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正义的伙伴与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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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色的阴云挤压着天空,寒风阵阵,仿佛东京的街头下一秒就会飘落鹅毛大雪。
北原春很方,心脏跳得像是打鼓。
倒不是今年24岁的他,又双叒一见钟情了,而是此刻他在做的坏事。被当街击毙也不冤。
他紧了紧大衣,下意识地摸了一下高中时期用的书包。
泛黄的皮包里,藏着的是远比彻也的“火电枪”更加凶残的武器。
它是香港电影中的常客,在北原的父亲还年轻地年代,帮派份子用它完全能够压制警察的火力。
警车门和警察们装备的软质防弹衣,都挡不住7.62*24托卡列夫弹,而他们手中的左轮手枪,往往对躲在车后,和他们激情对射的悍匪无可奈何。
人们将这种手枪称之为大黑星。
北原春并不是什么亡命之徒,他就连一只鸡都没有杀过。
这支危险的凶器,对于他来说是传家宝一类的东西。
就是那种漫画或者电影里很俗的桥段,他的父亲接到电话,火急火燎地披上外套出了门。
等到第二天他回来的时候,已经永远地闭上了双眼,那件他披着走出家门的西装上多出了十几个弹孔。
那男人总是说他是正义的伙伴,北原春却是不信的,哪有什么正义的伙伴会在家里藏军火?
北原春也搞不懂,自己为什么不把这些危险的东西交给警察,或者父亲的‘朋友’。
就算喜欢枪,明明也可以申请持有霰弹枪或者猎枪,虽然很麻烦,但不是办不到。
他确信自己是厌恶这玩意的,一想到父亲也是死于枪战,他就恨不得把枪扔进大海里。
但他没有,他小心翼翼地将枪藏在房间的天花板上,家里没人时,他便关好门窗,一遍又一遍地擦拭这把漆黑的枪。
十年来皆是如此。
改变的契机是在一个星期前,他得知小学同学得了相当严重的病,需要一大笔钱。
凭心而论,他和那个同学的关系并不是特别好,当朋友提起那同学的名字时,他用了好几秒,才从记忆深处翻出来这么个人——
似乎是个温柔的人?
北原春记不太清了。
北原春的朋友也说她是个温柔的人,也不知道他嘴里的温柔是真心实意,还是出于死者为大,死了就吹的心理。
比如北原春自家父亲的葬礼上,神父还说他是个虔诚的人善良的人咧。
但自己老爹是什么德性,北原春再清楚不过。
他抽烟喝酒找小姐,还有经常出去砍人的嫌疑,和善良虔诚这两个词根本就不沾边。
但是这些都不重要了,‘老爹说他是正义的伙伴,那么,正义的伙伴留下的东西,帮到了一个需要帮助的人……再没有比这更好的事了。’
北原春想,至少也要让那个混蛋老爹,在自己心里真的当一次正义的伙伴。
于是他在一个隐蔽的论坛,上传了凶器的图片。
他打定主意,在小学同学完成手术后就去自首,这样钱也不好追回,又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凶器杀人的可能。
虽然说得好听,但北原春也不是什么好人。
对被霸凌的同学视而不见,有时候甚至跟着摇旗呐喊,对他们拳打脚踢也不是没有过。
但有些事想做就是想做,完全没道理的。
一个戴着鸭舌帽和口罩,身高约摸170公分的女性,快步走来,她红色的头发扎成了干练的马尾,背着一个大大的吉他包。
北原春几乎以为她就是自己的买主。
一个需要凶器的人,必然身负绝意,而那女人正好坚定无比。
那种意志,他小时候经常从出门的父亲身上看到。
但是他猜错了,那女人只是看了他一眼,完全没有停下脚步的意思。
…………
“别回头,把东西放下。”
就在他等得想要放弃的时候,身后传来了低沉的声音。
“钱,钱呢?”
北原春双腿发抖,几欲夺路而逃。
“给你。”
那人将一叠厚厚的钞票塞到北原春手中,通过触碰,早川春察觉到那人戴着手套,这让他从钞票上拓印指纹的念头落了空。
他本以为钞票是日元,但一看才发现这些钞票大部分是美元,而且不是整整齐齐,面额100的美元,5美元、10美元、50美元、100美元都有,甚至还夹着几张英镑和卢布。
足足有两本轻小说那么厚。
通过这些流通过不知多少次的他国旧钞票,很难追踪使用者。
北原春本来想说只收日元,但对方压根不等他回答,就用一把小刀抵住了他的背,强硬地夺走了他的书包。
正当他以为对方会连钱也一起抢回去的时候,屁股突然挨了一脚,力道大得几乎将他踹飞出去。
他毫无防备地摔了个狗啃屎,心中叫苦不迭。
‘我疯了,居然想找到这种人的把柄。’
北原春觉得自己实在是自大过了头。
但是,若是硬要说线索,其实是有一个的,在对方贴近时,风向乱了一瞬,通过灵敏的嗅觉,北原春嗅到了一股熟悉的气味。
那是附近超市中最便宜的瓶装洗发水的气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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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随行老师的到来,和天上飘起大雪,路明非出门买朝比奈实玖瑠手办的计划完全泡了汤。
徐家两兄弟更是哀嚎不已,甜蜜地问候起了思兼神。
“食我太刀斩!”
路明非怪叫一声,屏幕上极具力量感,堪称壮硕的女角色,顿时拔出太刀,朝像是一头大象一样大的野猪砍去。
然而太刀只是在它头上溅出一朵微不足道的血花,路明非的角色便被那野猪顶得倒飞出去。
“哈哈,路明非你又死了。”
在几只猫猫将女角色扔回营地的喜感画面中,苏晓樯笑得前仰后合。
“只差一点点了!”
路明非睁大眼睛说,“只要我再砍两刀,铁定就能扒了它的皮做装备!”
两个小胖子高嚷道:“你都坐多少次猫车了,还做装备呢。”
路明非涨红了脸,额头上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怪物猎人2没有血条,”接着便是难懂的话,什么,“是你们懂游戏,还是我懂游戏?”什么“僵直,卡肉、龙车”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房间里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到了最后,他把手柄一丢表示:“谁行谁上!”
区别于传奇类充钱模拟器,在这个由动作天王卡普空开发,名为怪物猎人2的游戏中,怪物猎人和‘怪物猎人’完全不是一个画风。
前者是怪物般的猎人,技术高超追着怪物砍,后者则是被怪物狩猎的人,被怪追着啃。
很遗憾我们的路同学现在还是后者,别说麒麟和黑龙这些古龙种,一只大野猪都能把他拱得找不到北。
路同鞋其实还蛮有游戏天赋的,只是在背上贴着一个可爱的男孩子的情况下,他实在是无法集中精力。
尤其是这货还像个小狗似的,在他耳边闻来闻去。
路明非感觉自己的头都要炸开了力。
“请离我远一点!”
他高高地皱起眉头,用眼神逼迫小昊坐到旁边的沙发上。
正当他想少侠重新来过,再次从营地出发的时候,那男孩又缓缓地靠了过来,见路明非看向他立马挺起腰板,一副;我很乖的样子。
柳淼淼实在没忍住,噗哧一声笑了出来。
路明非嘴都气歪了,本想大骂一通小昊这个血压怪,但还没刚开口他就觉得自己犯不上和小孩子计较。
虽然小昊看上去年龄和他们差不多,但心理年龄完全就是幼儿水准,整天阿巴阿巴,哥哥抱抱的那种。
这种带孩子的体验,对于路明非来说实在是太早了!这种事情,最起码也得再等10年啊!
正好在这时,诺诺提着个吉他包推开了门。
路同学觉得自己整个人都解脱了,他点头哈腰地从诺诺手中接过包,像极了跟在鬼子身后的翻译官。
只是这叼人偷偷瞄诺诺被风吹得红彤彤的脸蛋,猥琐到了极点。
他贴心地帮红发女孩,拍掉白色大衣上未融化的雪,放好有些沉重的吉他包,然后屁颠屁颠地去调高暖气温度。
女孩将一缕头发别到耳后,有些无奈地笑了。
四叶草耳坠在她的耳畔摇拽,点漆般的秋瞳中流露出些许疲惫。
吉他包里的东西完全足够让她引渡回国十次,她几乎运用了一切能动的关系,才在今天之内搞到。
诺诺有预感——
将子弹压入枪膛的时刻马上就要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