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结婚当天,新郎爆改刑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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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坤这猛然的爆发,王振利夫妻俩都愣住了。
“你吃枪药了?”
王振利皱眉道。
他只知道现场婚闹出了点乱子,具体情况并不了解。
所以也不清楚王振坤这是咋回事儿。
王振坤正在气头上,又担心女儿的状况,没心情跟他去解释什么。
“小健,你说,到底怎么回事!”
王振利向着一个二十七八岁的年轻人询问。
他是送亲的人之一,是王振利妹妹的儿子。
小健道:“二伯,你们是不知道,男方那边的人真不是东西,他们婚闹太过分了,就不是普通的闹一闹,那都直接冲上去又搂又抱还乱摸,甚至还有掀裙子的……小雅妹妹也……”
王振利脸色微微一变。
这才理解,为什么大哥会如此生气。
“不是,那别人闹小雅,他跟我们这儿叫唤什么!又不是欣欣欺负的小雅!”
杨素琴不满地嚷嚷道。
小健脸色一冷,说道:“因为欣欣默认了这一切!小雅她们都是欣欣的伴娘,可她们被那些混蛋欺负的时候,欣欣完全没有阻止,还是林北弟在场才拦了一下。可欣欣去反过来埋怨林北弟和小雅她们,说什么一辈子就一次的婚礼,被他们破坏了。呵,这话要是在我面前说,我一个耳刮子就上去了。就为了一个婚礼,能任由外人欺负自己的家人朋友,连一句话都没说,这算什么?”
“啊这……”
杨素琴一时语塞。
似乎也感觉有些没理。
“那,那就算是这样,也不能在欣欣婚礼上闹事啊!”
“被闹一闹又不会少两块肉,真是的。”
“有什么事情不能以后再说吗?就不能为欣欣考虑考虑?”
“结婚当天就这么闹,你们让欣欣以后怎么面对她婆家的人!”
这话一出,现场气氛顿时变了。
王振利心里咯噔一下。
这老娘们儿!
真是什么话都能往外说,而且说得还贼快,压根儿不给他阻止的机会。
这不是给别人上眼药么?
果然。
此言一出,王振坤瞬间爆发。
“什么叫不会少两块肉?”
“就你闺女是闺女,我闺女不是闺女?”
“她王欣欣的婚礼重要,我家小雅就不重要?”
“你让我们为欣欣考虑,那欣欣怎么不为她的伴娘们着想?”
“这个事情是因你们家女儿所起,你们过来,连半句道歉都没有,上来就问责!”
“还让我给交代?”
“我把话撂这儿,小雅要是没什么事,怎么都好说,要是……”
“我倾家荡产,也把那几个混蛋送进监狱,还有你们家的好姑爷,好亲家,都别想置身事外!”
王振坤本来就一肚子火,偏偏李素琴还没半点眼力见儿,在这儿逼逼赖赖的,彻底激怒了他。
这一发火,李素琴倒气势不足了。
嘴巴动了动,小声逼逼了两句,不敢触其霉头,便转而看向了杨素娥,也就是林北的母亲。
“大姐!你们家小北……”
“给我把嘴闭上!!”
结果刚开了个口,便被林父爆喝一声打断。
“最好给我安静!”
“我家然然受了欺负,我现在杀人的心都有,你别在我这儿逼逼。”
老实人林父,今天也是真的怒了。
他这辈子,很少有过如此愤怒的时候。
刚从林北口中听到消息的时候,一点不夸张,林父的眼睛瞬间就红了,直接就冲到厨房拿了把菜刀。
那时候脑子里没有别的想法。
就一个念头。
谁欺负的然然,剁了他狗日的!
要不是被老婆拦住,真的,今天婚礼现场至少得是个重伤害,甚至闹出人命也不是不可能。
千万别低估一个父亲的愤怒。
……
另一边。
林北配合警方提供了视频证据,并且录了笔录签了字之后,便被告知现在可以离开,但如果有需要的话,还得过来配合调查。
至于林北伤人……
不用多说,被认定为见义勇为,不予立案。
别说那些伤者还没有被鉴定为轻伤以上,就算有轻伤,甚至有重伤,哪怕是出了人命,林北都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当然了,如果真的是出现了严重后果,那肯定不可能这么快就从派出所走出来。
必然是要经过更加繁琐严谨的程序,甚至可能要走到法院这一步,才能最终下定论。
但不管怎么说,林北身上那是一点事儿没有。
他出来后正准备先给父母报个平安,结果就听到隔壁询问室里,传来一道熟悉的大吼声。
“他们都是我的好兄弟,这次我结婚,他们都是来帮忙和祝贺的,那个闹一闹也是我让的啊,咋了,这结婚的时候闹一闹,有啥问题?”
欸?
这不韩超群的声音么?
林北念头一动,一个战术后仰,通过门缝往里面看了眼。
确实是韩超群没错。
他脸上满是干了的血迹,看着埋了吧汰的,但气势挺强的样子。
坐在那边,仰着脑袋,梗着脖子。
一副讲义气的模样。
居然直接把事情揽到自己头上了……
好家伙,别人都是“做兄弟,在心中,有事电话打不通。兄弟长,兄弟短,兄弟有事我不管”。
更有甚者,直接就是“兄弟在,我喊嫂,兄弟不在我喊宝”……
韩超群可倒好,还真讲义气。
他真的,我哭死。
当然,也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这傻逼压根儿不知道自己这一时脑热说出来的话,意味着什么。
在法律上,这叫“教唆犯罪”。
意思就是说,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的行为。
举个栗子。
张三跟李四说,你去杀了王五。
李四这哥们儿也是耿直,真的听话去把王五给嘎了。
那张三就是教唆犯。
刑法中并没有“教唆罪”这个罪名,但教唆犯依旧会承担法律责任。
简单来说,教唆他人犯什么罪,教唆人就以这个罪名承担法律责任。
换言之,
韩超群这一句话,在警察眼中,那就是在自己脑门上,贴上了明晃晃的“教唆犯”的标签。
警察表情严肃地问道:“你确定?是你让那些人去闹伴娘的?”
“是啊, 就是我让的,这又咋了?有问题吗?”
“我可是新郎!”
“我就想结婚的时候热闹一点,不行吗?”
韩超群显然还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他本来没有参与猥亵,所以只是询问。
可现在……
既然你狼人悍跳了,那还有啥好说的。
直接上强度。
警察冷眼扫了一眼,淡漠道:“刑!当然刑!不过,我们需要换一个地方说话就是了。”
几分钟后。
被移到讯问室,坐在后悔椅上的韩超群:
∑(o_o;)
好家伙,
结婚当天,新郎爆改刑郎!