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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7章 大美人和榆木脑袋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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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霞城以北之地,便是戈壁,再往北,就是沙漠了。

站在彩霞城的高处,便能看到远处的滚滚黄沙。

林云堂有些不适应这里的气候,每天都有些恹恹。

父子俩整天没精打采的,兰书瞧着也心疼,特地去找林念学习如何制作冰饮。

兰书破天荒下一次厨房,要不是打碎了碗碟,就是撞翻了调料罐子,马虎得很。

好在冰饮不必动火,厨房这才免遭一难。

林云堂是了解自家夫郎的,那真是心眼比谁都多,却在洗衣做饭这样的小事上糊涂。

父子俩早就在兰书弄出动静之时去到厨房。

兰书却招呼着两人上一边坐着玩,不要打扰他。

父子俩对视一眼。

林北枕小心谨慎地问:“小爹,你这是在做什么?”

兰书答道:“给你们俩做一碗果子冰饮。”

林北枕继续小心谨慎地试探,“小爹,我来帮你吧?”

“不必!”兰书说,“我可以!”

林北枕在内心呐喊,小爹,你不可以!

也不怪儿子对小爹没有信心,实在是兰书前科累累。

以前在五毒堡时,兰书也曾经自告奋勇说想要给他们下厨。

因为他看见苏寒经常给老五做东西吃,他觉得自己身为夫郎,也一定要给自家夫君做一回。

当然,这份心是好的。

只是兰书动手能力实在是太差了。

他也是按照食谱做的,可味道总是很奇怪。

火候也掌握得非常糟糕,蒸出来的糕点不止奇形怪状,还湿濡濡稀沥沥的,口感相当微妙。

但是父子俩为了不打击他的自信心,面不改色地吃完,还会真心实意地夸赞。

就如今日,父子俩一人一碗黄澄澄果子冰饮。

一入口,冰冰凉凉,咸甜交加。

“怎么样,好喝吗?”兰书颇为期待地望着父子俩。

林云堂率先道:“好喝。”

林北枕已经在内心哇哇大吐了,稚嫩的脸庞上完全看不出任何的表情。

“好喝。”

恰好此时,殷呈和老婆也来厨房做冰饮,听到了他二人的话,问:“什么东西好喝?”

兰书骄傲道:“当然是我做饮子咯。”

殷呈大吃一惊,“什么?你?”

兰书怒道:“你这是什么眼神!”

“看不起你的眼神。”殷呈如实道,“你连糖和盐都觉得分不清楚,还不如我呢。”

“你说谁分不清楚糖和盐!”兰书勃然大怒,一拍桌子,就想亲自尝一口他自己做冰饮。

林云堂眼疾手快,一口喝完。

林北枕也迅速跟上。

兰书望着桌子上空空如也的两个碗,再对上父子二人清澈的目光,顿时败下阵来。

本来兰书在这件事上也没什么自知之明,见他二人欲盖弥彰的动作,哪里还能猜不到。

“很难喝吗?”兰书问。

林云堂:“好喝的。”

林北枕:“爹说得对。”

殷呈在一旁道:“你们就宠着他吧。”

林念捏了一下男人的胳膊,“阿呈,你去冰窖里取些净冰来。”

殷呈低头看了一眼自己抱着的木盒子,里面放着他们刚刚才从冰窖里取出的净冰。

林念:“……这里的不够,快去。”

殷呈放下手中的木盒子,乖乖取冰去了。

林念问:“四哥夫,我想做些冰饮,你可以来帮帮我吗?”

明眼人都能看出来,这哪里是兰书帮林念,分明是林念想教兰书。

不愧是呈王君,递来的台阶都那么自然且从容。

兰书笑眯眯地应下来,“好啊。”

林念说:“最近棘子果正应季,不如咱们做棘子果饮子吧?”

兰书点头,“行。”

于是,在林念有意想要帮忙的情况下,兰书总算顺利做好了冰饮。

这次他留了个心眼,自己先尝了一口。

很好,酸酸甜甜,冰冰凉凉,很是适口。

他这才把新做的冰饮递给父子俩,“刚刚那一碗忘掉,着重记一下这一碗的味道。”

父子俩也不觉得他的要求离谱,纷纷点头。

林念刚找来竹筒装好冰饮,殷呈就取冰回来了。

林念难得心虚了一下。

他刚刚就是想把自家男人支走而已,原本那些净冰完全够用了。

殷呈单手将木盒子夹在胯骨和手腕中间,好整以暇地望着老婆。

“阿呈,你有看见珍珠和元宝吗?”林念拉着男人往外走,“天气真热呀,咱们去给宝宝们送点冰饮子喝。”

殷呈不轻不重地“嗯”了一下。

林念鬼鬼祟祟看了周围一眼,然后迅速在男人脸上亲了一口。

殷呈心里暗爽,但是脸色还是非常不好看。

“你老是跟兰书拌嘴,你在那里他肯定没办法好好学。”林念说,“好老公,你就别生气了嘛。”

“老公……”林念哄男人简直可以说是易如反掌,“给你捏我的肉肉,你消消气。”

殷呈耳朵一动。

林念继续说:“那我穿异族小裙给你跳舞?”

殷呈:“一言为定。”

爽!

林念叹了口气,呈王殿下也就这点追求了。

至于当天冰饮,珍珠和元宝究竟有没有喝到,并不重要。

因为殷呈说:“他们已经长大了,口渴知道找水喝。”

再说林四一家。

林云堂还是头一回品尝到夫郎做出来的正常食物,一时之间还有些感动。

在他心里,自家夫郎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娇小哥儿,能亲自为他洗手作羹汤,便已经是他的荣幸了。

至于能不能入口,林云堂从来没考虑过这个问题。

虽然他不在乎夫郎的手艺是好是坏,可偶然间吃一回味道好的,自然是心中欢喜。

但是他一贯喜怒不形于色,也只有兰书才能从他那双眼睛里看出他的心情如何。

兰书一会儿逗一逗夫君,一会儿又捏儿子脸颊,心情也变得很好。

彩霞城夏季炎热,也只有晚市还算热闹。

晚上一家三口去逛了晚市,兰书把儿子从头到脚全都换新了一遍。

他在彩霞城时,儿子一直是跟着林云堂在西南。

父亲养儿子,那必定是相当粗糙的。

吃饱穿暖就行,完全不考虑美观。

经过兰书这一打扮,林北枕瞬间就变成了衣着华贵的富家少爷。

亮眼极了。

元宝见到表弟穿新衣,想去找自家小爹也买一身。

结果他还不曾靠近主楼呢,就被暗卫打发回来了,为此他还惆怅了很长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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