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裙子 排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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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大军第二天早上不到三点就出了门,他想早点走,到地方也就早上八九点,不耽误办事,早点办完早点回家。
他一出自己屋子的门,就看到堂屋桌子上,放着一个空碗,麦乳精罐子和奶粉袋子,暖水瓶,还有两块他从上海带回来的点心,一张纸条。
纸条上写着:“爸,吃点再出门,要不我就要生气了。——小婉”
他吃了喝了,出门时脸上还挂着笑。
小婉是被额头上火辣辣的感觉疼醒的。她起来照镜子一看,额头上出了一颗黄豆大的痘痘!
这对林小婉来说,着实是个新体验。上辈子该出痘痘的时候,她还在孤儿院,吃得都清淡极了,哪有长痘痘的可能。
细论起来,虽然回到了七十年代,可是林小婉现在的生活水平,可比她上辈子的十二三岁生活水平高多了。可她满满一空间的食物,到现在也没有太大的用武之地。她可能是历史上最无能的穿越者了。
额头上的痘痘实在是疼,林小婉就坐在镜子前,想把那痘痘挤掉,可是越挤越疼,越挤越大,最后竟变成了一个豌豆大的红包,居然还没挤破。
不能再挤了,再挤有毁容的危险,林小婉悻悻地停了手。
不用想,这就是这一段吃的太油腻,昨天又吃烧烤,又吃又闹的,睡得又晚闹的。今天必须吃得清淡点。
等她见了其他人,发现林红旗和楚一宸脸上也长了痘痘,比她的还多,一个长了三个,一个长了四个。林红旗还说,好像是上火了,嘴里臭得很。
没说的,今天必须吃得清淡点。于是早上饭就是一人一碗绿豆大米粥,小宝和季语明一人多了一碗鸡蛋羹。中午饭就是凉面,黄瓜丝芝麻酱调的,加了很多醋。晚上就是瓜瓜开会,拌黄瓜,苦瓜炒蛋,嫩南瓜切丝炒,丝瓜蛋汤,玉米面窝头。
这么吃了一天,别说别人了,林小婉都有点素得受不了。但是这么吃也是有用的,林红旗说他的嘴已经不臭了,三人脸上的痘痘也小了不少。林小婉就下了决定,明天再素一天。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林红旗和楚一宸可受不了了。两人等小婉睡了,还是偷偷跑到夜市上吃了不少羊肉串,第二天一大早,林红旗又往家提了一整扇排骨。
看着这排骨,林小婉正在运气,却被她哥哥放在她面前的东西吸去了目光。
是林红旗从在山上就闷在屋里的结果。
两条裙子。
一件耀眼的大红色,衬衫裙的样式,领口袖口用白色的面料掐了一圈细细的边,腰间是一圈白色的腰带,左边胸口有一个口袋,口袋盖也是白色的。裙摆到膝盖下,很大,穿到身上成个蓬蓬裙状。
另一件是墨绿色,经典的小黑裙设计,刚刚到膝,没袖子,方形领口,A字版型。两件都是简单大气的风格,都是林小婉喜欢的样子。
她上辈子也很少看到这样合她心意的裙子,拿起来左看右看高兴得不得了,也不骂哥哥了,直接回屋换了,又一个劲追着哥哥问她穿着好不好看,一件换完再换下一件。
林红旗还给她配了一双黑色的小皮鞋,坡跟,开口很大,就跟后世流行的乐福鞋一样。配这两条裙子都是刚刚好。真正的小牛皮,夏天穿着也透气,不热。
小婉摸着衣服细密的针脚,不敢相信这是哥哥做的,不过外面也没有这样的款啊,追着哥哥问个不停。林红旗臭屁地说,他在部队里什么没学过,这点小活,洒洒水啦。得到了妹妹崇拜的目光。
楚一宸看着自己老伙计的样,都不想理他,太不要脸了,明明自己在屋里闷了几天,废了不少布料和线,做了一堆放乱七八糟,还敢说是自己做的!要不是他帮着画了图,又回县城找了裁缝重新做了一遍,还轮到他摆功劳!这下好了,小婉信了,看你以后咋办!
他到了还是要给自己的老伙计在妹妹面前撑撑面子的,也没说破。
大话说出去啦,林红旗怕以后穿帮,回部队后还真的想办法学了学做衣裳,最后毛衣都会打了。
小婉真的是太爱这两条裙子了,都等不及洗洗再穿,直接穿着那条红的,给她哥做饭去!不就是排骨嘛,做!
看,再厉害的女孩子也喜欢漂亮衣裳。
排骨确实是有点多,林小婉想了想,准备给他哥来个排骨四吃!脊骨部分煮冬瓜排骨汤,最好的部位做糖醋小排和蒜香排骨,剩下的,做个香辣大排!
她让两个哥哥把排骨剁了,又点起了煤球炉。把脊骨和一部分小排下锅淖了水,在煤球炉上煮着,这边把做蒜香排骨的那部分排骨和大排洗干净后,加生抽,味精,葱姜水,盐,蛋清抓匀腌,小排部分还要加点蒜泥。腌上了,就去调糖醋排骨的酱汁,等酱汁熬好了,看看小排部分也都软烂有点想脱水骨了,把小排都捞出来沥干,都倒进咕嘟咕嘟的酱汁里,翻匀了就出锅。顺手把切好的冬瓜块扔进脊骨汤里接着咕嘟。
把锅刷干净,加油烧热,再准备点干淀粉,把腌好的小排和大排用干淀粉裹一遍,分批扔进八成热的油里炸,炸完再复炸一遍,把油倒出来,开始炒。
先炒蒜香排骨,多多的蒜沫就着油锅炒得香香得炒到金黄,再下干辣椒,下排骨,生抽使劲炒,炒到水分全干滋滋作响就起锅。
大排是湿炒,小婉专门没让她哥把大排剁得太碎,中间只砍了一刀,大量的葱姜蒜辣椒花椒爆香,再下大排,翻炒匀了,加开水转小火炖,炖到汤汁收得稠稠的,加入大量青红辣椒,要是有那种小线椒更好了,炒熟出锅。她还意思意思地又炒了个蒜蓉空心菜,也算是吃了蔬菜了。
这会儿冬瓜排骨汤也好了,她还在大灶旁边小灶上焖了一大锅米饭。
饭菜都上了桌,林小婉先给每人盛了一碗排骨汤,喝了再让吃别的菜。
新鲜的脊骨煮得已经全脱骨了,用手轻轻一掰就能掰开,骨头上的肉本来就好吃,脊骨上面的软骨已经煮软了,嚼起来有点脆,特别的香,大家都直接上了手,抠骨头缝里的肉吃。骨头吃完,再吃一块冬瓜,冬瓜煮得软软的,带着一股子清香,让人吃一块想吃下一块。稠的都捞完了,再喝一口骨汤,真的太舒服了。
大家喝完一碗汤,又开始进攻别的菜。糖醋排骨软烂,酸甜的恰到好处,让你吃了一块又想吃下一块;蒜香排骨炒成了金黄色,油炸的酥脆,又特别的入味,蒜香和排骨的肉香恰到好处;大排最有味道,又麻又辣又香又咸,一大根一大根吃着特别的入味。
小宝的眼睛都快不够用了。觉得哪个都好吃,哪个都吃不够。大排太麻太辣他吃了一根就辣得伸舌头,只好专攻两个小排。只见他左手一块糖醋的,右手一块蒜香的,一边一口吃得香极了。
季语明今天又好了不少,会自己吃饭了,不再用小婉递,他看着每口吃得不算大,但是吃得却很快,不一会儿面前的骨头就堆成了小山。
林红旗和楚一宸不知道啥时候买了一暖水瓶啤酒回来,两个人最喜欢大排了,大排的味道重,和啤酒最配呀。
五个人竟然把一扇排骨吃了个干干净净,桌子上最后只剩下那碟空心菜孤零零的。
小宝瘫在姐姐膝盖上宣布,他最爱吃排骨啦。
林小婉笑着摸摸他的小肚子:“你吃啥都说最爱吃!前几天说最爱炸小鱼,昨天说最爱羊肉串,一会又说最爱吃猪蹄子,有你不爱吃的吗?”
小宝甜甜地对姐姐说:“姐姐做的什么都是小宝最爱吃的!小宝最爱姐姐了!”说着小宝就在小婉脸上biaji亲了一口,弄得他姐一脸油,正想抓着他打小屁股,就跟条小鱼儿一样滑了下去,还跑到姐姐前面背对着姐姐,得意地扭了两下小屁股,跐溜溜地跑了,大家看着都哄堂大笑。气得小婉起身跟了上去,姐俩笑闹成一团。
林大军不知道孩子们又背着他吃了这么多好吃的,说来可怜,他竟然每次小婉做大餐都没赶上趟。他这会儿正坐在L市拖拉机赵厂长的家里。
L市拖拉机厂在七十年代是全国最大的拖拉机厂。赵厂长是季将军的老部下,这次救季语明出来,他出了大力。
他的位置太过敏感,季家出事后,就是再急,也不敢轻举妄动。林大军跟他虽然以前从没见过面,有着共同的目标,也一见如故。
其实把季语明救出来容易,后续的安置是个大问题。不说别的,户口问题就不好解决。季语明也不能一直当个黑人吧。这也是为什么林大军要调动工作的原因。在L市,没什么人认识他,他只要把工作一调动过来,就可以找两边派出所的战友在户籍上做点文章,说季语明是林大军的二儿子,举家调动过来就行了。
林大军的工作早在他去接人之前就说得差不多了,拖拉机厂要往全国各地送拖拉机,有自己的运输车队,林大军正好是专业对口。他这次来,主要是来找房子。
带着季语明,林大军并不敢住在宿舍楼里,加上孩子们在长身体,一定要多吃好的,那就要住得离家庭条件好的人家近一些,大家都吃好的,他家吃点啥也就不显得出格。大隐隐于市嘛。让那些别有用心之人查都查不到。
房子赵厂长也给看得七七八八了,就差他来看一眼。就在L市市政府旁边,跟他家很近,一幢二层小楼,是军产,只能租不能买。不过管军产的是L市军分区的,司令员也是他们的老战友,租金一个月五块钱。水电都不要钱,冬天还有暖气,家具也是全的。
这不就跟白捡一样。
林大军并没有想到,自己无意中的一点善举,让他迈进了别人想进都进不去的一个圈子。当时让林大军去接季语明,就是因为他不在这个圈子里,查也查不到他的头上,他的根基也浅,说换工作就换工作,举家搬迁也没什么动静。这个举动给他带来了无尽的人脉。为他后来做物流生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两人是第二次见面了,上次见面都紧张得很,这次大事办成,两个人都如释重负,昨天晚上看完房子,赵厂长就要拉着林大军喝酒,非喝不可,两个人越喝越亲近,聊起来部队的事儿就没完没了的,说起来这回接孩子的事更是兴奋激动到不行,到最后,两个人喝了三斤白酒,都醉倒在桌子底下。
喝大酒的后果就是当天没有赶回家,头疼,赵厂长也拉着不让走,要不是林大军说不放心孩子们自己在家,也不放心季语明,赵厂长还不放人呢。就这,也直到午饭后才放林大军走。
林大军开车回家,手边放着拖拉机厂的调动函。他相信,日子会越过越好的,这个世道不会永远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