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遭遇太平道伏击,诛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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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安左手紧握环首刀的刀柄,右手假装从怀中掏取东西,实则悄然从背包中抓出一把鹅卵石,然后迅猛地一把接一把地投掷出去。
嗖、嗖、嗖!
由于对方距离极近且人员密集,魏安几乎无需瞄准,每一把投掷出的鹅卵石都能准确命中敌人的各个部位。
“哎哟,哎哟。”
被鹅卵石击中的敌人纷纷倒地,特别是那些被击中头部的瞬间便失去了战斗力。
而被击中手臂或腿部的敌人则兵器脱手或步履蹒跚,赵丹等三人趁机上前一阵砍杀。
《水浒传》中的没羽箭张清能将梁山将领打下马,可见投石的威力,魏安如今的力量和技巧可不差。
“废物!”
黄绍冲着手下怒喝一声,想让手下放箭,但又觉得不妥,当即拔出了腰间的刀,大步冲向在人群中大杀四方的黄忠。
黄忠刚斩杀一人,听到有刀锋划破气流的声音,不仅举刀轻松的架住了黄绍的下劈之刀,还瞬间发力将对方的刀往下压。
黄绍手中的刀瞬间就被推到了胸前,即使他使出吃奶的力气也无法推出去半分。
感受到黄忠汹涌的力量,他方才脸色一变。
也不管形象好不好看,自己是不是怀才不遇,平氏刀王,此时性命最大。
他直接丢掉手中的刀,懒驴打滚从黄忠横切的刀锋之下逃得了性命。
逃得性命之后,黄绍的心砰砰直跳,那剧烈的声音似乎都能被自己听见,脸色变得通红。
他这一退,几名忠心的手下接下了黄忠。
可惜他们是用脖子去接的,四个人也就接住了四刀,全部尸首分离。
看到黄忠刀法精悍和凌厉的杀意,以及飞在空中还未落地的脑袋,一股凉汗瞬间布满了黄绍的全身。
这一刻,他终于明白什么叫盛名之下无虚士,什么叫不可小觑天下人。
战斗初期魏安并没有直接参与砍杀而是选择在一旁观察赵丹等人的战斗技巧,同时在三人遇到危机时不停的用鹅卵石投掷进行救援。
赵丹等人用刀略显粗糙,但出刀却都是以命搏命的凶悍打法,不愧是凉州兵乱之地来的。
他的对手们虽然技巧更精妙些,却往往被他们压制,搏杀之际却束手束脚,这也注定了他们的下场。
这就是狭路相逢勇者胜。
两人旗鼓相当,哪怕有些许差距,但一人惜命,一人搏命,往往是搏命之人能够胜出。
越惜命,往往越是自我束缚。
魏安一部分精力在赵丹等三人身上,一部分精力对方领头黄绍和弓手身上。
见对方弓手抬手要射箭,手中的鹅卵石换成了铁制飞刀,数把飞刀一瞬间洞穿了他们的喉咙。
黄绍见势不妙转身欲逃,然而魏安的两把飞刀几乎在同一瞬间洞穿了他的双膝。
“啊!!!”
伤了膝盖,黄绍寸步难移,抱着膝盖在地上哀嚎。
他总以为自己是了不起的英雄好汉,哪怕身中几刀也是眉头不皱的英雄人物,现在想来,高估自己了。
膝盖传来的剧痛,让他不停的抽搐,惨叫声连绵不绝。
废了黄绍,魏安抽空观察了黄忠一眼。
黄忠雄壮的身躯使得他在场中如同鹤立鸡群。
他手持环首刀,脚踏连环,真可谓是一步杀一人,无人可挡。
他出刀简洁,丝毫没有多余的动作,杀人如同杀鸡一般干脆利落。
在人群中,黄忠就像一柄热刀,而对手就如同一块黄油。
黄忠杀到哪里,刀就指向哪里,毫无迟滞。
如同三国无双里开了无双的武将一般。
对方很快就被黄忠杀怕了,几乎就是四散奔逃。
但魏安却没有让他们活下去的打算。
这些都是太平道骨干,而不是那些被裹挟的百姓。
见有些太平道众丢下兵器逃跑,魏安嗖的就是一击飞刀,奖赏他们与黄绍一样的下场。
赵丹等三人则乘机上去一刀结果了受伤的太平道众,同时引弓射贼。
比起刀法,他们的射术则更精湛些,步射在五十米内指哪打哪,四散奔逃的贼寇无一漏网。
“饶命,饶命。”
黄绍看到提刀过来的黄忠,忙不迭的求饶,他早已被吓破胆了。
黄忠见对方求饶,没有痛下杀手,似乎有些犹豫。
魏安看得出来,黄忠与阿翁一样,心不够硬,面对弱者的求饶,就容易心软。
魏安来到面前,“平氏刀王?”
黄绍还没回话,魏安便挥刀将他斩杀,杀完刀直接归鞘。
这是这场战斗中魏安唯一的一次出刀。
已经知道对方就是冲自己来的,也没什么好问的。
“伯父,最好的敌人是死人,伯母腹中的孩子,叙弟可都等着伯父归家,若是这狗贼胜了,怕是轻易不能放过我等。”
黄忠微微点头,重重的呼了口气,拍了拍魏安的肩膀。
“伯父虚活三十六年,还没贤侄看的透彻。”
从交战到结束战斗时间很短,加上天色偏暗,路上也没了行人。
“伯父,你带马与奴仆先走,我来处理尸身。”
黄忠见魏安不似开玩笑,嘱托魏安小心,便带着众人与马先走了。
看着众人走后,魏安才开始处理尸体。
为了避免麻烦和引起轰动,自然要让这些尸体消失更好。
这种事魏安自然也不可能报官说自己受到太平道的袭击。
太平道势力庞大,若真撕破脸皮摆到明面上,怕是明枪暗箭数不胜数。
自己是不怕,但阿母和弟弟妹妹们都还小,太危险了。
他利用空间能力将尸体集中到一起,然后一把火烧成灰烬。风一吹,尘归尘,土归土,一切痕迹都消失得无影无踪。
处理好之后回到家中,领着三个奴仆拜见了阿母,先给三人安排了住处。
得知可以住到干净的房子里,三人又跪倒在地,心悦诚服的拜谢。
这个主人,是真的把自己等人当人的。
在其他主家,奴隶哪有干净的房子住,基本上是人畜一棚。
邓氏对奴隶算是比较仁义的,不过也是让奴隶自己在庄园边上搭建茅草屋。
这种屋子又不防风,又不防水,逼仄简陋,哪里是给人住的。
比后世北漂住厕所还不如。
安顿好三人住处,随后一同将马送往村后的马厩中。
送到马厩之前,魏安先给汗血马包公施展元气恢复。
这个技能对野兽也是有效的,魏安在一匹挽马身上试过。
当初魏虎钉马掌伤了马腿,魏安施展技能后便痊愈了。
毕竟当初挽马也是以数千钱的价格买下的,为了不损失就一试,谁想效果还不错。
只不过当初魏安没想到过去马场买些伤马,也不知道真正的良马如此高价。
不是不想赚这笔钱,还是纯粹的没想到而已。
“我帮你治好腿,你就能再度驰骋了。”
施展技能后,包公身体抖了抖,一匹马的脸上似乎露出了享受的表情。
魏安在马厩里待了一会。
眼看着伤口愈合,马腿恢复,虽然早就有预测,但实际结果确实如此心中不免大喜。
包公原本身价三十五万钱,伤后两千钱,治好能得超一百七十倍的利润。
而这匹凉州大马治好后也有七十倍的利润。
帮包公治疗后,魏安陪了会踏焰,给它添了点草和谷物,毕竟马无夜草不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