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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重生既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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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的鲁中省,乍暖还寒,高高挂在天上的大太阳很容易欺骗人,让人以为今天很暖和。

王鸣岐家,一个破旧的茅草屋,用石头垒成的墙,用麦草制成的屋顶,按理说应该是冬暖夏凉。

但王鸣岐居住的北屋,被前面的东屋遮挡住了,常年不见太阳,加上没有暖气,显得潮湿阴冷。

村里的大喇叭,村支书王建国,正用他的鲁中音播放着新闻。

王鸣岐再次确定了一下,这里确实是他的老宅子。

墙上贴着钟楚红的挂历,时刻告诉王鸣岐,这是1993年。

王鸣岐躺在床上一动不动,使劲回想,他到底怎么回到了1993年?

前一刻,他还在和小伙伴搂着公主唱歌喝酒,下一刻,我就重生了?喝酒喝死了?还是马上风?

重生就好好的重生吧,为什么重生在1993年的农历正月份?就是因为我和郝文俊离婚了吗?老天再让我感受一下被离婚的痛苦?

想起年前,王鸣岐和郝文俊两人在镇政府门口平静的分手了,王鸣岐的心又痛了起来。

至于离婚的原因,不在于他们两口子过不下去了,而在于王鸣岐的家庭,因为他有一个不着调的亲爹。

亲爹王云山偷偷把他们一家子辛苦攒下的五万块钱,借给了别人。

五万块钱,是王鸣岐一家四口没白没黑的辛苦了好几年才攒下来的,准备过年期间回家修缮一下老宅子,没想到,被王云山借出去了,美其名曰人家一年给一倍的利息。

王鸣岐两口子都知道这是高利贷,肯定是有借无还,但王云山认定了对方是大老板,不会骗他。

多年的积怨一旦爆发,郝文俊再也无法忍受公公的懒惰、霸道和胡搅蛮缠,果断的提出了离婚。

至于才三岁的儿子王庆,则跟了郝文俊。

王鸣岐记得很清楚,就在他们一家三口重返魔都的前两天,郝文俊带着儿子王庆,坐上了南下的火车,从此之后的十五年时间,王鸣岐再也没有见到过儿子。

想到这,王鸣岐的眼泪不争气的下来了,呜咽声充斥着整个北屋。

门外,母亲刘秀兰抹了把眼泪,“作孽啊,作孽啊,老东西,你作孽啊。”

自从儿子和儿媳离了婚,儿子就一直闷闷不乐,大家都能体谅王鸣岐的苦。

可王鸣岐从来没当着他们两口子的面哭过。

今日听到了儿子的哭声,刘秀兰是急在心里,又不知道该怎么办。

刘秀兰转身去了堂屋。

堂屋里,王云山已经倒上了一茶碗白酒,嘴里哼着不知名的戏曲。

王云山正要把猪头肉送进嘴里,只听得刘秀兰一声暴喝,“王云山,你还我儿媳妇,你还我大孙子,你还好意思喝酒吃肉?”

王云山的手一哆嗦,猪头肉掉在了桌子上。

“熊娘们,一惊一乍的干啥?娘老子死了?”

“王云山,你去听听,鸣岐一个人在屋里哭,你去听听,你的心咋这么狠啊?王云山,我做了什么孽啊,嫁给了你这么个不着调的东西。”

刘秀兰说着说着,眼泪又下来了。

王素玲和王素新赶紧放下筷子,一左一右的扶住了刘秀兰。

“娘,你别着急,要不明天一早,我俩去找找嫂子,好好跟嫂子说说。”

“就是,我爹就是这么个脾气,你又不是第一天知道,实在不行,让我哥和我嫂子去别的地方干,你俩还是在魔都,不见面,我嫂子就不会生气了。”

刘秀兰一甩胳膊,“你说的轻巧,五万块啊,咱家辛辛苦苦攒了好几年,你爹说借就借出去了,我怎么跟你嫂子交代?”

王云山一摔筷子,大声吼道:“交代什么?跟谁交代?这个家还是我做主,轮不到她当家。”

王云山感觉还不解气,对王素玲和王素新说道:“你俩明天要是敢去找她,我打断你俩的腿。”

王素玲可不是吃素的,全家只有王素玲不怕他,尤其是王云山老了后,各种作妖,都被王素玲拿捏的死死的。

“打断腿就打断腿,打断了我的腿,谁也别有好日子过。”王素玲气哼哼的盯着王云山,“多好的嫂子啊?你嫌弃这嫌弃那,你咋不上天啊?”

“你……”,王云山气得说不出话来了。

整个家里,除了二闺女以外,谁敢跟他炸刺?可他就是拿捏不住二闺女,二闺女也不怵他。

”要不,让我哥和嫂子分家单过吧。“,王素玲提议道。

“分家?我还没死呢,就想着分家?美的她。”,王云山不可能同意分家,王家,包括他二弟家,只有王鸣岐这么一个独苗苗,要是分了家,村里人还不戳他的脊梁骨?

门外,王鸣岐本来对父亲的气性小了很多,毕竟上一辈子,他就是靠着父亲留下来的股票才翻得身,证明王云山的眼光是对的。

但现在听到他还是这么霸道,气不打一处来。

王鸣岐推开屋门,借着十五瓦的灯光,看清楚了王云山。

忽然,王鸣岐的气再次消散了。

再看看亲娘,王鸣岐的眼泪又不知不觉又下来了。

“我亲爱的母亲,你还好吗?十年未见,您年轻了。”

“爹,将近二十年未见,您也年轻了好多。”

刘秀兰一看儿子又哭了,心疼的要命,“鸣岐啊,别哭了,明天娘去你老丈人家,我给文俊跪下,求她。”

王素玲和王素新两姐妹,也陪着哭了起来。

王云山烦躁的喝了口酒,他感觉他在这个家没地位了,一家子都不听他的了。

“娘,不用你操心了,文俊带着庆庆出去打工了。”

“走了?还没过完十五就走了?”

王鸣岐点了点头。

王素玲赶紧给王鸣岐拿了凳子。

“哥,还喝吗?”

“不喝了,明天一早,我回魔都。”

“这么早回去干什么?菜市场又没开门。”

从84年开始,王云山就带着老婆孩子去了魔都,他们一家三口什么都干过,卖过耗子药,卖过服装,卖过鞋,刘秀兰甚至给人家当过保姆。

但是,他们最终选择了菜市场。

因为在八十年代初,卖菜真是个赚钱的行业,例如农村地区一斤一分钱的大白菜,到了大魔都,要五分钱左右。

一家三口,一天的纯利润在五十块钱左右,在当时可是普通工人一个月的工资。

从这点上来说,王云山的眼光毒辣,这得益于他年轻时闯荡江湖的经验,不甘于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他,总想一些别人不敢想不敢干的生意。

一家三口闯荡魔都,短短一年多的时间,他们就存下了三万块钱。

在万元户都稀缺的时代,三万块钱带来的震撼相当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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