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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会见有多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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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律师的全名叫周保国,在明剑所已经工作十余年了。周保国在东阳市也算是一名有资历的律师了。对于田诗,周律师平时来往并不多。律师工作就是这样,彼此独立性是非常强的。田诗是后期加入明剑所的,办案风格比较强势,这与周保国是完全不同的。

周保国的风格是稳健,在法律观点上偏于保守。其实关于这个案子,郑月早就找过周保国。周保国衡量过利弊,最后还是以案件太多没有时间推掉了。周保国的案件是不少,可也还没有到办不过来的程度。推掉这个案子,还是因为案件本身的原因。

“这个案子我还不了解情况。不过这种案件一定是难办的。如果不是特别的关系,我也不会接的。现在既然接了,就一定要试一试。”田诗说道。

周律师不再说话了,他已经没有什么要说的了,田诗对于自己的处境是十分清楚的。

在办理完委托手续后,田诗立刻带着郑平去办案机关东阳市公安局刑警队。按照当年刑事诉讼法规定,侦查期间会见犯罪嫌疑人,由公安机关在48小时之内安排,公安机关可以派员在场。

田诗要想见到郑方,是必须由公安机关安排的,否则是见不到的。东阳市公安局刑警队并不在局内办公,而是拥有专门的独立办公场所。田诗与郑平两个人打车不到二十分钟,就到了刑警队。

“你们找谁。”门口的警官问道。

“我是律师,想找一下赵伟警官。”田诗拿出了自己律师证。赵伟是在郑方拘留通知书下署名的办案警官。

“三楼右转第二个门。”警官联系了一下后说道。

“请问赵伟警官在不在。”到了三楼右转第二个办公室,看到满满一屋子都是人,田诗只能特意问一下。

“我是,你们有什么事?”一位青年警官走进来。

“我是郑方家属聘请的律师,希望会见郑方。”田诗说道。

田诗的话刚说完,瞬间闹哄哄的办公室一下子安静了下来。所有人把目光都看向田诗。

“这是我的手续。”田诗把委托手续、会见函交到赵伟手中。

“我需要向领导请示一下。”赵伟看了一眼手续后说道。

“上面有我的联系方式。不知道您的电话号码是多少?”

“我没有手机,你就打办公室电话xxxxx吧。”

“刚才的气氛有些诡异呀。”一边下楼,郑平一边对田诗说。

“很正常,你觉得刚刚的办公室会是什么地方?”

“什么地方?”

“如果我没有猜错,那个办公室应当就是你五叔案件专案组的办公室。也就是说,整个屋子的警察都是你五叔案件的办案人。你说,我说是你五叔的律师,他们能够不关心吗。”田诗说道。

“这么多警察办这一个案子,不会吧。”

“怎么不会。我可以告诉,我在公安局的朋友说,为了你五叔的案件,东阳市公安局动用了四分之一的警力。你想想,这么多警察办的案件,怎么会允许我们说翻就翻。他们现在都是我们的对手!”

“既然是对手,为什么我们要见五叔,还要经过他们的同意。”郑平不理解地问道。

“我们不需要经过他们的同意。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们要求会见,他们需要48小时安排的。不过,他们有权派员在场。”

“派员在场,就是我们说什么他们在场的人都会听到。这好像对我们不太公平呀。他们提审时,我们不在场。我们会见时,他们却可以在场。”郑平说道。

“你说的不错。不过事情要从两面理解。立法规定律师会见时,公安机关可以派员到场,这也是有所考虑的。”

“什么考虑?”

“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羁押,对外面的信息是不了解的。这个时候,侦查机关对其进行调查,也就更容易获取口供。这个时候,除了公安以外,也就只有律师才有权利会见犯罪嫌疑人。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什么?”

“意味着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信息封锁有一个破绽,这个破绽就是律师的会见。通过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轻松了解外面的情况,于是消息传递,通风报信,这些情况都会发生 。”

“也是这个道理。”田诗一说,郑平一想,也确实是这么回事。

“其实这也是当下公安办案严重依赖口供所导致的。如果案件证据充分,就是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发生变化,相关证据也足以定罪。那么,公安机关还有必要怕这些东西吗。”

“可是,律师这么强大,要是不盯住的话,那随时是可能出现大的纰漏的。”郑平说道。

“你这是什么道理。”

“这可是大道理。我在政府工作这么多年,最大的经验就是要注意两种人。”

“两种人?哪两种人?”

“一种人是记者。记者一不注意,负面报道就出来了。社会反响一出,那就是无法挽回的后果。”

“还有一种人呢?”

“还有一种人就是律师。律师不盯住,他在哪里取了证,将来都是告你的铁证。尤其是律师特别会抓重点。就算是你提前准备再充分,也挡不住他们寻找到问题做文章。”

“你这么多歪理,是从哪里学到的。”

“跟领导接待信访时学到的。”

“……”田诗彻底无语了。

“48小时,公安会安排我们会见吗。”

“肯定不会。”田诗肯定地说道。

“为什么?不是有法律规定吗?”

“法律规定是法律规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如果是普通案件,办案机关是没有必要耍一些小花招的。你五叔的案件不一样。这可是实打实的大案呀。你看看专案组一个办公室就有这么多人。”

“人是不少的。”想想,郑平也有些吃惊。

“可是时限是48小时,他们会有什么办法呀。”郑平还是有些不理解。

“办法有很多,比如办案人没有时间,比如管手续的人出差了等等。遇到这种情况,你又能怎么样。”

“那我们只能是等?”

“只能是等。当然,会见的安排,我们可以等。辩护的准备工作,我们是不能等的。我们现在要去下一地点。”

“什么地点?”

“郑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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