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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1章 惊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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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良臣带着五千名使徒,还有五百个甲士,踏上了前往颍川郡的道路。

郑良臣的心情格外沉重,他从没有经受过这种委屈。害死自己最亲近的人之一的凶手,居然猖狂着站在自己面前,叫嚣着嘲讽自己对他无可奈何。

郑良臣极度悲伤,他捏着佟婉留下来的簪子久久无法释怀。

静静被颜艺杀死,他可以把颜艺大卸八块以告慰静静的在天之灵。

可是现在呢,害死佟婉的罪魁祸首依旧逍遥法外。裴家的势力,颍川郡的司法局根本不敢对裴文进行处罚。

郑良臣的眼睛里,流出了不甘的泪水,他不能将该死佟婉的凶手绳之以法。

说实话,他挺埋怨自己的。若是当英雄的代价是付出自己亲人的生命,那这个英雄他宁可不当。

天塌下来,总是还有个子高的人顶着。他作为一个从现代穿越过来的高材生,在这个时代,无论发生什么,他都可以保自己的家人无虞。

从惆怅中苏醒过来,郑良臣总还是要面对现实的。他将使徒分为三个部分,将残疾人放在队伍的最前面,这样就可以有效保证不会有一个人掉队。

进而,他可以保证,五千名使徒可以一个不落地送去天水郡,让他们在那里发挥他们自己生命中最后的余热。

天上的小虎,一直在盘旋着,它在为郑良臣警惕周围的危险。

小虎毕竟是动物,它不知道郑良臣最大的威胁就是五千个使徒,但是它仍在替郑良臣警惕着潜在的威胁。

颍川郡和天水郡之间,有六个郡。每经过一个郡,郑良臣带领的队伍都会休整几日,随后带上接下来路程所需要的干粮,继续赶路。

在整段路途当中,郑良臣最担心的路段就是酒海郡到天水郡之间那一大片荒漠。

那里人迹罕至,虽然朝廷为了及时发送军令,沿途设置了多个驿站,但是驿站之间相距甚远。

这也就意味着,在这段荒漠,几乎很难获得给养。荒漠当中,水资源是最珍贵的,如果不能合理分配携带的水资源,那么很有可能会引起叛乱。

叛乱一旦发生,郑良臣必须竭尽所能去镇压。因为,这里几乎没有后援,一旦开战就是退无可退。

四个月过去以后,郑良臣带着队伍终于抵达了荒漠的入口处。

面前,只有两种颜色。

天空的蓝,还有沙漠的黄,除此之外再难见到任何一点新奇的颜色。

从荒漠的深处吹来一阵风。这风混杂着黄沙打在郑良臣这些人的脸上,密集的打击感让郑良臣的脸忍不住抽搐起来。

更让郑良臣感到绝望的是,这风十分干燥,没过多久他脸上就感觉到一阵瘙痒。对于郑良臣这个从小就生活在南方的人来说,这几乎不能适应。

没有办法,郑良臣必须带队穿越这一千多里的荒漠,才能进入天水郡,完成上级交代的任务。

郑良臣摆了摆手,随后使徒们开始穿越这片黄沙之海。

在荒漠中,一群身穿白色囚服的人像一只只骆驼那样行走在浩瀚的沙漠中。

他们身上穿戴的脚镣手铐随着他们的动作发出“哗啦啦”的响声,伴随着风声进入耳朵。

过了一会儿,漫天的黄沙飞舞起来,形成一阵沙尘暴。狂风之大,吹起了无数的沙砾,呼啦啦砸在人的身上。

这里的自然条件很恶劣,没过几天,第二部分的中老年使徒就有一大部分死掉了。

对于郑良臣而言,那些老年人死去无伤大雅,因为他们本身也干不了多少活,去了也只是造粪机器。

但是,他们一个个身体状况越来越不好,严重拖慢了队伍的整体速度。

本来,郑良臣估摸着再有个一个月就可以穿越这片荒漠,但是这种近乎蜗牛一样的行进速度,两个月都未必可以走出这荒无人烟的黄沙之海。

为了不被累赘所拖累,郑良臣吩咐手下的甲士,让他们及时丢弃那些行动不便的使徒,保证整体的行进速度。

对于郑良臣而言,现在没有什么事能比回家更重要。

再者说了,这些使徒本来就是罪大恶极之人,他们的死完全是罪有应得,所以郑良臣这么做几乎就没有什么心理负担。

很快,一些拖慢速度的使徒就被甲士们像拎鸡仔那样拎了出来。他们一个个面露惶恐之色,双手合十哭着祈祷着甲士们不要杀了他们。

现在,甲士们也懒得杀他们,毕竟自打进入这片荒漠,他们的饮水就受到了严格的管控。

甲士们很理解这种情况,因为进入荒漠以后,水是最珍贵的资源。只有定量供给才能走的更远,才有希望走出这片黄色的死亡之海。

所以,他们只是把这些影响进度的废物丢进荒漠的深处,让他们自生自灭。

一个月的时间过去以后,郑良臣带着使徒们成功穿越这片荒漠,但是五千人的使徒,也有六百多人留在了荒漠之中。

郑良臣丝毫不在意他们的生死,毕竟罪犯就是罪犯,没什么好同情的。

接下来,就是穿越整个天水郡,抵达整个大乾王朝的最北边——定北关。

大乾王朝共有三支精锐部队:他们分别是驻守在北边的天水铁骑,驻守在辽东的辽东铁骑,以及东南沿海的常驻军定海连军。

天水铁骑由从三品云麾大将,边军武率领。下辖一万五千名骑兵,三万名甲士。

其中,轻骑兵一万,重骑兵五千。一万五千名甲士,五千名重步兵,以及一万的神射手。

至于为什么是神射手,这是因为漠北平坦辽阔的地形,几乎不生长植被。

这也就意味着,漠北没有什么天然的障碍物,这给了弓箭手很大的发挥空间。

每逢战事,天水铁骑的弓箭手总是能发挥巨大的作用,所以他们也就赢得了神射手的称号。

天水铁骑的一万弓箭手,都是全国各地最善于射箭的高手。

而且,这一万的弓箭手有六千人使用的是普通的弓箭,剩余的四千名弓箭手全部使用大乾王朝最新装备的神臂弩。

神臂弩的射程是普通弓箭的两倍,穿甲能力非常优越。但是由于其高昂的造价,以及射速慢的缺点,天水铁骑依旧保留着普通的弓箭手。

天水铁骑的总部,就位于天水郡,这也是他们为什么叫“天水铁骑”的原因。

郑良臣只要带人抵达北部的定北关,就算完成任务,之后他就可以骑快马飞奔回颍川郡,继续照顾他的女人们去了。

可是,没有什么事情是一帆风顺的。就比如这次,这是郑良臣人生中最接近死亡的一次。

这天晚上,郑良臣安排好了住宿,就回到自己的屋子里准备就寝。

当自己昏昏沉沉地睡过去之后,他听到了一阵细微的脚步声。

郑良臣赶路赶了快半年了,他早已身心俱疲。所以,他没有心思和精力管这些零碎的脚步声。

他很累,他只想好好休息,他马上就要到达目的地了,马上就可以完成任务了。

想想回到颍川郡的美好生活,想想脱离大西北这苦寒的生活环境,郑良臣的内心就燃起了一丝对于生活的希望。

这希望让他浑身沉浸在温暖当中,他贪婪地感受着憧憬带来的美好愉悦感,郑良臣像是喝醉酒那样,不自觉地沉沦在其中。

郑良臣想象着,自己和清婉她们其乐融融地聚在一起,享受着甘冽的泉水,以及多汁的美味食物的情景。

就在郑良臣无法自拔的时候,一阵凄厉的鹰啸划破了夜空。

尖锐的鹰啸声传入郑良臣的耳朵,让郑良臣脑海中的幻梦全都破碎掉,露出黑洞洞的现实。

郑良臣猛地睁开眼睛,借着外面清冷的月光,看见三个拿着刀,正鬼鬼祟祟靠近自己的人。

这三个人,全是使徒,他们神情紧张,生怕郑良臣发现他们。

当他们发现郑良臣猛地坐起来,盯着自己的时候,他们瞬间汗毛倒竖。

他们知道,郑良臣的手段,所以不自觉的双腿开始颤抖。

十多个大汉都不能伤到他一根汗毛,难道他们拿着刀就可以奈何住郑良臣吗?

不,当然不可能。

郑良臣飞身而起,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夺过一个人手里的刀,随后将那个人抹了脖子。

其他的两个人见状,想想门外那群虎视眈眈的人,豁了出去。

只见一个人猛地扑向郑良臣,来吸引郑良臣的注意力,而另一个人则绕到郑良臣的侧边,伺机发起突袭。

只可惜,他们终究还是小看了郑良臣。精通格斗的郑良臣三下五除二就解决掉冲向自己的那个使徒。

郑良臣踩在那个使徒的尸体上,慢悠悠地抽出了他后背上的长刀,冷冷地对视着那个想要突袭自己的使徒。

“郑大人,郑大人……郑大人你听我解释!我们也是被逼的……”

郑良臣已经烦了,任何想要杀自己的人他都不会放过。

一阵凄厉的哀嚎声传来,过了一会儿,一个人的脑袋滚落在地上。

门外监视的甲士们听到这阵声音,就知道这次计划失败了。

他们害怕郑良臣的报复,所以二话不说偷走几匹马就逃走了。

郑良臣听着越来越细微的马蹄声,皱了皱眉头,当他冲出去的时候已经晚了,要致自己于死地的人已经骑上马逃走了。

一只猎鹰从天穹中飞下来,落在郑良臣的肩膀上。

郑良臣递给了小虎一块干肉,小虎狼吞虎咽地吃下了那块肉。

郑良臣暗自庆幸着,要不是今天小虎及时的警告,今天自己就要丧命于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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