自己的牙齿,头也不抬一下,只是从微张的口中冒出一些谁也听不懂的音节和嘟哝。
当飞快扒光最后两个人的门牙之后,武晟好像是不过瘾一般,对着那些躺在地面呻吟的男子又踩又跺,一顿好打。
我过去拉开了他:
“八爷!八爷!算了,算了!”
他呆呆地看着我,半晌之后,转过头狠狠把手里的钳子扔向了旁边的池塘。
“地儿,把东西给我!”
此时此刻,向来最听我话的地儿居然根本不作回答,仅仅只是瞟了我一眼之后,就径直对着英子走了过去。
“哎,哎!”
我一把拉着地儿的时候,地儿也马上反身抓住了我的手:
“今天我们哪个都可以搞,你就是搞不得!”
我眼眶突然就有些热,看着地儿,一时作不得声。
险儿也走了过来,搂住我的肩膀,在我耳边轻轻说道:
“胡钦,今天的事不简单,老鼠明摆着对你来的。我们几个早就商量了,你才出来,不能有把柄在他们手上。我们来搞!”
浑身的热血瞬间冲上了头顶,我一把将险儿推得坐在了地上,往前走去:
“要搞一起搞。老子自己的事要你们搞什么鬼,我要搞!”
“胡钦,你要搞,老子今天就先打死你!”
月色照耀下,武昇高大的身躯像是一座山,稳稳挡在了我的前面。
“胡钦,我们没关系,你出不得事,你未必想不清白啊?你让老鼠看笑话是不是?”
小二爷也围了上来。
无数情绪涌上心头,也堵住了我喉咙,让我说不出任何的话语。
扭过头去看了看后方不远处的老鼠,老鼠对我一笑。
“你们把他按着,我来!”
“地儿,还是我来吧!”
地儿没有答话,只是直直看着险儿,两人对望了半晌之后,险儿终于移开了自己的目光,转身对着英子脸上就是一脚,把早已经泪流满面、狂叫不已的英子踢得鼻血长流,翻倒在地。
那一刻,我清楚看见,始终非常平静的地儿,双手也开始抖了起来,他摸索了好半天,才从裤袋里摸出了几样小东西,强自镇定地深深吸了口气之后,对着英子走了过去。
曾经有一次在和卫立康的聊天中,他说过一件事。
他说,他当年带小姐的时候,如果遇见了不听话的小姐,要跟着别的鸡头跑的话,被他们抓住了之后,就是用两片刀片夹着烧红了齿轮的打火机或者是白磷火柴沿着法令纹向下一划,打火机的齿轮一定要顺着刀锋的方向。
这样的话,虽然不会伤得太深,但是一定会留下很明显的痕迹。不管多漂亮的女人,只要被这样割了一刀,就算是彻底废了,再也不可能坐台赚钱,别的鸡头抢过去也没有用了。
那天,地儿从口袋里面掏出来的正是那种用纸包着的十片装老式刮胡刀片,和一个齿轮打火机。
地儿把纸包撕开,拿出了两片刀片,手一哆嗦,刀片掉在了地上。他蹲下去想捡起来,弄了半天却无论如何都捡不起那薄薄的刀片,地儿终于再也忍耐不住,失控了一般猛地跳起来:
“操!”
狠狠对着地面猛跺了几脚之后,气踹吁吁的他这才放弃,又从纸包里拿出了新的刀片,点燃了齿轮打火机。
那一刻,跳跃的火光照在地儿脸上,他陌生得就像是另外一个人。
地儿将已经烧到滚烫的火机夹在了两片刀片的中间,低下头去一把摁住英子脑袋,举起刀片朝着英子的脸上划了下去。
“嚓、嚓、嚓、嚓……”
随着一连串火石击打的细微摩擦声,地儿的手掌缓缓滑动,火苗和鲜血同时出现在英子光滑的脸颊上。英子凄厉无比的惨叫也在夜空中响了起来。
此时此刻,那个倔强粗鲁、胆大包天的女孩已经不见了。在弱肉强食的残酷法则中,女孩表现出了弱者本能的求生欲望。
她的头部激烈摆动着,但是每一次的摆动,却反而让地儿手中刀刃更深地切入了肉里。左边脸颊上已经出现了一条血肉模糊的刀口,在右边依然光洁的皮肤对比之下,越让人感到不忍直视。
在场的人们,除了老鼠和险儿还保持着淡定之外,其他人或是转身不愿再看,或是干脆闭上了双眼。
当火光消失,地儿像是走了神一般依旧呆呆蹲在英子身边,武昇走过去推了他一下,在英子的大声哭号之中,地儿扭过头,用一种极为阴森冷漠的语调朝着老鼠那边说道:
“羊胡子,老鼠,英子和胡钦的事从今以后一笔勾销,哪个要是敢因为这件事再找胡钦麻烦,我就杀他全家!”
我鼻子一酸,泪水突然就涌了出来。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今天,我们兄弟亲手作了一个根本不想去作的孽,但我们却没有任何选择。
这条道,一路走来,有意无意之间,我变了,小二爷变了,武昇变了,袁伟变了,就连始终还保持着几分单纯的地儿,今天终于也变了。
看上去,唯一没有改变过的只有险儿。
但是他真的没有变吗?
其实,我们所有人都变了。
我们早就已经活在了一个没有光明、没有真诚,也更加不会有同情和怜悯的地狱里,在这个地狱里,堂堂正正的人从来就不可能活下去。
能够生存下去的,只有像三哥,像老鼠,像廖光惠,像缺牙齿,像黄皮,像罗佬,像我们兄弟这样,不人不鬼的怪物。
这一切,究竟是为了什么?
君还在旅游大酒店的那个包厢等着我回去。
但是,我这双沾满了污血的手,注定会永远失去牵她的资格。
一九九七年,我们六兄弟同样也是在一个夏夜来到神人山上的小庙结拜为兄弟,然后跟了大哥义色。
这期间,我们从第一架和大脑壳交手开始,前前后后办了无数的事。
我们和十三太保打过群架,和三哥一起亲手办了黄皮和向志伟,打过欺行霸市的外省人,动过五癫子,赶走了小兵儿,砍过缺牙齿,还废了方五和莫之亮。
因为三哥一句交代,我去县城收账,亲手用剪刀剪下了一个不愿意还钱的陈姓流子的一只耳朵;还是按照三哥的意思,我也曾经毫无人性地下了三哥厂里一位闹事工人的手指头;三哥在市里和人闹起来,我带着人连夜赶过去,用砖头一下一下把和他生矛盾的那几个人的手和车都砸了个稀巴烂。
被外地派出所连夜抓人,逼得半道跳车,跑下公路,冒着滂沱大雨从河边的田间小路深一脚浅一脚地跑路;还在市里的某家KTV包间,被仇家拿枪抵着脑袋,跪在地上,以为再也看不见第二天的太阳;更曾多次被人围住,打得一身血污,伤痕遍体,骨折多处。
砍过人,伤过人;也被砍过,被伤过;更无数次亲眼看见自己的兄弟被人砍,被人伤。
短短几年之间,我们都从一个血气方刚的少年学生变成了浑身戾气、下手毒辣的流子。
比起当时让我们痛恨不已却又自愧不如的向志伟来说,现在的我们早就已经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我们都变了,人还是原来的那么六个人,但是心却已不再是以往单纯的心。唯一不变的也许只有我们之间深厚的感情。
在这些转变的过程之中,我们有过悲伤,有过彷徨,有过迷茫,也有过快乐、幸福和豪气万丈。
我们懂得了砍人的苦,也明白被砍的痛。
不管怎么样,我们还是相扶相持,一步步地走了过来。
但是,我们从来都不曾感到过如同今夜一般的哀伤和悲凉。
可怜的英子,从来都不是我们要报仇的对象,虽然她砍了我是不错。但出来混,本来就是今天我砍人,明天被人砍。
我们都有这个心理准备,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我希望所有人都知道,砍了我们兄弟是要付出代价的。
这一点,只要摆平了羊胡子,那就够了。
但是老辣的老鼠却一句话就把我套了进去,让我不得不违背本心,去动英子。
人情练达皆学问,世事洞明是文章。
人生一世,无论三教九流,只要活着,就都逃不过一个人性。
出来混,同样也是为人处世,在这个世界上,你可以蛮横,你可以无情,你可以虚伪,但是绝对不能不讲理。流子的世界也一样,要当大哥,你就要讲理。
所以,当老鼠抬出了英子的时候,我就动不了羊胡子了。就算明知道幕后的主使也许就是羊胡子我也动不了他了。
因为冤有头债有主。
只是我毕竟也砸了羊胡子的场子,按道理面子应该也找回来了。老鼠和羊胡子如果能再给我一个台阶下的话,我完全可以不动英子。
可惜他们没有,而且他们就那样献祭一般把英子当作牺牲品,送到了我的面前。
以前办的那些事,或者是因为结仇,或者是因为有利,或者是因为一时意气,或者是因为替老大办事,总之,至少都还有一个能够欺骗自己良心的借口。
所以,虽然我们有过不忍,有过同情,但是我们没有痛苦和后悔。
因为在办事之前,我们都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
可面对着英子这样一个虽然讨厌却并没有太大危害的女孩,我们没有任何的心理准备。出道以来,这是第一件违背了我们自己意愿却又不得不办的事情。
伤天害理,迫不得已。
那天晚上,我们每个人的情绪都异常低落,回到了包厢,默默无语地继续喝着,直到酩酊大醉。
也是自打那天开始,地儿养成了一个很奇怪的习惯。
他随时随地身上都会带着一包餐巾纸,每隔一段时间就会不自觉地拿出来擦手,不断地擦,用力地擦。最开始,我们并没有注意他的这个习惯。
直到后来几年,展到更是离谱,一天到晚,地儿可能要在水龙头下洗个四五十次的手。经常大家一起坐着坐着,他就会不自觉地上一次洗手间,然后两手湿湿的出来。每到干燥的冬天,两只手掌甚至会被洗出无数道纵横交错的血口,又痛又痒,他却依旧无法停止。
我们问他为什么。
他说,总是觉得手上不干净,油腻腻的,很不舒服。
最后,小二爷带着他看了一次心理医生,医生说地儿患上了严重的强迫症。
在听到那个消息的时候,我脑海中想起了三哥说的一句话:
出来混,迟早要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