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你在我的记忆里,不过是一个代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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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郑阳乡水文站站长郑博。”办公室一位中年男子起身接待几位来访的客人。
“田律师,不知你们办的是什么案子,需要从我们水文站这里调取资料。”郑博有些不理解几人的来意。
水文站的主要职责是监测水环境,怎么也与案件有关系。郑博当然要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解。
“今年五月、六月期间,在咱们郑阳附近发生了一起案件。不知道郑站长知道不知道。”田诗问道。
“你是说那起杀人分尸的案件吧。这个案子谁不知道。”郑博一听就知道对方提的是什么案件。
郑阳乡这个地方不大,能够拿出来说的事也不多。要是说最近有什么案件发生吗,那就只有那起轰动整个东阳市的杀人分尸大案了。
“我们来这里找您,就是为了这起案件?”田诗说道。
“找我?找我有什么用。”郑博笑了笑,这个律师为这个案子来自己?他真想不出,对方来找自己的理由。
“我想了解一下汛期,马沙滩的情况。”
“汛期,马沙滩怎么了?这汛期每年都有,马沙滩不就一直在那么。”
“汛期,东阳河溺水,马沙滩与两岸的小路是否还能走人?”
“那当然不能。这水一涨,小路马上就没了。这路本就是水位低时才会出现。莫说是汛期,就是平时多下两天雨,小路也就没有了。”郑博说道。
“我们找您,就是想让您证明这件事。”田诗说道。
“证明这事有什么用,这与你们的案件有什么关系,你要先说明白。”郑博说道。
“根据现在调查的情况,案发是五月,而尸块是六月发现的。那么这个时候正好是汛期。而查明的杀人分尸的地点是马沙滩。这个地方在那个时候,应当是上不去人的。对吗?”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只是这件事情,要是公安来调查,我们配合倒也没有什么。但你们现在是个人,我们这没有替个人出证的先例。”郑博说道。
郑博的说法,在中国其实一直都是成立的。所谓律师取证,远远比不上司法机关取证顺利。有的时候,证人或出证单位明明掌握着案件事实,也愿意作证。可是他们不愿意配合律师取证,而是愿意配合司法机关调查。
这种配合司法机关的理念,其实并不是从现实才开始。在中国古代,官员查案,百姓也是需要配合,不敢隐瞒的。随着社会变迁,司法机关的权威越来越大,对于百姓的影响也就越大。他们在相关案件中向司法机关出证,心里也能做到有底。这种安全感是律师所不能给予的。
“郑博,你是不是前村郑海的儿子呀。”这时郑浩然问道。
“是呀,你是……”
“我是郑浩然呀。咱们以前还是小学同学呢。”
“浩然呀,我还真没看出来你。怎么,你也过来了。”
“这个案子不是牵涉到郑方吗,你认识吧,咱们都是一个村子的。”
“我当然认识,他家不是杀猪卖肉吗。我回家还到他那里买的猪肉呢。”郑博回忆道。郑博已经参加工作,离开了郑家村。不过他父亲还在郑家村住。郑博平时回家,有的时候也要买些肉。整个村子只有一家卖肉的,那就是郑方家。
“怎么,这事牵涉到他呀。这个我还没听说。”郑博说道。
“郑方也是被冤枉的。汛期那个时候,你也知道,咱们周围村子里的人谁不知道呀,那个时候水一涨,马沙滩小路就没了。除非坐船,否则根本就没人能上马沙滩。更不用说在上面杀人分尸了。”郑浩然说道。
“这个倒是实情。可是你们是要出证,这可不是小事。单位出证是要盖公章的。这事我可是要汇报的。”郑博说道。
“郑博呀,这事你看这样行不行。郑方那不是别人,不光是同学,算起来咱们都是亲戚。你能不能给出个证,咱们也不是让你说假话。这些都是事实,你为这事出证,周围还能有什么人说你呀。”郑浩然说道。
“我倒是不怕别人说什么,我就是秉公办事。”郑博话是这么说,语气却不是那么坚决了。
对于郑博来说,盖章其实不需要请示任何人。因为,他是水文站的站长,公章就在他手中掌握着的。水文站的章,郑博在使用过程中,是不需要请示任何人的。
可这起案件毕竟是一个大案,配合这个案件不请示领导,未来真要有什么纰漏,郑博自己承担起来还是比较吃力的。这也是郑博一再强调要请示后再出证的原因,这里面有一个责任分担的问题。
但现在的情况是郑博也姓郑,与郑家村里的人一笔写不出两个郑字。出这个证并不违背事实,不违背良心,就算是为了乡亲,自己承担一些也没有问题。
“好吧,我给你们出证明。”思索良久,郑博长叹一声,还是决定为郑方出这个证。也许会承担一些责任,不过出证内容没有问题的话,也承担不了什么太大的责任。毕竟这是命案,关系到一条人命,郑博做不到无动于衷。
“2002年5月上旬,东阳全市大规模降雨,东阳河全流域水位上升。郑家村附近的马沙滩与两岸通行的小道被河水淹没。两岸若人员进入马沙滩,必须乘船进入。特此证明,郑阳乡水文站。”
看着郑博出具的证明,田诗笑了。这份证据还是非常有力的。至少可以对卷宗内的证据体系形成毁灭性打击。这就是她所一直寻找的关键之处。
“田律师,我们这次现场调查收获不少吧。”就算是郑平是外行人,也知道这次调查查到了不少有利的证据。
“算是吧。不过,我们还要研究一下案件卷宗。还有就是我们要见一下检察机关的办案人。”
“诗姐,你说的刑事案件最关键之处就是检察院。那么,也就是说我们现在要见的人,应该是这个案件中最为关键的人物了。”郑平说道。
“想不到呀,小平平,你的认知能力还是挺强的吗。这么快就理解我说的是什么意思了。”
“诗姐,你好这么叫我小名,这不太好。我都这年岁数了。”
“哪我也没有办法呀。你在院子里时,大家都叫你小平平。我一想起你,自动就对号叫你小平平。这就像你要好的那个小朋友,明明是个男孩,外号却叫闹闹。一叫这么多年,我现在连他的名字叫什么都不知道,就记得他叫闹闹。”
“你是说闹闹呀。其实我也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我认识他的时候,周围的小孩都叫他闹闹。直到他家搬走,我也就记得他叫闹闹。”郑平也无语了。田诗说的情况确实是存在的,尤其是在部队大院里长大的孩子,这种情况就更多了。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这句话一点不假。部队大院里的孩子,经常会随着父母离开。或是到了别的部队,或是转业。总之能够在部队大院长大的孩子不多,除非是一定级别的军官,否则都会有离开部队的一天。
既然只是短暂相逢,儿时的小伙伴们还不知道离别的不舍。他们只是尽情享受在一起时的快乐。很多小伙伴,在一起玩的时候,大家只是知道对方的一个小名,一个纠号就可以了。
闹闹,对郑平来说就是一个儿时玩伴的代号。甚至于郑平并不知道闹闹的名字到底是什么。郑平也意识到,自己在田诗的记忆里也应该是一个闹闹式的存在。真正的名字或许记不清了,或许根本就不记得了,在田诗的心中自己永远是那个部队大院里长不大的小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